当重新踏上道格伦的土地上时,我的内心没有喜悦,反而充满了疲惫,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常年的军旅生涯已经彻底摧垮了我的身体,我的身上的几处枪伤刀伤和被长期磨损的膝盖都在警告我,赶紧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
但是显然这有些困难,从十八岁加入军伍,十年间我随着部队东征西战,脚步几乎踏遍了帝国的所有殖民地,原本印象中的道格伦已经变了个样,比如原本在我离去时买了一块馅饼的那家老店所在的地方已经荡然无存,只留下一个被拆了一半的破屋。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让我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合适的住处实在不太可能,但是,如果无法尽快的安顿下来,我的钱包和我的身体一样,都会让我感受绝望。
从房屋中介中心出来,我提着我那没什么东西的行李箱,不禁感到茫然失措。偌大的道格伦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虽然是在道格伦长大,但是并不是道格伦本地人,我出生在西部的卡梅尔郡的小乡村。喜获爱子的我的父母,为了能够给我一个足够良好的环境,决定来到道格伦这个全大陆闻名的大城市。但是他们没有料到世事无常,来到道格伦数年而已,他们就因为一场突发的大火命丧火海,仅仅留下我一个孤子活在世上。感谢上苍,天无绝人之路,尚且年幼的我被一家孤儿院收养,尽管在我十四岁时那家由一位爵士掌管的孤儿院因为被爆出贪污案而取缔,但是好歹那时的我已经在一家诊所担当学徒,可以养活自己了。
我在那家诊所学习一年后,因为工作认真,被雇主推荐,进入了道格伦一所医学院学习。童年的惨痛经历,使得我养成了刻苦认真的习性,在学院,我成为了有名的尖子生,被数位老师所看好。原本我可能会继续在学院进修,毕业后加入一家医院,但是风云变幻,帝国在殖民的过程中,与当地土著所发生的战争让我卷入了战争。作为一个身体健康体型高大的青年,我被强制征召。因为我学习的是外科和急救,我被分配到一只前线部队担任医疗兵,开始的两年我可是受尽了苦头。帝国在殖民地的战争并不顺利,整个殖民地如同巨大的泥沼,就好像秋田的草原,一点就着。我们不断的被征调,前往各地镇压当地的土著,那些土著虽然武器落后,却胜在悍不畏死,他们经常拿着木质的武器,无视我们的枪林弹雨冲向我们,试图用那些低效率的冷兵器杀死我们。在那时作为医疗兵的我,也不得不用应该救治他人的双手杀人。后几年,那些土著开始用火枪武装自己,部队的伤亡开始加大。我们几乎无法分辨谁是敌人谁是平民,很多同伴在外出寻觅食物和水源时失踪,找到时已经遍体鳞伤,咽了气了。今年,因为我长时间征战所累积的外伤,以及我长期跪地射击而对膝盖造成的磨损,我不得不申请退伍。于是我拿着部队发放的不多的遣散费和一枚狮子勋章坐上了归家的火车。
显然,让我在这座离开十年之久的大城市中迅速找到合适的住处是困难的,事实上我在中介处可谓是一无所得,那里的房子并不适合我这样一位病人。不过就像我前面所说,天无绝人之路,我沮丧的走在路上时,遇到了一位许久没见的战友。
他年岁不大,三十岁上下,但是头发已经秃顶,身体有些发福,但是鼓鼓囊囊的袖子可以说明他的健壮,他没有穿外套,仅仅着一件衬衫,这个天气看来略显单薄,但他却鼻尖冒汗气喘吁吁,明显刚刚经过奔跑运动。“哦,莫里森,果然是你吗?你居然回到了道格伦了!”“是的!亲爱的阿伯特,我的确从那该死的战场回来了,侥幸,我没有丢掉自己的四肢。”“那可算的上幸运了,你要知道,之前和我们一只部队的那几个人,他们可都是以残疾军人的身份归来的。”“其实我也算得上半个残疾人了,我现在遍体鳞伤,却没有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如果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住所,我觉得我离死亡不远了。““我看到了朋友,你刚刚从房屋中介处出来。你需要住所吗?需要什么样的?也许我能帮到你。”“你?”我打量了一下他,阿伯特,这个家伙曾是我的战友,两年前他因为家庭为他找了一房娇妻而归国,我本以为他回到了他的老家,没想到居然能在道格伦遇到他。”你现在在从事房屋中介吗?”我问道。“是的,莫里森,还算不错,这两年我在这个行当赚了不少钱,足够我在道格伦养活我的家庭了。你似乎是想要一个清净能休养的住处?”“当然,我的身体急需调理,但是我不能住到乡下,我的钱包不允许我休息太久,我需要一个闹市中的清净处,在我休养的差不多的时候,能让我出诊找到工作赚取薪酬。”“那你可真的幸运了莫里森。”“何出此言?”“今天早上我这里正好有一位客户,他正在寻觅一位室友与他同住,房资双方共同分担来减少他的经济负担。这个房子是极好的,地处闹市,就在离这里不远的贝壳街上。“
阿伯特的这番话不禁让我为之一动。据我所知,贝壳街距离市中心只有数百步距离,而且交通便利,的确是个好住处,但是我终究还是有所顾虑,毕竟那里的确是个好住所,会不会昂贵的房租让我无法负担。但是不论如何,我首先得和阿伯特一起去见见那位正在寻求室友的客户。
谢天谢地,阿伯特自己有一辆小马车,我也不用提着箱子拖着我这条废腿再去步行了。我们坐上马车,阿伯特驾驶着拐入了车流之中。
马车没有走太远,在我和阿伯特聊天之际,便停了下来。我下了马车,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建筑,这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大门紧闭,上面挂着一个招牌,显然已经有些年限,看的不算太清楚,只能勉强辨认出来是一个俱乐部。阿伯特停好马车,立刻与我步入了这栋房子。
阿伯特一路边走边问,带我拐入了其中一个房间,在那里,我见到了我那个未来的室友。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与一名人高马大的健壮男人进行拳击,我问道阿伯特:”他是一个拳击手?“”据我所知,不是的,莫里森。“我耸了耸肩,继续看着这两人。我的室友身材不算非常高,与我相比约低了两寸左右,身上并没有太多的肌肉,不过在我看来算得上充满了爆发力的体型,他留着一头棕色的卷发,因为背对着我,所以无法看到他的脸。他的拳速很快,看得出是一名有经验的拳击手,非常讲究实战,他的对手相比起来显然过于沉重,被他以暴雨般的攻势打的找不着北。
几乎没有两分钟,他的对手就倒在了地上起不来了,而我的室友貌似还有些没有过瘾。他转过身来,我终于看到了他的样子,他算不上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美男子,皮肤较白,额头较宽,眉毛笔直,眼睛不大,但是很是有神,他是典型罗马鼻,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嘴唇不算很厚,带着一丝不屑的笑意,这些特征让我有些惴惴不安,我很是担心这是一位难以想处的室友。
“阿伯特,我没有想到你居然能这么快的给我带来一位室友。你好,我叫西蒙·莱利。“他开口说道,听得出来是地道的道格伦腔调,显然他不是来自乡下。“哦,快让这位腿上有伤的朋友在旁边坐下歇息吧,我去换个衣服,再与你们去附近的咖啡厅谈话。”他指了指擂台旁的座椅,然后转身出去。
我有些纳闷的坐在旁边,低声问阿伯特:“他是怎么知道我腿上有伤的,还有我是准备找他合租的?”阿伯特挠了挠头:“据我所知,这位西蒙先生仿佛有特殊的能力,他能看穿很多东西,事实上有人说他是新世纪的魔法师。”我不置可否,在心中默默盘算,准备等那位神秘室友回来后好好问清楚。
不大一会,他裹上一件黑色的呢绒大衣走了回来,头发潮湿,显然是回去冲了个澡,我们互相握了握手,打了个招呼,便出了这个楼,在隔壁的咖啡厅落座下来。
一边喝着咖啡,我一边像西蒙问道;“先生,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腿有伤的呢?要知道我今天才踏上道格伦,我也是刚刚才把我的伤情和阿伯特说的。”
他得意的一笑,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医生,显然你有着不错的观察力,这应该和你的军伍生涯有关,不过相比起我这个专业人士,恐怕还是要稍逊一筹。”他的这番话更是让我震惊,因为他不仅知道我要合租,腿上有伤,居然还知道我曾是一名军人,这不禁让我起了浓重的好奇心。
他翘起腿,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双手放在膝上,仔细回答我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