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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兰情蕙性花落汴水

书接上回,说到小葵被爷爷安排在了红风山红风寨,终日魂不守舍,茶不思饭不想,既希望爷爷回来找她,又盼望着大哥哥赶紧来带她走。

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一个多月,红风寨突然遭到官兵围剿,领头的就是那夺魄刀公孙韬。那时他才初出茅庐,受命四处清扫贼寇。这一次,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公孙韬一马当先,砍翻了几个头目,率领官兵一拥而入,就端了山寨。

小葵正像往日那般思前想后,忽然就看到山寨大乱,腥风血雨,吓得她不敢动弹,闭住了两眼不敢睁开。她听到刀剑相拼的尖啸,听到哭天抢地的喊声,听到凌乱的脚步和倒地的声音。一片血沫飞来,溅到了她的脸上,扑的一响,一个人倒在她的面前。小葵受了惊吓,微眯眼睛一看,见一个大汉浑身是血,扑倒在地,那模样很是吓人。小葵尖叫起来,那大汉尚有一口气,看了她一眼,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小主人……大哥哥……你跟他走。”说完就没气了。

小葵隐约看到一个鬼神一般的人物兀自在厮杀,满脸是黑白红青的颜色,几颗獠牙还沾着点点鲜血。这一看,把小葵吓得赶紧又闭上了眼睛,一阵大哭。

“大哥!这里有个小孩!”有人叫道。

随即,小葵就感到一只大手将自己揽起,有力地抱在怀里。她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就是那个恶鬼抱着自己,吓得一阵喊叫挣扎。

“小孩乖,没事了,哥哥救你出去。”

她听到他说话,倒是一腔温和的语调,与他的长相极不相称。于是,她定睛一看,原来那是一张面具,似一头发怒的白虎恶神,因为沾染了鲜血而愈加可怕。她再次闭上了眼睛,只是不再大哭大闹了。小葵心想,莫非这就是爷爷所许诺给她的大哥哥?这也太吓人了吧,跟她想象中的形象相差十万八千里。

正在她又陷入幻想的时候,喊声渐渐平息,一场混战结束了。

小葵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像是往自己的方向聚拢而来。

有人笑道:“大哥!你的模样肯定把小孩吓到了。”

“也是,我倒忘了。”接着小葵感到自己被放了下来,坐在一个高处,听到那人对自己说道:“小姑娘,醒醒,你叫什么名字?”

小葵睁开眼睛,看到一副俊秀的面孔,神色自若,并无一丝血迹。他身上的甲胄和温和的声音都显示,眼前人就是方才的恶鬼。小葵不由得痴了。

“大哥,小孩八成被吓傻了。我们回去吧!”

公孙韬见小孩兀自出神,便轻轻抱起,向属下交代了后续事务,便径直回了大营。

到得营帐,公孙韬便让小葵坐在一张凳子上,说道:“好了,没事了,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吗?”

“小葵。”

“小葵?想必是葵花的葵吧?名字真好听。你父母呢?”

小葵呆呆地摇摇头。

公孙韬继续问道:“那你有什么家人吗?”

小葵还是摇着头,神色中透着无比的伤心。

公孙韬不再深问,料想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他转身对将领们说道:“寨子里有不少被拐骗的女人,分点银两,让她们自己回家去。路远的就叫几个弟兄送送,好生叮嘱,不准委屈了人家。还有,明天去山下附近人家问问,看是哪家的小孩。若无家可归,便找户心善的人家,交给他们养吧。”

属下还没答话,小葵就嚷嚷开了:“我要大哥哥!我要跟着大哥哥!”

将领们一阵好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对公孙韬说道:“看来这小娃喜欢上你了,你就关照一下嘛。”

“是啊,这小孩无依无靠,怪可怜的,咱哥几个收容了她吧。”

“这小孩也不知受了多大苦,以后不能再被人欺负了。”

“我们几个大老爷们都当她是女儿,平时也好逗她玩。”

公孙韬听了他们七嘴八舌的一阵胡说,觉得又好气有好笑,就说道:“好啊,你们就要当她是女儿,她却叫我大哥哥,难不成我就比你们矮一辈?”

有一员将领说道:“话不能这么说,行伍中也有许多人当年与你爹称兄道弟过,论起来也算是比你高一辈。如今你年纪轻轻,便已当上头领,我们便也喊你一声大哥。这一声大哥只论义气,不论年纪。”

公孙韬点头称是,思忖了一番,便说道:“好,我们便收容了小葵。以后大家都是她的亲父兄。若有人敢欺负她,大伙儿便一拥而上,乱刀剁了那厮。”

将领们开怀大笑,方才恶战的疲惫似乎也已经消去。

公孙韬继续说道:“好,这连日来辛苦了将士。瞧你们这一身血一身汗,赶紧回去洗个澡,晚上烹牛宰羊,犒劳三军将士,好好庆贺一番。”

将领们作礼而退,大胜过后,个个开心。当晚大摆酒宴,欢庆达旦,不在话下。

如此这般,小葵就跟随了公孙韬。那天红风山上遍地开着一丈红,一丈红,原名也叫做蜀葵。公孙韬就给她改名为蜀葵,一来是表在川蜀之地救的她,二来也取那一丈红之意。

蜀葵后来又仔细端详了公孙韬的面具,乍看一眼,凶神恶煞般,甚是可怖。不过后来也就越看越顺眼。每回公孙韬戴着它上战场,蜀葵都有些隐隐的担心,但她也知道,大哥哥一定能安然回来。她也渐渐喜欢上了那副面具。每次血战回来,公孙韬浑身都沾满了鲜血,一股腥臭无比浓烈。可一旦摘下面具,却还是一张俊秀光洁的脸,并无半点血污。

时光流转,蜀葵渐渐长大了,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小美人。那时候,已然天下太平,四方贼寇平定,十多年未动干戈。公孙韬便也无需再率军出征,日日留在汴京城里。游山玩水、欢歌笑语,无比的舒适闲雅。蜀葵也留在了公孙府中,二人以兄妹相称,互相照顾。她原本兰心蕙质,聪明伶俐,在军营里呆得久了,倒养出了个直爽的性子。所谓日久生情,二人多少有些缘分。蜀葵自然十分清楚公孙韬的心事。他着了魔似的,一心只念着小师师,纵使与其他女子欢会,也只是露水情缘。不过,她并不怪他。她只是想着做这个大哥哥的妹妹,或是丫环,仅此而已。这样,两人一起生活,倒也相安无事。

不过,终于有一天,蜀葵的身世必将浮出水面。不知她又会与公孙韬、小师师有何爱恨纠结,日后自会有个交代。

话说另一边,金老板送走了孙女,自然也是无比的思念。怎奈大事未成,思念再多也是无用。他本是一个干练精明的人,前番失利,家破人亡,便自收束心神,算计着如何卷土重来。

金密的声势早已大不如前,汴京的基业均被过去的手下路东明所侵占。不过他的江湖名望还是非常高,依旧有不少江湖人士冒死跟从。不为别的,就只为金老板这三个字。

金老板,这个名号过去在江湖上可是一等一的有名。

任何人,无论有什么麻烦,只要去找金老板,他绝不会不答应。

********、寻亲、和解冤家,金老板不知做过多少这样的事情。他那时的成就,权势金银对他来说已不算重要,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可他对自己的羽毛始终是非常的爱惜。无论江湖上谁有不平事,一句话,叫声金老板,他立马派人解决。受惠者个个万分感激,从此投入金老板麾下,誓死效命。长年累月,江湖上的第一把交椅自是非金老板莫属。

如今他一朝失势,属下投诚路东明的自是不少,可更多的人却宁愿继续跟随他左右。金密退出汴京之后,便居于川蜀之地。那里过去是三国刘备称帝的地方,龙盘虎踞,富足丰饶,号为天府之国。金密潜卧于此,一时自保无虞,继续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一日,他正坐在花园里饮茶逗鸟。他的身旁还坐着一个少年,时不时与金老板说上几句。

此人名唤叶晓风,乃是当年两浙豪族叶家的小公子。七年前,叶家被江西大盗灭门,只有九岁的叶晓风得免。他孤身一人,一路行乞到得汴京,央求金老板。金密二话不说,联合官府剿平江西大盗,为其报仇。当金老板危难之际,叶晓风抵死相从。他出身世家贵族,虽落草莽,依旧举止翩翩,绝无凶狠乖戾之气。金老板喜欢他的少年意气,常常与他饮茶对弈,无比的闲雅。

花园里一排挂着十来个鸟笼,不断传出婉转悦耳的声音。春光明媚,正是遛鸟儿的好时节。

叶晓风看着金老板逗着一只白色云雀,说道:“老板,你天天逗着这些鸟儿,整日里也不见客,不嫌闷么?”

金老板说道:“我现在年纪也大了,就想这样安逸轻松地过过生活。”

叶晓风喝了口茶,是四川的蒙顶茶,甜香浓郁,可口怡人。他不急不慢地喝着茶,笑着说:“若是这般安闲地过日子,恐怕就做不成大事了。”

“大事?我做过的大事还不够多?”金老板把鸟笼挂到架子上,重又坐回到躺椅上,说道,“年轻人就是心急。连一只鸟儿都不能驯得服服帖帖,还怎么谈得上大事?”

叶晓风说道:“这么美丽的鸟儿,却为何偏偏要关在笼子里?换了是我,就会把它们放了,任它们飞去吧。”

金老板说道:“越是美丽的鸟儿,越是活不下去。你若放了它,就是害了它。”

叶晓风感伤地说道:“可是一只天底下最美丽的鸟儿已经被你放走了。”

金老板说道:“是的,我已经放了一只鸟儿飞走。希望她在笼子外面过得幸福快乐。”

叶晓风自言自语道:“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陪她一起捉蝴蝶……”

金老板任他怀念旧事,也不理他,只说道:“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

叶晓风转头说道:“等?那也挺好,反正我什么都不会,就只会等。等着吃饭,等着睡觉,等着讨老婆,等着生儿子,等着儿子长大,等死。”

金老板只是笑笑而已,他知道,等待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多少人在等待之时渐渐磨灭了激情,丧失了希望。

春色渐晚,慢慢地日头也要斜了。金老板吟起词来,乃是红杏尚书宋祁的《玉楼春》:

东城渐觉风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叶晓风口中喃喃,若有所思。

金老板转头对他说:“这辈子难得清闲一回,那就好好地享享福。不动刀不动枪的日子,你不喜欢么?”

叶晓风说道:“我自是喜欢,怎奈老板大业未成……”

金老板打断他说道:“我已说过,要等。人事本来难料,你认为能算准的东西,偏偏就不让你如愿。功名利禄,还不都是过眼云烟?千金难抵一笑,还是洒洒脱脱地过着。时机总会来的。”

“恐怕时机还没等来,夜将军吴翔就已经把我们都杀了。”叶晓风一边看着斜阳渐渐被远山吞没,一边说道:“他向来行事神出鬼没,无迹可寻。我宁愿恶鬼缠身,也不愿被他盯上。”

金老板爽朗地望天一笑:“哈哈哈哈!吴翔你不用担心,不久他就会与我们平息干戈。”

叶晓风以为他说笑,满脸的怀疑,却见他一副神闲意静的样子,知道他成竹在胸,便不再细问。叶晓风知道,凡是金老板算准了的,八成便不会有假。

晚风渐起,略有点微凉,金老板便起身,将鸟笼挨个收拢了进屋。叶晓风也帮着收拾。

末了,金老板对叶晓风说道:“如今什么都不用急,就只需要等着便是。你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各地的英雄豪杰,什么田虎、晁盖、方腊,他们缺什么就给什么,要多少就给多少。天底下很多事,本不需要自己去做,别人会帮你做。我们现在只需要等待,这才是最难的。等到有人长大了,等到有人等不及了,我们就赢了。”

叶晓风明白了,他是在等一个契机。

这太平无事的十多年其实却一直暗潮涌动,越是平静的时候,越是不知道暴风雨何时会来。徽宗皇帝任由蔡京、童贯摆弄朝纲,弄得乌烟瘴气,早就民怨沸腾。另有花石纲、生辰纲等,更是弄得当地百姓苦不堪言。公孙凌镇守江南近二十年,一直相安无事。随着徽宗一意孤行地修建艮岳,花石纲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暗地里积聚起来的民怨也水涨船高。没有疏导的渠道,单靠小恩小惠或强力镇压,民怨是不会消停的。这一点,公孙凌自己也是心知肚明。

正所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徽宗宣和年间,连降几场天灾。百姓无路求生,一有人振臂一呼,纷纷揭竿而起,掀了官府,收了粮仓。转瞬之间,中原便炸开了锅,平静的海面刹那便狂风巨浪。山东宋江、江南方腊、河北田虎、淮西王庆,并称为中原四大寇,几乎同时冒出,遥相呼应,互为羽翼。朝廷欲挥师征讨,却总是顾此失彼,十分头痛。

时人有诗单表那绿林好汉:

蛟龙猛虎叱风云,覆海翻江万里鲲。

暮日空濛笑狂客,替天行道四方人。

饮茶逗鸟之间,大宋的江山已经摇摇欲坠。公孙凌父子该如何保国安民?大小李师师的命运又会有怎样的变化?

回忆,总是很奇怪。当你明明不想记起某件事的时候,那件事总会自己浮现出来。有时候你不想记起某些人,可那些人偏会扰乱你的思绪。

回忆,是件奇怪的事情。

当我终于战胜了田虎、意欲南下攻击王庆的时候,犹自踌躇满志,料想中原四大寇之乱旦夕之间便可平定,怎会想到之后所生的变故?

于是,我明白了一件事情。救过你的人,依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救你;你救过的人,却未必不会害你。爱你的人,始终会爱你;你爱的人,难保不出卖你。

年纪不经意间大了,这种事情才会慢慢地明白。

所以,我还是更喜欢回忆年少时的事情。那个时候,心思单纯,只知道别人对你好,你对别人好,简单至极,更无其他。由于反反复复的回忆,年少时的事情显得无比确切,每一个细节,每一句情话,都历历在目,如数家珍。而回过头来看那一段混乱不堪的日子,却总显得支离破碎,也不欲细想,勉强拼凑起来,也是枉自嗟叹。

但我自问并没有做错过一件事情,说我自以为是也好,说我冥顽不灵也好,总之,我无愧于当时的决定,即便能料到后来发生的抄家之难。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我那时正意气风发,提雄兵二十万,直奔淮西王庆而去。老爹公孙凌正与他僵持不下,我一旦从后方长驱直入,战局形势陡然明朗。王庆战败,向东突围,意欲投奔宋江。小典韦王克复率五百轻骑连追百里,于山东境内追及。王庆自刎。

我与老爹合兵一处,兵威大盛,收复河山,指日可待。

在营帐里庆功时,老爹对我说道:“许久未见,儿子越发结实了。我这个老头恐怕早已不是你的对手了。”

病典韦王光北满脸红酡,犹自举着酒杯笑呵呵地说:“那是自然,现在是后辈的天下了,我们老人也只是为国献点余光。”

也是,本朝素来缺良将,一到战乱,也只能继续起用这些老将。这也造成了老爹和他迟迟未能归隐田园。

我算不准老爹的年纪。他在王安石掌权时便已名扬天下,离那时已过了近五十年,就算成名时仍不满二十,那起码也有六十好几了。到如今靖康之变时,也该有七十多了。

不过老爹一直很健壮,并无衰老的迹象。有的人年纪轻轻就早已老态尽显,有的人两鬓斑白,却依然英姿勃发。老爹属于后者。在酒席上,他仍旧来者不拒,在战场上,他也从不落于人后。

王光北也是一般,他就是那种可以一而再再而三救我的人。我相信,在他骨子里,他早已把我当做儿子一般。这我能感觉到,我与他的儿子王克复也是情同手足,不分你我。王光北奋不顾身地救我,并不是由于我比他官高一衔,却是出于一种爱。或许他的武艺早已不如我,我也不需要像当初考武举时那般费力才能赢他。但在战场之上,他才是定海神针。我胜过他,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或许从我身上,他看到了帝国未来的希望。

可我终于要令他失望了,我这一去金兵大营,根本没有想过生还。幸而还有年轻人怀着传国信物,将来划江而治,庶几还有北伐的希望。王光北泉下有知,也足可告慰了。

能有这些老将,真乃社稷之福。

我到最后也没有成为父亲,不过倒收了一个义子。我原本以为自己也仍只是个孩子,马齿徒增,远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然而造化弄人,偏偏让我这个孩子硬生生也做了回别人的义父,也渐渐地品尝过那种爱后辈的感觉,神奇的感觉。于是,我也能更近地体会到老爹的内心,丰富的、波涛汹涌的心灵。

他在庆功宴上问我:“孩子,我什么时候能当爷爷?”

我答不上来,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小师师一直在一起,也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养育一个小孩。

我说道:“等天下太平了,儿子就娶个老婆,到时候你就可以当爷爷了。”

他开心地点点头。老人总是喜欢小孩子。

我们那时都以为离天下太平不远了,却没想到突生事故。

在进攻方腊前夕,我的营帐里跳进一个人。当时我对他并不熟悉,借助烛火,我也只能看清楚他蒙着黑布的脸,一对眼睛明晃如电。

我察觉到了他的气场,这样一个人,走到哪儿都很难不被人察觉。他出手狠辣,远远地就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可怕。他算是个失败的夜行人,因为很少有人会不察觉到他的存在。不像夜将军吴翔,随进随出,毫无一丝气息。传闻当年金老板手下有两大干将,唤作穆岩、路东明。如今路东明掌权,全盘接收了金老板当年的势力。而他又更为年轻,声势甚至还胜过当年。相传他的手下也有两大干将,分别唤做青竹、景三。青竹一向没有人见过,而他就是景三。

景三,就是一条影子。他可以如阴魂一样跟着你,如影随形,不会让你有逃脱的机会。他与其他刺客不同,不会干脆利落地瞬间取你的性命,却貌似很欣赏那种猫捉耗子的感觉。他喜欢让猎物察觉到他的存在,他喜欢看他们发抖,听他们迅速弹动的心跳。

他十分痛恨有人忽略他。

可偏生不巧,我就是个喜欢忽略别人的人,况且只是一条影子。

于是,我并不理他,任他闯入我的营帐。跳跃的烛火和一条闪烁不定的影子早已告诉我他的存在。或许,他也想让我怕他,故意让我知道他在我的背后。可我并不想搭理他,继续看着兵法,算计着如何对方腊用兵。

他终于按捺不住,说出了一句话,语调还带着点轻蔑。他说道:“你再怎么看也没有用。”

“为什么?”

“因为你绝对用不着。”

我微微一笑,回过头去,问道:“怎么便用不着?”

“因为你不会有机会攻打方腊。”

“怎么便不能攻打了?”我越发奇怪了,说道,“我明天就提兵出发。”

他说道:“但是今晚你就要做一个决定。”

“什么决定?”

“造反,还是不造反。”他轻描淡写地一说,同时举手一抖,一条黄色的卷轴展了开来,直垂到地上。

“造反?”我满怀疑惑地问,“我为什么要造反?”

景三把卷轴递给我,还扔给我一个包裹。我一接,满手都是血。打开一看,却是一个人头,面容扭曲,露出万分惊恐的表情,把我也唬了一跳。接着,我一看卷轴,却是一张御笔亲题的诏书,说宫中有变,令我父子火速回朝。

我还不明白,回头盯着景三,严厉的表情告诉他,如果他不说实话,就别想活着走出这个营帐。

景三说道:“这人是皇帝派来给你送急件的。我嫌他跑得太慢,就杀了他亲自替你送来了。皇帝这么说,你还不明白?”

我当然明白,宫中有变,那就是说有人心怀不轨,意欲谋逆。我笑着说道:“那我还真得感谢你,这么快的将这诏书送到我手上。你老板这么心急?就不能再等一等吗?”

景三一声冷笑,说道:“你错了,这回可不是我老板谋反。他可不会做没把握的事。他的意思是,你们父子可借机起兵攻入汴京,他里应外合,包管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

我一听之下,心里有点慌张。如今京师并无重兵把守,禁军的主力都在我手上。若是里头有什么变故,确实是难以防备。恐怕现在皇帝已经受制于人了。

我问景三:“现在京师情况怎么样?”

景三说道:“京师安然无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那皇帝招我火速赶去却是为何?”

“你还不明白吗?”景三有点不耐烦了,“真是愚蠢不堪。”

我并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愿意相信。京师没有变化,招我父子回去,那就是有人要除掉我们。我叹了一口气,果然还是父子手握重兵,引人猜忌,招致大祸。

景三见我不说话,继续说道:“你什么时候得罪过童贯?这回正是他的主意。”

我说道:“童贯?这阉人的鸟胆也忒大了,难道他不知此举会逼我造反?”

景三又时一阵诡异的笑,似乎在笑我太天真了。我确实比较天真,跟他们那群狠人比起来。

他说道:“童贯早已授意韩世忠,你若执意讨伐方腊,他就会联合将士反你。到时候,你的首级就是他升官加爵的保证。”

“好,这招狠,亏我没看错韩世忠。”

“我们路老板念在彼此情谊,不愿你遭此劫难,故派我半路阻杀送密诏的人。既然皇帝先对你不住,你又何苦继续为他卖命?路老板愿意倾尽全力助你父子谋取天下。如今二十万亲兵尽在你手,平方腊、灭宋江,指日可待,这江山还不是阁下囊中之物吗?”

话说到这份上,已经明白不过,是个人难免都会有点心动。

我大笑一声,说道:“我妄自谋反,即使夺了天下,又有何面目见列祖列宗?”

景三说道:“早在你出兵田虎之时,蛰居西川的金老板便派人已与路老板商议。若你起兵,他们两位愿意不计前嫌,通力合作。第一件事就是公告天下,说你本是皇族血脉,如今圣上昏庸,取而代之,也不算谋逆。天下谁人不知夺魄刀的威名?必然一呼百应,大事可成矣。更何况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你救人民于水火,又能抵御北国,全天下都会歌功颂德。为了天下苍生,你也要为此一搏啊!”

我心里暗骂,这两个老狐狸,各怀鬼胎,原来早就狼狈为奸了。我回他道:“我自家父母尚在,即使什么皇族血脉,我也是不会稀罕的。你就当我没这个胆量,我是不会造反的。熟话说,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尽可以平了方腊,灭了宋江。到时候班师回朝,解甲归田。料想皇帝也不会怪罪于我。”

“将军大可如此,料想小小一个韩世忠也难不倒你。”景三笑着说,随即话锋一转,阴冷地说道:“但你可别忘了,李师师可是在路老板的手中。”

我心中一寒,小师师仍在路东明这贼奴的掌中,我又该如何是好?若是起兵造反,或许江山美人,旦夕之间便可兼而有之。

我尚在思索之时,景三便已消失不见,留下一段笑声:“哈哈哈!将军好好想清楚,我先回去告诉李师师,她马上要当皇后啦!哈哈哈!”

这个疯子,不要命的家伙。有时候我还真有点怕他。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金老板、路老板都是横人,而我是个愣人,可景三,却彻头彻尾一个不要命的人。他本就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也不会在乎能够赢得什么。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玩笑,一场赌局。他可以瞬间就可以把自己的命赌没了,但他喜欢这样,他喜欢看人死前最后一刻那最真实的恐惧。他也毫不介意能亲自体会那种恐惧,甚至还会笑得很欢。

我独自对着一卷御诏、一个人头发愣,一时没有个计策。最后我还是只能找老爹商议。

我悄悄进了老爹的营帐。他正和妙英同在睡梦中。我不欲惊动母亲,就暂且退下,待天明再商议。

好容易捱到天亮,我将老爹叫到一处,保证四周没有耳目。与他看昨夜景三带来的礼物,一份御诏和一个发臭的人头。老爹神色凝重地看完御诏,又听我说明情况,就陷入了沉思。

我听到门外的将士已经开始集合,那天正是军令出征方腊的日子。

老爹捋着半白的胡须,来回踱步。我承认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尚无法独自承受这个艰难的抉择。

帐外的军鼓已经敲过了三巡,将士正整装待命。

老爹停了下来,这个时候,我无比期望他还能够替我做一个决定,哪怕只是最后一个决定,让我觉得我还能够有所依靠。他停了下来,转向我,说道:

“路东明找的人是你,这本是你要作出的抉择。”

此话就断送了我最后的希望。

“韬儿,你也已经四十了,怎么还做不了主呢?”

我说:“这天大的事情,父母尚在,我如何做主?”

“那我现在就命令你做主,从今天起,你就是公孙家的族长。你尽管做去,天塌下来也有我帮你顶着。”

父亲终究是父亲,虽然他从小对我十分严格,经常打得我浑身伤痕,还令我心生不满,顶撞过无数次。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我只能感叹,父亲终究是父亲,他不会在乎你最终做的什么决定。他只在乎,无论我做了什么决定,他都会全力以赴地支持我。

我一时感动无以复加,不觉涕泗交加,对老爹说道:“那好,我们一起回京面圣。皇帝要治我们的罪,那就治吧。至少我们行得正,站得直。”

老爹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好孩子,你终于没有令我失望。我们一起回京,不会有事的。起码我们一家人总算能够团聚。”

于是,我们就拒绝了本唾手可得的江山。

如今我在想,若是当时接受了路东明的厚赐,或许情况就不会是这样。或许收拾了方腊、宋江之后,举国强盛,金兵便不敢南下。即使南下,也完全能放手一搏。或许如今不会落到这般田地,或许如今小师师不会生死未卜,或许如今我也不需要孤身一人、策马往金军大营而去。不过,我可没觉得有什么凄凉之处。就算让我回到当时,再选择一次,我依然会这么选择。

只是对不住了中原百姓,靖康之变生灵涂炭,我不可不说没有一点责任。这或许就太正直的代价,愚直的代价。而我,就是这么一个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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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青春校园有说不尽的美也有说不尽的伤但是一切都是因缘而起许是上一世做的一些事这辈子来偿还也许你会觉得些许无聊但却是激励了人故事情节有些复杂但是还是选择了简单的语言该能愉悦观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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