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实验的功能
一、实验在社会研究中的作用
实验研究是社会研究方法之一。社会研究中的实验方法就是研究者在实验过程中改变或控制一个或几个变量,观察其他变量是否随之发生变化,以确定社会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通俗地讲就是我们有意识地改变变量A,然后看变量B是否随着变化;如果变量B随着变量A的变化而变化,就说明变量A对变量B有影响。
列宁曾写道:“唯物主义明确地把这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来,从而促进了这一问题的解决,推动人们去作进一步的实验研究。”①社会实验是社会研究的一种高级形式,它根据科学研究的目的,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人为地控制和变革被研究对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实验。所以,实验是认识社会的必要手段,是科学方法中发展较为精密应用广泛而成效显着的一种研究方法。美国社会学家英克尔斯曾在20世纪60年代对印度等6个发展中国家进行过“人的现代化”调查,该项研究就是社会实验的一个典型案例。英克尔斯写道:“我们的主要兴趣之一,在于发现工厂工作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影响因素,对于那些生活经历以前主要限于农业以及与传统乡村有关的事物的人产生的效果。我们所考虑的一个计划是要寻找设在农村地区的新建工厂,这些工厂从附近的村庄招募工人。
这样的工厂会提供一种自然的实验,它非常适合于我们的科学目的。我们可以住进这些村庄,研究那些还没有进入工业的人们。几年以后我们再回过头来重新考察他们。如果第一次测验和第二次测验之间,那些在工厂工作的人们变得更加现代,那么我们就可以断言,正是工厂的经历使他们如此。当然,如果我们发现那些仍然继续从事更传统的工作的人们在两次测验之间没有变得更加现代,那么我们就可以更坚信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因而,社会研究不但要了解社会的变化“是什么”(What),进而探究“为什么”(Why),并从而发现原理原则,并建立某种理论。自然观察和调查访问有时往往只能解释“是什么”的问题,而不能回答“为什么”。为此,要采用实验方法,以进一步了解社会存在和变化的各种机制及其关系,因为通过实验,在研究了各个系数和因果关系之后,就能查明该现象的决定结果和各个系数的作用。
二、实验方法的认识论特点
实验方法作为认识方法,具有它本身的一些特点。
(1)实验可以使被研究对象以纯粹的状态出现。自然界和社会的事物现象都是错综复杂、普遍联系的,这就给认识带来了困难。在实验中,人们就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把事物现象从复杂的关系中分离出来,排除各种偶然的、次要的因素干扰,人为地控制一些现象发生,另一些现象不发生,一些条件发生变化,另一些条件保持不变。这样就能使现象的发展过程以纯粹的状态出现,从而认识到一些在自然状态下难以观察到的特征,便于研究它们相互间的因果联系。
(2)实验可以改变或强化被观察的条件。在实验中,人们可以利用各种实验手段,强化某种条件,以便认识在自然状态下不能或不易遇到的新现象、新事实。如在社会实验中,如能对某一事物变化的前因后果有所了解,对于同类事物,不仅可以根据原因去预测结果,而且也可安排原因去产生预期的结果。
此处“安排原因”一语,改用实验法的用语来说,就是“控制”,也即改变或强化有关条件,由此发现并确定其变化的因果关系。
(3)实验可以使被观察对象重复出现。在自然条件下发生的现象,由于受时间或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往往无法反复地观察。在科学实验中,人们可以通过一定手段,使被观察对象及其结果重复出现。
第二节实验构成及程序
一、实验构成的三要素
实验法在应用上有广狭两种含义。从狭义上说,是指在实验室内的实验;从广义上讲,则包括了实验室之外在实际生活情境下进行的研究。从实验的类型讲,实验当然是多种多样的,有定性实验、定量实验、直接实验、模型实验等,但它们的构成都是相同的,即都由三个要素组成。
(1)实验者——组织设计和操作科学实验的人。这是实验的主体。
(2)实验对象——在实验过程中被变革的对象,即实验者所要认识的对象,它是实验组织的客体。选择实验对象应依据两条原则:第一是“概化”的原则,所选的对象一定要能够代表所要研究的群体;第二是“相似”的原则,即研究的实验组和控制组应尽可能做到相同或相似。那么怎样来分组呢?一般采用随机法,就是使被研究的每一个人都有相同的机会分配到实验组和控制组,每个人任意分配到各组。这主要有两种方法。
①配对法(matchingmethod),乃是企图使自变项之外其他变项发生相等影响的一种方法。实验中常被使用。例如,使实验与控制两组受试者在各方面的条件尽量相等,于是就按每一条件选择配对,期望搭配成两组条件相等的人参加实验。此法在理论上虽有可取处,但实际上很难使用。因为,如超过一个条件(或因素)以上时,实验者常感顾此失彼,甚至无法搭配。如实验者同时考虑年龄、性别、出生次序、智力等多个条件,企图使所有条件均配合相等而编为两组,殊非易事。即有可能,势必排除很多受试者,不能参加此实验。
②随机法(randomization),是采用数学上概率的原理,将参与实验的受试者以随机分派(randomassignment)的方式,编归实验组与控制组或各个不同的实验组。从理论上讲,随机法是控制影响变项的最佳方法。在实际使用时,随机分派法可分两个步骤使用。假如要将全班50个小学五年级儿童分为两组(一为实验组,另一为控制组)参加某项实验。实验者第一步可采用随机的方法(或编为号码抽取决定,或使用乱数表决定),先将50人随机分派为两组,每组25人。
分组之后,再以随机分派方式(如丢一硬币决定)决定哪一组为实验组,哪一组为控制组。如此,实验者对受试者的分派,完全靠机会来决定,是客观的,不带任何个人主观的偏见。如此分配的两组,纵然在事实上未必各方面完全相等,但理论上它们相等的机会比较多。
在实验研究中,为了验证因变量的变化确实是由自变量引起的,我们通常把实验对象分为两组,其中一组给予实验刺激,另外一组则不给予实验刺激。前者称为实验组,后者称为控制组。但是,在实施中我们要注意到“霍桑效应”的问题。
“霍桑实验”是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早期美国学者所做的一系列关于员工满意度的研究。这项实验想验证的是工作条件的改善可以改善员工的满意度并提高产量。结果起初令研究人员非常满意,他们发现,通过改善车间照明条件,生产量得以提高,照明条件进一步改善,生产量又随之提高。为了进一步证明实验的科学性,研究人员把灯光转暗,但是出乎意料的是生产量还是跟着提高。显而易见的是,与其说配线机房工人因为工作条件的改善而工作得更好,不如说是研究者对他们的注意引起了他们的反应。这一现象被称为“霍桑效应”。
这个例子让我们体会到了实验本身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因为被实验者知道自己参与了实验,这种“认知”改变了他们惯常的行为方式,从而导致即使在没有“刺激”介入的情况下,因变量仍然发生了变化。我们要注意克服这类弊端。
(3)实验手段——联系实验者和实验对象的中介。前测与后测,即必备手段之一。按照一般的实验逻辑,要确定两个变量之间的因素关系,我们应首先对研究对象的因变量进行测量,然后导入自变量,之后再对因变量进行测量。因变量在前后两次测量中的区别被归因于自变量的影响,由此对因果关系做出阐释。
为了避免上述“霍桑效应”等弊端,人们有时设计双盲实验的介入方式。所谓双盲实验(doubleblindexperiments),指的是在一项实验中,实验刺激对于实验对象和参与实验的观察人员来说都是未知的,即究竟是实验组还是控制组被给予了实验刺激,参与实验的双方都不知道,实验刺激是由实验人员和实验对象以外的第三者任意分派和给定的。这样就可避免由于实验者对研究的期望而产生的实验偏差(“主试效应”又被称“皮格马利翁效应”①)和由于被实验对象对其被试身份的认知及态度产生的实验偏差(“被试效应”,又称“霍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