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
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7个方面36条重要政策措施,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广泛的关注。可以说,以《若干意见》的颁布为标志,国家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手段与举措,正从分散的政策支持转为总体的制度保障阶段,预示着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制度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并将逐步完善。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对《若干意见》的贯彻执行不得力,行动缓慢,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的落实。目前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重视不够,宣传不力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明确,未能建立起促进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专门机构。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对于《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态度不积极,不学习、不研究、不做规划安排,更谈不上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调研,听取民营企业家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意见和建议了。二是学习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既没有力度,更不见深度。一些地方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不是光喊口号不见行动,就是叶公好龙,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又怕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三是一些地方对于《若干意见》的宣传,只是敷衍了事,以至于政府有些部门,对国务院《若干意见》了解甚少,更谈不上贯彻落实了。
政府、新闻机构应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若干意见》,让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上开辟专栏,组织专题文章,对《若干意见》进行宣讲解答。要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大对《若干意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的宣传,让政府各部门,让广大民营企业家都知道。要积极反映各部门、地方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动态和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面貌,为民营经济发展鼓干劲、壮声势、造舆论,要结合具体事例,树立先进典型。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和贡献,提高民企的社会地位,改变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消极看法,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利国利民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
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出台,把原来能够看得见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铁门打开了,但是“玻璃门”依然存在。实际情况比人们想象的“复杂”,一年来“非公三十六条”实施的效果并未达到人们的预期,名放实收的“玻璃门”的确存在。这个“玻璃门”,就是碰得着看不见的歧视性政策,这些政策体现在取得经济许可、进入新的经营领域、投资立项、征地、兼并收购等,还有很多规章,要这个审批,那个核准,确实很麻烦,很难。
为此,要加快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应对现有多项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凡违背《若干意见》精神,与其内容相抵触的,应一律废止或修改;对于《若干意见》的一些条款要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建议国家机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真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政府部门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滞后
学习贯彻《若干意见》,政府部门的工作亟待加强。目前,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把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事项,进行规划安排、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更谈不上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拿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一些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大,部门服务意识差,有的甚至对企业“卡、压、拿”,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政府部门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重要位置,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公平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用探索和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用地难等问题。
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出发,去推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搞好管理服务。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不能仅看减少审批事项的比例,要看实质内容,要由企业来评价。政府今后出台事关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措施和政策也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并形成制度。
三是优化法制环境。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在工作实践中,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真正公正和有序的法制环境。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非公有制企业能够顺利成长。要建立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彻底改革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赋予民间行业商会在市场中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平等权利,逐步形成行业商会、协会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广泛的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察和管理,引导民营企业守信守法经营。
五是优化舆论环境。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对他们要看本质、看主流、看贡献。要形成谁发展、谁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尊重民营企业家,就是尊重劳动,就是尊重人才,就是尊重创造。让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
四、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身素质有待于提高
一是一些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在产品研发、原料采供、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不能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企业的内在运行机制不健全。二是人才匮乏,科技含量低。许多企业缺乏优秀人才,尤其是缺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具有技术开发能力的科技人才,阻滞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要突出抓好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这是非公有制企业克服弱势,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体制创新主要指产业体制的创新。要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运用资本扩张和业务合作等手段迅速做大做强,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航空母舰”。技术创新是建立企业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积极推动建立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对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构给予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技术依托;积极支持建立各种形式的公共创新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管理创新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宜的企业制度,有条件的应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广纳资本和人才的制度基础,克服家族企业和家族管理的弊端。要加强人力资源、财务、质量和市场管理,下决心建立良好的管理基础。要引导民营企业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开阔视野,转变经营理念,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就是要更好地对非公有制经济在政治上给地位,政策上给鼓励,服务上给方便,发展上给支持,经营上给指导,法律上给保护,努力创造条件,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干大事业、求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