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与水平的提高,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邓小平同志明确地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问题也没有保证。”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占有量很少,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必定会使极少数人暴富起来,而让广大民众陷入贫困和动乱的深渊。在绝大多数人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社会矛盾尖锐、政治动荡不安的条件下,去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无异于天方夜谭。我们党之所以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其对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以及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作用。
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制定了一系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针、政策。2004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教训,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所取得的新成果,具有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在经济方面,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特别是要坚持贯彻党的富民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改善人们的吃、穿、住、行、用的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进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们生活质量。要尽快地使全国人民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并不断向更高水平前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增长和繁荣的成果。
在政治方面,必须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特别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自觉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只有这样,才能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在文化方面,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特别是要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使人民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道德风尚,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世界更加健康充实。
在生态方面,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好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平衡,促进人和自然关系的和谐,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自然是人类的家园,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和生活环境。人们出于个人或集团的狭隘的、眼前的利益,去占用、掠夺自然,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终会摧毁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然基础。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发展中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切实防治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社会共同进步中,逐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型文明的必由之路。马克思指出:人类才能的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克服这种抵抗,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当然,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做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每一项工作,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现实的条件。
从邓小平的共同富裕理论看当前社会收入差距
王学东
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现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热点。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不尽一致:一种观点认为,收入差距在经济发展的某一个阶段扩大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通过诚实劳动或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而获得较高收入是我们党的富民政策所允许的,由此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合理的,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树立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的观念,否则会导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但也有人认为,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已经相当悬殊,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抑制。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当前社会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呢?邓小平的富民政策和共同富裕思想为我们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邓小平的共同富裕理论与中国人民的致富之路
邓小平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是澄清了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本质。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论”是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新解说,它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并揭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和途径,为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在邓小平看来,实现共同富裕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二是要实行尽可能公平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根据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邓小平批评了从前因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而导致普遍贫穷的错误做法,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
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富”的新思想,并据此制定了一系列富民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打破了我国原有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导致利益多元化的分配格局逐渐形成。
在邓小平富民政策的指导下,我国迅速实现了经济腾飞,走上了令世人瞩目的致富之路。其突出表现在:(1)综合国力显著增强。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仅3624亿美元;到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1.6万亿元,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七位,对外贸易额居世界第四位,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资居世界第一位。(2)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1978年~2003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提高到262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高到8472元;居民储蓄余额从1978年的210亿元猛增到2002年的86910亿元。三是贫困人口逐年减少。1978年,我国约有2.5亿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26%;到1995年底减少到6500万人,占总人口的5.4%;2000年进一步减少到4000多万人。在短短的20多年里,我国有2亿多人口摆脱了贫困,年脱贫率平均高达7.4%。这充分说明了邓小平的富民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它有效地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激发了人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激励中国人民走上了致富之路。
二、中国经济腾飞过程中人们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拉大但是,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我国社会生活中确实也出现了一些相当严重的问题。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社会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拉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拉大
据国家统计部门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1978年为2.37∶1;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改革后,1985年缩小为1.72∶1,1997年又回升到2.47∶1;2003年进一步扩大到3.2∶1。如果把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种补贴和福利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还要大得多,有人推算可能会达到5∶1甚至6∶1,是世界上最高的。
(二)各阶层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
据统计,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5%人群组的收入占全社会总收入的近20%,最高的10%人群组的收入占全社会总收入的32%,分别比1995年提高了从1.1和1.2个百分点。在新富阶层不断扩大的同时,低收入人群也呈现出扩大趋势。到2002年底,仍然有282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城市依靠各种救济维持生活的也有2000多万人。据国家扶贫办公室的统计,目前在下岗职工中,低收入家庭占半数以上,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者占54.3%。
(三)地区之间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扩大
据2002年各省市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排行榜显示,最落后的西部省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121元,而最发达的东部省份达到了15822元,是最落后省份的5倍多;最发达的上海市人均国内生产总产值已达32258元,是最落后省份的10倍多。从城镇居民收入看,1981年,最高的上海市为599元,最低的山西省为370元,比例为1.62∶1,差额229元。到2000年,最高的上海市为117189.01元,最低的山西省为4724.11元,比例为2.48∶1,差额6993.9元。从职工平均工资来看,2000年,最高的上海为18531元,最低的山西省为6918元,比例为2.68∶1,差额116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