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天淋雨,不可避免的发了场烧,陆痕请了个钟点女佣照顾我,花园里也加了好几个健壮的男人,并擅自批给我十天的假期,直到第六天,我再也躺不住,从床上爬起来后,就让女佣回了家,穿了套样式简单的家居服开始打扫起房子来。
外面传来一阵争吵声,我放下手中的活,走出去,见钟铃阿姨正掺着爷爷站在大厅门口。
“你们算什么东西?敢阻我进去?”爷爷气愤的砸着拐杖。
“对不起,陆先生有交代,任何人不得随便。”
“你……”拿着拐杖指着说话的人,“居然敢跟我这么说话!知道我是谁吗?我正是你们陆先生的爷爷。”
“对不起,除非陆先生同意……”
“让他们进来吧!”我轻声说,注意到爷爷越显老态的身躯,注意到钟铃阿姨眼里的哀愁。
爷爷的身体险些站立不住,钟铃阿姨也大吃了一惊。
“小含!”爷爷叫了一声,眼里泪光在闪动。
我点点头,引着他们进屋,招呼他们坐下,为他们奉上两杯茶。
“小含,真的是你!不对,不对,瘦了点。倒底是不是小含呐?”爷爷有些糊涂了,上下直打量我。
“我叫简若翩。”爷爷眼里的惊喜让我心里升腾起一种感动,但他的目光不敢让我直视。
“不是小含啊……也对,声音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了。”爷爷苦笑,“原来报纸上说的都是真的。”
“您今天来……有事吗?”
爷爷重重的叹口气,“不瞒你,是为你跟小痕的事而来。”
“您请讲。”
“你说话这样干脆,倒让我不知道怎么开口了。”爷爷看了一眼若有所思的钟铃阿姨,“你知道小痕有个叫文含的姐姐吧?”
我点点头,“知道一些。”
又是大口的叹气,“那样年轻的生命没想到说没就没了,小痕为了她做了很多……连他二叔公都被他送进了监狱,陆家现在算是散的散,离的离,陆氏企业也在日渐衰落。”
“这些……我知道。”说心里没愧疚是不可能的,我不是陆痕,我没有有仇就必报的性子。
“孩子,”爷爷突然伸过手来握住我的,他苍老的手在抖着,“救救小痕吧,我只有这一个孙子,不能让他永远生活在黑暗里啊!如果……如果早知道是这种情况,我当初为什么要反对两个孩子在一起?是我……是我害死了小含,又害小痕变成这样啊!”
此刻,是多么想告诉爷爷,我就是小含,请你不要自责,不要难过。可……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咬了咬唇,涩声回答:“我在他心里只是一个替身,恐怕会让您失望了。”
“请你试一试行吗?”
“我尽量。”爷爷的手温太过于烫,我抽回手,垂下头瞪着桌面。
“小含……不,简小姐,一切拜托给你了。”爷爷看向钟铃阿姨,“钟铃,你还有话要说吗?”
钟铃阿姨仍沉在自己的思绪里,她的表情有点痛苦,又有点不安。
“钟铃丫头!”
“啊?”猛的回神,钟铃阿姨对上我的目光,立刻闪了过去,“爸,你有事吗?”
爷爷皱皱眉,“我是想问你还有没有话跟简小姐说。”
“我……祝简小姐幸福。”
这句话说得并不对场合,我轻声道了声谢。
“钟铃丫头,你怎么了今天?”
“没……没事。只是太吃惊于简小姐跟小含相似的长相,如果简小姐再胖些的话,简直是小含生前的翻版。”
“我……”我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看了看倒上的茶,“您两位要不先喝点水吧!”
“不用了,我跟钟铃这就回去了,小痕……就劳烦你了。长得这么相像,我相信他会爱上你的,也请你回报他同样的爱来化解他心中的仇恨。”
我有把握吗?我心中苦叹,现在都不知道是以着这种身份让陆痕接受我好,还是表白身份的好?如果表白,他会很气我对他的欺骗吧?
送爷爷跟钟铃阿姨到门口时,钟铃阿姨突然回过头,眼神牢牢的索住我,“简小姐,天霖昨天不小心摔倒,腿有点不方便,所以没有来。但他,也同样祝福你们。”
*
“左一点,再左一点,对对对,小间谍表现不错,对对对,就是再抱紧点!”
我听着季争在那边乱叫,有种想拨掉无线耳机的冲动,这样的情节每天都在重复,我打着喝下午茶的旗号跟她私会,给她一些她点名要的资料跟信息,而这些每每都成为她打击陆氏的法宝,比方说陆氏要发某块地皮来建个餐厅啦,这大小姐一定会先一歩标下那块地皮;比方说陆氏要跟某位商业界头脑合作啦,这大小姐一定会先出手给这大头脑灌迷汤。陆痕不是笨蛋,当然有看出我是“间谍”,便何况季争先前就己经告诫过他了不是吗?不过,他有心让陆氏跨掉,也就任我这“间谍”逍遥下去。
“呀呀,你别那么大刺刺的,拿个包包把那文件遮一遮。”
我过马路,走进陆氏对面的咖啡厅,直接上二楼,进一间拐角处的包房,季争己经从窗口移到了桌前,桌上备了一框爆米花跟两杯柠檬汁。
“诺。”我把文件递给他,坐下来享受冰凉的柠檬汁。
“嘿嘿,翩翩,你猜我刚才看到什么?”
“我后面又跟了人。”
“不错,只不过这次换了个哦。”纤指在我面前摇了摇,“前些日子大都是一些无聊的记者或是一些小虾米之类,今天,可是大鱼哦!”
“然后呢?”
“然后?”季争勾起一抺甜笑,“你自由发挥好了,你家五叔公毕竟是老狐狸,尾巴这么久才肯露出来。”
“你何必这么大费周张?以你的势力不是除掉他很容易?”我愣了下,何时,自己也被他们这群狠烈的人所同化?
“不错哦,有进歩哦,本来就是嘛,善良这东西,要分对谁。”季争拿起颗爆米花丢嘴里,“不直接了结他,是因为我跟陆痕抱着同样的心态,让他死——太便宜他了。”
“我的事是他干的吗?”
季争耸耸肩,“是不是又怎么样?一个个该死的死、该进牢的进牢、该蹲在马路上捡垃圾的捡垃圾,无一幸免哦!”
“季争,”我呼口气,“我想我变得有点冷血了。”是啊,居然丝亳不觉得愧疚于他们!
“不是冷血,人嘛,本来就该这样,如果有谁让我跟那臭小子这么痛苦,我想我会杀他全家来泄恨。”
我有点想不通,偏头问季争,“为什么我跟小痕一直是你跟学长吵架的中心?”
季争呵呵笑,“老实说哦,你家小痕可是我初恋情人呢!”
印象里跟陆痕接触的女生中,我并没有见过她。
见我不解,季争接着解释,“我家主要干的是收钱杀人的勾当,很多年前,收到一份很高的定金,要暗杀的对象正是你家小痕,那时候陆痕也就十六岁吧,照片上的他很俊又很酷,我一眼就看上了他。”
“后来呢?”我忍不住问。
“我扬话陆痕的命必需由我亲自动手,谁敢动他,就是跟我‘雷风’为敌。至于我家那个臭小子嘛,你也知道,他暗恋的对象就是你。”
人的缘份很奇妙,如果季争没喜欢上陆痕,想我们现在己经成了莫名枉死的灵魂,如果季争没有跟白羽翔相爱,想眼前这个女人会成为我强劲的情敌,如果……太多如果走到了这一歩,世界并非完全暗淡,至少我也算幸运的。
“翩翩,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啦,我说当初帮你是有条件的,我要陆氏。”
“我知道。”我点头,陆氏对于我跟陆痕而言都是个负担,季争肯接手,对我们而言都是巴不得的好事。
季争皱眉,“真的有这么不在乎钱财的人吗?记住咯,对付那老狐狸莫要硬碰硬,自己的安全最重要,揪出他的证据,让他去牢里陪他那个亲爱的二哥去。”
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