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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长在心里的巴西木(11)

为了让山野菜的市场扩大,吴总决定在注册商标上印上当地姑娘的淳朴清纯的照片。吴总闯荡商海多年,深知广告的效应。他让我将几个当地姑娘的相片通过电脑传了过来。我明白吴总的深意,就通过刘正将全村的漂亮姑娘找了出来,然后请吴总派来的摄影师给她们照了不少山村风味的相片。不久,商标做出来了。商标上的姑娘竟是山红。山红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裳,手里拿着一捆翠绿的山野菜,漂亮而清纯。后来,吴总又请广告公司拍了一个山野菜的广告,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滚动播出。

一石激起千层浪。或许是山红的倩影打动了千千万万顾客的心,改版后的商标注册和广告的效用,山野菜更加走俏了。山红清纯可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山野姑娘淳朴的气息,用她来做山野菜形象代言人是最好的人选。为此,公司一次性付给山红二十万元钱作为她拍摄广告和注册商标的费用。郑宝昌哪见过这么多钱啊,拉着山红的手来到我面前非要我联系当面谢谢这位好心的吴总不可。我将郑宝昌的意见传达给了吴总,吴总竟然爽快地答应了。

见到吴总,郑宝昌稍稍惊愣了一下,随后便感激地说:“吴总啊,您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呀!要不是您,山红怎么也没有今天啊!”

吴总笑容可掬地说:“老哥哥,话可不能这么说,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发现了她身上的潜质。老哥哥,您养育了一个好闺女啊!”

为了感谢吴总,郑家特置宴席款待众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吴总和郑宝昌之间的话越说越多,越聊越投机。吴总感动地说:“老哥哥啊,山红之所以有今天,也是你和嫂子的善心换来的!我突然萌生一种想法,不知可不可以?”

“吴总,有什么想法您尽管说出来就是。”

吴总呷了口酒说:“我想认山红当我的义女,不知老哥哥意下如何?”

“这可是我们家求之不得的好事啊!吴总,不瞒您说,不知为什么,我刚才一见着您,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您似的,可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看起来,咱们上辈子就有缘了。”郑宝昌高兴地说。

两口子做梦也想不到,山红会给他们带来这么好的福气。山红呢,因为吴总的慧眼识珠,现在已是今非昔比,爱情事业双赢,所以,对于吴总认义女之事倒也没什么异议。

“老哥哥,您说得对,我们上辈子就有缘了。”吴总说到这儿,不知为什么,眼睛竟湿润了……

看吴总和郑宝昌见面的场景,我在想,他们俩明明看起来彼此并不熟悉,可吴总为什么说郑宝昌是他当年在北镇工作时的救命恩人呢?

五、山坳真情感天地

从吴总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上来分析,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些解不开的谜。可这个谜究竟是什么,吴总却讳莫如深。

我和山红之间的感情一天比一天深。自打分手以后,玲玲再也没出现过。吴总除了在电话里交待我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以外,就是叮嘱我一定要和山红搞好恋爱关系。我就想,这吴总还真将山红当成自个儿的亲闺女了。

和山红在一起的每个时刻,我感觉到自己处在极度平和的意境里。山红美丽温柔,大方多情,如春风甘露一般滋润着我。

我怎么也想不到,时隔不久,我和山红的爱情将接受一次颇为严峻的考验!

这天快要下班的时候,山红最要好的姐妹小敏气喘吁吁闯了进来:“不好了,山红她昏倒在车间里了!”

我跑到了车间。山红倒在地上,人已经昏迷过去了,鼻孔里流出鲜血。莫非,是她的疯病又犯了吗?我开车将山红送到了当地最好的医院进行抢救。经过一阵紧张的抢救,山红苏醒过来了。不过,我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可另外一种可能性却让我无法接受。医生告诉我,山红患的极有可能是血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白血病。医生建议我带着山红到省里的权威医院进行一次确诊。

尽管我带着省权威医院推翻当地医院误诊的希望,可事实就是事实,山红患的的确是血癌。要想挽救山红的生命,除了昂贵的医药费外,还要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骨髓进行移植。

尽管在治疗的费用上不成问题,但寻找与山红相匹配的骨髓却成了最大的难题,我愁得坐立不安。望着山红很快就掉光了满头秀发和憔悴的面容,我恨不得替山红忍受这一切。

这一天,吴总带来了让人振奋的消息,在千千万万的人群中,终于找到了与山红相匹配的骨髓!

这真是枯木逢春。因为找到了与之相匹配的骨髓,山红的病很快就好了,满头的秀发很快又披在胸前,脸上又涌现出两团美丽的红晕。在感受生命珍贵的同时,山红和我的爱更加坚定,我们时常会聊到那个献出骨髓的志愿者。

我和山红在经历了生生死死的爱情长跑后,终于在山野菜公司建立三周年的时候,在吴总的一手操持下,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那天是五一节,明媚的阳光照着王麻子沟的每一个角落。王麻子沟山野菜公司大院内热闹非凡,我和山红的婚礼在主持人诙谐幽默的主持下进行着。

我和山红夫妻对拜后,男主持人用他那雄浑的声音说:“下面,有请婚礼中一位最为重要的客人——”

主持人话未说完,在我和山红以及在场众人的目光下,一位漂亮姑娘走上前台。我和山红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姑娘竟然是玲玲!

她在这时候来干什么?这时,主持人走过去,操着话筒大声说:“诸位亲朋好友,这位就是自愿给山红捐献骨髓的玲玲小姐!”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我和山红更是目瞪口呆。就见玲玲一扫往日的刁蛮,目光平静而柔和。她款款走到我和山红面前盈盈笑道:“姐姐,姐夫,祝你们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玲玲怎么成了自己的妹妹了?山红惊讶地望着玲玲。这当口儿,吴总拉着岳父岳母的手走了过来。吴总泪流满面,竟冲着岳父岳母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场众人无不惊讶,岳父岳母更是慌得手足无措。吴总是他们家的恩人,现在,怎么竟给他们鞠躬起来了?老两口一下子就将吴总给搀扶住了。

“吴总,您这是?”老两口紧张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吴总说:“老哥哥,老嫂子,我就是山红的亲生父亲啊!”

吴总说话的声调不高,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无不感到震惊!我和山红更是疑惑不解。吴总怎么成了山红的亲生父亲了?难道,山红不是岳父的亲生女儿?

岳父见我疑惑不解,告诉我说,山红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她是他在23年前一个春日的早晨,在自家的柴垛前捡的。

没想到山红的亲生父亲竟然就是吴总!

23年前,吴总还是分配到北镇的一个大学生,和县里的一个叫林碧阳的姑娘结婚了,第二年,妻子生下一个女孩后心脏病猝发死在了产房。吴总想将女儿抱回去让父母帮着抚养,身为高干的父母本来就不同意儿子的婚事,见儿子又抱了个女儿回来,就将儿子骂出门去,而林碧阳的父母早亡,又无亲属;恰恰又在这时,吴总又接到了父母打来的让其出国深造的电话,没办法,只好在一户老乡的指点下,在一个寂寥的早上,将刚满百日的女儿放在了老乡的亲戚郑宝昌家的门前。

吴总虽然早已是身价数千万元的私人公司老总了,可他时刻没有忘记放生在王麻子沟的女儿!

调回省城后,吴总得知女儿过得挺幸福,悬着的那颗心这才放下来。他不止一次有过将女儿认到自己身边的念头,可当他看到女儿在郑宝昌家过得幸福时,不忍心打破女儿和郑宝昌夫妇的生活,于是,就悄悄地离开了。打那儿以后,他就再也没去过王庥子沟。他派人考查过王麻子沟,当他得知王麻子沟依然野菜遍地时,才下决心在那建公司。其实,当年,吴总悄悄探望女儿,不止一次见过抱着女儿的郑宝昌,这就是郑宝昌觉得自己见过吴总的原因。

他让我在王麻子沟建公司帮助当地村民脱贫致富,然后让山红做广告,实则一方面是报答郑宝昌夫妇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另一方面,也是身为父亲作为对女儿当年失职行为的一种补偿。这些,我又如何知道呢?他之所以对我说郑宝昌是他当年插队时的救命恩人,是在让我不知情而又合理的情况下悄悄报答郑宝昌一家人啊!可吴总怎么也没有想到,我和山红谈起了恋爱。当他第一眼看到山红时,就认定那是多年未见的女儿!那身段,那眉眼,没一处不像当年的林碧阳!只是,他并不知道山红曾经被情所伤患有疯病。

吴总的心灵在一霎那就被震撼了!本来,他是为女儿玲玲“讨公道”而来,当听了山红的叙说后,才相信是玲玲有错在先。这一切,我和山红又如何得知呢?

吴总知道对不起山红和她的养父母,所以,就想法设法来回报他们。他注册商标让山红拍广告,顺理成章地给了郑家许多好处。本来,他想将这个秘密一直保持下去,可山红得了血癌;而要救山红的命,只有找到与之匹配的骨髓。吴总知道,玲玲身上的骨髓或许就与山红相配,因为她们是亲姐妹。当吴总将山红是她姐姐的故事讲给玲玲听时,玲玲也大受感动,表示愿将骨髓捐献出来。经查,玲玲和山红的骨髓非常相配。这样,玲玲将身上的骨髓捐给了姐姐山红。

听罢吴总的讲述,山红扑到了吴总怀里,含着泪叫道:“爸爸……”玲玲见状,也扑过去抱住了山红。

“姐姐!”

“妹妹!”

姐妹俩幸福得流下了眼泪。

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被眼前的情景感动得掉下热泪的。吴总紧紧握住了郑宝昌老两口的手,我也笑得满脸灿烂。

这时节,山上的映山红开得正旺,簇簇拥拥的,远远望去,一片红霞……你就是那漫天飞雪中的一片最美的晶莹

一、我和妻子艾雪漫是通过书信的往来成就姻缘的。

1997年我在河北保定当兵,闲暇之余,几个战友对一些情感杂志里的征友启事感起兴趣来。班长白云岩是个军中秀才,就给一本杂志邮去了一则征友启事:朋友,您想结交军营中的男子汉吗?身穿橄榄绿的我,渴望用书信架起我们之间的友谊桥梁。3个月后,启事刊登出来了,可白云岩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在98年夏天那场特大洪水中,白云岩救上来一位老乡后被激流卷走了。

二十天后,当我们从抗洪前线赶回军营时,意外地发现了一封写给白云岩的书信。书信来自内蒙的一个师范学校,从那娟秀的字迹来看,我们判断,对方是一位在校的女大学生。我们的判断是正确的。女大学生叫雪漫,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对军营男子汉的崇拜。看罢这封信,我们班全都落泪了。指导员知道这件事后很受感动,委托我给雪漫回信,说明白云岩牺牲在抗洪前线的情况。我和白云岩关系非常好,这封回信自然写得情真意切。信发出后,我沉甸甸的心一下子就轻松起来。可我没想到,时隔不久,雪漫居然回信了。信中,她对白云岩的牺牲表示极大的哀悼并希望能和我成为朋友。她说,虽然我们从未谋面,可从白云岩的身上,我看到了你们所有军营男子汉的影子。我爱你们。

打那儿以后,我和雪漫就鸿雁传书。雪漫是一个颇有才气的姑娘,她的每一个字都感染着我。我们在书信中谈人生谈理想谈青春的迷茫,很快,都觉得离不开对方了。雪漫的信,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份牵挂。我没谈过恋爱,可我有一种感觉,单凭字面,我似乎爱上了这个向往军营的女大学生。雪漫的字写得相当娟秀,文字表达能力非常强,看她的信,就是一次精神的享受。后来我去她们学校看她,才知道,她是学校里有名的才女,能写擅画,多才多艺,还担当着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呢!

让我欣喜的是,不久,雪漫也在信中向我发出了爱情的信号,信中还夹着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中的雪漫长发飘飘,一袭白裙坐在学校的草坪上,嘴角露着一丝微笑,一双大眼透着无限柔情,看得出,这是一位长相非常漂亮的女孩儿。我只是个汽车兵,知道配不上她,在经过了一番痛苦的思索之后,我在回信中婉转地拒绝了雪漫。两个从未谋面的男女通过书信成就爱情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再说,山鸡又怎能配上凤凰呢?

我以为我们之间的事情会划上一个句号,可我没想到,半个月后,我接到了雪漫的特快专递。她在书信中说要来军营中看我,并让我在8月15日去保定火车站去接她。我感到这件事情非同小可,就报告了连长和指导员。我本以会挨一顿爆剋,没想到他们却笑着对我说:“雪漫的到来,是我们全连的光荣。秦鸣,你小子艳福不浅,借了白云岩的光。你小子听好了,要拿出军人的风度来,好好接待雪漫。”得到了连长和指导员的支持,我的心里就像撒进了五彩阳光,高兴劲就甭提了。

8月15日,我如约见到了雪漫。在夹杂的人流中,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看起来比相片上的还要漂亮。纤细的身体上依然是那一袭长裙,羞怯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俏皮。更让我感到欣喜的是,她的嘴角竟然长着一颗美人痣。见我的脸涨得通红,她一把就拉住了我的手。一股暖流传遍了我的全身。一个女孩儿,能不远千里来看一位从谋未面的男友,该是一种多么大的勇气啊!

路上,我问:“雪漫,你的名字真特别,告诉我,为什么起了这个富有诗意的名字?”雪漫调皮地说:“我喜欢漫天飞雪,我愿做那漫天飞地中最晶莹的一片。站在晶莹雪白的世界里,我就有一种身心和天地融为一体的感觉。所以,就用它来做我的名字喽。”

望着雪漫欢快的样子,我想,雪漫真是个活泼的女孩儿。

战友们散去后,我问她:“雪漫,你就不怕我是个靠不住的人?”雪漫红着脸儿却极其认真地说:“不会的,因为你是军人,我爱的就是军营中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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