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鹅客栈是佣兵们的据点。天明之前,迪恩和蒙克到达了那里。
蒙克粗暴的砸门声并没有让老板兰斯恼火,他一如既往地面带狡狯的微笑,举着火把,打开客栈大门。
“主神热爱勤劳的信众,我热爱半夜回来的大兵。”
他边朝店里走边说,一头棕发在火把下闪亮。如果忽略掉油腻的外套,他看起来几乎算得上高贵。
蒙克在木头桌子边一屁股坐了下来:
“加香料的麦酒。主神啊,我简直要渴死了。”
兰斯摊开手:
“真不巧,晚上来了一队骑兵,把我的麦酒全喝光了。”
“什么?”蒙克愤怒地扬起手臂,“不赶紧给我消消火,我就把方圆十里的酒客都宰了!那时你有流夜之酿都卖不出一杯,只好带着你的丑婆娘关门大吉!”
兰斯神秘地眯起眼睛,摇了摇食指,从柜台下面拿出一个陶土罐子。人人都知道,那里面是葡萄酒。而且人人都知道,那里面的葡萄酒是酸的。
蒙克无奈地看着兰斯把盛满葡萄酒的锡杯推到自己的面前。暗红的酒看起来就像是血,一股甜腻酸腐的味道扑鼻而来。他捏着鼻子学马打了个响鼻:
“天杀的,你肯定这不是醋?”
“那么,这次的生意如何?”
兰斯不理会蒙克的抱怨,笑着问迪恩。
“一笔该死的小买卖。”
迪恩回答,他在火炉边伸开腿,放松肌肉。
“雇主是那个小男孩儿?”
迪恩狠狠瞪了兰斯一眼:
“我们在黑暗之狱里转了一圈,捡回来半块还没烧尽的干牛屎。这都要感谢你的推荐。”
“恐怕我要拒绝你的感谢了。”兰斯罕见地叹了口气,“我猜你们俩现在就得准备跑路。”
“开什么玩笑?”
蒙克吞下一大口葡萄酒,苦着脸表现酒的酸涩。
兰斯双手撑在桌子上,低头看着蒙克。多年在客栈迎来送往,他脑袋里装的东西比主神堂的圣库还多。但这个家伙又有着狐狸一样的狡猾,这才能够在佣兵们刃口谋生的众多生意里周旋来回,全身而退。
“今天喝掉麦酒的骑兵们,此刻正在找你们。”兰斯挑起眉毛,给蒙克又倒上一杯,“你们被通缉了,好兄弟。据骑兵们说,为了完成买卖,你们杀光了草场村所有的活口,连一只小鸡崽都没放过。”
兰斯用手摸着没刮干净的下巴,似乎因为表情由狡狯换成无奈,让他很不舒服。
“当然,骑兵们还忘了说,我刚杀完半个世界的人,刚刚从国王的卧室里提起裤腰带走出来。”蒙克舔了舔唇边的酒渣,抓起餐刀横在老板的肩上,“从这一刻起,我封你做烂笑话骑士。”
兰斯没有笑。迪恩仔细看了看他的眼睛,这个家伙是认真的!
三个人面面相觑。紧接着,屋子里发出一声刺耳的巨响,是蒙克把锡杯全力掼到地上,怒气冲冲地一把抓住了兰斯的脖子:
“我******不喜欢你这个该死的笑话!你这只满腔坏水的死狐狸,格伦希德把你从黑暗之狱里放出来,就是专门给人报丧的吗?”
血色飞快地在兰斯的脸上变深,他发出嘶哑的抽气声,徒劳地试图摆脱蒙克。
迪恩在边界上曾经亲眼见过蒙克用手直接捏断人的脖子,知道这个大块头能够疯狂到什么地步。
“快放手!”
迪恩抓住蒙克的手臂。就在这时,客栈外传来了嘈杂的马蹄声。
迪恩快步走到窗边,透过钉死的木头缝隙向外看去——一队骑兵已经踏进了客栈的院子,薄明的晨曦里,旗帜上费斯伍德的橡树族徽清晰可见,是领主大人的队伍!
镇上的保民官率先跳下马来,把缰绳扔给身后的士兵。在边界战斗征兵时,迪恩曾跟他打过交道。
此人是一个虚荣的胖子,目空一切,自大得恨不得跪拜自己的影子。可是这个时候,凯吉尔却朝自己身后的一匹白马躬下身体,神态甜腻得让人反胃。
白马配着华丽的猩红色丝绒鞍具。一只雪白的手执着缰绳,醒目地露出手指上硕大的红宝石主神像戒指。戒指的主人在侍卫的帮助下优雅地跳下马来,虽然苍白瘦小,却目光倨傲,风头十足。
迪恩从没见过这人,但是仅凭传闻,他还是认出了本地的领主、国王陛下的亲表叔,据说是整个加莱特王国信仰最纯洁的贵族——虔诚者费斯伍德公爵。
凯吉尔向骑兵队挥了一下手。骑兵们迅速地散开,一些人拐进角落,从迪恩的视野里消失了。傻瓜也知道,他们是转进了客栈的后面。
整个肥鹅客栈被包围了!
大门被人一脚踢开。几个弓箭手率先冲进来,张弓搭箭,对准了房间里的三个人。
蒙克推开兰斯,让他咳嗽着倒在地上。
“该死的,”蒙克对着来人大吼,“你们想干什么?”
他回身去抓长柄斧,一支箭带着啸声落在他的手边,箭尾簌簌抖动,清楚地告诉了他必须放老实点儿。
费斯伍德公爵踏进了客栈。他用一块丝绸手帕捂着鼻子,看起来似乎有些娘娘腔,但手帕上方露着的黑眼睛却发出足以让人血液结冰的乖戾之光。
“就是他们。高个子的是迪恩,那个壮汉是铁头蒙克。”凯吉尔在公爵的身后谄媚地说,“我的人一直跟着他们,他们一进森林……”
公爵大人神经质地举起一只手,示意他闭嘴。保民官的话瞬间咽了下去。
“他们在哪儿?”
公爵开口问。
就像一条眼镜蛇在自己的面前作势攻击,公爵嘶哑女气的嗓音让迪恩后背发凉。虽然公爵的问话没头没尾,但是屋子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在问什么。
所有人都看着迪恩和蒙克。
迪恩紧张地思索着,没想好怎么回答。
“快说话,白痴!”凯吉尔愤怒地在公爵身后嚷道,“草场村的火把你们的舌头也烧掉了吗?你们两个不知死活的白痴,在抢那个女孩儿的时候,我看着你们就像现在一样的不清楚!”
如果不是被胁迫着,迪恩将会非常乐意地用剑让那个为虎作伥的胖子保持沉默。但现在他已经被卷进了未知的阴谋,公爵大人居然亲自现身询问女巫和男孩儿的去向。这个答案是自己的底牌,不能够过早地亮出来,至少应该看看情形再说。
“不知道。”
迪恩简短地说。
蒙克看了看迪恩,似乎想笑,然后也跟着说:
“不知道。”
公爵夸张地闭上眼睛,表达自己被无礼拒绝后的失望。他用手帕紧紧按住额头,仿佛那里有个大伤口。
“你们这些无知的渎神者,”他叹息着,“主神指引给你们的光明之路,走起来就那么难吗?你们藏匿被主神唾弃的人,究竟有什么好处?”
“我们救她出来后,在森林里各走各路了。”
迪恩说。
公爵怀疑地眯起眼睛,打量着迪恩:
“真的?”
“我向主神起誓。”
公爵嫌恶地扭了一下身子,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
“我从来没有指望过佣兵的誓言可以算数。”
“那你们总该知道他们去了哪个方向吧?”凯吉尔积极地在公爵面前表现着自己的机智,“你们一定知道的。”
“我们不知道。真遗憾。”
迪恩耸耸肩。
凯吉尔眨眨眼,附在公爵耳边道:
“尊敬的公爵大人,您把这两个家伙交给我,我自然有办法让他们哭着求我们接受答案。”
公爵的眼睛从手帕后面邪恶地转了一下:
“主神会察觉你的忠心的,凯吉尔,但是不必了。我的人已经布满领地,不会搜不出来。这两个家伙没什么用——绞死他们。”
血液一下冲进迪恩的头顶,他听见蒙克大吼并再次力图去抓斧子。但是蛮干并不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公爵的卫兵们一拥而上,迪恩被几个人扑倒在客栈朽烂肮脏的木头地板上,在一片混乱中,只听见蒙克在大喊: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为什么?”
公爵优雅地举起一只手:
“你打算告诉我吗?壮汉?”
“别说!”迪恩在几个卫兵的重压下咬牙抬起脑袋,“说了他就会马上杀了我们!”
“你以为他现在要干什么?请我们吃鹿肉馅饼?”
蒙克大吼。
迪恩看着公爵,定定道:
“只有我们知道他们在哪儿——那是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我会把他们找来给你,但是你要付钱。”
公爵的表情像是灌下一大杯麦酒,再打了个酒嗝,最后在酒嗝里闻到了马尿味。
“无赖!你……你凭什么认为公爵大人会不杀你,还要给你们钱?”
凯吉尔这次是真正的愤怒了,并不是做给公爵看。
“杀了我们没有任何好处,留下反而会帮你的大忙。”迪恩的眼睛直盯着公爵,“我们不是敌人,是可以随心使用的棋子。”
公爵紧紧攥住手帕,好像要从里面挤出水来。
“你在要挟我,对吗?”他嘶声说话,语气轻柔,让人不寒而栗,“你知道上一个要挟我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公爵走近几步,弯下身子,凑近迪恩:“他就在霍顿荒野的石头堆里,身上的每块骨头都碎得像掉在地上的松饼——这样荒野狼比较方便下咽。”他直起身体,神情悲悯,“愿主神宽恕他的灵魂。”
天杀的!让这个阴阳怪气的公爵被格伦希德拖走吧!迪恩咬牙切齿地想,这个怪胎!
一直倒在地上的兰斯突然大喊:
“公爵大人!小人有话要说!”
公爵诧异地转过身,看着兰斯手脚并用,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
“你是谁?”
“小人是肥鹅客栈的老板。”兰斯一脸媚笑,那种奉承劲儿立刻让凯吉尔感到嫉妒之火汹涌升腾,“您真是主神的宠儿,幸运的使者。您的大驾光临恰好救了我的命,这个壮汉刚才想要掐死我。”
公爵哼了一声:
“你到底要说什么,酒保?”
“我听说您要绞死他们,真是万分的同意。感谢您的神明决断。但是小人斗胆请求您缓那么几天,因为他们还欠着我的酒钱呢。这钱对公爵大人您来说也许不值一提,但对小店可是救命钱啊。”
蒙克怒吼:
“让格伦希德降下雷电劈死你吧,老子什么时候欠你钱了?”
兰斯无辜地眨眼:
“难道刚才你喝的不是酒?”
“刚才那******能叫酒?”
凯吉尔大喊:“都住口!”他笑了起来,尽力笑得轻蔑,力图感染公爵,“你是什么货色,也来帮他们求情?”
公爵转身要走,显然对这场谈话已经没有兴趣。
“留着他们比杀了有用。”兰斯在公爵身后不依不饶地道,“他们身经百战,对付过西格翁巨人、雷霆荒野狼人、圣徒雪山的大精灵,甚至还有传说中的不朽之人!”
公爵停下了脚步,缓慢地回过头,这一次并没有用手帕捂着鼻子:
“不朽之人?这是真的!”
那是一个被封死的秘密,孤独地埋葬在流沙和烈风里,只能被岁月慢慢侵蚀至尽,永远无人知晓。
迪恩没有回答公爵的问话。他看着兰斯,开始回忆自己是在什么时候认识他的。面前的这个家伙看起来油滑得像狐狸,一脸欠扁的奸笑下面到底掩藏着什么?
“迪恩,亲爱的公爵大人在问你话呢。”
兰斯迎上迪恩的眼睛,微笑着提醒他。
“是真的。很久以前……在烈风山谷,”迪恩艰难地说道,骤然揭开发誓永远封存的往事,他几乎无法控制声调,“我们发现了一个不朽之人。”
公爵的黑眼睛似乎燃烧着火焰,他朝前走了一步:
“烈风山谷?”
是的,烈风山谷。迪恩暗自攥紧了拳头。
人人都说,烈风山谷是黑暗之狱的通风口,每一阵风都是格伦希德的呼吸。那里的风呼啸着穿过空寂的山间,像一条干燥到极点的鞭子,抽打过赤褐色的山岩,带走所经之物的每一丝水分。哪怕迪恩这样水嫩青葱、刚刚成为佣兵的少年,似乎也会即刻变成干尸。
进入山谷仅仅两天,队伍里所有人都苍老了十岁。而让他们一路追踪到此的那个窃贼却仿佛被风吹走了,再也找不见踪迹。
然后有那么一天,队友“断指”施林格发现了一个秘密……
“你们是怎么处置他的?”
公爵不动声色地问。
“快回答,你这个白痴!”
凯吉尔喊道。
“我们杀了他。”
“必须将不朽之人固定在木头框架上,双脚离开地面。”本德隐修院散发的那些围捕不朽之人的传单上这样写着,还配有图画,好让那些大字不识的农夫们也能看懂,“要用燃烧的橡木尖棍刺进他们的心脏,直到绿色的血液流尽,方可确认其死亡。”
他的血就是绿色的!迪恩依然记得那血溅到自己脸上的温热感觉——那种让自己的心脏骤停,如同把什么东西刻上骨骼,永生铭记的感觉。
“一旦你的手沾上了不朽之血,你就是主神永远眷顾的人。”公爵用嘶哑的嗓子轻声说,似乎怕惊醒什么,“我见过几个不朽之人的捕猎者,可是没有一个是佣兵。佣兵不过是些……肮脏的、没有价值的小蜣螂,只会爬在地上拣粪堆里的铜板……你说的事,有什么证据?”
“我没有证据。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公爵的黑眼睛反复打量着迪恩的脸,像一把刮刀在寻找着动脉。
“我曾在国王和主教大人的面前发誓,要铲除王国里所有的不朽之人。我的誓言每个字都如同铸入钢铁,决不会改变。”公爵傲然道,“所以我会保护和支持不朽之人的捕猎者——你也许就是这样的人。”
“主神在上,”兰斯讨好地插嘴,“公爵大人您真是虔诚而又英明,请原谅我的语言太贫瘠,说不出您好处的万分之一。”
“我在镇上贴了告示,开出的价码是一百金币,找那个女巫和小孩儿。”公爵再度掩上口鼻转身离开,像给狗扔骨头一样扔下的话来,“我就留你们多活几天,你们也去找他们。”
公爵一行人的离去让客栈骤然安静下来。
“天杀的!天杀的!”蒙克突然用手撕扯着自己红棕色的乱发,口沫横飞,发疯一样地大喊,“我要活捉那个小鬼和妖精!我要亲手把他们钉死在火刑柱上,把他们的皮烧得吱吱响!让他们……让他们……”
他突然停止吼叫,怒视着迪恩:
“都是你这个白痴,为什么要答应那个小鬼去救人?他只出了一个,一个啊!主神在上,我简直不敢相信,只有一个金币!而你居然答应了?难道佣兵的价码掉到阴沟里去了吗?”
迪恩不知道该说什么。自己为什么答应去救人?很简单,因为那个男孩儿的眼睛。当他站在迪恩面前,执拗地不肯离去,那双碧绿的眼睛让迪恩呼吸困难。
迪恩非常熟悉男孩儿的神情。多年以前,几乎遥不可及的另一个地方,在烈风的呼啸中,也有这样一双眼睛,用炽热得发苦的期盼注视着自己,良久良久,最终绝望地垂下眼帘,转身消失在岁月里。
“每个人都有秘密。”兰斯突然嗤嗤一笑,“他答应那小鬼,自然有他的理由。”
“理由……”
蒙克迷惑地重复。
就在这时,迪恩的剑突然跳进手里,接着他整个人扑向兰斯,像一道闪电将对方重击在墙壁上。剑横在兰斯脖子的一侧,冰冷的锋刃紧挨着在皮肤下跃动的血管。
迪恩的目光比剑锋更冷,深深地刺进兰斯的眼睛,什么也没说。
兰斯的脸上有微笑慢慢绽开:
“你这是在表达对我的感谢吗?”
“你怎么会知道的!?”
兰斯无声地笑起来,目光嘲讽,仿佛对一切都了然于心:
“你一定非常熟悉那种感觉。每一天用畏惧和狐疑的目光审视自己投在溪水里的影子,越看越心惊肉跳。每一次在战场上毫不设防地冲向敌人,不是因为勇敢,只是寻求证明,证明刀剑锋刃割开的皮肤下涌出的液体的确是红色。看着自己筋肉翻卷的伤口,疼痛和欣慰交织着渗入脑髓,你可以松一口气,听见心脏落进胸腔,咚的一声——安心得仿佛整个世界都睡死了。”
兰斯轻声说着,每个字都像羽毛飘出他的嘴唇,却如同重锤一下下击中迪恩的心底。
“但是你知道,那想法并没有死去。它像个任意嘲弄你的恶魔,你以为它已永远沉睡,但它只是闭上眼睛打了个小盹儿。在你无法察觉的某个时刻,它还会醒来让一切重新上演。如同野草枝连蔓生,再一次在你心里燃烧起厌恶和绝望——对自身的厌恶和绝望。”
迪恩的剑垂下来。他看起来疲惫而厌倦:
“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什么也不要,亲爱的老伙计。”兰斯挣脱迪恩的手臂,走到柜台边开始收拾酒杯,摆出职业微笑,“你该问问你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完全不懂这只狐狸在说什么。”蒙克不耐烦地说,“但是我不喜欢他的话。现在咱们该上路了。我要拿到变态公爵的一百个金币。主神可鉴,这钱拿起来就跟白捡一样。”
是的,金币!
这是治愈苦难的万灵药水,通向解脱的笔直大道。有了钱可以随心所欲,可以离开这里,就像从前离开烈风山谷。从此永不踏足那讳忌之地,永不听闻故人之名。现在开始干活,让血和汗代替该死的回忆,忙于奔波总可以把过去远远地抛在脑后。
迪恩抓起剑走出肥鹅客栈,步伐匆忙得如同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