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散场时是12点,我把领子后的帽子扣在头上,前边的帽子边缘挡住眼睛。我想这样会在夜路中更安全。我身边超速驶过一辆怒吼的低矮兰博基尼,我穿过坐着醉酒人的路边摊、和站在车子边的小便男……
突然觉得柏油路闪闪发亮,我循着光向上往,于是看见云海中的月亮。她还未能圆满,但在此刻,有她存在的夜路,月光把阴暗肮脏和猥琐清扫到一边,心里的忐忑变得微不足道。
我跟着她,穿过两个十字路口。在其中一个十字路口中间,她从云海中全然展现出来,我很痴迷,竟然想就这么站在路的当中,没在意车来车往。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生活中都能有一种着迷,让人一路相随,还忘了夜、忘了生死存亡。忘了……自己。
刚才看的是谢霆锋和高圆圆演的《一生一世》,这电影的特点有三个:一,男神和女神搭配。二,有情感产生后便挂念终生。三,二人所有的机缘巧合都遭遇了鬼使神差,最后阴阳相隔终归印证了那四个字“情深不寿”。
我前排的一个大姐哭得眼睛有点胖了,但是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刚才我说到的三点基本上是不会都凑齐了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感情里的。****要么就是没有前两项那么好运,要么就是没有最后一项那么倒霉。于是,我没有那么简单地就对着片中人物嫁接感情。
但现在跟着月亮,我想起电影中让我有了触动的些许片段。
我把它们连接在一起回放,发现都是谢霆锋跟在高圆圆身后一步一步地走的情节。
对,不并肩,只跟随。一个眼中是苍茫前路,一个眼中是苍凉背影。
这种步伐让我有点醉。这是一种距离要运算准确的同行。首先不能太远,太远就显得后边那位像是陌生的跟踪狂;不能在身后贴得太近,否则感觉很黏糊,动机性很强,有点像小偷;最好不并肩,并肩就是普通的出双入对情侣而已;当然,不能突然超到前边去,那就又像一种示威或者借过了。
最恰好是不近不远、跟随其后,这样的步伐,是守护的样子。而守护,是多么像暗恋的氛围啊。
虽然谢霆锋和高圆圆已经突破了暗恋,到达了一生一世的壮观景象。但我还是只想聊聊暗恋这件事。
暗恋。大概就是指不说出口,甚至不被察觉的爱意。那是一种独处时分明,相对时总会飘渺的状态。
以前觉得暗恋很懦弱,总以为那是一种被自卑拦阻的闷骚。
我觉得不说出口的爱,不过就是事先知道自己得不到,只能闷头自讨苦吃或者偶尔自high,但说到底是一场空,只有不可名状的空气和风知道,哦,原来你还爱过某个人,哦,原来你还在爱着某个人。但那又怎样?自己玩吧。
这些感觉和定义,发生在过去的我的人生中。在此刻之前,我的人生从来没有暗恋过。无论单恋得再惨,反正我的那个主角对于我因为他发生了什么心理冲撞大概都是心知肚明。而我,在过去还恰恰是个总对高难度动作的恋爱感兴趣的问题少年。大概是水瓶座占据了我星盘中的绝对主导地位,爱上忘年的大叔阿姨、距离遥远的陌路、尘埃落定的疲倦旅人、神秘兮兮的孤独患者等等都是分分钟就在心里决定爱下来。然后,我就开始用含混不清的聪明方式让对方知道得一清二楚。当一个人心里一半是含混不清另一半又是一清二楚的时候,很难不对你好奇和感兴趣,而好奇又是彼此接近和产生故事情节的最好催化剂。于是,总是我如愿地登台了,拉着对方登台了。
这场剧,时悲时喜。我尽兴地参演,演着欢聚和离别。落幕时,无论我演的是成功还是砸锅,起码我成了主角,而对方的生活也无法再回到从前。他的心脏某处我纹上了我的姓名,无论那是不是突兀和疼痛,我都要强行拿着纹身电钻上去。
大概当我发现了一个我倾心的背影时,不论是我改变路线,还是对方停步,回首凝视,总之都是要face to face,来个面面相觑。
比如我爱过我的老师,于是仅仅半学期,我就给人家造成了——这不再是任何一个普通学生的印象。我最喜欢看这个老师在心事重重地躲开我和鬼使神差地纵容我之间那些矛盾的神情。我越来越着迷,越来越让对方觉得纵容我是必要的。
我让对方接受了我绘制的未来,我们游走到了世界尽头,我们种植了两棵花树,我们观看了秋日的灿烂星空,我还说到了永远。
而永远,十之有九都是一说即破。
到最后,我们都那么疲倦,我质问着:这么多年,我是你的谁?回答总是不令我这个主角满意。最后,老师说:你知道吗?我为你做了我能做的一切。然后,我失去了这个人。
回望这一切,在这段本身就无法构成结果的感情纠葛里,我发现从爱上的那一刻起,我就放置了一个鲜明巨大的“我”在我们的关系里,这就像……虫洞中出现了不属于这个时间空间的事物,硬生生地把一切挤碎了,我自己也破碎了。
分离后的许多年,我一直在思考着我们究竟怎么了。我只知道,那个人不曾原谅我。不知道是不原谅我的打扰,还是不原谅我的肆意离去。
直到这几年经历了多一些的感情,逐渐变得更深明大义和淡然处之。我才理解了暗恋的美好。我才同意那句:“我为了你做了能做的一切。”那个人真的是为我做到了能做到的一切,现在完全客观地判断,就能证明这一点。所以回忆起这句话从对方口中用那么绝望的语气说出,是那么令现在的我悲伤。而我当时只有不解和愤怒,懂事的悲伤迟到了太多年。我悲伤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也许最初我不该出现在那个人的面前。我不过是爱着那个背影。我记得那个背影逆着光出现在我的十九岁时的前方道路上,我记得那个午后的风激荡后又凝结了,天空中有白云几朵,阳光要将它们炙烤到无影无踪。一切的光景和那个略微遗世独立的完美背影击中了时光,其实这一切就够了。不必有我,不必。
我可以在在被这种美好击中的时光流转消失之前,轻轻跟在那人身后,为其期盼平安、期盼完好。现在仔细端详那段时间的心情,其实真的就是期望如此。只是那时,不懂在感情里,也可以无我。
暗恋,如同一路的跟随,把呼吸调整到一致,让步伐配合成魂魄合一,也许才能听懂对方的脚步声中,含着多少善良和宽和。我多想,当时可以内敛地暗恋你……
因为现在的我只想听你说话,不必被你倾听;我只想看到你和人世间的往来,不必被你接待;我只想你得到宁静,不必令你受邀到我的喜宴中。我只希望重演昨天,用我的沉寂换你今日的一如当初。
不过,我也能理解,你对我难以扭转的幽怨,我这次会让你如愿,我不再出现。若是洗不掉纹身,起码你可以掩盖住它的痕迹。
被突如其来拉扯上台,被聚光灯灼烧的感情。总是容易被各自的自我干扰得戏路大乱。所以,其实不着痕迹的暗恋相比之下就显得高级多了,在混乱的不如愿的大世界里,反而倒像是一记真爱了。
下一次,暗恋一个人。在身后的几米,不急不缓,心无旁骛,心情就像现在的我在路上跟着月光。直到真真正正完成了人间罕见的深刻感情。这现在是我心中最好的爱。
大概这样,才能拥有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