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狠狠的瞪了那个男人一眼,说道:“你要是想赶我走,不想让我在你这里待你就直说!用不着这么诋毁枪!哼!”我生气的带上门,跑了出去。
“枪!你开门啊!求求你!把门打开!难道你真的不想见到我吗?!”房间里依旧没有任何声音,她应该是都没有听见我说话吧?
所以,如果我跑到她家的楼下,她应该能够听到的吧?她在五楼,五楼,我的声音,应该是能够听到的吧。不管怎么样,用应该尝试一下,我还有好多的话没有告诉枪,这些话不应该就这样埋没,就算她不想见到我,我也要去。
说干就干,我马上跑到楼下去。电梯今天很忙,等了几分钟都没有等到,今天应该是旅游的高峰吧,我也不想再等下去。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里很慌,慌得要命,就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一样,其实我也不想这样,见到了枪,本来我是应该感到兴奋的,却没有想象中那么激动,难道今天真的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且,而且还是关于枪的。
我干脆放弃了乘电梯,蹬蹬蹬的跑下楼。上楼和下楼不一样,下楼的时间要比上楼的时间短的多。
可是,计划终究是抵不过变化。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下了楼,跑到枪的阳台下面,看到枪闭着眼睛,像是在睡觉。可她怎么睡的着,她又怎么会听到我说话,因为在她家楼下有一个艺术团在表演。上楼的时候没有注意,现在已经晚了。艺术团?会怎么表演呢?我钻过层层叠叠的人群,终于挤到舞台下面。舞台上面正在表演的是一个乐队。两男一女,女的是主唱。因为我站在前面,所以我看的特别清楚,那个女生很漂亮,乍一看,还有点像枪。她的声音很好听,好听的就像是一条小溪,缓缓的从心间里流过。台下的人不住的尖叫喝彩,掌声不绝于耳,好像我已经埋没在人海。
枪,你看,如果你还是从前的话,多好。
那个会哭会笑,会为一个男生而难过的枪。
你回不到过去了,我也是,我们都是。
也许那些从前是应该舍去的,只有放弃曾经的美好,才能获得今后的更加辉煌,只是,枪,你忘记了吗?你放不下从前,你纠结着,我也是。
你离不开我?对不对?
因为你知道,我最爱你。
因为你知道,我最懂你。
因为你还知道,我不能没有你。
这样的兜兜转转之后,我们还能遇见,是缘分么?我知道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找你的不懈努力,也许是因为上天的怜悯。
突然觉得舞台上这个女孩的声音有一种能够把人的伤口治愈的能力。我也知道,说这些话很多余,只是,我还是要把这些事情记下来,等哪一天哪个幸运的人发现了我们的故事,我们再重现于这个世界吧,如果没有,那我们就这样,默默无闻的了此残生。
她的声音,像极了枪的声音,我没有说谎,因为我对枪的声音那是再熟悉不过。所以,所以她是谁呢?
“大家好,很感谢大家捧场。”乐队的两个男生退场。主唱接着说道:“有些话你选择不对他说。你说某种脆弱我感同身受。我叫宋之余,接下来是我的独唱时间。”她缓缓的说,却已经仿佛是一首歌流入心间。
你们怎么会如此的像?为什么?
“看不懂你的爱
泪水掉下来
却要装懂装明白
听不见你的爱
头发慢慢变白
却是要毒尽存在
闻不到你的爱
粉笔的爱情
最终也不过尘埃
终于学会了不再爱
终于学会了不再来
终于看懂了自己的爱
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终于可以捂着伤口说我不疼
终于可以擦干泪水微笑
终于可以说我不爱你。”
说唱么?这明明是枪的歌!枪,你有听见吗?有人在唱你的歌,就在你的楼下!可是这是为什么呢?猛然抬头,才发现枪并没有躺在白色的长椅上了,她凝视着楼下。难道枪也觉得像她了吗?那是她的歌,难道……枪,看来,还是从前的那些记忆,那些对你来说重要的记忆才能使你有一丁点的表情和动作呢,我呢,恐怕是还比不上这些吧?
那个主唱宋之余见到大家听完了这段说唱后无动于衷,没有掌声,也没有欢笑。
此处应该有掌声的,难道是他们没有听懂吗?主唱宋之余想。也许是的,因为在这个时代的音乐,更接地气的,更能为大众所接受的,那就是传唱度比较高的那种,其中最接地气的大概就是凤凰传奇了。所以宋之余笑了笑,打算换一首歌。
“大家好,可能之前没有介绍到位,我们之前唱的是《不再爱》,我和我的两个小伙伴都是来自太阳艺术团的乐队。只不过这个乐队已经解散了,所以大家不喜欢这些歌也很正常。接下来我为大家换来下一首歌。”
太阳艺术团,好像在很久之前有听说过,是什么时候呢?是在哪里呢?我突然间有些想不起了。只是觉得莫名的熟悉。
可是,宋之余还没有唱,便有了另外的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要远远大于宋之余的声音,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个声音要比之前宋之余的声音更迷人。
“看不懂你的爱
泪水掉下来
却要装懂装明白
听不见你的爱
头发慢慢变白
却是要毒尽存在
闻不到你的爱
粉笔的爱情
最终也不过尘埃
终于学会了不再爱
终于学会了不再来
终于看懂了自己的爱
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终于可以捂着伤口说我不疼
终于可以擦干泪水微笑
终于可以说我不爱你。”
她的声音能够蛊惑人心,很强大,很有穿透力,至少有震慑到我。一曲终毕,下面尖叫声四起。
“哇塞!是谁啊!好好听啊!比那个宋之余唱的好呢!你们觉得呢?”
我以为评论刚才那声音的只有我旁边这些人,后来才发现下面的人都在寻找那个声音,可以说唱的比乐队主唱还要好听的一个声音。
可是这个声音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熟悉,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我找寻很久的,却没有到达的幸福的人的所唱。我才想起了枪。抬头望时,才发现枪也在看着我,她就在我的上边。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衣服,白衣袂袂,从楼下往楼上看的时候,仿佛已经看到了一片轻盈的白鹅毛在往楼下飘。枪还拿着麦克风,若有所思。
“是她唱的。”我指了指我旁边的那些人,鬼使神差的就这么来了一句。谁知道我心里面是怎么想的,我突然又很害怕去抬头看枪,也许是觉得愧疚。
消息传的太快,不久我就发现我身旁的好多人开始对枪指指点点。他们甚至毫不避讳的直接用手指指着枪。
“她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啊?你有没有觉得她的样子看起来很恐怖啊?”
“你们两个闭嘴!只不过是治一个感冒,有什么好说的!”
“切!她离你那么远,你知道她有感冒啊?难道你能隔空看病?要我说,你肯定就是一个庸医!”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气不过,我讨厌有人在我的面前说枪,讨论枪,因此我就和我旁边的两个人骂了起来。
“我本来就不是医生!你凭什么说我是庸医?拜托你把嘴巴放干净一点好不好!别人都是看,你看就看,听就听,自己既然不能表演,就别说人家好不好!”
枪,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一定会好好的。
“对不起。”那个声音再次响起。我看见枪手里还捂着麦克风。
一定是她了,大家都这么说,我也看见了,是她。“刚才呢,我只是很情不自禁的就这么唱了出来,为什么呢,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乐队主唱呢宋之余,你说你们是来自太阳艺术团。可是我要告诉你们,为什么我会不认识你们呢?因为我就是从太阳艺术团里出来的,而且太阳一年前就已经解散了,你们怎么还会在这里?对了,听这个乐队的主唱说话的声音,她大概不是本地人吧,但是她也不是锦城人。太阳艺术团开始在锦城,结束在锦城。那今天呢?今天是什么意思?难道人还未先进来,就已经算是结婚了。我没别的意思,宋之余啊,我特别体谅你呢,你唱歌呢也许也是逼不得已。但是我呢,我要告诉你,刚才你唱的那段说唱是我的歌。我才是原版,并且这原版就在你们的面前。我只想知道,我是否还有资格唱。”
“有啊!怎么没有!再来一个!再来一个!”旁边的人的气氛高涨,众人在欢呼,也不知道是谁起了这么一个“再来一个”的哄,下面突然就变得很整齐了。那声音,听起来,像是千军万马,又想起了我和枪那段年轻,快乐的岁月。只不过是过了短暂的两年而已,除了外貌没怎么变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改变了,我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我,枪也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枪。
我只是觉得心痛了,痛的好像还有点无法呼吸。
没事,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