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出现在集市上的时候,引起了一阵骚动。
从服装来看,她应该是吉普赛人,尽管用轻纱蒙着脸,但也看得出,她拥有吉普赛人常见的浅棕色皮肤和褐色眼睛,但头发却是却很反常的雪白。这种搭配让人忍不住心生恐惧,但又因为女人平和的态度,不由自主的想要多看两眼。
总而言之,这个是很有氛围的女人。
女人没有说话,径直走到一块空地,从抱着的布包里拿出一把小巧的曼陀铃琴,开始弹奏。
原本因为她的外貌而停滞的人流又开始移动,无非是大家发现了这只是个普通的吉普赛人,只不过头发颜色不太平常而已。
这个小城虽然不大,但位于两国边境,又是交通必经之地,因此总是人来人往,商业也算发达,吉普赛族群也不少见,总是来了一批又来一批。
这个集市上也经常会看到卖唱或揽活的吉普赛人,虽然他们总是不愿意和本地人有深入交流,很难让人信任,但大多数在手艺方面还是很值得依赖的。
女人还在弹琴,但琴声在吵闹的集市里根本传播不开,总是听到一点就立刻被喧哗湮没。偶尔有愿意驻足停留的客人,也忍受不了所有似无的旋律和总是被打扰的情绪,失望的离开。
但女人似乎不以为意,依旧只是弹着曼陀铃琴,低着头,看着拨弦的右手。
这大概是个哑巴吧……
过了许久,女人没有任何收入,在她旁边的菜贩子都有些看不下去了,摸出一个硬币扔给她,权当施舍。
女人看着那个落在脚边的硬币,又看了看菜贩子,鞠了一躬表示感谢后,捡起了硬币,收进口袋,然后靠近他。
突兀响起的歌声,就如同她刚出现时那样,瞬间震慑了众人,甚至压制了集市特有的喧闹。
听不懂的语言仿佛带着祈祷的意味,在空气中回荡,给予听者无尽的美好和对希望的憧憬;人们仿佛看见了幻象般,都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菜贩子觉得自己听到了天使的声音,为生活所迫的疲惫、妻子的唠叨、孩子的病痛、客人的刁难、同行的争执,在此刻都那么的渺小,他甚至产生了一种唾弃自己的心理。
那些事情,有什么好难过的呢?每天都这样,不也都过来了么?
比起那些,每天回家时抓在手里的钱币、妻子做好的热汤、孩子的笑容、客人的满足、同行的帮助,那些事情更加重要不是吗?为什么会忘记了呢?
当他从幻象中醒过来的时候,那个吉普赛女人已经不见了,人群仿佛被施了咒语一样定在原地不动,还有人闭着眼睛陶醉在回味中。
这是他第一见到,整个集市从未有过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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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同样的时间,那个女人又来了,还是选择了菜贩子旁边的空地。
和昨天不一样,这一次她一出现,就被大批的人群包围着。昨天发生的事情已经飞快的在整个城落传播开来,现在人人都知道,有个歌声如同天使般使人安详平静的吉普赛女人在这个集市,作为一直在她身边的做生意的菜贩子,他也受到了许多的关注,被询问了很多次。
因为这样他也知道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这个吉普赛女人是一个人来的。
吉普赛人通常是一群一群的,他们要么是家庭,要么是宗族,从来没有见过单独一个人旅行的吉普赛人。但是据他的一个老主顾说,这个女人似乎是独自住在城外的湖边。
她该不会是因为外貌的关系被赶出家的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的家庭真是太不懂得珍惜了。
菜贩子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看着吉普赛女人重复着昨天的行为:弹琴。
人群开始有些不耐烦,因为女人迟迟没有开口唱歌。但女人似乎看不到似的,一点也没有开口的打算。菜贩子回忆了一下昨天,似乎女人是在自己给了她一枚硬币之后才开口的?
他掏出了硬币,试着像昨天那样,递给了吉普赛女人。
女人愣了一下,琴声也中断了。在确定了菜贩子是在递给自己硬币之后,女人和昨天一样鞠了一躬,收下了硬币,然后继续弹琴。
但这次,琴声只是辅助。
简短的前奏过后,透亮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众人立刻陶醉在歌声当中。和昨天充满感恩的平和不同,今天的歌声里有种浅显的愉悦,就像是孩童时期越过山岭后,看到蓝天时那样。
人群的反应也和昨天失神似的不同,大家都清醒着,看着女人一边唱,一边露出的浅浅的微笑。
但是迟迟没有人付钱。
菜贩子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这个吉普赛女人昨天也好,今天也好,都没有把收钱用的钱袋子摆出来。
匆忙间,菜贩子把水果的麻袋腾空了一个,随手折了几下,摆在了女人面前。周围的人似乎对于菜贩子的行为有些意外,但也有很多人立刻明白了为什么。带着某种好笑的表情,大家纷纷掏出硬币,投入麻袋里。
不一会儿,曲子就唱完了。人群在投完币之后又喧闹了一会儿,开始安静下来,等着女人唱第二首歌。
女人这时候也注意到了面前的麻袋,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从未见过这么多钱似的,看了看麻袋,又看看菜贩子,然后指了指自己。
菜贩子点点头,向着她推了推手。
“给你的。”
女人似乎有些困扰的眨了眨眼睛,环视了一圈围观的人群,下定决心一般低头拨弄了两下曼陀铃琴的琴弦,又开了口。
这次的歌声,在信奉上帝的菜贩子耳中听来,就像是教堂的弥撒一样。
他惊讶于异族人也能唱出如此神圣的歌曲,又忍不住拿唱诗班的歌声和女人的比较,想要找出女人的不足。
但他不得不承认,女人真的比唱诗班的孩子们唱得好。
不知牧师大人心里会做何感想?
同样的旋律重复了三遍,女人唱完了今天的第二首歌。但她几乎没停,又开始唱第三首。
人们意识到,刚刚的那首歌并不是卖唱,而是纯粹的感谢。
原来如此,因为怀抱着真心,所以她的歌声才会比孩子们更美丽吗……菜贩子想起那个也在唱诗班里,却总是跑来自家附近在孩子中间作威作福的治安官的儿子,顿时心生冷笑。
就这样,女人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内,一直唱着,直到她的喉咙开始沙哑了为止。
那天晚上,菜贩子清点收入的时候发现,因为围在附近听歌的人很多,所以自己的销售额也跟着水涨船高,尤其是水果,卖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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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里,女人会每天准时出现在集市里菜贩子旁边的那块空地,先弹琴,当人群聚集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以菜贩子递给她第一枚硬币作为信号,开始演唱。借给她的麻袋早在当天收档的时候就已经归还了,那之后女人自己准备了一个绛红色的小袋子。
大家渐渐习惯了这个女人的出现,也渐渐开始好奇这个女人是谁。
然后大家才注意到,女人似乎除了在集市上出现之外,几乎没有在城落的其他地方露过面,也似乎没人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
但她总是一个人,孤独的来、孤独的走,孤独的住在湖边的小帐篷里,孤独的购买当天所需的食物之后离开。虽然并不是语言不通的问题,因为叫她“吉普赛女人”时她也会回头,问她问题也会回答,但绝对不会透露自己的名字,也不会跟人发生必要以上的交谈。
已经不再年轻却依然浪漫的老妈妈们给她取了个名字,“瑟露(Seul)”,唯一的唯一。
意识到这是大家给她取的称呼之后,瑟露很自然的接受了这个名字,自然的好像她本来就叫这个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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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几天,瑟露就在城里出名了,只要是她经过的地方,一定会有人群围绕,似乎是等着她随时开唱。也有酒馆的老板专门在她会经过的路上等着,希望能够请她去自己的酒馆里唱歌,但瑟露都无一例外的拒绝了。
她似乎有某种难言之隐,不想在特定的场合唱歌。
但是终于这件事被当地的贵族,迪布瓦爵士知道了,他是个好奇心很重的老头子,也是个很有识人慧眼的人,从不以身份高低辨青白眼。最有名的事情莫过于数年前,他的独子感染风寒,被本地一名名不见经传的药店学童给治好了之后,他便赞助这名学童前往首都医学院学习的所有费用。
瑟露如此出名,自然会引起他的注意。
菜贩子注意到,这几天瑟露在集市上演唱的时候,迪布瓦老爷的管家似乎一直都在附近,就像是在等她一样。
终于某天,菜贩子忍不住了,在瑟露结束了演唱,人群渐渐散开的时候,他问道:“是不是迪布瓦老爷请你了?”
瑟露停下包裹曼陀铃的手,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不愿意到有屋顶的地方去唱歌呢?那边收入更好些不是吗?”
瑟露抱起琴,站起身来思考,仿佛这对她来说是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终于,她开了口。
“随风漂流的人,不要留下太多痕迹的好。”
说完,瑟露就离开了。
菜贩子还在思考瑟露这句话的含义时,面前落下了黑影,他回过神,立刻摆出招呼客人的表情。
“啊!买水果么!还有新鲜的莴苣……啊、老爷?”
是迪布瓦爵士的管家。
“刚刚你似乎和吉普赛女人说了几句话?”
“是的,老爷。她天天都在我旁边唱歌,当然偶尔也会说两句话。”
“说了些什么?”
“……我……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到有屋顶的地方去唱歌。”
“她怎么回答的?”
“她说,‘随风飘流的人不应该留下痕迹’什么的……我不太明白。”
管家低声重复了一遍,仿佛咀嚼似的,将这句话的每一个音都嚼碎了,才抬起头,向菜贩子扔出一枚硬币。
“赏你的。”
“谢谢老爷!”
菜贩子笑着目送管家离开,这才低头看了看握在手里的硬币。
“我的乖乖,是银币啊!”
菜贩子惊讶道,立刻将银币收好,生怕别人看见了。
虽然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回答值一枚银币,但有钱赚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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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布瓦爵士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真正由国王封赐的贵族,而且由于小城交通便利,迪布瓦家族的日子也算过的逍遥。事实上迪布瓦爵士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只有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总是沉迷于各种书籍,对经营家道一点兴趣都没有。
尽管迪布瓦爵士并不乐于见到儿子从不顺应自己,但也从来不曾责骂过他,因为在儿子年幼时曾经因为一次极为严重的风寒,差点丢了性命,幸亏当时在药店当学徒的杜兰德聪明,把儿子治好了。后来迪布瓦爵士就及其溺爱儿子,凡事都优先儿子的意见,只要不是杀人抢劫,他事事都顺着儿子的意思。
虽然这个儿子被父亲如此宠溺,但却非常罕见的并不嚣张,不如说是个翩翩佳公子。而且因为在数学上有天分,已经被从首都来的家庭教师推荐到著名学府去深造了。
因此,为了给儿子饯行,迪布瓦爵士打算开办一场家宴,邀请各位亲朋好友参加,也好乘机炫耀一把。
他听说最近城里来了个歌声非常动人的吉普赛女人,当即安排管家去邀约。但奇怪的是,明明不是什么难度,甚至可以说是别人挤破头都想得到的机会,那个女人却拒绝了。据管家的汇报,似乎是因为这个女人并不希望和当地人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
只不过是一场宴会的助兴节目,能有什么亲密关系发生?
迪布瓦爵士觉得有些好笑,并不怎么在意这件事,只是告诉管家,可以去邀请别人,并不一定非得是这个吉普赛女人。
处理完了工作事务,跟管家敲定了宾客名单,心宽体胖的迪布瓦爵士骑上心爱的黑马,打算到城外小跑一圈。
这座城市的外围有个湖,湖边长满了一种不知名的蔓藤植物,每年这个时候都鹅黄色花朵都会绽放,将湖岸点缀得格外美丽。
迪布瓦爵士一边期待着看到娇艳的花朵在晚霞光照下的美丽,一边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骑行的速度。
“啊!”
“吁!”
快要到达湖边的时候,从一旁的岔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那人惊叫一声,拉回了迪布瓦爵士飞散的思绪,他立刻勒住马势,生怕自己踩踏到了对方。
万幸万幸,马儿以毫厘之差停了下来,没有踩踏上去。那人已经被撞倒,斜趴卧在地面,从打扮来看是个吉普赛人,花白的头发从头巾下露了出来。
是名老妇。迪布瓦爵士心想。
出于骑士礼节,他下了马,走到老妇背面,轻轻的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您没事吧?”
“嗯……”
对方没有说话,只是轻声呻吟了一下,似乎刚才昏了过去。当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试图自己站起来。
“请小心,夫人……您能听到我说话么?”
迪布瓦爵士觉得这名老妇的着急态度有些奇怪,但依然保持着礼貌。
“可以。我没事。”
这时候,因为声音,迪布瓦爵士才发现自己弄错了。他撞倒的并不是一名老妇,而是一名妙龄女子。
女子似乎本来带着面纱,但已经扯破了。可是女子似乎并不在意,而是更加慌张的低头寻找着什么别的东西。
迪布瓦爵士在路边的灌木丛里发现了她在寻找的目标。
“这把曼陀铃是您的?”
因为被马匹冲撞的同时由失手甩了出去,曼陀铃飞到了相当的距离之外,而且上面的弦都断了。幸亏琴本身没有大的损伤,但迪布瓦爵士依然有些过意不去。
“非常抱歉,您的琴……”
女人的脸上满是哀伤和失落,虽然并没有流泪,但她散发出的悲痛,仿佛连站在一旁的马儿都感受到了,安慰似的将头凑过来顶弄女人的头发。
迪布瓦爵士有些意外。这匹马性情孤傲,除了驯马师和自己,几乎不会让任何人近身,有时甚至连同类都会被排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主动亲近别的人。
当下,他就决定了。
“这把曼陀铃我会负责请人修复的。另外作为我的歉意,我诚意邀请您到我家小住;适逢犬子将远行,还希望您能够不吝在饯别家宴上演唱一曲。”
本来被马儿的亲昵抚慰了心情,正微笑着轻轻抚摸马脖子的女人听到这番话,好像并不开心,反而有些困扰地皱起了眉头。
“冲撞了老爷的马匹,本就是我的过失。如果老爷愿意修复曼陀铃,我自然愿意为老爷的宴会增光,至于小住这件事……像我这种身份的人,会弄脏老爷的房子的。”
“怎么会!你看这孩子这么喜欢你,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亲近我和驯马师之外的人啊!你不用介意身份的问题,这座城市里多数都是来经商的,我也有所涉猎,家里什么人都接待过,大家都习惯了!”
女人并没有被如此简单的说服,她依然皱着眉头。
“多谢老爷好意,可是……随风漂流之人不应留下痕迹,还请老爷体谅。”
迪布瓦爵士眨了眨眼睛。
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啊?
“你……是不是每天在集市上卖唱的那个吉普赛女人?”
女人睁大了眼睛,似乎不明白自己的身份是怎么被确认的。
“果然是你……原来如此。”迪布瓦爵士眼神一转,身为商人的技能开始运作,立刻有了主意。
“这样吧。刚刚也说了,你的曼陀铃坏了,我会负责帮你修好;而且虽然你拒绝了小住,但是在宴会上演唱还是愿意的对吧?那么宴会当天你来取琴,顺道表演,表演完了住一晚,天亮就可以离开,如何?”
女人细长的眉毛又开始纠结。迪布瓦爵士乘热打铁。
“如果你担心我抢你的琴,那不如此刻你就随我回家,可以一直在我家住着,直到把琴修好。当然,宴会的演唱也还是要麻烦你……”
“那这把琴就拜托给老爷了,我在宴会当天再去叨扰。”
迪布瓦爵士很清楚,在糟糕和更糟糕之间,人类一定会选择糟糕的那一边。他带着胜利的笑容告诉了吉普赛女人宴会的时间和地址之后,看到了女人了然的表情,得意洋洋地想着现在明白太迟了。
“对了,你的名字是?”
“……瑟露,这里的人叫我瑟露。”
孤独的、唯一的……挺有趣的名字,迪布瓦爵士这么想着,重新骑上马,向瑟露致意之后,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