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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聚散常乐相思风

深夜的咳嗽总是叫人心酸的,不光光是寒气逼人,还有这声音的主人的身子体薄弱。百般无奈过后终于无法入睡,开了床头那盏昏昏欲睡的灯。并不算是特别的明亮,不过是恰到好处地能够照亮整个房间罢了。韶丽起身给自己温一杯热茶,却忘记了穿上拖鞋,反倒是没有顺了想要暖暖身子的愿了。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想来或许在遇见朱飞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往后的日子要为他失眠了。又不忍心干靠着枕头痴痴挂念着他,便随手拿起一本书倦怠地翻看起来。

“将沉默暗淡的疤,渲染出鲜艳的画”。不经意地一瞄就瞧见了这么一句话。嘿,誰曾经是誰手心里无法释怀的疤,继而有了一段泪水盈眶的故事。但现在呢,是否依旧记忆犹新,叫人铭心刻骨。伤疤里往往会有红色的血,然后雾气弥漫的水面开始渗入进去,变成一幅丑陋而不愿意花笔墨去描述的画。誰写的“杜鹃”,一样诡异的红色点缀着,一样被后世称为是不吉利的象征。有没有人低头吮吸这苦涩又忽而毫无味道的血液,最后究竟会不会成为毫无知觉的人。

突然记起自己与苏央好久不见了,也不曾见她回来过,初是以为苏央太忙了,而今看来又似乎并非如此简单。隐约感觉与那个“姐夫”刘农俊有关。韶丽是疑惑的,可惜没有人能够给予她一个她想要的回答。韶丽转而又想到是得早些搬出去住了,毕竟寄人篱下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打开收音机,里面传来一阵叛逆、疯狂的音乐,“她要爬出坟墓”。韶丽没有任何惊讶的感觉,仿佛觉得这样的发泄是理所应当的。也罢,在那个中西混乱的民国本来就是毫无束缚的,人们都得到了思想上面的解放——东方的柔美与西方的偏执本来根本就不矛盾,有了这两者才算是完整。听闻北京那儿有个特别有名的“太太的客厅”,专是一些胸怀大志、文采斐然的人去的聚会,自然他们讨论的话题也往往不会局限于艺术,比方政治、科学亦会是聚会的主题。韶丽不是不羡慕他们能够拥有这么多的闲暇与幸福,只是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名贵或书香的出门,然如今能够有生活到这个地步也算可以的了。

“或许明日应该去逛逛书店,找几本书来翻阅。”正巧明日杂志社也没有什么事情,正得空哩!虽说是上了班罢,可生活依旧是保持了原本习惯的慢节奏。这样慵慵懒懒的生活方式自然也算逍遥的了。想来正巧杂志社有宿舍空着,听人说温琛亦是住宿舍的,那反正她的安静也挺讨人喜欢的,不是那些嫁作人妇之人的聒躁。

言析罢。那日与他细聊了半天,便能明白他并非是锁颜口中的普通少年,难听一点说并非是个瘪三。自然,言析的才华也是不可小瞧的,听他说自幼受母亲的影响,便是极爱看诸如《宋词》《诗经》一类的书,而家里的思想也不是古板的,也不仅仅局限于四书五经这些。他们是互相欣赏的——不料的是言析竟然对服装搭配也略知一二,当场就对韶丽的着装作出了评价,说是姑娘皮肤白皙,故什么颜色都适合,然配上鲜艳可人的红色确实再好不过了。里头的白衬衫更显得有一股子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是遮挡一下红色显眼无法遮挡的光芒了。

可能是韶丽有些年少老成,竟然感觉倘若自己能够有那个条件读次大学,回到同他一般的年纪去自然也会疯狂地爱上他罢!他与沈梁其实是没有办法去论个谁好谁坏的,不同的行事风格又如何作出选择——除却在爱情的抉择之上。爱情是要凭直觉的。所谓眼缘。

挂在墙壁上的时针走了好几个间隔,而侧头望向窗外,原来是今夜无眠呀。韶丽起身********,坐在书桌前,偶然灵感来了便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思想。突然发现大意里忘了关上窗户,所以才惹得风翻了书页,发出那样刺骨的声音。她又懒于关了便随它去罢,白皙的手握着墨色的笔。仿佛是有人在耳边唱着空灵而显得诡异的歌曲,忽而宛如一盏酒,醉了氤氲的青灯古佛。她索性灭了白亮的灯光,在黑暗里静静燃起一支红烛,裹紧了衣裳。

她只这样写着:我与他,原是有一面之缘的。

故乡里曾经有数不尽的酒香,良人掂掂远行的尘土,抖落了一身的苍凉。自打我认识井棉以来,便得知他的生性薄凉缄默,寡言。他总是偏爱独自坐在对着木窗的小方凳上,我所能做的只有静静递上尚热的一盏茶。不知为何,我也是同样不善言语。但又不能说是不善言语,毕竟只是懒了罢了,一并作长时间以来所习惯的安静。好歹似了易安的“倦梳头”,伶仃到骨子里的人又何谈温情脉脉。

拿起菱花镜,我仔细地端详着自己的容貌。这五六年过去了是否有了改变呢——乍一看依旧是曾经的风华。那水灵的眼眸实在不像是沾染尘埃的,漂亮而精致得宛如一件毫无瑕疵的瓷器;那白皙的肌肤实在不像是市井女子的模样,细嫩得宛如一曲悠长悠长的笛曲;那一袭桃色的及地长裙,实在不像是信手拈来的做工,清秀得宛如盛满月光的金樽。可惜的是只要稍稍仔细一看便能发现眉目间到处刻满了忧愁。从前我是不知道自己与普通女子有何区别的,自合散出现之后他一直都乐此不疲地告诉我我与她人的不同。

如果我同阿井仅仅只是在尘世里最深的蓝颜那该多好。往常听一位故人说过,此生此世沦陷也罢温柔富贵乡也好,唯独愿意与所爱之人携手共度。这句话是合散说在一个异常陌生的夜晚的,星星点点的灯光映衬了他的容颜,苍白到我一点儿都不认识。他以一种悲哀的眼神自始至终望着我,本也没什么的,不过是他递与我了一只翡翠做的镯子。

合散,小名唤阿郎。我父亲同他父亲都是老酒街里的人,本不算熟悉的。只因偶尔一次站在桃花小渡口习惯性远望的时候,捡得一把油纸伞,是没有那一概的斑斓之色,不过是透骨穿肠的纯白。伞柄上刻着一行隽秀小字,“千帆回眸时 伊折花梳妆 合散 郎”。

也在回家时问父亲可有认识叫做“合散”的人,一觉是个难得的名字。父亲说是柳家的人。翌日,我随父亲于他们前还伞。有位少年郎挺拔地立着,自始至终保持着风度翩翩的笑容,眉目之间尽是一股风韵,刻下了时光的漫长。不似锋利潇洒的星眉剑目,只是绵长得以醉人的江南温柔。我是自小从南方出来的姑娘,再听他温润的话语——“不知有幸得知姑娘的姓名?在下柳合散。”,原本是不打算回答的,可见他的清秀与谦和,“常欢,卿常欢。”望着父亲露出的笑意,我亦是在不经意之间朝合散轻轻抿嘴,随后低眉与他拜别。

柔和了远处模糊的青山绿水。

纵然是一段时间里没有过多的来往,可我记得他。我曾在十二月下雪的日子里遥遥看见他披衣站在那个渡口的模样,久经诀别啊。他又是撑着白色的油纸伞,明朗地站在一片风月里。我不禁走近问道:“柳公子何苦站在这风口之处呢。”他起初是听见这个较为陌生的声音有些惊异,而后看到了似曾相识的温和笑容——“可是常欢?你莫要客气称呼,只说合散便好,免得生疏了。”我穿的也单薄,本不想到外面待久的,难得的是南方少雪,且是这样的大雪,近年来的第一场。他见我瑟瑟,解开绒衣的带子往我身上披。许是见我瘦削的模样,他有些心疼,皱起眉头来,“女子素来柔弱,那便穿得暖和些。”

我只向他点点头。

恰是冬天的清晨,还留得半弯残月。我与合散第一次的缄默便是在这肃杀的季节。水里的倒影幻灭不定,忽地才发现自我站在他身边以来,他便为我撑起伞——撑起了漫天的荼蘼花,撑起了音书渺茫。我也是方才才发现,原来这伞并非是全白,而有一点朱红,像是杜鹃的花瓣或者朱砂。

合散似乎不习惯沉默,“常欢,你可是寡言的?”。往常也总听人说觉得我不擅长说话,不是大家闺秀的气质,可惜我从未发觉。“我觉得是不曾的,只是不知道旁人如何看待的。”他或许是觉得我眉眼舒展开来宛如一支曼妙的笔罢,实则我不过是普通的女子,并未有那些许的文采斐然。果真如此,他比我高出一点的缘故,才俯下身来关心地说,“素日里来你可喜欢读些杂书?”一听这话,我便忍不住笑了起来,耳边传来银铃般的清脆声音,恍然发现竟然是自己略带颤抖的音容。“偶尔看过几首唐诗,最喜欢李商隐的‘一弦一柱思华年’……”。合散凝视着远处的小渡船,一边与我说话。

那半日,我同他聊的十分尽兴,往常里来的奇思妙想都说遍了。然后就在快要日暮之时,我深吸一口气,吐出了一片躲藏着酒香的云。日子竟也就这么安好地过去了,只是在春日到来的时候,心中滋生出来的情愫控制了我与合散。我想我一定会永远铭记合散对我所说的等他回来娶我。之后,他便从我们最熟悉的桃花小渡口上了一艘寂寞伶仃的客船远走。

至于那只镯子,是前一日晚上的事情了——

“常欢,我将于三月北上,你一定会想我的对吗。好歹在我伴你的那段不算短也不算长的日子里,你改掉了一个人的习惯。那之后呢……”合散一边说一边搂紧了我的腰身,我也是多么想要融尽他的生命里。毕竟有诗曾云:春风不度玉门关。可是为何我偏偏能够联想到合散乌衣铠甲在战场上十步杀一人的飒飒风姿,想来并没有太多的不舍。不过是来日方长罢了。他见我不说话,坚定地为我带上那晶莹剔透的翡翠镯子——“此生此世沦陷也罢温柔富贵乡也好,唯独愿意与你携手共度。我是很久没有见过像常欢这样赋有灵气的人了,想来日后也不会再遇见了。这镯子你收好,等我回来之后再告诉你它是作甚么的。”

然后常欢就以素日里我熟悉的方式看似潇洒决绝地离去——若你要问之后麽,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了。在我听父亲说合散去世的时候一脸平静,不过是简单的附和了一句。不是不想的,不是不难过的,只是最深的爱一定是不愿意别人读懂的,就像水流到深处往往发不出声音一般。那镯子我也得知是他们柳家独独传给媳妇的,这是常欢偷出来送给我的。

父亲把我下嫁与井棉,我没有过多的意见。终究我也沦陷到了嫁作人妇,相夫教子的平凡生活。而与之相比我更为怀念那些曾经与你在一起都熠熠发光的日子啊。纵然短暂,已然值得回味一生,哪怕这种日子是叫我后半生一直魂牵梦绕的。

常欢,我也只是偶然想到,倘若那个雪天我没有走过去唤你一声名字,你便不会与我有深交。那一面之缘,我前世在佛前苦苦寻求了五百年才觅得的。那个桃花小渡口依旧会迎来难得的雪,不过是少了那把朱砂白伞下的玉影倾城。春初涨水,遗漏下了岸边的折柳。

——“在下柳合散”。

——“常欢,卿常欢”。

一面之缘,生死铭记。

聚散无常,都作重逢。

韶丽全然是凭借一股子灵感写完的。在里面她全然忘却了自己是韶丽,仿佛变成了那个从不喜爱矫揉造作的卿常欢。纵然是最美不过初相逢,可是相知相识的过程往往要比结果来得更刻骨铭心。即使韶丽偏爱潇洒,可是她是在江南长大的姑娘,对于柔美自己也有一个定义。她第一次热衷于自己的笔,她伸展开那双细长的腿,忍不住像个孩童一般咧开嘴巴笑得欢起来了。韶丽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笔。

于是一阵渡口的季风吹来,吹啊吹啊,吹来了不知来处不知去向的相思。那便似乎在华年里最长的时光便是想念了。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念你的时光比相爱长”。

——“常欢,欢自也有散尽时”。

——“合散,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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