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锡先生一直希望帮我说服机构的负责人同意给我申请工作签证。没有工作签证,我最多只能在那里工作一年。我和麦卡锡先生说过,如果年底还不同意给我申请签证,我只能换工作,找别的律所给我申请工作签证。
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当然是最理想的。在法学院里,我最感兴趣的一直是刑法和刑诉。促使我下决心在美国读法学院的,就是Michael和他的law and order。在法学院里,我一直给联邦刑诉法的教授做研究助手,还为她所著的联邦刑诉法教科书里一个章节做了研究和写了初稿。更不用说,我的同事们,都很快成了我的好朋友,麦卡锡先生几乎成了我心目中的现实版Ben Stone。但得到工作签证又谈何容易。这个机构历史上从未开过给员工申请工作签证的先例,而机构的负责人,一个非常死板非常冷酷的非裔美国人,手下管理着两千多个律师,接近年终,正为申请下年度的政府财政拨款而发愁,而且身为少数族裔领导人最讨厌别人说他偏袒少数族裔。他怎么会在意一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女孩子是不是得到她的dream job?
麦卡锡先生在过去几个月中,曾经两次给机构负责人写信、打电话,并且组织我的另两个supervisor丽莎和凯蒂联合给负责人写邮件,恳求他为我申请工作签证。被拒绝以后,他又亲自手写了一封四页纸的长信,告诉负责人我是多么优秀的法学院毕业生,在这里工作期间多么兢兢业业,能力出众,对工作充满热情,对当事人心怀慈悲,而且由于母语是中文,能为机构的中国移民当事人作出特别的贡献。他把信拿在手里,去了机构总部,站在办公室外,苦等了两个小时,还没等到负责人开完会,然后只能把信交给他的秘书。
上一章我说的那件事,就发生在麦卡锡先生写那封长信之前。应该说,促使他觉得必须再做一次巨大努力的,就是这件事。那天晚上麦卡锡先生有别的当事人的事情要处理,一直快到半夜才来法庭。在那之前,我interview了一个中国城的中国移民,叫陈。他大概四十多岁,被捕的原因是无证卖烟。
纽约卖烟必须有执照,因为政府要征重税。每个“合法烟”的底部,都会贴着一个印花标签,证明已交税。但中国城很混乱(每个“城”都混乱,只是如果不属于那个族裔的,看不出乱在哪里……),什么事都有。在中城的商店里十二三块才能买到的万宝路,在中国城买中国走私的,只要三四块,而且中国人都知道,有好多商铺都卖,当然不能摆在明面上卖,得找对地方,然后压低声音,问,老板,有烟吧。人家就知道你想干吗了。连我自己,身为律师,都在中国城买过没交过税的走私烟。我写这么是为了说明,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情,根本不值得被逮捕。
但是陈被捕了,已经在arraignment法庭被关了超过10个小时。他是个小个子的男人,头发凌乱,脸色苍白,我interview他的时候,他说话有气无力的。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他晚上不舒服,没吃饭,中午原本也没吃饭。而且现在胃还是不舒服。我interview完他,走到法庭后排坐家属的地方,问谁是陈的家属。一个中国女人站起来,跟着我出去了。她就是个普通常见的中国乡镇妇女的样子,很慌乱,不停问我怎么办。我说咱们先别说怎么办了,你老公好像身体不太舒服,说中饭、晚饭都没吃,你知道怎么回事吗?她一听急得眼泪就掉下来了,说肯定是胃病犯了,他有慢性胃溃疡,得吃药,还得吃点烂面条。我想了想,让她回去等着,就去找the man in pink。
The man in pink是个很热心的男人,一听我说,也很同情,但是,interview完很快就要arraignment,完了他就从法庭上的临时监狱被撤下来了,关到法庭后面的临时监狱,他管不着。而且,吃药是想也别想,只有警方的医生才能看病、开药。就算买吃的,狱警估计也不会同意,他们都有统一伙食,没有说开小灶的。
我说不管怎么样我们得死马当活马医嘛,于是央求The man in pink带着我去找狱警。The man in kind捱不过我的苦苦哀求,溜了个小差把我带去狱警办公室。一屋子的警察正在热火朝天的开玩笑,看见我们进来都停住了。the man in pink陪着我,我和他们说了情况,恳求他们帮帮忙,我可以去中国城买份面条,然后请他们拿去给陈。狱警们互相看了看,纷纷说这绝对不可能,我去买面条,危险太大了,谁知道我会不会在里面放药什么的,犯人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完了。而且他们过去从来没这么做过,要不就等明天早上转到旁边detention center在叫医生。我说陈已经那么久没吃饭了,胃又难受,起码得喝口热水,稍稍吃点软的东西。等挨到明天早上,多难受?万一胃病严重了呢?他只做错了这么点小事,难道要因此受到失去健康的惩罚吗?几个警察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开口。
我等了一会儿,很失望的和the man in pink走了。我愤愤不平,心里说,这帮混蛋!如果是个白人漂亮姑娘,境遇相同,他们这帮人肯定忙不迭的要送吃的拍马屁了。但是我真是太冤枉这些可爱的NYPD了。还没等我走到arraignment法庭门口,一个小个子警察追了上来,叫住我。说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由他去中国城买面条,我不许跟着。他买了以后,会再倒杯热水,给监狱里的陈送去,让我不要再担心了。我喜出望外,问他知道在哪里买面条吗?他说you kidding me我最爱最爱chinese food!!
一个小时后,麦卡锡先生来了,把我从法庭叫出去,说陈的老婆和狱警都跟他说了这件事,然后非常郑重、非常认真的感谢我对这份工作如此认真,对当事人如此关怀,这对我们的机构来说,有多么重要。其实我基本什么也没做,就楚楚可怜的说了几句话。但麦卡锡先生从此记住了这件事,不仅促使他要写那封四页纸的信,而且反复的、祥林嫂一般的和大家总说这件事,直到我实在不好意思,求他不要再提起啦!
我记忆里,那天很特别,除了因为我做了一件好事、开始像麦卡锡先生一样直接和狱警建立交情,还因为那天晚上我的又一把临时伞坏掉了。纽约初冬的时候,经常狂风大作,下着冰雨。我总是舍不得买好的伞,第一把伞被入冬以后的大风吹坏了以后,我又买了一把4块钱的伞。那天夜里1点多钟,从法庭出来,我的伞又被大风吹坏了,让我非常心疼,只好一路淋着雨走去地铁站。
第二天,我下决心,在律所附近一家专门卖德国伞和皮具的小店,买了一把非常非常巨大、结实、美丽的伞。那把伞是紫色的,非常厚实的布,撑开来以后,有普通伞的两个那么大。伞柄是金色的,伞尖也是金色的。整个看起来,这把伞就像一个高大、壮实、庄重、美丽、金发紫衣的德国公主。买了这把伞之后,我非常幸福,顿时有了一种自己非常娇贵非常受宠的感觉,每次下雨,心情都莫名其妙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