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程灵寒没有回头,仿佛早就知道身后有人般,“不过,你不用担心,他中了我的爱情降,随时可能发作。”
“爱情降,能伤害到他?”
“只要他心中有爱,就会被爱情降伤害。”程灵寒笑了,“这么多年来,我只学了这一种降头术,你应该相信我。”
“我从不相信任何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身后的声音变得冷峻起来,“希望他能如你所说,爱情降发作伤重不治而亡。否则,你的结局不会比柳雪怡好多少。”
想起柳雪怡的结局,程灵寒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方媛跟着默默前行的方振衣,问:“你怎么不说话?刚才,你是不是中了程灵寒的暗算?”
“嗯。”
“她对你做了什么?”
“施了爱情降。”
“爱情降?”方媛若有所悟,“怪不得柳雪怡能让杨浩宇喜欢她,是不是她暗中施用了爱情降?”
“是的。”
“那她为什么对你也施爱情降?”
“她只会这一种降头术。”
“所以,她故意假装施用小鬼降、飞头降,就是让你放松戒备,然后利用你的同情心,察看她的伤势时一击而中?”
“是的。”
“那你会怎样?是不是也会被她强制爱上别人?”
“不会,我中的爱情降,是柳雪怡不一样,是施术人被反噬的爱情降。”
“那会怎样?”
“会死。”
“……”
60、
2006年10月6日,晚上22点28分。蛊毒殿。
殿中央坐着一个年轻的男生,高大魁梧,阳光帅气,对着他们微笑,脸颊上露出浅浅的酒窝。
方媛并不认识,却有些眼熟。
“你是医学院的学生?”
“我叫楚煜城,是学校男排队主攻手。”楚煜城仿佛贴心的朋友般,“你们怎么现在才来?害我等了这么久。”
方媛问:“你在这里等我们?你就是蛊毒祭司的传人?”
楚煜城反问:“我如果说我不是,你们相信吗?”
方媛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相信。
方振衣压低了声音对方媛说:“你站在这儿,先别进去。”
“为什么?”
“蛊毒殿里有古怪。”
确实,在寒冰殿、巫咒殿、降头殿里,各个祭司的传人都没有像楚煜城一样正大光明地站出来。事实也证明,这些人远不是方振衣的对手。
就连冥火祭司的传人,看到方振衣也落荒而逃。
楚煜城为什么敢正面挑战方振衣?
难道,他的实力远超那些祭司传人,对方振衣有必胜的把握?
方媛不信。
楚煜城的笑容里肯定隐藏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阴谋诡计。
“你小心点。”
“嗯。”
方振衣把应急灯交给方媛,缓步走向楚煜城。
楚煜城脸上的笑容更加诡谲了:“你就是方振衣吧。这么晚了,肚子饿不饿?要不要来点夜宵?”
“不用了。”方振衣仔细观察身边的环境。
没有陷阱,没有其他人。楚煜城和他之间,只隔着一张红色的桌子。
只是,这桌子上红漆的颜色让他很不舒服,和血液的颜色过于接近,隐隐闻到几缕淡淡的血腥味。
“你猜对了,这张桌子是用人的鲜血染红的。”楚煜城拿出一个铁盒,打开,里面竟然是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
他伸手拎出一条毒蛇,硬生生地撕断蛇头,将还在冒血的蛇身放入口中吮吸,恶狠狠地望着方振衣。仿佛他吮吸的不是毒蛇的躯体,而是方振衣的躯体。
“你受伤了。”方振衣淡淡地说,“而且是很重的伤。虽然你现在看上去没事,但如果不好好医治的话,后患无穷。你想用蛇血蛇胆来解毒,根本就没用。”
“关你什么事?”楚煜城毫不领情,“你还是关心你自己好了。”
“我很好。谢谢你的提醒。”方振衣不卑不亢地说。
“是吗?”楚煜城怪笑一声,“你很快就不好了。”
他扔掉蛇身,伸手抹了把满是蛇血的嘴唇,狞笑了几声,忽然尖声吹起了几声响哨。
方振衣侧耳聆听,听到一阵细微的“嗡嗡”声,层层叠叠,仿佛无数个蚊子在耳旁飞舞般。
然后,一只拇指般大小的马蜂朝他飞了过来。
方振衣面色突变,扭头就跑,边跑边喊:“方媛,快跑!”
方媛微微一愣,还没听明白,方振衣已经风驰电掣般跑到她身边,拉着她就往回跑。
后面,“嗡嗡”声越来越大,仿佛响雷般。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跟在他们后面呼啸而来。
原来,是毒蜂!成千上万的毒蜂!楚煜城竟然在蛊毒殿里养了一群杀人毒蜂!
方振衣跑得好快,方媛跟不上他的步伐,好几次都差点摔跤。
两人慌慌张张地往回跑,狼狈不堪。这种毒蜂的飞行速度并不快,却一直不离不弃,死死地跟在后面。
两人正跑着,迎面走来一个人,差点被撞到。
定睛一看,原来是寒冰殿的芳芳。
她不呆在寒冰殿等待救援,跑来这里做什么?
“快跑!”方媛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尽管如此,她还是好心提醒芳芳。
方振衣却一句话也没说,用力拉着方媛从芳芳身边一掠而过。
芳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蜂拥而来的毒蜂疯狂地扑到了她身上。
“啊——”倾刻间,芳芳全身上下布满了毒蜂,密密麻麻,层层叠叠。
她仿佛一条受伤的蚯蚓般,躺在地上不停地扭动。可是,无论她怎么挣扎,毒蜂前赴后继,越来越多。
方振衣跑出好远,才停下脚步,大口大口地喘气。
这时,芳芳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方媛一把甩开方振衣的手,想要往回走,却再次被方振衣拉住了。
“你过去,也只是毫无意义的送死。”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方振衣撕下条形包裹上的麻布,从怀中掏出一个小药瓶,把药粉上去。
他寻了根木棍,将麻布缠上去,做成一个小火把,蹑手蹑脚地走到芳芳尸体前十余米的地方,将火把点燃。
方媛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脚有些发软,身体都在发麻。
“你在干什么?”
方振衣说:“在杀毒。”
原来,他是以毒攻毒。
毒蜂的嗅觉极为敏感,靠嗅觉来寻觅食物。而方振衣所用的毒粉燃烧后能散发出类似花香的味道。
果然,芳芳尸体上的毒蜂们再度飞向火把,如同飞蛾扑火般。可是,毒蜂们最多在火把面前飞行三五秒钟,就纷纷掉落在地上。
没多久,火把旁边掉落了一地的毒蜂。
“好了!我倒要看看,那小子还有什么玩意。”方振衣恨恨地说,他也是第一次这么狼狈。
再次回到蛊毒殿,楚煜城的脸色明显有些不自然。
他吹了几声响哨,却只有零星的几只毒蜂飞出来,被方振衣用条形包裹轻轻击落。
楚煜城轻叹一声,一只金黄色的蝴蝶出现在他的身旁,围着他飞来飞去。
“好漂亮的蝴蝶!”方媛惊叹着说。
“金蝶?”方振衣吃了一惊,“你居然学会了金蝶蛊?”
楚煜城冷笑:“你没想到吧。”
方振衣摇头:“你已经受了重伤,再施金蝶蛊,身体吃得消吗?”
“还不是因为你?”楚煜城恶狠狠地说,“你如果死了,就什么事都没有。”
说话间,金蝶翩翩飞来,恍若梦幻中的动画场景般,有着一种醉人的芬香。
在离方振衣七八米的距离时,金蝶突然加速,如流星般迅捷地扑向方振衣。
方振衣没有躲闪,只是挥了挥手,似乎有白色光芒一闪而过。
是剑光!
好快的剑!
条形包裹上的麻布彻底散开了,露出一把古色古香的剑。
剑在剑鞘中,仿佛从来没有拔出来过。
坚硬如铁的金蝶被方振衣手上的宝剑从中削成两半,如枯叶般掉在地上。
楚煜城如受重击,脸色变得灰黄,颤声说:“你手上是什么剑?”
“镇火。”
“原来绳金塔的传说是真的,世间真有镇火、驱风、降蛟三宝剑。”楚煜城的眼角、鼻子、嘴巴、耳朵都开始流出鲜血。
方振衣摇头道:“你这又是何苦?”
“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楚煜城强自站起来,摇摇晃晃,口中念念有词。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被削成两半的金蝶慢慢地靠在一起,仿佛两块磁铁般紧紧地吸牢了。接着,翅膀再度振动,竟然再度飞了起来!
“铄金毁骨,不死金蝶?”方振衣轻叹道,“世上真有这种事。”
传说中,金蝶蛊原为金蚕蛊的变异体,有着类似于蚯蚓的强烈再生能力。和蚯蚓不同的是,金蚕和金蝶并不能重新生成两个生命体,而是伤口处的肌肉组织迅速溶解,形成新的细胞团,将伤口粘合。
金蝶围着方振衣飞舞,始终间距七八米的距离,不敢靠近他。
它是有灵性的生物,刚才差点死在方振衣的剑下,心怀疑惧,又怎敢再试剑锋?
可是,它的主人楚煜城不肯罢休,一再督促它、命令它攻击方振衣。
金蝶显得烦躁至极,飞回到楚煜城身旁,摇头晃脑,似乎在和楚煜城沟通。
楚煜城却极不耐烦,咒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响亮。
终于,金蝶受不了楚煜城咒声的催逼,展翅而起,攻击的对象却不是方振衣,而是楚煜城!
它在楚煜城脖间轻轻地叮了一口,翩然飞向地下通道的深处,倏忽不见。
楚煜城停止了咒声,用手按着脖子,苦笑着说:“它宁可背叛我,也不愿攻击你。”
“那是因为它知道那是死路。”方振衣淡淡地说,“它不想陪着你死。”
“我死了,它也活不过三天的。”
“对它来说,能活三天算三天。蜉蝣羽化,朝生暮死。它能破茧化蝶,亦是异数。你一直控制和缚束着它,只把它看作杀人的利器。殊不知,作为天地间的灵物,它也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你和它,从来就没有达到人蛊合一的境界,所以在生死关头,它才会舍你而去。”
“也许你说得对。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楚煜城眼中突然露出企盼的眼神,“你是佛门子弟,你告诉我,真的有西方极乐世界吗?”
方振衣默然。
“好累啊!”楚煜城轻声叹息着,头颅无力地垂落到桌子上。
61、
2006年10月6日,晚上22点46分。魔音殿。
魔音殿的布置相当典雅,楼阁奇秀,飞檐画栋,到处是雕栏玉砌,古色古香。
墙壁上、长椅上,摆满了各种乐器,一尘不染,有的表现磨得熠熠发亮。
一个年轻男生静静地坐在檀木桌前,高冠汉服,极其儒雅飘逸,隐有高士之风。
“是你?”方媛似乎很失望,“吉振轩,我真没想到,魔音祭司的传人竟然是你。”
女孩总是希望优秀的男孩死心塌地地爱着她,哪怕她根本就不爱对方。这点,连方媛也不例外。
是的,她接受不了吉振轩,但她更接受不了吉振轩对她的感情只是一场卑鄙的骗局。
吉振轩微微一笑:“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
方媛说:“是的,你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讨厌你。”
吉振轩依然笑容可掬:“没关系,你还不了解。我相信,你会接受我的。”
“做梦!”方媛没好气地说,“你守在这里做什么?和那些人一样,想抓我们?”
吉振轩收敛了笑容,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那些人不一样,只是想让你听几首曲子。”
“是不是和昨晚一样,听那些邪恶的音乐,让我动弹不了,成为任你操纵的行尸走肉?”方媛想起昨晚的乐器声就有气。如果不是方振衣及时解救,她真不知道吉振轩会对她做些什么。
“对不起,昨晚的事,我向你道歉。”吉振轩像一样犯错的小孩,满是羞愧之色,“其实,我对你没有恶意,那晚只是个恶作剧。”
“是吗?”方媛看了眼方振衣。
月神族的人实在太狡诈,太恶毒,紫蝶、芳芳、香草、楚煜城……她实在没办法相信吉振轩。
方振衣忽然问:“这房间里的古乐器,都是你自己收集的?”
“是的。”吉振轩骄傲地说,“外面的那些人,哪懂什么音乐。有的人,会填一点词,唱个走调的绵羊音,就一夜窜红,成为什么新秀歌手,真是好笑。还有些所谓的专业音乐人士,头被门夹傻了,要么是不学无术,要么是昧着良心说谎,将这种绵羊音吹捧为绝世经典,让人听着就想呕。”
他站了起来,走到一张椅子旁,拿起一个类似手掌的多管乐器,说:“这是排萧,音律美仑美奂,古人说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的乐器就是指它,据说吹得好的话能招来凤鸟。”
吉振轩将排箫放在嘴里,轻轻吹了起来,箫声如清泉轻轻流淌,如流云漫天飞舞,让人有种远离凡尘嚣暄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倾听天簌之声。
很快,一曲结束,方媛却有种意犹未尽之感。
“这个呢,又是什么?”她指着另一个长方形的木头乐器问。
“这个是木瑟,是我国最原始的丝弦乐器之一。《诗经》中记载的‘窈窕淑女,琴瑟友之’中的瑟指的就是它。”
吉振轩轻轻弹了几下,瑟声如凤鸣,清幽悠扬。
“可惜,你不会弹琴,瑟要和琴合奏才好听。琴瑟合鸣,方能体现其妙处。”
“好了。”方振衣暗地里捅了捅方媛,“吉振轩,你的音乐很好听。不过,我们现在有事,等过了今晚,我们再来欣赏你的音乐。”
吉振轩对方媛说:“能否再听我弹一曲?”
“再听一曲,你就让我们过去?”
“当然。”
“那你一曲要多少时间?”
“十几分钟而已。我想,不会耽误你们的。”
吉振轩再度坐到了檀木桌前,揭开桌上的绸布,里面是一具古琴,在荧光中泛着墨绿色的丝缎般的光泽。
“好漂亮的琴!”方媛惊叹着说。
“此琴是明代制琴名家仿司马相如绿绮所作,虽非真迹,却也算是精品了。”
司马相如的绿绮?听说,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就是因为听了他弹的《凤求凰》琴曲。
吉振轩整好衣冠,点火焚香,对方媛颔首微笑后,这才开始弹奏。
但听得琴声悠悠,初时淳厚深沉,如层峦叠嶂,山峙渊渟,微透高洁之意。不多时,琴声忽变,虽取高山之音,却寄流水之声。
方媛感觉琴曲清新秀丽,欢快舒畅,宛若涓涓细流绕着高山潺潺流淌,隐有结交之意,轻叹道:“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吉振轩脸色微变,五指轻跃,琴声渐急。涓涓细流忽奔腾而起,仿佛突遇险滩,汇集而成滚滚飞瀑,直泻深谷,声响轰鸣,却又暗潮涌动,颇有不平之气。
方媛不想触怒吉振轩,低声轻吟:“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