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懂得又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有种默契,打破时间,穿越空间。
我和萧乐乐认识,是在高中的时候。我三班,萧乐乐四班,其实本不会有所交集。
说实话,我的同班同学,到毕业的时候有几个还没说上话呢,更何况临班的同学。现在想想,认识是由于两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斐仔。在高中的时候,我,斐仔,毛新新是同班“三剑客”,关系非常好。萧乐乐和斐仔是一个宿舍的,总给人柔柔弱弱的感觉,像是经常被欺负。
斐仔她们宿舍的人大多长的都比较奇葩,斐仔是属于个子比较矮小,头比较小,手也比较小,给人感觉哪哪都比较小的那种小机灵,为人相当搞笑,是大家的开心果。
斐仔宿舍还有个大块头,叫大旭,经常把脚往桌洞里放,活的比较放飞自我,自信异常。
斐仔,大旭,萧乐乐三人一起走的时候,那画面反正也挺惨不忍睹的。斐在在大旭面前,从高矮上看,给人感觉,大旭有两个斐仔大;萧乐乐在大旭面前,从胖瘦上看,给人感觉,大旭有两个萧乐乐宽。萧乐乐的身高,介于小旭和斐哥之间。最让人不理解的是,宿舍总共有六个人,这三个身形相差极大的人总是爱待在一起。
当时,斐仔虽然个子小,没事还总是爱刺激大旭,类似于猴子在大象面前挑逗的感觉。大象发毛会一脚把猴子踩扁,猴子嬉皮笑脸站起来,朝大象拍拍屁股欠欠地说:“哎,我没事,来呀,看你追不到我。”
萧乐乐当时给人的感觉则不然,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不知背地里受了大旭多少欺负,只能忍气吞声。
但是后来听萧乐乐说大旭,那会儿一直是大旭保护她,萧乐乐不敢过马路,大旭夹着萧乐乐脑袋就往前走。
认识以后,我和萧乐乐见了面也会礼貌性地打打招呼,双方的话题除了斐仔,其实并无其他。
高中我的学习还是挺好的,但是我被选错学校的事情打击后,并无心情好好学习。学习当作应付差事,普通的学学,成绩不会太高,否则不会从奥赛班里退了出来,我们这类人俗称“奥特慢”;也不会太低,在三班这个普通班里,也能固定在前几名晃悠。而萧乐乐给我的感觉是,虽算不上那种头悬梁,锥刺股地极度刻苦学习,但是也很努力,有时考试也能成为班里第一,坐到第一考场,年级前四十。
后来听萧乐乐描述高中时候的自己:“学习努力,不开心时就把桌子搬到最后,有时搬到最前面,倒计时的牌子下面,不听课,更不会看黑板,戴着耳机在纸上写写画画,课间和好友打打闹闹,偶尔补个小觉,课外活动直奔图书馆,回来时还不忘买袋老北京,晚自习下了还可以溜个弯儿······生活很简单,但是很美好。”
我和萧乐乐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同班,然而背后却各有各的心酸。高考报名的时候,最开始报这个学校这个专业的是毛新新,毛新新的分是最高的,所以她先报,谁知道她当时是怎么想的,选了这么一个破专业,特别难就业。
我会来这个学校也是有点儿受毛新新的影响的。我提前八个小时就已经坐在电脑旁,但好奇毛新新选的这个学校和专业,发现有个二本专业,所以没事总进去看看自己的排名,每次的结果都惊人的一致,排名第一。然而我又选别的学校的时候,成绩总是忽高忽低,有时甚至超出录取人数好多。谁知道离关网还有五分钟时电脑卡了,然而电脑页面停在了毛新新那个学校那个专业上,然后学校死活不退档,愣是录进去了。
萧乐乐报这个学校,后来听萧乐乐说是因为她听了我们班主任的建议,我心中暗暗地想,班主任真是害人不浅。
所以,我,萧乐乐,毛新新,三人谁也没和谁商量,报了同一所大学。不同的是,毛新新在一个班,我和萧乐乐在一个班。同一个专业只有这两个班,两个班经常一起上课,几乎成了一个班。
我到了学校才发现萧乐乐和自己是一个班的,而且她的宿舍就在自己宿舍的隔壁。我们在四楼,毛新新则在二楼。
但是大一大二的时候我和萧乐乐两个人并没有什么来往,都是各玩各的。
我倒是没事总爱下二楼往毛新新她们宿舍跑,用毛新新宿舍人的话说,我是她们宿舍的第七号人。
大三我感冒特别严重,被单细胞背着去输液的那次,在诊所里看见了萧乐乐和她对象。萧乐乐和我一样,感冒也特别严重,伴随着发烧。回宿舍后,两人会串门互相聊一聊病情,“你烧退了吗?你喝什么药比较管用?”等等这些。这个诊所治疗的效果让两人都不怎么满意,输了两次之后,谁也没有再去,感冒也不了了之,渐渐好了。
大学里萧乐乐在日志中这样描述自己的状态:“更多的是抱着手机,更多的坐在电脑前,要么就是和舍友闲聊,日子过得很快,却空白的很,整天的沮丧,和那些所谓的悲伤,让自己为每天的事都准备个明天······我只想快点结束这段时间,结束这种生活状态。没有梦想、没有思路是最可怕的,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惶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要太过于沮丧。幸福是一种能力···享受人生而不沉湎;看透人生而不消极。”
后来我和萧乐乐因为考研一起学习渐渐熟络起来,我发现萧乐乐和我很合脾气。后来听萧乐乐说,我总是会挑战她的底线。萧乐乐很嫌弃臭脚丫子,包括自己的脚丫子,更是讨厌臭袜子。然而我去萧乐乐宿舍时会把自己的臭袜子往萧乐乐的床上扔。小组在她们宿舍准备营销课的PPT,我平时在家就爱光着脚待着,可是宿舍的狭小空间里,袜子又没处扔,萧乐乐的床地方挺大,多双袜子有啥。
后来萧乐乐说,虽然她很讨厌,但是我却这样做了,后来她都习惯我的臭袜子了,这好像反而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有时我还毫不客气地霸占萧乐乐的床睡午觉,而且还穿着一天没洗的臭袜子,还盖着萧乐乐的被子。其实我的宿舍就在隔壁,会被萧乐乐骂道:“你自己又不是没床!”
后来,现在和萧乐乐两个人讨论起当初为什么关系突然变好时,还说起一件事。萧乐乐自己都很嫌弃摸自己的脚,结果有一次,萧乐乐的脚疼,我二话没说直接用自己的手给萧乐乐揉脚。萧乐乐说当时自己的心都化了。我怎么回想都回想不起来这件事,我怎么会给别人揉脚丫子?
那次好像是两人一起提着水壶去水房打水,萧乐乐当时穿着凉鞋,忘了是怎么受的伤,反正脚趾头都流出血了,血还蹭蹭往外冒。我天生看不了这种冒血的场景,当时就冒汗,心跳加快,手开始发抖。这时哪里管得了到底手要不要摸脚这种事情,连忙从包里找出卫生纸给萧乐乐的脚趾包扎上,可是血仍流不止,多厚的纸都被浸透了。最后实在没办法,我骑着自行车载着萧乐乐去了校医院,上了药,这才止住了血。
我们聊天,从小时候的求学,到班里的八卦,到现在的学习,到各自的感情经历,几乎无话不谈,是可以交心的朋友。我们还会一起通宵达旦地准备营销课的PPT,一起去图书馆占座上自习,一起买好吃的,吃好吃的。一起去别的学校卖手机卡。为了省公交钱,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换着骑一辆自行车去很远的地方实习上班。气馁时相互鼓劲,沮丧时互相安慰。
其实,在我的心里,特别感谢那段时间萧乐乐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陪伴自己。那是我很伤心的一段时间,和单细胞分手了。有一次在图书馆上完自习回来,路上和萧乐乐说着失恋的事,说着说着走到楼梯上,抑制不住自己,边说边心酸地流着眼泪。结果萧乐乐听我说着,也跟着一起流泪,其实当时那一刻让我感觉到特温暖。我问萧乐乐:“我伤心,你哭什么呀?”
萧乐乐说:“我泪点低。”弄得我哭笑不得。两人擦干眼泪,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各自回了宿舍。
因为你难过而高兴的是敌人;因为你高兴而高兴的是朋友;因为你难过而难过的是亲人。
我去大雁家看望大雁,大雁一个人在家,给我做着好吃的,还冲了一袋奶茶给我喝。其实我不喜欢喝奶茶,可以说是一口也咽不进去。看见旁边有瓶可乐,趁大雁不注意,就往奶茶里面对了点儿可乐。我想到萧乐乐特别喜欢喝奶茶,就装作奶茶特别好喝的样子,把那杯奶茶都喝了,边喝还边说:“这奶茶真好喝,给我拿回去两袋。”临走,大雁给我把奶茶全打包了去。
其实我有点儿愧对大雁对自己的好。
拿回宿舍,我留下两袋,把剩下的全给萧乐乐送了去。又过了两天,把剩下两袋也一并送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