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但对于当前中国政治改革来说,国人对于民主政治产生了很多误解甚至错误认识,已经产生了比较消极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对此不可过于低估它的影响。
第一个大问题是,有人认为中国的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至今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同志就反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党的十三大也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详尽的定位,“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富远见的认识,其后中国的改革实践证明了这一提法的正确。
十三大报告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这是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十三大报告规定了七个方面,加上“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部分中提到的党的改革,实际上是八个方面。它们是:(一)实行党政分开;(二)进一步下放权力;(三)改革政府工作机构;(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五)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八)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
党的******报告列出专章《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全面部署了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报告关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等问题的论述,无不充满了鲜明的政改气息。
至今,政改提出了许多与时俱进的论断和表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等。
而且不只是理论上这样说,实践中也取得了不小的进展。这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只要不怀偏见,都是客观存在和不容否定的。60年来,选举制度作了民主化改革。扩大了直接选举、实行了差额选举、实行了代表和组织联合提名,选举制度的民主化有一个小的迈步。在人大制度方面加强了人大常委会,让人大常委会变成一个更加具有权力和真正的立法机关,也承担了监督职能。中央与地方分权。解决了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真正的职务任期制。建立了基层自治和基层民主,村级实行了直选。一些重要法律相继出台,法律框架逐步健全。言论自由比较宽松,表达权受到比较好的保护。腐败受到严厉打击,很多违法官员都因此锒铛入狱。
正如胡****总书记2006年4月在美国耶鲁大学发表演讲时所言:“如果把28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仅仅归因于中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这显然是不全面的,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无论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还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中国都取得了重要成果。”
当然,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还明显滞后,与人民的民主诉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有时说的多了些,做的实质性少了些,有时甚至出现“知进”而“行退”的情况。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
第二个说的是政治体制改革会导致社会动荡吗?
前中顾委委员、广东********任仲夷提出:“其实政治改革不会大乱的,因为中国绝大多数人都不想乱,老百姓都希望生活安定,都痛恨腐败,人心思变。有了这个基础就好办,当初拨乱反正几乎来个180度转向,但社会仍然安定。”“只要政策、步骤、方法对头,今天政治改革一样乱不了。因为这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事。”
从现实实例来看,民主反而促进了稳定,由乱而治。安徽凤阳县曹店乡士敏村就是一个典型。该村原是个问题村,村提留款收缴、计划生育、农业税征收以及各项公益事业在全乡都是倒数第一,县里不时收到村党支部书记作风粗暴、多吃多占、增加农民负担的控告信。在1998年3月,全县首届村支部书记统一换届选举中,原村支部书记和另外3名成员由于在党外群众测评中“称职票”未过半数全部落马,普通党员陈德发在测评中得到全村80%群众的赞成票,当选村支部书记。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使全村落后面貌彻底改变,提留款收缴、计划生育、农业税征收及各项公益事业在县里名列前茅。这个村的民主效应影响了全县,********说,民主选举后,县内没有发生过一起农民上访事件。
山东济南段店村,过去穷得出名,也乱得出名,上访告状不断,村里被公安局传讯的人就达100多人。自1990年群众自发选举村委会后,段店村连续10年没有上访闹事的,农民年均收入由790元增加到1.6万多元。
民主选举这一最基本的民主方式之所以能解决农村中长期存在的难以解决的混乱问题,由“乱”变“治”。原因何在?农村乱往往是由于干部不团结、腐败,有的有经济问题,不尊重村民利益、办事不公、作风专断,所以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如果靠这些村干部继续管理村子,只能是越管越乱。靠上级领导指派干部,不能消除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或逆反心理。唯一解决的办法是让群众自己来选择他们的带头人,通过民主程序,选出公道和信任;一旦群众信任,就会自觉服从领导。可是,一些人总认为没有选出领导想要选出的人就是选乱了,这是以领导个人而不是以群众的满意为标准。
有一些情况下,****体制短期内能有所作为,但是经验显示,唯有民主体制,才能造就长久的兴盛和繁荣。
在有些人看来,民主是危害社会稳定的制度,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政法大学蔡定剑教授分析: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制度才是人类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人类历史上发生的无数战争主要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争城掠地,二是争夺统治权。尽管民主制度有各种弊端,但在人类发展史上,它被证明是最好的政治制度,是抑制独裁和暴力的最适当工具。民主制度带来社会稳定不仅是对人民有益,也是对最高统治者的安全和生命最好的保障。
民主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这也是被世界近代史所证明。北欧的瑞典、丹麦等国自从建立现代民主制度以来,三百多年没有战争和社会****。瑞典尽管是多党制,但八十多年来由于社会民主党实行以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策,绝大多数时候由它执政,社会非常稳定和谐。英国从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国内也没有发生过战争和社会****。几乎没有一个真正民主成熟的国家会发生最高权力的暴力争夺。尽管在民主国家也会发生最高领导人因政治丑闻导致罢免或辞职甚至被谋杀等,但都不至于引起政权危机和社会****,这就是民主制最大的好处。
认为民主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依据是拉丁美洲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民主之乱。这完全是一种曲解,这些例子其实都是自称民主制的威权政府的例子。不能把民主转型前的制度与民主制混为一谈,把非民主制的弊端当作民主制的问题加以批判。发展中国家搞民主出现不稳定不是民主制本身的问题,而是从****向民主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不稳定问题。****向民主制发展与飞机起飞和卫星发射的原理相似,起飞和发射阶段的危险性最大,进入轨道以后才是稳定的,一般不会出现事故。难道我们因为惧怕发射时的危险就不发射卫星了吗?正确的态度是如何尽量减少发射时的危险系数。
印度是民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最有力例证。1947年印度独立时,国家处于混乱之中。政府未经考验,政治派系林立,社会暴力盛行。半个世纪后,在民主制度的作用下,政治分歧都能在宪法框架内解决,政权更迭也能通过民主程序顺利过渡。正因为民主,印度才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通过民主,印度还成功地解决了语言和宗教问题。除了有一些历史根源很深的种族分离主义和教派冲突造成的暴力和不稳定外,印度的议会民主制把各种政治力量纳入了合法的政治斗争轨道,从而避免了大规模暴力革命、军事政变和社会****的发生。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经济发展、国民素质和推进民主的关系。
有人常把我国生产力落后、国民民主素质低下当作不应实行民主的借口,这是错误和有害的。
古今中外,在民主实践中,均有人以此来攻击民主的实行。早在二百二十多年前的美国民主初创时期,保守派就以人民缺乏文化、素质低下为借口极力反对民主改革,美国民主的奠基人杰弗逊总统大声指出:“我认为除了人民自己以外,任何人都不是社会终极权力的保管者,而如果我们认为他们的知识还不足以用健全的判断力行使他们的控制权的话,补救之道不在于从他们手中夺走这个控制权,而在于靠教育来提高他们的判断力。”
民主意识、民主素质、民主的经济基础对民主的实践一方面有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这些民主条件也只有在民主实践中才能得到发育、成长和发展。离开民主的条件,民主很难实践,同样,离开民主的实践,也就不会有民主建设的理论和丰硕的果实。
其实建国前的1941年11月,当时的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就通过并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其中规定:
“采取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投票选举制,选举边区、县市及乡市参议会。”
“凡居住在市区境内的人民,年满18岁,不论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特别值得对比的是,由于当时60多年前偏僻的抗日根据地多数选民是文盲,而且缺乏做选票的主张,故创造了著名的“豆选”方式。谁的选票(豆子)多,谁就当选。
经过建国60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的发达程度已非昔日可比,人民素质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当时我们都能实行广泛的民主,怎么现在却冒出经济不发达、不够实行民主条件的论调呢?这无疑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2004年10月9日阿富汗历史上首次总统大选拉开帷幕。2008年4月尼泊尔制宪会议选举直接选举计票工作已结束。根据计票结果,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获得直接选举产生的240个议席中的120席,尼泊尔大会党获得37席,尼泊尔共产党(联合马列)获得33席。其余席位由“马迪西人民权利论坛”等政党和两名独立候选人瓜分。像阿富汗、尼泊尔这样落后的国家也实现了直选,可见“贫穷”只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反对民主的借口而已。
《南风窗》曾发文指出,那些坚持国民素质条件论的人思考的基本路径,是对比西方社会和文化特点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和文化,先入为主地假定,在民主政治出现之前一定要形成一个西方式的民主社会,其民众普遍关心国家大事,能够发表成熟的政治见解。但这种假定在任何社会包括西方社会都是不能成立的,按照他们对民主的理解,中国实现民主要由改造国民性开始。
其逻辑中的根本缺陷还在于颠倒了民主与国民素质的因果关系。国家机器可以制造出它所需要的民众。公民素质不高不是不实行民主的理由,恰好是要实行民主的理由,让公民尽快在民主中学习,提升其身素质,从而提升民族的素质。
民主具有能提高国民素质的强大功效:通过民主实践,公民获得自我管理的政治经验,学会大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学会维护自身权利并尊重他人权利,学会恰当地运用自由并掌握自由的界限。公民从中体验到了自我对社会的价值,既有利于他们的生活自信,也有利于他们的道德自主。
古希腊的民主制与西方近代民主制建立,并不是当时社会公民的文化教育程度决定的,而是利益要求在政治上的表现。民主不是会不会、能不能的问题,而是给不给做的问题。说公民素质差搞不了民主显然只是个伪问题和托词而已。
第四个是民主与腐败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对此作了分析。
腐败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毒瘤,难以根治。反民主论者认为,威权政府更容易治理腐败,而民主不能治理腐败,甚至荒谬地提出“民主是催生腐败的制度根源之一”。他们的论据是拉美、非洲、东南亚、前苏联、东欧等地区民主化以后都腐败了。
从某个角度讲,民主选举必然会出现贿选和黑金政治,但民主有更多抑制腐败的因素,如公共预算和议会的审查监督制度,阳光政府和无所不在的媒体监督,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等等。不能把向民主过渡的过程中,政府的腐败算在民主政府的头上。还有一点必须指出,民主国家虽然不能避免腐败,但是,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腐败有很大的不同:民主国家的腐败只限于有限领域,非民主国家的腐败则无所不在;民主国家的腐败通常能得到及时的揭露,非民主国家的腐败难以揭露,特别是高官的严重腐败通常被掩盖,许多在非民主时期掩盖的腐败会因为民主化被揭露;民主国家的腐败是可以医治的,非民主国家的腐败是不可救药的。历史上尽管也有****的国家比较清廉,但是,****国家一旦腐败以后往往是国家伴随腐败被葬送的。
其实有个很有力的证据,是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发布的官方数据。“透明国际”2008年9月23日公布了“2008年国际清廉指数”。在被涵盖的180个不同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排名第72位,与去年相比排名没有变化,但清廉指数已连续3年上升。这是令我们很高兴的。
总部设在德国的“透明国际”组织自1995年起,每年公布一次国际清廉指数。该指数其实名为“国际腐败估计指数”,采取10分制,10分为非常清廉,0分为非常腐败。打分的根据是12个不同的民意测验和9个国际机构的调查报告,如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等。依据2008年国际清廉指数排行,丹麦、瑞典和新西兰官员中饱私囊的可能性最小,这些国家以9.3分并列第一,新加坡排名第四。与之相反,伊拉克和缅甸以1.3分并列倒数第二,索马里排名垫底。
如果观察多年的排行榜,完全可以看得出来,位列前面的几乎都是民主国家,而后几名都是独裁或民主很不发达的国家,难道这还不能说明民主可以防止和严厉惩处腐败吗?
第五个是对民主普适性的认识。
近些年来,胡****、******同志就此问题曾多次作过讲话。
2003年10月24日胡****在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表演讲,提出各国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的几项原则时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我们将继续根据中国的国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在胡****主席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声明:“为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进行紧密合作,不断加深对在长期交流中共同培育、共同拥有的文化的理解。”
2007年3月16日******在人大会议期间答记者问时重申: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30年前,我们曾在经济上把市场经济、股份制等均看成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认为它们姓“资”不姓“社”。但今天我们认为它们既不姓“资”也不姓“社”,没有阶级性。只要它们对发展生产力有利、对提高国力有利、对人民生活有利,社会主义就可以实行。
魏行进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是民主社会,“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政治原则,而“人民主权”就体现在“民选”上,没有民选就没有人民主权。恩格斯早在1891年的《法兰西内战》导言中就指出:“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巴黎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首先,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
民主如果不具有普适性,那他的对立面独裁倒成了普世的追求,那不太滑稽也太愚昧了吗?现在有些人从心底里对民主普世价值惊惧害怕,是因为他们所赖以生存混饭吃的那一套要丢失了,而他们正是享受现在体制好处的一些人。当然,也极有可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睁着眼睛说瞎话,揣摩准了有人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不可告人之目的”,而故意想方设法极力地排斥和否定。
这样以来,他们实际上是在维护比资本主义更落后的封建****特权地位和权贵资产集团的既得利益,不惜将30年来在民主法治和人权观念上的成果“拨乱反正”,让司法改革的成果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