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头。
回忆篇,沈嘉禾
如果要说起我们之间的相识,那大概是在2006年,那一年,我们十六岁。
刚高考完,我们这群富家子弟自然有的是时间和金钱来挥霍,我就是在那时看见她的。
澳门旅游塔,全球最高商业蹦极设施,塔高二百三十三米。
她站在人群之中,捏着手机,穿着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粉黛未施,和其他人相比,脸上没有一丝的惊慌与忙乱,似乎并不是来享受蹦极带来的快乐,而像是,完成某件公事。隔得远远的,我只能隐约地看见她的眉眼,还有刻意压低的声音,她似乎并不想让对方知道她在哪儿,身边更是没有什么人,等我再望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专业服。
“喜欢蹦极吗?”她靠在角落边,手指搭在眼睑上,不像在休息,似乎正在打量着什么人,见我走过来,直起了身子。
“第一次来,谈不上喜欢……”等她再想说些什么,却被工作人员的叫喊声打断,她歉意地朝我笑了笑,挥了挥手示意自己马上过去。
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冲动,我跟在她身后,小跑着。“我……我在下面等你。”我指了指塔底,她看不见,也没有回答,既不答应,也不拒绝。
蹦极的准备过程相当漫长,但一旦开始到结束,只有短短10秒,我第一次抛开冷静做的竟然是一件傻事,塔高二百三十三米,即使我坐着最快的电缆,再下去时,哪里还看得到她的人影……
再次见到她,是在两年后,我们在同一所大学。
迎新晚会的气氛实在沉闷,不等结束,我就拉着好友偷偷地溜出来,循着刻意压低的声音,就看见她正在走廊上接电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除了淡然之外的慌乱,我看了看她手上捏着的笔记本和挂着的学生证,心下已有了几分了然,拉着好友就朝她走了过去。
“我是建筑系的沈嘉禾。”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学生证,“大会已经开始20分钟,进去的话要先在我这里登记一下……”合情合理,不算撒谎,前半句是事实,后半句是我所想。
她略微迟疑了一下,又看了眼时间,这才点点头,接过我手中的登记册。
……
原来她叫程佳期,佳期。
不堪盈手握,还寝梦佳期。
“女人,大美为心净,中美为修寂,小美为貌体。”
恩,佳期,她很美。
之后再遇到,就是预谋了。
我们再一次的见面有些猛烈(满脸的笑意),她几乎是扑到我的怀里。
……
我远远的看见她正低头咬着苹果,拿着专业书,细细碎碎的走着,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看看,念叨几句,我就站在那里,既不打招呼也不走开。
然后,她就撞到了我的怀里,不意外,唯一超出我预算的是,她咬着苹果,掉了。
她揉了揉额头。“对不起啊!”有些鼻音,声音也有些低沉,似乎被撞得挺疼的。
我有些想笑,看她鼻子被撞的红扑扑的。这姑娘,真是……“恩,苹果掉了……”我指了指地上被沾了灰的苹果。
“没关系,是我先撞的你。”
我点了点头,替她捡起专业书。“应该,不是吧。”
……
再之后,我借着苹果的由头,还了她很多苹果,恩,还了她很多,被咬了的苹果。
真正察觉到对她的喜欢是在一次相亲会上,她是陪她朋友去的,这是她后来跟我的我解释。
对方是个老外,蓝眼睛,高鼻梁,雪白通透的皮肤,亚麻色的卷发,好巧不巧,那老外竟瞧中了她。朋友和我说起这件事时,我正在上一堂专业课,等我赶过去时,她的朋友已经被灌醉了,老外正朝着她笑,桌上还有几大听白酒,显然,这是老外为她准备的,想想就觉得生气。
一直以来,我习惯了她在我的视线范围类,偶尔碰到时打打招呼,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这种感觉我很喜欢,直到今天,似乎一切都变了……
她看到我时,有些惊喜。
……
这是我第一次愿意承认喜欢一个人,幸好,那个人是她。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荒唐。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叹息。我们在最美好的年华相遇,我希望她是对的人。
最能让人感到快乐的事,莫过于经过一番努力后,所有的东西正慢慢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2012年我应邀到法学院观摩法庭模拟大赛,会场不许带手机,我自然是知道的,临比赛前,好友托人塞给我一支手机,说里面有我想知道的东西,我想知道的,自然是和她有关。
手机铃声响起来时,我有些慌乱,书记朝我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她,鬼鬼祟祟的,一脸笑意,应该是想看我笑话吧。我有些吃惊她会在这儿,书记看了我一眼,我自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我顺着书记的话,谎称我是帮导师拿出来关机的,顺道扬了扬手机,瞟了眼上面的内容,‘你的程佳期这次会代替她的好朋友何阿离,在模拟法庭会场上迎宾。’送走了书记,我看了看她,难怪她会穿着不合身的迎宾服。我有些想笑,出丑的人是我,她怎么跑得比我还急。
“程……佳期吗?”这算得上是我第一次正式的叫她的名字,我看到她皱了皱眉头,好像是叫的不怎么好听,她有些想走,“佳期。”原本的呢喃却因紧张而叫出了声,又看了看她身上不合身的衣服,拧出一串钥匙套在她手上,然后扬长而去,等走远了,才将捏在手里的已经被汗浸透了的纸巾扔进了废纸篓。
如果自己不够强大,再喜欢的东西放在你面前也无能为力,只能这样乖乖的看着。我从小深知这个道理,入学第二年,导师推荐我出国深造,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我自然想做到最好,不光是为了证明自己,更是为了沉淀我对她的感情。
在我所成长的家庭环境里,最不愿谈的就是兴趣和爱好,或者说是最害怕,害怕我的兴趣,有一天会成为我的噩梦,成为我的负担。
可她不同,她是我年少时所追求的一个梦,我希望尽我所能地去编织一个美梦,一定程度上说,我出国是为了日后我的美梦里能有一个她。
刚从导师那出来,就遇到了一场大雨,几乎是围着学校跑了一圈,我才想起今天是小假,她应该已经回去了,顿时心里满满的失落感,不能和她分享,晃晃悠悠的撑着伞走到了她们系的自习室,灯还亮着,顿时矫情的觉得她在里面。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稳,岁月静好。我想,她安安稳稳的待在我的念想里,真好。
从窗户外望过去,她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让我觉得出国其实是一种折磨,她对我的折磨。
……
‘年少张狂’。
遇上她,这大概就是对我最好的形容了。
二十岁,最是年少冲动的年纪,尤其是,这么个年龄里的,我和她。
大二那年,在荣获‘普利兹克团体奖’后,导师计划让我研习‘普马斯’,这个建筑界的五大奇观之一,他说,以我现在的成就,只要在国际建筑界中敲出一点小成绩,对我进入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是百利无害的。
从中国到英国,共计约90000公里的路程,那么远。
我舍不得她。
……
可我想出国,想解开我们父子之间的结。
高中毕业,家里计划让我学习食品安全专业,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只希望我能安安稳稳的,事业也好,学业也罢。二十年来,我一路循规蹈矩,上什么学,到什么班,认识什么样的人,日后走怎样的路。这一路下来,我安安分分了二十年。
可是,在我十五岁那年,我认识了她。
第一次,为了见到想见的人,我抛开一切谨记,乘着电缆去见她,当然,闹了一个笑话,没有见到她,失望之余,却有一股从心底而来的窃喜,像是鸟儿挣开了牢笼,抛开了我是来玩蹦极的‘樊笼’,第一次,不按照套路走,只做自己想做的。
‘只做自己想做的。’秉着这股信念,第二次,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只为了,不让自己后悔。
父亲知道我擅自改了专业,气的差点不认我这个儿子,母亲也劝我,我才妥协双攻建筑规划和食品安全专业。可一定程度上说,是我赢了,赢了我往后大半辈子的人生。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她对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直到后来一步步的沦陷,我才知道,有些人遇上,就是‘劫’。
她是我这二十多年来的惊喜。似乎从一开始,她就像是在带给我不一样的人生,所以,爱上她,顺理成章。
……
我不喜欢离别,特别是面对她。
那日,我去找她,阳光有些毒,我一路低着头,出国,父亲自然是反对,他心里有梗,一直气我当初改了专业。他不是不希望我能成功,只是希望我能少栽些跟头,我自然是不肯。我不希望自己一辈子活在他的羽翼下,一辈子只能成为别人口中‘沈书柏的儿子’……
或许是心里太乱,一抬头,她站在窗户边,逆着光。
“佳期。”
恍惚间,所有的见与不见变得不再重要。
她并没有听到我在叫她,只是向我挥挥手。“小池在我这里,她想见你……”
就像是一盆凉水浇了下来。
她妹妹池冉想见我,想想都觉得可笑。我头也不回的离开,我告诉自己。
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对她那样决绝。
我舍不得……
对待感情,我一向是认真而又严谨,就像是一位做学问的老先生,死抠字眼,不掺任何杂质。
人人都有猎奇心理,她妹妹我见过,我也知道,她对我并不是喜欢,只是像我说的。‘年少张狂’,不谈感情。遇到想要的,不顾一切……
我就那样头也不回的离开,我也舍不得,可一时冲动下的我,记得的永远只有伤害,她对感情的伤害。
可心里却已经有了一万个原谅她的理由……
来替我送行的,自然没有她,我一直以为的伤害,直到最后,我才明白。
她妹妹告诉我。“你一直欠她一个在一些承诺。”
所以让她不敢……我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