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早,狄歌一行人离开了旅馆,向此行的目的地静谧村进发。
在修罗的精神激励下,两匹买来的马也同与狄歌心念合一的枣红马一样,发挥出超乎想象的潜能,当天午后它们已经不知疲倦地穿越了戈加平原和尤斯达山脉,到达了葱葱郁郁的易地岗林区入口。
在森林边缘,狄歌让大家停下来歇脚。对于狄歌和修罗的体质来说,这样的长途奔走算不得什么,身为普通人类的丽莉却累坏了,她再也顾不得矜持,一下马就四仰八叉地躺倒在了草地上,摆出一幅就是天塌下来也甭想让她动一动的架势。
修罗瞅着她笑得乐不可支,那副开心的样子让狄歌的眼眸也充满了阳光。
趁丽莉休憩的时间,狄歌和修罗二人并肩进入了森林,回来的时候狄歌的背上扛了一只巨大的成年公鹿,修罗的左手抓着一只肥大的野兔,右手则拎着一只山鸡。野兔和山鸡已经断气,公鹿四肢被缚,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惊恐不已地看着大家。
修罗很快收集了一堆干树枝,燃起火娴熟地烤起了兔肉,一时间空气中飘散着诱人的味道。丽莉一骨碌坐了起来,抚着咕咕直叫的肚子蹭到了他的身边,眼巴巴地盯着那泛着金黄色泽、滋滋冒油的山野美味,涎着脸拍起了马屁:“真香啊修罗,你好厉害呢!就是西塞罗顶级御厨的手艺也不过如此吧!”说完极为夸张地吞咽了一下口水。
修罗笑眯眯地赏了一大块兔肉给她,否则只怕她的口水要泛滥成灾了。
丽莉立刻两手并用狼吞虎咽了起来,油渍沾了一脸也顾不上擦一擦,不时地啧啧称赞:“哇,从来没有尝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风卷残云地消灭了两块鲜香肥美的膀子肉之后,丽莉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满足地叹了一口气,黑眼珠瞟向了坐在一边的沉静男子:“咦,狄歌大人怎么不吃啊?”
“哈爱哼银已已跟哼过了啦(他在森林里已经吃过了啦)。”修罗嘴里塞满了兔肉,含糊不清地解释。丽莉半天才反应过来,笑得捂着肚子点了点头。
狄歌唤醒了睡在草地上的小婕咪,她揉了揉眼睛,马上甜甜地咧着小嘴朝他伸出了两只莲藕般的胳膊。抱着婕咪坐到公鹿身边,狄歌指给她看它脖颈上微凸的血管,并帮助她压制住它的挣扎婕咪随即伸出了小小的獠牙,扎进了它的颈动脉,在公鹿的哀鸣声中香甜地吞咽着。
数秒之后,狄歌制止了婕咪的动作。
他解开了公鹿的绳索。公鹿抖了抖身躯站了起来,水盈盈的大眼睛回望了他们一眼,蹒跚着走进了密林深处。
“你必须学会控制食量,不能因为一时的欲望而剥夺它们的生命,你只有尊重这片土地,它才会回馈给你源源不断的食物。”
婕咪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短暂的休憩过后,狄歌再度让婕咪睡着,带领大家进入了山林。
阳光透过树木将斑驳的影子投射在地面上,悦耳的鸟鸣从林梢传来,修罗仿佛又回到了登提加布山岭中,一路上兴奋不已。他吹奏着银笛和狄歌在前面开路,枣红马载着丽莉和婕咪,领着另两匹马静静地跟在他们身后不远处。
那笛声充满欢愉,和着枝头鸟儿的鸣唱,奏出森林的清新绿意和勃勃生机,一行人马皆沉醉在修罗美妙的笛音中。
悠扬婉转的笛声稍歇,再次响起时笛音变得高亢而苍凉,仿佛穿越了遥远时空而来,直击人的灵魂深处。熟悉的旋律令狄歌露出会心的微笑。
“是“苍之誓约”吧?许久没听到你吹了。”一曲奏完,他沉静地说。
“记得你最喜欢听的就是这首曲子了。”修罗开心地笑着,“自打这笛子成了武器之后,我吹得就少多了。我还怕它沾染了太多血腥味,发不出这样纯净空灵的声音了呢。”
“主宰乐音的不是这笛子,而是你的心。只要你的心永远明澈透亮,笛音就不会变。”
狄歌悠悠地说着。阳光洒在他的额上、脸颊上,映衬着他晶莹剔透、血色淡薄的面容,如斯美丽。修罗有种不顾一切想投入他怀中的冲动。若不是后面有双等着看好戏的眼睛,他真的就这么做了。
现在他只能轻轻地拉住了狄歌的衣角。
狄歌没有回头,但是牵起了拉他衣角的那只指骨纤细的手,默默握紧。
热血霎时涌上了修罗的双颊。
哎呀,心跳得好快啊!两百多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牵我的手呢这是否意味着,我对他来说有所不同了呢?
修罗一边甜蜜地胡思乱想着,一边快步跟上狄歌滑行般的步伐。
山林越行越深,眼前的景致愈加幽静。一株株大树苍天矗立,树冠绵延的曲线延伸至天际。“嗒嗒”的马蹄声在林间回响,不知是否惊扰了树间精灵的梦境?
“阿狄,为什么我们去的地方叫做静谧乡啊?”修罗突然问道。
“你认为呢?”
修罗歪着头想了想。“有人生活的地方怎么会静谧呢?除非,那里的人都是哑巴!要不就是像大多数时候的你一样,不爱说话,安静得能让人睡着,才有了这样的名称吧!”
“不反驳?那我又猜对了哦!”
“在你看来,什么样的人不爱说话?”狄歌平静地追问。
“嗯,肯定有些人是天生不爱说话吧,就像我讨厌下雨一样;还有的人嘛,他们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说,所以干脆闭紧嘴巴;当然,不排除有些人是因为懂得太多,所以不屑于开口吧!”
修罗一口气说完,狄歌微微点头,语气低沉地为他做了补充:“还有,如果你拥有无穷无尽的时间,长得足以消磨掉生命的热情,你可能会失去说话的兴趣;如果你总是面对同样的脸孔和没有尽头的一尘不变的生活,看不到任何希望,你也会走向沉默。居住在静谧乡的,就是这样的一群人。”
“噢那他们为什么不离开?世界这么大,总会有让他们感到新鲜有趣的地方啊!”
“他们别无选择。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静谧村可以让他们自由地、有尊严地活下去。”狄歌的话语沉静如故,身上却散发出幽幽寒意,“他们跟我和婕咪一样,都是吸血鬼混血儿。”
修罗闻言张大了嘴巴。
这时,丽莉略带激动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为什么混血儿就要遭到不公平的对待呢?爱是无罪的,不同种族之间就不能有爱了吗?孩子们是无辜的,可是为什么一出生就要遭受不幸?”
她的眼中闪着泪光,抱紧怀中沉睡的小婕咪。
“问题就在于,他们的父母有一方是吸血鬼。”狄歌缓缓地回答,“吸血鬼与异族的爱,被称为禁忌之爱,因为这样的结合产生出的孩子注定一生孤独。混血儿无法以普通人的身份活下去,人们几乎完全疏离、躲避着他们。因为,有时连混血儿自己都无法压抑强烈萌动的嗜血本性。而他们一旦被激怒,更会使用吸血鬼的魔力大开杀戒。同时,他们又被吸血鬼族群所排斥,因为他们身上流淌着其他种族的血液,这是自视甚高的血族所无法忍受的。在一边被称为背叛者,在另一边又被骂作恶魔,这就是身为混血儿的悲哀。”
狄歌的话语令丽莉感慨万分:“知道得越多,我就越想保护好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即使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婕咪,我也不会放弃她的。以后,我就是她的妈妈了,我会用我的一生来守护她!”
“那么,就用你的爱去温暖她的心吧,对她来说,那甚至比永生还重要。”狄歌回望丽莉,语气深沉。
一直往上行,山路越来越险峻,马匹行走得相当吃力。狄歌牵着枣红马的缰绳在前面引路,给予它力量和勇气,通人性的马儿也尽量保持身体的稳定,不让丽莉和婕咪有滑落的危险。另外的两匹马则在修罗的鼓励下,温顺地、寸步不落地紧跟他们身后。
一行人马越来越接近了那带有神秘色彩的混血儿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