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经告诉民女,山茄子开花时虽美,但人若是离得近了,会使人疯癫,胡言乱语,因而上了心。那时,为补贴家用,民女便常常想办法找些药草之类的,拿去药铺换一点铜板,便拿了些山茄子去问过一次。药铺的掌柜的说,山茄子花磨成粉掺到水里,人食之可迅速昏迷,却没有办法当作药用,并不需要。”
“后来,村子发生了田寡妇惨死的事情,虽大人将恶人惩治,但仍害怕,因而准备了防身之物但未曾用过。前些时候因总感觉自己是被人盯着,越是担心,又没法子不出门了,便只得将东西带在身上。不曾想,遇到了这样的灾难。”
县令听得喜儿的话,略略颔首,却只不过道了一句,“你同我说话,倒不像山野村姑似的。”言语中未曾令人察觉到是否别有深意又或者不过随口一说而已。
喜儿不言语,却有一阵嘈杂声音从大堂旁侧的大约是厅子之类的地方传了出来。胡大宝与杨桂香掺着胡大福走出来,越过大堂内的衙役,胡大福愤恨地瞪了喜儿一眼,推开胡大宝和杨桂香跪在地上,他的样子看起来有一点轻飘飘的,大约是那个地方还在狠狠地折磨着他。
“大人明鉴啊!小的从来没有想过侮辱这个胡喜儿啊!明明是她害了小的!”他大声地为自己辩解着,胡大宝和杨桂香都在胡大福的后边跪了下来,胡大福还在为自己辩解,“她一个黄毛丫头,小的怎么可能对她起那种心思?大人可千万别信了她的瞎说!她这分明是含血喷人啊!”
原本以为,这个胡喜儿才十一岁,往后总是要嫁人的,怎么可能会将自己想要侮辱她的事情说出来?这要是说出来了,她以后还想要嫁人么?可是谁知道,她竟然宁愿不要名声了,也一定要把这事情给说出来,那怎么能行?!
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敢说自己差点被人侮辱,基本等同于拿出自己的名声来证明这个事情就是真的。只要县令相信了胡喜儿的话,认定他是犯罪未遂……到底是在县令家里做过仆人的,胡大福也模模糊糊知道一些律法的东西,就是不太记得犯罪是怎么判的了……但是他知道,这个罪一点都不轻,所以怎么都要替自己辨别一下!
县令左右扫两眼没有上来将胡大福拉下去,任由他扰乱秩序的衙役们,顿时间惊堂木一拍,便是重重的一声响。
“谁允许你上来的?这里轮到你说话了?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将他拖下去?!”
原本念着胡大福那样惨、伤得那样重,衙役们才没有立刻上来拖他下去。现在县令大人眼看着要动怒了,衙役们自然不敢再怠慢,连忙是上前左右两个,前后两个,连拉带拖硬是把胡大福从地上拉了起来再带到下面去。胡大福见状忙扯着嗓子嚷却被人给堵住了嘴,而胡大宝和杨桂香,根本连话都不敢说,更不要说其他什么了。胡大福被拖下去,他们就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跟着一起退了下去。
喜儿又“一不小心”发现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胡大福由于她的辩解甚至不承认重伤了他而突然冲出来,这不算多么的意外,就是说在她的预料之中,也不为过。可是她关注的重点在于胡大福刚刚说的话。胡大福说的话里面,重点是在于辩驳自己没有做过、有过侮辱的想法。他很明显的很着急于为自己辩论这一点,说明他很在意县令会信了他是真的企图侮辱她才会被她重伤了。
喜儿其实不懂这个朝代的律法之类的东西,或者说是不清楚、不知道。
她按照自己对于自己所知古代的认知,是否有犯罪以及都是如何去判定、判定之后是怎么判罚的都不怎么的清楚。有一点她却十分清楚,女子的名声是非常重要的。哪怕没有真的被侮辱,光是差点被侮辱,名声都一样是被毁了。胡大福的行径,让她意识到了,犯罪在这个朝代大约是存在且判罚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