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君,附近是这群马贼新近抢来的地盘,原先在此处盘踞的马贼因势弱,被他们赶到了东边。再往北,便是近来杀尽商队肆虐漠南商道的那伙马贼了,名唤‘溅血’。据说他们这一伙性情极为暴虐,无论遇上马贼或是商队,都会杀得一干二净。有传闻曾言,他们甚至还会食人肉……”
谢琰与李遐玉铺开他们绘制的舆图,浅浅地勾勒出诸马贼的活动范围。漠南毕竟是大唐疆域,其实并非适合马贼久留之地。若是正好遇上出来清剿练兵的军队,便很可能尽数覆没。因而他们时常更换劫掠的地点,居无定所。若是实在累得狠了,便索性渡过黄河,穿越沙漠,在漠北地区南部边缘稍作歇息——薛延陀人久未南下,那里反倒比大唐疆域中更安全些。
原先仍留有许多空白的舆图如今渐渐填满,李遐玉与谢琰都很是高兴。
“阿兄,咱们仍随着商队前行。”李遐玉道,“他们欲去往定襄都督府、云中都督府,与突厥降部交换货物,倒是便于咱们去探一探突厥人的动静。”突厥虽降,她却始终不曾忘记,他们当年冒充薛延陀人袭击长泽县城之事。虽说后来谢琰曾提到,冯四师傅救出了那些被掳走的孩童,烧光了那个突厥部落的粮草。然而,被他们杀死的那些百姓却再也活不过来了。
“也好。若知悉******人的行事,将来遇上西突厥亦能得用。”谢琰自是很清楚她的所思所想,“去往云中、定襄这一路,倒是或许还能遇上好几群马贼。每一回遭遇马贼,都必须抓些活口。数度验证之后,方能完全确认他们给的消息属实。另外,阿玉,这群马贼虽不知当初怀远县马贼之事,但咱们迟早能遇上知道内情的,你安心罢。”
李遐玉点点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不着急。”两年多都等得,再多等些时候又何妨?无论是薛延陀人或是马贼,只当让他们在临死之前且先活些时日就是了。
在绿洲中休整了些许日子之后,众人的伤势都已经渐渐好转起来,商队管事遂决定继续前行。他们此行主要是与突厥人做生意,用突厥人喜爱的物品低价交换些珍贵毛皮、金银器、匕首之类的货物,再折回胜州、朔州、夏州高价卖出。突厥降部因是游牧部落,十分喜爱胡椒等口味重的香料,同时也对长安风物颇为向往。此次商队的货物便有常见的丝绸锦缎、器皿、香料以及茶等。货物都很是珍贵,不仅突厥人喜欢,马贼也喜欢。
或许是近来灵州夏州以北的商路人越来越少的缘故,商队的行踪引起了许多马贼的注意。没两日,商队便在青天白日里就遇上了一伙约莫四五十人的马贼。这些马贼见许多人身上带伤,以为是撞了大运,能白捡了便宜——当然,经历一番厮杀之后,他们才惊觉,自己撞的是霉运,反而教这群披着商队护卫皮的军人杀了个一干二净。
没过两天,又来了一群横行嚣张的马贼,仍是被杀得七零八落。
刚开始时,每当遇见马贼,胡商们都十分小心地躲在骆驼后头,连大气也不敢出。到得后来,他们除了警戒马贼接近之外,已经很是坦然了。有时候甚至一边看那群大汉无惧无畏地将马贼们杀得节节后退,一边私下嘀咕:“咱们这回到底是走了什么运?怎么一连遇上这么多伙马贼?”
“是啊!这些货物除了如今盛行长安的茶饼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为何会引来这么多马贼?”“这谁知道呢?许是咱们一群人身上都带着伤,他们都长了狼鼻子,闻着味儿就来了?”“倒不如说,他们习惯了劫掠商人,便以为咱们好欺负?”
另一厢,奋勇杀贼的勇士们心中亦是自有想法。孙夏一向不管不顾这些,只要能尽情使他的大斧解决马贼,于他而言便是最快活的事。谢琰与李遐玉却不得不多想,时常须得根据所得的不同消息做出决定与判断。
“阿兄,我总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虽说一路马贼们前仆后继地给他们送战利品,很是顺利,但李遐玉心中一直有些不安——尤其他们深入大漠北部之后,居然始终不曾遇到那群名唤“溅血”的马贼,委实有些奇怪。
“或许我们有些低估了那群对手。”谢琰牵着新获得的骏马,“这么多马贼寻来,自然不可能是巧合。咱们不曾放出消息,那便是他们刻意散布出去的。阿玉,你觉得他们能从此事得些什么利?”
李遐玉认真思考,回道:“一则引诱其他马贼前来试探,可推断我们的实力。这群马贼生性疯狂,若我们实力强悍,说不得他们反倒会更兴奋。二则可不断消耗我们的战力,趁我们疲惫之时袭击。如此即可满足他们的杀人之欲,亦可降低损伤。三则可借我们之手,除去附近的马贼群。他们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扩张在漠南与大漠中的势力范围。”
谢琰环视四周,微微眯起眼:“不错。说不得他们眼下就有人正远远地盯着,待我们离开之后,再来此处调查。若是发现我们连战连胜,他们自然还会诱使更多马贼来消耗咱们;若是发现我们战败,便正好去坐收渔人之利。如此手段行事,倒比先前那‘大漠鹰’高明许多。”
“阿兄有何打算?”
“与其让他们追着我们,想伺机奇袭,不如咱们分兵而动?”
两人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地想起在书房中讨论各种战例时的意气风发。原以为剿灭马贼,只需一击即破便可,却不想居然能用到兵法。不过,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磨练自己与麾下的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