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得了病,医生会明智地建议他不妨换换空气和环境。谢天谢地,这里并不意味着整个世界。七叶树不会生长在新英格兰,嘲鸫的鸣叫声这里也很难听得到。野鹅倒是比我们更加具有国际性;它在加拿大进早餐,到俄亥俄州吃午饭,然后在南方的牛轭湖梳理自己的羽毛过夜。甚至野牛也能紧随着季节更迭,先在科罗拉多牧场上吃草,直到黄石公园有了更绿、更鲜美的青草在等候它时为止。然而,我们认为,如果说我们的农场将栅栏通通拆掉,垒起了石墙来,我们就给自己的生活定下了界限,我们的命运也就选定了。你要是被选为镇上文书,那么,今年夏天你就去不了火地岛;不过,你倒是可以到地狱烈火国去。宇宙比我们看到的还要广阔得多呢。
然而,我们应该像好奇的旅行家一样,经常到我们的船尾看看景色,而不要像愚蠢的水手那样,一路航行中自己只顾低头捡填船缝的麻絮。地球的另一面,不外乎是我们的同类的家。我们的航行只不过是绕了一个大圈子,而医生开的方子无非是治治皮肤病罢了。有人急吼吼赶到南非去追捕长颈鹿;其实,他应该猎捕的肯定不是这样的猎物。你倒说说看,一个人能花多少时间去追捕长颈鹿啊?猎捕沙锥鸟和土拨鼠,也是挺稀罕、够好玩儿的;但我相信,射向自我倒是不失为更高贵的一项娱遣——
你的视野一转向内心,
发现在你心中就有一千个地方还没被发现。
那你去那里旅游,
就会成为家庭宇宙志的专家。
非洲意味着什么?——西方又代表什么?在地图上,不也是我们自己心中一片空白吗?就算一旦被发现,它还不是像海岸一样黑乎乎的吗?难道要我们去发现的,是尼罗河的源头,或者尼日尔河的源头,或者密西西比河的源头,或者我们大陆上的西北走廊吗?难道说这些就是跟人类休戚相关的问题?难道说失踪的仅仅是弗兰克林一人吗?所以,他的妻子就该十万火急地赶去寻找他吗?格林奈尔先生知道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还不如争当芒戈·帕克,成为路易斯、克拉克和弗罗比歇这样的探险家,探讨你自己的河流和海洋;探索你自己的南极或北极地区吧——必要时,船上不妨装足罐头肉,维持自己的生命;还可以把空罐头堆得老高老高,当作标志用。难道说发明罐头肉仅仅是为了保藏肉类吗?不,你得争当一个哥伦布,去发现你内心的新大陆和新世界,开辟新的渠道,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沟通思想。每个人不啻是一国之主,相形之下,沙皇的帝国只不过是蕞尔小国,是冰凌遗留的一块小疙瘩。然而,有的人毫不庄敬自重,却能侈谈爱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却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们喜爱的是给自己造墓的土地,而对赋予他们躯体以活力的精神却无动于衷。所谓爱国仅仅是他们头脑里造出来的幻想罢了。南太平洋海岛探险远征不论声势、耗资都是如此浩大,究竟意味着什么,其实,只是间接地承认了这么一个事实:在人们精神世界里,同样存在大陆和海洋,每个人只是这个精神世界里的一个半岛或者一个岛屿,可他还没有去探索,却坐在一艘政府的大船里,经过寒冷、风暴和吃人生番的地域,航行了好几千英里,带上五百名水手和仆役来伺候他,这比独自一人去探索内心的海洋、大西洋和太平洋,毕竟要容易得多——
Erret, et extremos alter scrutetur Iberos.
Plus habet hic vitae, plus habet ille vitae.
让他们漫游去,考察异邦澳大利亚人,
我懂得更多的是神,他们懂得更多的是路。
满世界跑去桑给巴尔清点猫科动物,很不值得。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说你乏善可做,这种事也不妨偶一为之。也许你真的找到了一些“西姆斯洞”由此终于进入内心世界。英国、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黄金海岸和奴隶海岸全都面对内心的世界,虽然从那里出发,毫无疑问,可以直航印度,却没有哪一艘船敢于驶往看不见陆地的内心的海洋。尽管你学会了各种方言,认同了各国风俗习惯,尽管你会比一切旅行家都走得更远,又能适应一切气候与水土,让斯芬克斯气得一头撞到石头上,那也还得听从那位古代哲学家的箴言:去探索你的内心世界吧。这就用得着眼力和大脑。只有败将和逃兵才去打仗,开小差的懦夫才会应募入伍。现在就开始探索,向西远征吧,这就不会在密西西比河或者太平洋逗留,也不会到古老的中国或者日本去,而是一往直前,好像经过大地的一条切线,不管寒暑昼夜,日没月落,断断乎不停歇地直到最后地球消失。
据说,米拉波拦路抢劫过,为的是“验证一下,有人正式违抗社会上最神圣的法律,究竟需要多大的决心”。后来,他声称:“大兵打仗时需要的勇气,只有拦路抢劫的一半。”——“荣誉和宗教永远阻挡不了考虑周到和坚定不移的决心”。一般说来,米拉波其人其事颇具须眉气概;但又很无聊,即使还算不上十恶不赦。一个比较清醒的人会发觉自己屡屡“正式违抗”所谓“社会上最神圣的法律”,因为他要听从更加神圣的法律,根本用不着这么出格,也已经验证了他的决心。其实,他不必对社会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只要顺从他自己认可的法律,保持自己原有的态度,这样他就断断乎不会跟公正政府对抗的,如果说他碰得上这么一个政府的话。
我离开树林子,就像我入住树林子一样,都有充分的理由。也许我觉得,似乎还有好几种生活方式可供选择,我不该在这么一种生活方式上花费更多时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很容易不知不觉地过惯了某种生活方式,陈陈相因,久而久之,给自己踩出了一条老路来。我住在那里还不到个把星期,我的脚底下就踩出来了一条小道,从我家门口一直通往湖边;自此以后已有五六年了,这条小道至今依然清晰可见。说真的,我揣想,别人也走过这条小道,所以一直保持畅通无阻。大地的表面是柔软的,人们一走过就会留下踪迹;同样,人的心路历程也会留下踪迹的。不妨想一想,人世间的公路已给踩得多么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传统和习俗又形成了多么深的车辙!我可不乐意枯坐在船舱里边;我觉得还不如干脆站在世界的桅杆和甲板前面,因为从那里,那群山之间月色溶溶的美景,我可以看得更真切。那时我再也不想回到船舱下面去了。
我至少从我的试验中悟出了这么一点心得:一个人只要充满自信地朝着他梦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努力去过他心中想象的那种生活,那他就会获得在平时意想不到的成功。他会把某些事情置诸脑后,越过一道看不见的界限;在他周围与内心深处会确立一些新的、人人懂得的更加自由的法规来;要不然,旧的法规加以扩充,并从更加自由的意义上获得有利于他的新诠释,而他就可以获得高一等生灵的资格生活。他的生活越是简单,宇宙的法则也会显得越简单,孤独将不成其为孤独,贫困将不成其为贫困,懦弱也将不成其为懦弱。如果你造了空中楼阁,你是不会徒劳的;楼阁本该造在空中。现在已是给它们打下基础的时候了。
英国和美国提出了一个荒唐可笑的要求,那就是:你说话非得让他们听得懂。无论是人们也好,还是伞菌也好,都不会变得如此这般。好像那种要求还很重要,没有他们也就没有人理解你了。仿佛大自然支持的是仅仅这么一种理解模式:它养得起四足动物,却养不起鸟,养得起爬行动物,却养不起飞禽,连耕畜都听得懂的“嘘、吁”的吆喝,倒是成了顶呱呱的英语。仿佛唯有傻里傻气,反而万无一失似的。我的主要担心是,也许我的表达还不够过火,也许没有突破我的日常经验的狭隘局限,因而没法将我深信的真理表达得一清二楚。至于过火嘛!这倒是要看你处在什么样的场合。迁徙中的水牛到另一个纬度去寻找新的草场,就不会像喂奶时的奶牛一脚踹翻奶桶、跃过牛栏、紧追它的小牛犊那样来得更过火吧。我想到某些没有忌讳的地方去说说话;就像一个清醒的人跟别的一些清醒的人那样说话。因为我相信,就算为真实的表达奠定基础,我离夸大其词还差得远呢。有谁听过一段音乐后就担心自己说话永远会夸大其词吗?为了未来或者可能发生的事,我们的生活应该过得相当随意,不受约束,而我们的原则也不妨显得模糊不清,就像我们的阴影对着太阳也会不知不觉地在渗汗似的。我们言辞里的真实性变化无常,不断地暴露余下来的论述不够充足。它们的真实性会转瞬易变,只有其字面的标记得以留存。表达我们的信仰和虔诚的话语是很不确切的;然而,对出类拔萃的人来说,它们犹如乳香,意味深远,芳香四溢。
为什么我们总是使我们的认识降低到最愚笨程度,还要赞美它为常识呢?最常见的感受是人们睡觉时的感觉,他们是用鼾声表达出来。有时,我们往往将难得聪明的人和傻里傻气的人归为一类,因为我们只能欣赏他们的聪明的三分之一。有人偶尔起个大早,就对迎晨红霞找碴儿。我听说,“他们认为,迦比尔的诗歌有四种不同的意义:幻觉、精神、才智和吠陀经典的通俗教义”;但在我们这里,要是有人在作品中接纳不止一种的诠释,那么,人们就会借口抱怨不迭。英国正在下大力气防治土豆腐烂,难道就不能下大力气医治大脑腐烂吗?大脑腐烂的现象,实在更普遍,因而也更致命啊。
我并不是说,我已臻于晦涩的境地,但是,如果说在我这些书页里发现的致命差错不比从瓦尔登湖冰凌上发现得更多的话,那我就感到自豪了。南方的买家极不喜欢瓦尔登湖冰凌的蓝色,往往看成是泥浆所造成的,其实,这才是它纯洁无瑕的证明;他们反而喜欢剑桥的冰凌,白花花的,但有一股草腥味儿。人们所喜爱的纯洁,就像笼罩土地的雾霭,而不是凌驾于雾霭之上的蓝色太空。
有人在我们耳边叨咕着说,我们美国人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现代人,倘若跟古人相比,甚至跟伊丽莎白时代的人相比,都不过是智力上的侏儒。但是,这话是什么意思来着?一条活狗毕竟胜过一头死狮吧。一个人属于侏儒族,难道就活该去上吊,而不好成为侏儒里头的高个吗?让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的事,力求成为名副其实的万物之灵。
我们缘何如此急于求成,如此铤而走险呢?如果说有人跟不上他的同伴们,也许这是因为他听到的是另一种的鼓点。让他踩着自己听到的音乐节拍走路,不管这节拍是什么样,或者换句话说走得该有多远。至于他该不该像苹果树或者橡树那么迅速就成熟,这可并不重要。他就该不该把他的春天变成夏天呢?如果说我们要求的条件还不具备,我们可以用来取代的,又算是什么样的现实呢?我们可不要因为虚空的现实而一败涂地。难道我们要下大力气在自己高头建造一片蓝色玻璃似的天空,建成后我们还得抬眼凝望那个地地道道的遥远太空,仿佛前者并不存在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