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最无奈的你知道是什么吗?就是你爱一个人,就像你站在一个地方高声呼喊,不会有回应的,就像这世间所有的快乐与痛苦,最后都由你自己承担。】
我记得,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头发频繁的掉落,去了好几趟医院,医生说好好调养,我没有在意,也没什么还在意的了。我常常在有他的梦中无法睡一夜安眠的觉,我知道,对于他,即使事情过去了很久很久,我也没有办法忘记。
那一刻,我才发现,在所有与他有关的回忆里,我倔强的像个孩子。只是现在孩子无家可归了,终将在时光的流逝中,他将我忘怀了。
2017年的夏天,我毕业了,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五年,他二十五岁,我二十三岁。我们依旧可以在这世界不知名的哪一个地方独自成长,毕业那天,我喝了很多很多酒,就算是最难熬的日子里,我哪怕天天吃安眠药,也不会碰酒这种东西,它太容易让我沉迷,沉迷在有他的世界里
我一点也不希望自己变成这样。
我曾一个人走过食堂,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一个人旅行,走过那先我们说好要一起去的地方,我在一家咖啡店里听过两种人对爱情的看法,一种是老板的感叹,他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只想着什么情情爱爱,这世间,又有什么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呢,还不如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嫁了,婚后在培养感情。
一种是在同行的游客中的大龄剩女,她说,很多时候父母会催,朋友会催,你会发现自己的生活当中真的需要这么一个男人,能给你快乐幸福,而不是躺在同一张床上,同床异梦,我不愿意,不愿意将就,因为我知道缘分会来,它终会对得起我,所以我愿意等他来。最后她对我说,小姑娘啊,总会有盖世英雄踩着七彩祥云来见你,那样才算对得起余生,而不是你在匆匆忙忙之间,耽误了终生。她说,你要幸福啊,不要像我一样,等了三十几年,都等不到他来。
我知道在她这样的心态下,有着怎样的一颗心,她就像一开始的我,一味的相信,他会来,我的盖世英雄,早在我二十岁年的最后一通电话里弄丢了,不见了,最后哪怕是化作这世间的风雨,也不会落在我的手里。那是我平静的想起他,平静地不可思议。
毕业之后,我偶尔会去母校看看,只是有一次,我看见了他衬衫长裤,是我记忆中少年该有的样子,他瘦了好多,我转过身去,无法在面对他,同他说说笑笑了,我看见他身边没有任何女生,我也还是不敢靠近,那些夜里我用泪水换不来的是少年,终于回来了,我不希望他看见我,但他还是看见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没有回头,这些年里我无法忘记他身上淡淡的薄荷气味,我知道是他,他也知道是我,他说:“同学,你把我衣服弄脏了,要赔钱的,不许逃。”我突然想起在很多年前,有一次我们吵架,像现在我们这个样子,我走在前头,他走在后头,按着我的肩膀,这样玩味的对我说,我还是忍不住,蹲下来大哭一顿,他很无奈,蹲下来,轻轻地对我说:“别哭了,我大老远的赶回来,不是看你哭的。”
我擦了擦眼泪,我没有说关于那些我所知道的,因为并我不想让这很久很久之后的重逢变的尴尬,这一直不是我想要的重逢,我不想让他难堪,也不想让自己难过,原来眼睛一闭,心一横,我依然会选择他。所以,我不愿意见到他。在那许多我失眠想他的夜晚,努力克制自己不去想他的那个我,却怎么也做不到忘记,我一意孤行,选择了与他分开的干干净净。
可是,在遇见他的时候,我又怎会想起那日日夜夜我的一意孤行?
当那个人有意无意将你拉进,你是怎么躲也躲不开的。
我们在学校门口,那家常去的小店里吃了顿饭,全程我们没有说一句话,没有任何多余的叙旧,他不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他也不会细心的记住我最喜欢的店,他也不会给我没我喜欢的东西,也不会再无条件的对我好,因为早在二十岁的时候,我与现在坐在我面前的男子再无关系,如果真的要扯上一点关系,那就只能是朋友。
一切来的措不及防,即使我早有准备。
我想象过无数种相遇,想过他会以什么样子出现在我身边,我以为我可以云淡风轻,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早已溃不成兵。
吃完饭后,他主动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我告诉自己,我只是不想让他难堪,其实我还是很喜欢他。喜欢到在那一刻,我比这几年过的每一天都要安心,不会在某一时刻突然想起的措不及防,不会在看见与他相似背影的人,跑上前想认出他来,即使每一次都是一场空。
原来你爱一个人,如果他也曾爱过你,在这样短暂的重逢中,你会快乐,难过,激动或是选择性失忆?
我不知道再遇见他是什么感觉,我只是很清楚的知道,一向冷静的我,变得慌张,全程我们没有说很多话,一旦说多了,他大概就可以听出我话语中的哭腔。
到家,下车,走进家,变得很奇妙,再遇见他的那一刻,我所有的动作变得机械化,甚至是失去了语言的调节性,手足无措像个孩子。当他用好笑的眼光看着我,我都会窘迫的低下头。
原来,这么多年了,终是我无法释怀。
他可能不知道,一惯喜欢玫瑰的我,喜欢上了满天花。作为厨房小白的我,在他离开的日子里,一手好菜都没学会,但是至少学会了养活自己。
很多年前,我不知道这样的事,事情可以发展多久,但是,现在知道啦,他总会回来,就像别人的那只蝴蝶,他会回到沧海。我还是喜欢他,就像很早很早以前她喜欢我那样喜欢她,我不希望他离开,也不希望他能留下,因为留下和离开,我都会变得很为难,也很无奈。
我希望他能很好。他可以有个很好的爱人,比我还要好。希望他,有一双儿女。希望他不必为情爱困扰一生,也不用再,之后的将来,因为情爱的,后悔终生。所以很多时候我喜欢她,就是我要放手。我不知道喜欢他的日子能持续多久,但是在遇见他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终要放手。
我看过很多的爱情小说,看过很多人相爱,看过很多人分离,但是当这件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我才发现。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累的事情,你要顾及到她的感受,去想象她的人生未来会是怎样,会变得很担忧,会与从前的自己不同。像是有了铠甲,又多了,软助。
所有快乐的痛苦的,不甘心的我都已经尝过,我应该长大,我应该放任他走。
嗯。
如果我爱他,就想一个人呆鸽子,鸽子要飞,虽然心里难过,但是希望鸽子能越飞越高。这是我最喜欢一个作者写的一本书,一位少爷对曾经的爱人写说的一句话,我觉得我很感动,因为我觉得他很爱她呀,他们为什么要分开呢,后来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大爱和小爱,很多很多天的付出,回报,它只是微薄的。
很多东西来的措不及防,很久很久之后才能知道,就比如在时光中的,我爱他。他可能不知道,因为很早很早以前我从未对她这么说过,那是因为,我不怕失去他,我认为他对我对于他来说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人,我认为他不会抛弃我。
可是最后呢,不是他抛弃了我,而是我想放手了。我也很累啊,我爱了他那么久。
我看过很多情书,听过很多情话,看过很多人相爱,看过很多人,因为失恋难过,痛哭。
可能从前的爱情都被人当作年轻气盛,或是青春热血,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对每一份感情都抱有最诚挚的心,我对他也是一样,我很喜欢她呀,就像,还那么冬天呢,最后一束暖阳。但他永远成不了,我永远的阳光,他总会离开。就像我会放手,不会放人,他走,我希望他过的开心快乐,就这样再见。我会跟这个城市说再见,我也会跟他说再见,就像他很早很早以前,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我也会狠下心,跟所有人都告别,跟他告别,甚至不告而别。
在和他谈恋爱时的日记,至今都好好的啊,就在我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里,上面有一只我们恋爱时买的笔,但是我依旧可以用着,那只粉色的圆珠笔。可能是时间太长,我很晚才找出他来,然后一直保留的很好,我不敢用他,那是因为我怕笔油断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东西属于你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