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很少能有什么角落能像这座城市一样充斥着各式各样奇葩的建筑物,并且常常阴雨连连。
我曾去过很多不同文化背景的城市,以一个旅行者的角度来看,拥有各式各样奇葩建筑标的城市可能会有很多,但同时天气又常常下雨的很少;世界上雨量充足的城市也有很多,但同时奇葩建筑物鳞次栉比的又显得凤毛麟角。于是这座城市毫无悬念的成为了像拼图一样即由奇葩建筑物拼凑起来又降水充足的城市。
我时常想,倘若把它放在三维效果成像里,阴雨天里,城市所处的立体三围空间看起来定会像是一个巨型鱼缸,一座一座连接天际的灰色楼宇仿佛从鱼缸底部缓缓升起的水生植物,而我们人则是终日穿梭其中的浮游生物,这确实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存在方式。
真是一座让人无法理解的城市,总而言之,奇葩的不得了。
然而发现时,我才发觉我已在此默默地甚至卑微的生存了近30年,而且30年里都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偶尔有一段时间曾离开过这里在别处生活,最后却又还是回到了这里。我开的车是极为普通的甚至傻到极点的北京现代,用的手机在这个苹果横飞的年代里依旧是还带着按键的山寨诺基亚,唯一一套用于应酬的西装是10年前买的卡尔文克莱恩,我抽的烟是三五,偶尔也会靠试一下都宝,养过一条呆头呆脑的狗,后来为了追求爱情,三年前和一只母狗交配着跑了。
30年里,从初中算起,我谈了5个或者6个女友,也许是7个,她们都在不同的时间里带着各自的骄傲从我身上经过,有的早已断了联系、不知去了哪里,有的已为人妇,还有的甚至已不记得我了。不同的女子以不同的方式闯入我的生活,而最终的结果却似乎一样。
这些女孩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高中时代的一个女孩,她样貌出众,身材也相当可以,至于为什么会和表现平平的我在一起,我也不得而知,总之我们在一起之后,她便全身心的投入到这场爱情之中,无所保留的把她的所有一切都展示给了我。
那些时光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我们极度不能止住的需要着对方,如此我度过了我的高中时代,然而大一那年在发现我和另一个女孩暧昧之后,某一个晴朗的周末清晨,她拿走了我送给她的全部CD碟片和好不容易才收集齐全的米老鼠玩偶,悄无声息的从我们租住的宿舍里搬了出去,最终在我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了。
那之后我开始喝酒,疯狂的喝,为此,也落下了胃下垂的毛病。
我在这座城市里相对来说比较僻静的一个角落拥有一套看着让人蛮有面子的公寓,面积大、采光好,又交通便利,是作为22岁大学毕业所得到的礼物。
我很喜欢我卧室里的落地窗,因为外面能看到一个学校的草场,常常有孩子在那里踢球,也有年轻的女孩在那里遛名贵的狗。
我常喝酒过量,但每回都有人送我回来,也许是我的人品还算不错的缘故,反正,喝醉后,醒来看到的都是熟悉的环境。
在光线充足的房间里醒来时,我常醉意未消,头却痛的不得了,宽敞的落地窗只拉了一般窗帘,毫无生气的阳光落在干净的床单上,时间的概念已从头脑里彻底失去,常有不知姓名的女孩睡在一边,她们身材相当,相貌相似,连穿着都大体无甚差别,黑色的丝袜和内衣扔了满地。
经常有会有人来此过夜,然而我却不曾记住她们中间任何一人的样子,这大致是因为我总是在喝醉的时候与她们相识,第二天一早又匆匆与之告别,就像扔去喝干的酒瓶一样,不会有任何留恋放在上面。
我起身从冰箱里拿出可乐拉开拉环,回到床边,慢慢等待思绪回归身体。这次的女孩似乎睡得很香,阳光铺满了她洁白的肌肤。
对于她,我知之甚少,应该是昨晚在晚会上或者酒吧里认识的女孩,是晚会还是在酒吧里,却已死活记不得了,昨天的事今天就已经忘了,而前天的又和昨天的没有太大区别,每一年每一年,我都生活在无休止的循环往复之中。
大概是在光的缘故,女孩看上去很美,我耐心的打量她的身体,至于昨天我们是怎么认识的,都聊了什么我拍拍脑袋全然记不得了,总之,那天之后,这个女孩闯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的新任女友。
她对我说起她的名字叫美馨、可馨,雅萱?(我拍拍脑袋,无论如何都记不住名字)
“是美希”,她重复道,涂满薰衣草色唇膏的饱满的唇微微颤动着。她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推销员,就是那种站在商场柜台前,工作不需要加进任何脑力活动,身着低胸装、涂满睫毛膏和唇彩的推销女郎。她并不喜她的工作,对待顾客也完全没有热情可言,对于她来说,那里只不过是一个平日里的暂时容身场所而已。但不管怎样,总之,她成了我早上醉酒醒来睡在身边的常客。
和同一个女孩睡得好处在于每次醒来总会有一种踏实感,尽管它稍纵即逝,却也着实让人感到稍纵即逝的满意。而且美希的身材和样貌都是让人过目不忘的那一类型,有她睡在身边,我常常感到莫名的惬意,就好像泡浴缸时待了氧气罩、吹头发时穿了避弹衣、乘坐过山车背着两个降落伞的那种感觉。
总之,还未醒来的女孩的脸上总是浮现着隐隐的红晕,她睡得自然也很满意,这对我说已经足够了。美希有她的生活,这一点上我从不干预,她应该有她喜欢的生活方式,我们的关系只不过时寒冷时的拥抱,各取所需。至于这样的关系能维持至何时,我都不在意,也没必要在意什么。
我在不太繁华的闹市区边缘开了一家不太赚钱的小型广告事务所,专门搞小公司的宣传,总共5个人,除我之外,其他四人都是从大学城里找来的临时工,2个负责画面排版设计,2个负责文案编写,我则整日两只脚架在办公桌上,抽烟喝啤酒打电话。这样的工作竟然也让我撑到了现在,也算有一个奇迹。而且,除却年末和暑期,其他时间事务所几乎可以闭门谢客,因为几乎没有顾客登门,每到这时,我就让临时工返回学校,自己则继续搭脚在办公室桌子上抽烟喝啤酒打电话。
反正生活也就是如此,没有太多新意,挣些钱,花了,然后再挣些,找不同的女孩睡觉(这当然是在遇见美希前),喝酒,大概在可以称得上长大之后的年龄里,这个城市里就没有朋友,有的都变成了合作伙伴,合作伙伴这个词我很喜欢,蛮不错,听上去没有什么情感关系,逢场作戏。
有时想想,如果索性来个什么世界末日,洪水冲垮桥梁、火山摧毁陆地,海潮抚平城市,倒也觉得痛快。然而这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喝罢啤酒,服务员还是会微笑着送来账单,总之世界运行的无比正常。
就这样,我在30岁就要到来的这个年纪,在这个看不见海的海港城市里,过着沉默、平凡又平庸的卑微生活。
尽管如此,生活还是偶尔的挑战了一回我的判断力。
与美希交往的第三周,一个极为普通的下午,我从事务所返回公寓。我把车放入车库之后,步行来到门前,无意间发现在我公寓楼下的信箱里一大堆房产中介和银行账单的信件中家这一哥特别明显的红色信封。也许是出于好奇心的缘故,三秒钟的思考之后我还是决定把它出来带回房间。
我取出信件,重新锁好信箱,回到房里,泡了一杯咖啡,没有牛奶了,黑暗干涩的咖啡让人联想到悬挂在某处的饥荒年代。我边喝便拆开了信封。
信封里总共有三件东西:一张女人的照片,一把非常小的钥匙,还有就是,一张从这座城市飞澳门的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