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人们会在不经意中对婴幼儿这样说:“你们都应该像××小朋友那样,看他做得多好,看他想出的办法多聪明。”其实,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其他的孩子都和另一个孩子一样呢?这就如同我们每顿饭都吃的是同一种东西,即使是制作得再精美的菜肴也会让人感到索然无味;当我们欣赏一个画展时,如果每一幅画都千篇一律,即使画得再美也会让人厌倦。成人的世界如此,孩子的世界更是如此。因此老师应做一名画家,他笔下的孩子都应具有不同的个性,而不应只做一名画匠,把每个孩子都画成同一个样子。每个幼儿在不同场合、不同情景,对不同事件都倾向于以一种自身特有的方式去反应。教师应该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个性,而不是压制孩子的个性形成,这样才能让孩子充分发挥出他的潜能。
幼儿期个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自我意识、需要、气质、性格及能力的发展等方面。
4.2.2自我意识的发展
一、什么是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身的认识,它区别于其他心理现象,把认识的对象转向了自己,自己既是认识者,又是被认识者。自我意识包括自我评价、自我体验以及自我控制,是个性心理结构中的控制系统。
自我意识是个性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制约着个性的发展。自我意识的水平越高,个性也就越成熟越稳定。自我意识的成熟标志着个性的成熟。例如一个人如果对自己有恰当的自我评价,知道自己的优点,对自己充满信心,同时又了解自己的不足,能够自觉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就能较好地完成学习、工作任务,同时也能够比较融洽地与人相处,心情愉悦,给别人的印象就是比较成熟。反之,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没有正确的认识,自负或自卑,就会影响他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和交往,整天闷闷不乐,情绪低落,这样的人给别人的印象就是还不成熟。
二、婴儿自我意识的发生
人的自我意识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它有一个逐渐发生、发展的过程。
1岁前的婴儿没有自我意识,还不能把自己作为一个主体同周围的客体区别开来,甚至不知道手脚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几个月的婴儿咬自己的手指、脚趾,有时把自己咬痛了哭起来都还不松口。
自我意识的发展是以儿童动作的发展为前提的。当婴幼儿快l岁的时候,才开始能把自己的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分开来,以后进一步能把自己和自己的动作区分开来。例如,婴幼儿开始知道由于自己扔皮球,皮球就滚了。婴幼儿从其中认识了自己跟事物的关系,认识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这就使他产生了一种“自豪”之感。
当婴幼儿1岁以后,他开始知道自己的名字。比如,成人叫他“宝宝”,他也学会把自己叫做“宝宝”,像叫别的事物一样。此时,婴幼儿开始认识自己的身体,认识自己身体的各部位,也意识到自己身体的感觉。他可以告诉你“这是宝宝的眼睛”或“宝宝饿了”等等。但是,这时婴幼儿只是把名字理解为自己的代号,在遇到叫同名的别的孩子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些困惑了。
婴幼儿大约2~3岁的时候,开始掌握代名词,如“你”、“我”。掌握代名词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因为代名词有明显的相对性。别人对你说“你”,而你对自己则说“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比如,别人问你“你吃不吃”,你自己只能回答“我吃”或“我不吃”,而不能回答“你吃”或“你不吃”。要学会这一点,就必须进行复杂的抽象和概括,就要把过去已经形成的用第三人称的名字(宝宝)那种简单的固定的联系打破,代之以新的具有灵活性的联系。
当婴幼儿开始掌握“我”这个词的时候,在自我意识的形成上,是一个质的变化,从此,婴幼儿的独立性开始增长起来,这在儿童常常说的“我自己来”这句话中得到了明显的表现。
三、婴幼儿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
在教育的影响下,婴幼儿的自我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韩进之等人的研究表明,婴幼儿自我意识各因素(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控制)发展的总趋势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
1.婴幼儿自我评价的发展
自我评价就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评价。自我评价的能力在3岁儿童中还不明显,自我评价开始发生的转折年龄在3岁半至4岁,5岁儿童绝大多数已能进行自我评价(韩进之等,1986)。
婴幼儿自我评价发展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从主要依赖、轻信成人的评价到自己独立评价。婴幼儿初期,孩子还没有自我评价,他们的自我评价往往依赖于成人对他们的评价,如“老师说我是乖孩子”。到了幼儿后期,开始出现独立的评价。
(2)从带有极大主观情绪性的自我评价到初步比较客观的评价。婴幼儿往往不是从事实出发,而是从情绪出发来进行自我评价,常表现为过高地评价自己,即使自己不如别人,也往往说自己好,自己最棒。到了幼儿后期,幼儿的自我评价会逐渐客观,有的幼儿还开始表现出谦虚(过低评价自己)。
(3)从对外部行为的评价到对内心品质的评价。评价片面,不深刻。
(4)从比较笼统的评价到比较细致的评价。
总的来说,婴幼儿的自我评价能力还很差,成人对婴幼儿的评价在婴幼儿个性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父母和教师必须善于对婴幼儿作出适当的评价,对婴幼儿行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对婴幼儿自我意识的发展都是有害的。
2.婴幼儿自我体验的发展
自我体验是一个人通过自我的评价和活动产生的一种情感上的状态,如自尊心、自信心、羞愧感等。自我体验在3岁儿童中还不明显,自我体验开始发生的转折年龄在4岁,5~6岁儿童大多数已表现有自我体验。
婴幼儿自我体验由与生理需要相联系的情绪体验(愉快、愤怒)向社会性情感体验(如委屈、自尊、羞愧感)不断深化、发展,同时表现出易受暗示性。成人的暗示对婴幼儿自我体验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年龄越小,表现越明显。例如问幼儿:如果做“蒙眼睛贴鼻子”的游戏时,你偷偷拉下毛巾,被老师发现,你会觉得怎样?3岁的孩子只有3.33%的人有自我体验。而在暗示时(你做错了,觉得难为情吗),就有26.67%的孩子有了自我体验。这就提醒父母和教师要充分注意婴幼儿受暗示性强的特点,多采用积极的暗示,使婴幼儿逐步树立自信心,并逐渐学会体谅他人。
儿童在3岁左右产生自尊感的萌芽,例如怕别人讥笑、不愿被人当众训斥等。随着儿童身体、智力、社会技能和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儿童的自尊感也得到了发展。例如在韩进之等人的研究中,儿童体验到自尊感的分别为:3岁至3岁半10%,4岁至4岁半63.33%,5岁至5岁半83.33%,6岁至6岁半93.33%。自尊感稳定于学龄初期。
自尊感与儿童的能力和对自身能力的认识有关,也受到父母的教育方式和对儿童有重要意义的他人(如教师)的评价的影响。培养富有建设性的未来公民,应从婴幼儿时期注重培养其自尊感。
3.婴幼儿自我控制的发展
自我控制反映的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调节、控制能力,包括独立性、坚持性、自制力等。自我控制能力在3、4岁儿童中还不明显,从缺乏自我控制到有自我控制的转折年龄在4~5岁。5~6岁儿童绝大多数都有了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总的说来,婴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还是较弱的(韩进之等,1986)。
自我控制对于人成功地适应社会相当重要,它是人完成各种任务、协调与他人关系的必要条件,因此作为父母和教师,要注意对婴幼儿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
4.2.3需要的发展
一、什么是需要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每天吃饭、穿衣、睡觉、劳动、娱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进行各种活动,究竟是什么原因在推动着呢?其原因就在于需要。
需要是个体在一定的社会和教育的要求或自身的要求下产生的对于一定客观现实的反映,是个体对其存在与发展条件的欲求的心理倾向。需要是个体行为积极性的源泉。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最低级的需要是人的生理需要,是个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吃、喝、住等。在生理需要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产生高一级的需要即安全的需要,包括心理上与物质上的安全保障,例如不受盗窃和威胁、预防危险事故、职业有保障、有社会保险和退休金等。在这两种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各种社会性需要就会逐渐出现,如被尊重的需要(要求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内在的自尊心)、自我实现的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对生活的期望,从而对生活和工作真正感到很有意义)等。
二、婴幼儿需要发展的特点
1.婴幼儿时期开始形成多层次、多纬度的需要结构。在婴幼儿的需要中,既有生理和安全的需要,也有交往、游戏、尊重、学习等社会性需要形式,各种需要的水平也不断提高。
2.婴幼儿时期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优势需要。儿童发展的不成熟性决定了其发展具有不同的关键期,在关键期,某种需要表现特别强烈,形成了不同的阶段的优势需要。
从5岁开始,儿童的社会性需要开始迅速发展,求知的需要、劳动的需要和求成的需要开始出现。而6岁时,儿童希望得到尊重的需要强烈,同时对友情的需要开始发生。这种特点应当引起父母和教师的重视,针对不同阶段孩子的不同优势需要开展相应的教育。
婴幼儿需要的差异性是其个性化发展的内部动因,也是婴幼儿需要个性化满足的基础。教师一般认为:一个班级儿童的“最近发展区”是共同的,因为同一阶段幼儿具有相同的优势需要,教师的任务在于通过努力,设计出能促进幼儿共同达到“最近发展区”的活动。而事实上经常面临的是:无论经过怎样的精心考虑,统一预设的结构化活动都难以完全满足每一位幼儿的活动需求。这说明幼儿是按照各自不同的速度和不同的方式,在活动中分别达到各自的“最近发展区”。因此,教师要从孩子需要的个性差异上精心设计活动,力争促进不同的幼儿达到自己的“最近发展区”。
4.2.4气质的发展
一、什么是气质
“气质”这一概念与我们平时常说的“禀性”相似。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的人总是活泼好动、反应灵活;有的人总是安静稳重、反应缓慢;有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总显得十分急躁,有的人的感情又总是那么细腻。人与人在这些心理特性方面的差异就是气质的不同。
气质是一个人所特有的较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心理活动的速度(反应快慢)、强度(反应大小)及灵活性(转换速度)方面。
从古希腊传播、发展起来的传统气质学说将人的气质划分为四种类型:多血质、胆汁质、黏(粘)液质、抑郁质。每种气质类型的人都有其各自的典型特征。
1.多血质:感受性较弱,反应性、兴奋性、平衡性很强。可塑性大,性格外向,爱交际。灵活性高,反应速度快。
2.胆汁质:感受性很弱,反应性和主动性很强,兴奋比抑制占优势。刻板,性格外向。情绪兴奋性强,反应速度很快,不灵活。
3.黏(粘)液质:感受性很弱。反应性很弱,主动性很强。不灵活,性格内向。情绪兴奋性弱,反应速度缓慢。
4.抑郁质:感受性很强。反应性和主动性弱。刻板,性格内向。兴奋性强,情绪抑郁,反应速度缓慢,不灵活。
气质与人的神经系统联系紧密,因此,和其他心理现象相比,气质和遗传的关系更为密切,在一般情况下变化不大。
二、婴儿气质类型
布雷泽尔顿(1969)将婴儿气质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活泼型、安静型和一般型。
1.活泼型。典型的活泼型婴儿是名副其实的“连哭带闹”地来到人间的。他不像一般婴儿那样要靠外力帮助才哭,他等不及任何外界刺激就开始呼吸和哭叫。睡醒后立即就哭,从深睡到大哭之间几乎没有较长的过渡阶段。每次喂奶对母亲来说都是一场战斗。
2.安静型。这类婴儿从出生时起就不活跃。出生后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小床上,很少哭,动作柔和、缓慢,眼睛睁得大大的,四处环视。给他第一次洗澡时他也只是睁大眼睛、皱皱眉,不惊叫也不哭,甚至连打针时也较安静而不闹。
3.一般型。这类婴儿介于前两者之间。大多数婴儿都属于这一类。
布雷泽尔顿指出,活泼型和安静型婴儿的父母常常忧虑自己的孩子的身心是否正常,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婴儿的气质是各不相同的,但这些婴儿都是正常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