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顶上,李亮捉住一只鸽子,徐波揪紧一只兔子,梅红抱着一座房子泪流满面,钱小益擎起一尾大鱼跳脚高喊。而我,一直坐在离小嫚不远的地方发呆,一手托腮,一手用拇指和食指捏起天边苍茫青灰的地平线。
真没想到,十五年后,我们六个人还能再度相聚。
爬上高高的历山,偌大县城尽收眼底。抬头处,一如当年无穷变幻的棉云。
我们都喝了很多酒。可,没有人真正喝醉。
此前,在山下饭店里,李亮跟钱小益差点打起来。当年,这可是班里最恩爱的一对,他们的恋情没有因家长震怒而中止,没有因学校围剿而消熄,更没有因为钱小益的意外怀孕而收敛。那几年,他们简直就是我们中学的传奇,连我这种十足的怀疑主义者都觉得,他们上辈子就是一对不折不扣的夫妻。
可事实恰恰相反,漂亮的钱小益升了高中,英俊的李亮考了中专后,两人竟形同陌路,再毕业更是水火不容。后来,李亮去青岛混进了一家日企,钱小益留在南京教书。每次我回来无论与谁邂逅,都能明显察觉到他们彼此之间有增无减的嫌恶。
比起来,徐波与梅红之间更令人诧异。当初,语文经常不及格的徐波忽然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并开始疯狂写诗。他的诗无一例外写给梅红,由匿名邮寄发展到在课间操时高声诵读,而梅红由最初的羞涩逐渐变得暴怒,最终将所有情诗都当成垃圾交到了政教处。
徐波很快就由落魄诗人堕落成了草莽英雄,他变得沉默寡言,特立独行,甚至还纹了身,因打群架出了名。唯一不变的是,依然孜孜不倦地追求着梅红。
两年后,徐波在我们高中部北墙一带制造了著名的蔷薇丛流血事件,据说如今蔷薇的葳蕤怒放仍得益于往昔少年的鲜血滋养。那一战,徐波虽不幸丢掉了一只小指,但却酣畅地教训了那个屡次调戏梅红的街痞,更因此赢得了美人芳心。
徐波重新恢复了儒雅,并在此后的六年时间里认准了唯一一件事情,那就是风雨无阻地照顾和陪护梅红的起居饮食。足足六年,正当梅红感动和幸福得无以复加,家里也对此表示欣赏和默认时,徐波却突然消失了,只在梅红的msn里留言:“我只爱你,一千二百九十天。”
好了,该说说我和小嫚了。在班里,我和小嫚都属于那种沉默的大多数。当钱小益意外怀孕、徐波血洒蔷薇丛的消息传来时,我们当即惊为天书,非但难以想象,而且充满了与生俱来的畏惧和鄙夷。
但平心而论,我和小嫚,是有感觉的。小嫚的眼神和微笑,像暗夜中的烛火,照亮我漫长而枯燥的青春期。初二那年寒假,有一天天气很冷,正巧轮到我和小嫚等几个同学护校,等我按部就班把校园里的废纸捡完,却发现别人都走了,只剩下小嫚躲在楼道里冻成一团等着我,我跑过去,她二话没说抓起我手就捣进了她的腋窝。我趁势一下抱住她,抱得紧紧的,最后,在她冰凉的腮上啄了一下。
这就是我和小嫚的故事。当然如果再诚实点,我还承认,自己一直到大学毕业前始终都有机会得到小嫚的一切。毕竟小嫚对我,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现在,该回到正题上来了。中考完的那年夏天,我们六个人因为彼此家住县城,竟心血来潮相约去爬历山。六个人,三对男女,山风飒飒,一路欢笑,费尽周折爬上山顶后,立即就被眼前的风景陶醉了。偌大县城,小如棋盘,万里长空,棉云如帆。
我们跳跃,呐喊,扔石头,唱校歌,最后小嫚拿出一个笔记本,要我们做纸飞机,说谁飞得远,将来也一定走得最远。我们兴奋无比,折腾得筋疲力尽,最后胜者为徐波,其次是李亮,我连梅红和钱小益都不如,若不是小嫚有意让我,我就是老末。
十五年后,六个人中只有小嫚留在了县城,而且离了婚。当年的飞翔结果居然与我们现时谋生地的远近不谋而合!我在想,如果当年不是小嫚有意让我,那么现实又是怎样呢?
我站起来,舒展一下臃肿的身体,借助呼啸的山风,终于把郁积已久的想法喊出来:“再玩一次纸飞机吧!再苦再难,我们还是要飞!”
“没有纸,扔这个吧。”李亮指指地上东倒西歪的啤酒瓶说。
“那我先来!”徐波运足力气,将一个空酒瓶远远抛下山去。山腰间有块巨大的青石板。
“嘭”,“嘭”,“嘭”,“嘭”,“嘭”,五声闷响相继爆裂在山谷间,直到小嫚扔完,我才捡起啤酒瓶,朝着预先想好的石板位置扔去!
六个人,眼盯着最后的啤酒瓶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倏忽钻入云端,竟从此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