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直郡王镇魔一事可见,康熙待废太子,依旧留有私心。但终归是打压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直郡王被幽禁后,康熙数日寝食难安,失望、愤恨、怜悯、父爱等等情绪交织一处,让他身心疲惫,劳累不堪。十四心口如一,当康熙问及直郡王近况,十四道:“一夜间,只觉大哥老了十岁,两鬓的头发都白了。”
他仍旧称之为“大哥”,令康熙欣慰。
康熙有意施恩,道:“你处置胤禔之事,朕甚觉得体,也知你为难。”又微不可闻叹了口气,眼角层层皱纹卷起,露出笑容道:“你媳妇躺了三年,又腿脚无力,连园子都不便走动,日日闷着,于身子恢复无益。”稍一顿,接着道:“玉泉山的静明园景色好,康熙三十一年,朕围猎时受了伤,在那儿住了小半月,地方清净宽阔,是养人的好去处。你领着媳妇儿去住些日子,想回来的时候再回来。”十四怔了怔,跪地叩首,道:“谢主隆恩!”
我做梦也未想过竟还有此等好事,闹着十四,次日便启程出发。
夜里收拾包袱,多半是十四要用的器具、衣物,我的东西也不少,两人合着装了五辆马车。十四打量一番,问:“你不带阿醒?”我往梳妆台上七里八里的捡着朱钗耳环,道:“阿醒交给侧福晋养几日。”当年我昏迷,舒格格还不敢对阿醒使坏,如今我醒了,她要敢,那她就试试!十四道:“阿醒没出过宫,正想带她见识见识。”
我朝他狡黠一笑,道:“往后有的是机会,这次,就免了罢。”
我把这次度假,当做蜜月呢。
带了三岁小孩去,一把鼻涕一把泪,多扫兴啊。嘿嘿。
毕竟不是皇帝出巡,阵仗要小得多,路旁也没有围黄幕,我一掀帘子,便能看见两侧行走的百姓。坐马车不过半个时辰,我被颠得胃里发酸,死活不肯再坐。十四斗不过我,只得抱我坐到他马上,慢慢沿着官道行进。初夏的阳光颇烈,风一过,尘土飞扬。我侧身将脸埋在他胸口,连话都不敢说,一说,就一嘴巴泥。
到了静明园,里头的守卫和太监见了鬼似的跑出来迎接。
因为他们压根没收到有皇子临幸的消息。
不,应该说,通告正在路上,我们走得太匆忙,内务府还没来得及通传皇帝旨意。好在里头的东西都是现成的,房屋铺盖都有专人打理,略略收拾一番,即可入住。静明园很大,我们的房间安排在山竹茂盛处。小小的一幢房子,里外有两间明屋,两间暗屋,门前是一片碧幽的池塘,池塘两侧有石板路通往别处。屋后是山,树木葱郁,深不见尽头。
实在太美了。比紫禁城好一万倍。
关键是,堂屋后面,竟然附有小厨房!
玟秋指挥着宫人卸行李,我与十四往周围转悠。有掌事太监满头大汗上前,哆嗦道:“启禀十四爷,内务府拨给的食材还未到,至少要等两个时辰后才能吃膳,您...”不等他说完,我心底有了计量,挽住十四手臂,兴奋道:“来时我发现山脚便有集市,咱们自己买菜来做好不好?这儿有厨房,有木柴,我给你做锅包肉和地三鲜,如何?”
男女之间,要食点人间烟火,关系才会更融洽。
骑马下山不过半刻钟,我们换了青布衣衫,扮作乡野夫妻,随身跟了十名暗探,在集市上晃悠。买东西可是我的人生爱好,自入宫后,这爱好就被生生斩断了。今儿寻了机会,非得买个痛快不可。做锅包肉,要准备猪里脊肉、姜丝、葱丝、淀粉等。而地三鲜,要买苋菜、元麦和蚕豆,旁的再用一点鸡肉炖汤,牛肉下汤面便可。
我好歹在宫外生活过,知道一两银子大概可以买到多少东西。十四在这方面,完全一片空白,属于白痴级别。小集市甚为热闹,不停的有小贩在耳边叫卖。我在猪肉摊子挑肉,也没打算把十四当做正常人,所以只让他在旁边等着,啥事不让他做。
可他偏偏要做。
挑好了肉,我一转身,看见十四肩上扛着圆鼓鼓的一个麻布袋子。我还没问话,十四邀宠笑道:“姜我买好了。”又自作主张拍了拍麻布袋子,道:“够咱们吃一年了。”
问题是,咱们要吃一年么?
我问:“你买了多少斤?”十四道:“小贩问我要几斤,我不知道你要用多少,就掏了一两银子给他。”我无语,瞪了他一眼,道:“你在哪买的?全退了,买二文钱就足够。”十四回身看了看,道:“小贩收摊了,没了人影。”
有你脑残买一麻布袋姜,小贩不赶紧溜了才怪。
买好菜,回到小屋,几乎将所有的宫人全支使开了,只留了玟秋随侍。行宫不比紫禁城,可以生明火做饭菜。我让玟秋烧柴火,小妮子一点经验也没,倒把旁边的草堆给烧着了,浓烟滚滚,亏得十四手脚快,一桶水浇灭。他挽好袖子,豪情万丈道:“我来生火。”
貌似生火也讲究天赋,十四从未烧过柴火,甚至见都没见过,却能把火烧得很旺。
但火烧得太旺,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我没把握好火候,锅包肉炒成了黑糊糊包肉,而地山鲜,炒成了一堆黑糊糊。十四脸上沾满了黑炭,望着桌上看不出原材料的两盘子菜,道:“能吃吗?”我尴尬的笑了笑,道:“总能挑两根可以吃的。”幸而鸡肉汤还有半罐子,给他泡了饭,再从麻布袋里挑出许多嫩姜切成丝,用酱醋葱蒜芝麻油拌了,当下饭菜。
他越发得意——看,还不得吃我买的姜!
傍晚内务府的食材到了,我可不敢再做饭,通通交由专业厨子做。吃完晚膳,十四带着我在院子里乱逛,天地静悄悄的,只有几声蛙叫虫鸣。空中布满星子,月亮的影子落在池塘里,随着水中涟漪轻轻荡漾。我偎依在十四肩膀,踩着石板路,心里雀跃如一只挣脱牢笼的小鸟,清脆笑道:“池塘里好像养了很多鱼,明天咱们钓鱼熬汤喝,好不好?”
十四道:“你做,还是厨子做?”
我调戏他,问:“那你想吃我做的,还是想吃厨子做的?”十四顿步,斜脸看了看我,道:“当然...是你做的。”我调皮的“咦”了一声,满脸“我才不信”的样子盯着他笑。十四于是显露本性,一本正经道:“让厨子做,就用不着我买的姜啦。”
我噗嗤一笑,差点喷他一脸口水。
走了两步,我小腿有些发胀发疼,又不想十四担心,便站着不动,道:“我累了,你背我回去。”十四眉头一蹙,焦心道:“是不是腿疼,要不要请太医瞧?”他居然看出来了,我继续瞒着,道:“不是疼,是发酸。”
此次出门,我们并未带太医出宫,况且用药油揉一揉胀的地方,应当无事。
十四二话不说,在我身前蹲下,道:“上来吧。”我开心的伏到他背上,他的背同他的胸膛、同他的肩膀一样,又宽阔,又厚实。趴在上面软软的,温暖的,真是舒坦极了。我忍不住抒发一下感情,表白道:“十四,嫁给你,我永远都不会后悔。”十四踩着星光往回屋的小路走,怔忡半响,似乎鼓起了极大的勇气,道:“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
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歪在他的脖颈里,甜腻得不可自拔。
我随口道:“你说。”
十四缓缓道:“你还记得三年前,被刺的那晚上,是谁刺了你么?”我想了想,脑中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我道:“当时玟秋说看见爱莲...”我怕他不知道爱莲是谁,又解释道:“爱莲是我在完颜府的奴婢,但她早就死了,肯定不可能是她。”
我又不信鬼神。
到了门口,十四放下我,牵着我进屋,让玟秋寻来药油,亲自给我推拿。他推拿的技术很好,在我昏迷的三年里,这事,他常常干。
连玟秋也回下房休息了,这个院子,只剩我们两人。我好奇,问:“你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十四手上不停,问:“舒服些了么?”我道:“舒服的。”
十四沉默了好一会,才继续说话。
他从康熙四十二年,一直说到康熙四十四年。从我们第一次相遇,说到最后我被刺的那天。他还说到爱莲,以及爱莲的由生到死,又是如何出现在太医院。
最重要的事,他说他心里的那个人,就是爱莲。
起码曾经是他心里的人。
他这样坦白,将所有一切都摊开在我面前,任由我做决定。
原谅他,仰或是,不原谅他。
他坐在踏板上,怀里抱着我的双腿,轻柔的按压。他的眼睛似深渊,以前看不懂,此时却纯粹如星光。我问他:“你的心里,现在还有爱莲么?”他想了想,道:“我对她的愧疚,在她刺向你的那一刻,化作了恨。”
前面早说过,十四是心口如一的孩子,他待人待物都是真心实意。
所以,我信他。
况且,事情都已化险为夷,虚惊一场,我若还计较,岂非自寻烦恼。只要他现在心里只有我,将来只有我,过去了的事,又有什么紧要。看着他紧张的模样,我打心底里笑出声,道:“从今天开始,你我之间无需再提爱莲。但我有一个要求。”
十四问:“什么要求?”
我俯身捧住他的脸,望着他的眼睛,道:“往后不许再碰别的女人,无论是你的心,还是你的身体,都只属于完颜蔷薇一人。”他不做声,我板脸道:“你觉得过分?”
他忽而反身将我压倒在榻上,暧昧笑道:“一点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