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的严威底反抗者,火锅上的蚂蚁,带着人类底理想,意义。跑着,叫着,卖他底清凉给人们——六十岁的老婆婆;十二岁的小妹妹,都来买他底冰花。她们底身上穿着绸,她们底身上穿着纱,她们底皮肤是白的,因为她们藏她们的皮肤在北窗中的南风下。可是她们汗涔涔地来买他底冰块,两枚铜子,二枚铜子,铜子在卖冰者底手心上,他微笑地从盖着厚粗布的篮中取出冰,一块,两块;水晶般的冰,白玉般的冰,就送给老婆婆,小妹妹。终于他又急急地跑,又急急叫着:“卖呀冰呵!”“卖呀冰呵!”他也毫不介意老婆婆底肥胖的身,小妹妹底美丽的脸;她们底影子,早已为热力从他脑中榨取去了,他底脑子枯干了。
他也卖冰块给他的兄弟们,坐在马路旁常绿树下纳凉的人,一块,两块。可是他们却常用他们底粗肢暴手,执住孩子底冰篮,要他加添。冰容易化为水,孩子不能多在路边站,孩子加给他们冰,一块,两块。于是他又急急地跑,急急地叫着:“卖呀冰呵!”“卖呀冰呵!”地上有他底冰水,地上也有他底汗珠,可是有时他被人们缠的久,地上更有他底泪珠了;冰水,汗珠,泪珠,随着他,落在街之头,落在衖之尾!
可是他却也有不能急忽地跑,不会急急地叫的时候。冰篮不知与冰丢到何处去了,从他软弱的手内溜落了。他底热的额变冷了,他底黑的唇变白了,他底寒潭似的眼儿无力放光了。他去,慢慢地沿着路边走,酒醉一般。或倒在衖口,人们聚拢来,也有树下纳凉的工人,也有北窗中高卧的老婆婆,但他手内没有冰,他们失望地退回去了。“孩子,你底冰呢?”也有小妹妹这样问的。可是孩子摇摇头,对她苦笑地,喉间格格似说他底生命也将与他底冰一同化为蒸汽升天了。
我的童年
——朱湘
一、言引
如今,自传这一种文学的体裁,好像是极其时髦。虽说我近来所看的新文学的书籍、杂志、附刊,是很少数的;不过,在这少数的印刷品之内,到处都是自传的文章以及广告。
这也是一时的风尚。并且,在新文学内,这些自传体的文章,无疑的,是要成为一种可珍的文献的。
从前,先秦时代的哲理文,汉朝的赋,唐朝的律诗、绝句,五代与宋朝的词,元朝的曲,明朝的小品文,清朝的训诂,这些岂不也都是一时的风尚么?
《论语》、《孟子》、《庄子》之内,那些关于孔丘、孟轲、庄周的生活方面的记载,只能说是传记体裁的。它们究竟有多少自传的性质,在如今,我们确是难以断言。
以着作我国的第一部正式历史的人,司马迁,来作成我国的第一篇正式的自传,《太史公自序》,这可以说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当然,他的那篇《自序》,与我们心目中所有的关于自传这种文学体裁的标准,是相差很远的。
不过,由他那时候起,一直到清朝,我国的自传体文,似乎都是遵循了他的《自序》所采取的途径而进行的。
在新文学里面,来写自传体文,大概总存有两个目标,指引后学与抚今追昔。后学可以是自己的家人、学生,也可以是自己所研究的学问之内的后进,也可以是任何人。
我是一个作新诗的人。虽说也有些人喜欢我的诗,不过要说是,我如今是预备来作一篇诗的自传,指引后学,那我是决不敢当的。至于我的一般的生活,那只是一个失败,一个笑话——就作诗的人的生活这一个立场看来,那当然还要算是极为平凡;就一般的立场看来,我之不能适应环境这一点,便可以被说是不足为训了。
要说是抚今追昔,那本来是老年人的一种特权;如今,按照我国的算法,我不过是一个三十岁开外的人。
不过,文学便只是一种高声的自语,何况是自传体的文章?作者像写日记那样来写,读者像看日记那样来看。就是自己的日记,隔了十年、二十年来看,都有一种趣味——更何况是旁人的日记呢?并且,文人就是老小孩子,孩子脾气的老头子;就他们说来,年龄简直是不存在的。
二、旧文学与新文学
记得我之皈依新文学,是十三年前的事。那时候,正是文学革命初起的时代;在各学校内,很剧烈的分成了两派,赞成的以及反对的。辩论是极其热烈,甚至于动口角。那许多次,许多次的辩论,可以说是意气用事,毫无立论的根据。有人劝我,最好是去读《新青年》,当时的文学革命的中军,是刘半农的那封《答王敬轩书》,把我完全赢到新文学这方面来了。现在回想起来,刘氏与王氏还不也是有些意气用事,不过刘氏说来,道理更为多些,笔端更为带有情感,所以,有许多的人,连我也在内,便被他说服了。将来有人要编新文学史,这封刘答王信的价值,我想,一定是很大。
大概,新文学与旧文学,在当初看来,虽然是势不两立;在现在看来,它们之间,却也未尝没有一贯的道理。新文学不过是我国文学的最后一个浪头罢了。只是因为它来得剧烈许多又加之我们是身临其境的人,于是,在我们看来,它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一种与旧文学内任何潮流是迥不相同的文学潮流了。
它们之间的歧异。与其说是质地上的,倒不如说是对象上的。
三、作小说
这还是十一二岁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在高小,上课完了以后,除去从事于幼年时代的各种娱乐以外,便是乱看些书。在这些书里,最喜欢的便是侠义小说。记得和一个同班曾经有过一种合作一部《彭公案》式的侠义小说的计划;虽说彼此很兴奋的互相磋商了许多次,到底是因为计划太大了。没有写……在那个时候,我们两个都是不出十四岁的少年。
除了旧小说以外,孙毓修所节编的《童话》也看得上劲。一定就是在这些故事的影响之下,我写成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创作。如今隔了有十七年左右,那篇,不单是详细的内容,就是连题目,我都记不清楚了,仿佛是说的一只鹦鹉在一个人家里面的所见所闻。
以后,也曾经想作过《桃花源记》式的文章,可是屡次都没有写成。
在新文学运动的这十几年之内,小说虽是看得很多,也翻译了一些短篇,不过这方面的创作却是一篇也没有。
据我看来,作小说的人是必得个性活动的,而我的个性恰巧是执滞,一点也不活动。
一定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在编剧、演剧两方面也失败了。
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和两个同班私下里演剧;准备,化装,排演,真是十分热闹——其实,那与其说是演剧,还不如说是游戏,在这一次的排演里面,我还记得,我是扮的一个女子。七年以后,学校里面正式的演剧,我由一个女子而改扮一个老太婆了!
扮演老太婆的那次,我是一个失败的。一上了剧台,身子好像是一根木棍;面部好像是一个面具;背熟了的剧词,在许多时刻,整段的不告而别。居然有一个先生,他说我的老太婆的台步走得还像,也不知道他是安慰我,还是确有其事;因为,我的行步的姿态向来是极不优美的,身材不高而脚步却跨得很远,走路之时,是匆忙得很——我仿佛是对于四肢并没有多少筋节的控制力那样。至于我的两条臂膀,在走路的时候,摔出去很远,那更是同学之间的一种谈笑资料。
有时候,我勉强还可以演说,不料演剧的时候,居然是一塌糊涂到那种田地。这或者与我所以有时候可以写些短篇小说性质的小品文而却作不了短篇小说,是根源于同一种性格上的缺陷。
周启明所译的《点滴》,里面有一些散文诗性质的短篇小说;那一种的短篇小说,我看,或许便是像我这样性格的作诗的人所惟一的能作得了的。
四、读书
我是六岁启蒙的;家里请的老师;第一部书是读的《龙文鞭影》。只记得这是一部四字一句的韵丈史事书籍——关于它,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其他的内容了。
书房在花园里;花园的那边是客厅。书房前面的院子里,有一个亭子。
老师大概是一个举人。我还记得,他在夏天里,是穿着一件细竹管编成的汗褂。
背不出书来,打手心的事情,大概是有——不过现在我是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有一次,那是读完了《龙文鞭影》以后,读《诗经》的当口,我不知道是那一页书,再也背不出来,老师罚我,非得要背出来,才放我下学。只剩下我一个人,在书房里面;听见自己的声音,更加伤心,淌眼泪。大概是到底也没有背得出来,有家里大人讨保放我下学了。
十几年以后,我每逢想起《诗经》这一部书的时候,总是在心头逗引起了一种凄凉的情调,想必便是为了这个缘故。
八九岁,读完了《四书》,以及《左传》的一小部分。就是在这个时候,学着作文了。
这是在离家有几里远的一个书馆里的事情。有一次,只剩下我一个人在馆里,心里忽然涌起了寂寞,孤单的恐惧,忙着独自沿了路途,向家里走去……这里是土地庙与庙前的一棵大树与树下的茶摊,这里是路旁的一条小河,这里是我家里田亩旁的山坡,终于,在家里前院的场地上,看见了有庄丁在那里打谷,这时候,我的心便放下了,舒畅了。
我的蒙馆生活是在十岁左右终止的。
我在学校生活的期间,在小学,在大学期间,都曾经停过学。在一个工业学校的预科里面读过一年书。在青年会里读过英文。
说起来很有趣味:我后来又有机会看到我在工业学校里所作的一篇《言志》课卷,那里面说,将来学业完成了,除去从事于职业以外,闲暇的时候,要作一点诗,读一些诗文——这诗,不用说,是旧诗的意思;这诗文,不用说,也是旧诗文的意思。
在工业学校里,教国文的先生是豪放一派的;他喜欢喝酒,有一个酒糟鼻子,魏禧的《大铁椎传》是他所特别赞颂的一篇文章。
后来,我又有过一个国文先生,有“老虎”之称;不过他谨饬些。便是在他的课堂上,在自由交卷的时候,我学着作新诗。虽说他是一个旧学者,眼光倒还算是开明的,对于我的新诗课卷,并不拒绝。
听说他,像教我《四书》,《左传》的那个书馆先生那样,结局很是潦倒。
我读书,是决不能按部就班的。课本,无论先生是多么好,我对于它们总不能感觉到一种特殊的兴趣,便是那种我自己读我自己所选读的书籍,那时候所感觉到的兴趣。
大概,书的种类虽然是数不尽的多,不过,简单的说来,它们却只有两个。它们便是,不得不读的,以及自己爱读的书籍。由报纸一直到学校内的课本,就是不得不读的书籍。至于自己爱读的书籍,那就要看“自己”是谁了。譬如,我是一个作文、教书的人,我自己所爱读的书,要是与一个工程师所爱读的来对照,恐怕是会大不相同的。不过,普天下的大我,它却是有一种书籍决无不爱读之理的;那一种便是小说。
我也是一个人,当然逃不出这定例。十二岁到十四岁,爱读侠义小说。十五岁左右,爱读侦探小说。二十岁左右,爱读爱情小说。
侠义小说的嗜好一直延续到十几年以后,英国的司各德,苏格兰的史蒂文生,波兰的显克微支,他们的侠义小说,我为了慕名、机缘等的缘故,曾经看了不少;实在是爱不忍释。
司各德各书,据我所看过的说来,它们足以使我越看越爱的地方,便是一种古远的氛围气,以及一种家庭之乐。家庭之乐这个词语,用来形容这些小说之内的那一种情调,骤看来或许要嫌不妥当,不过,仔细一想,我却觉得它要算是我所能找到的惟一的妥当的摹状之词了。这一种家庭之乐的情调,并不须在大团圆的时候,我简直可以独断的说,是由开卷的第一字起,便已经洋溢于纸上了。或许,作者所以能永远留念于世人的心上的缘故,便在于他能够把这种乐居的情调与那种古远的氛围气有机的融合谝黄稹*?史蒂文生的各部小说之内,我最爱读的一部是The Master of Ballantrae。这篇长篇小说,与作者的一篇中篇小说,Dr.Jekyll and Mr.Hyde 以及一篇短篇小说《马克汉》,在精神上,似乎有孪生的关系。这三篇文章,我臆断的看来,或许便是作者对于他在一生之内所最感到兴趣的那个问题的一个叙述与分析。
显克微支的人物创造,Zagloba,与莎士比亚的Falstaff同属于一个人物类型,而并不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