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界。
京北都,亨通大厦十七楼,加哆宝饮品集团董事长李林甫秃脑袋的亮度能把一千瓦的灯泡逼疯。
猩红色的进口牛皮大沙发上,两个斯罗俄女郎,年方十八上下,一左一右拥在李林甫身旁,四个半球双向夹击,蹭得李林甫红光满面,他恨不得一口气灌下去二斤劲酒,把两个女郎一箭双雕。
“李总大哥,您可真帅。”左边的女郎用胸器拱着李林甫,烈焰红唇里吐出的汉语显得舌头根子发硬,咬出来的帅字,听起来像衰的音。
按年龄论,李林甫属狗的,今年已经五十有六,当女郎的父亲也绰绰有余。
不过在京北都,有钱有势的人,都被需要从他们身上得到好处的人称呼为大哥或者大帅哥。
“哈哈,小甜心,你讲讲,大哥哪里帅哟?”
李林甫用手指头勾着女郎的下巴,眯缝起肉眼泡子,嘴巴凑近了女郎的脸蛋。
“大哥哪里都帅,尤其是心眼儿好。”另一个女郎伸出长胳膊勾住了李林甫的粗脖子,舌头根子也是硬的,用蹩脚的中文夸赞李林甫。
李林甫低头在脖子旁的雪白胳膊上“啪嗒”亲了一口,扬起大脑袋,闭上眼,吸了一口气:“香,真香。”
左边的那个女郎迅速在李林甫脸上扣了一个口红戳子。
“爽,爽,这边也来一下。”
右边那个也轻轻扣了一个。
“美,美极了,哈哈哈。”李林甫恨不得立刻就和二位妙龄女郎颠鸾倒凤。
“又香又爽又美,让大帅哥这么开心,大帅哥可不能小气哟。”
左边的女郎说完,用超级胸器来来回回蹭着李林甫。
“哈哈,我的小甜心,你们要什么,要钞票,要衣服,还是要包包,哥今天高兴,你们要什么,尽管张口说嘛。”李林甫展开两条粗胳膊揽住两个女郎,财大气粗的口吻俨然已经大佬成就,一年前,他只不过是个董事长助理而已,每天都是拎着皮包紧跟在董事长屁股后面。
“我们姐妹啥都不要,就要你。”
两位女郎把话说到这份儿上,接下来能听到的,只有拉开裤子拉链的声音,然后就是肌肤摩擦以及该出现的那些声音。
在那些跟光天化日不是很搭的声音和气味中,一串急促喘息的对话如下:
“每人一千美金。”
“我们不要。”
“每人一个爱马仕包。”
“我们不要。”
“每人一套进口威廉王妃晚装。”
“我们不要。”
“每人一辆Mini。”
“我们不要。”
“每人一辆法拉利。”
“哦,我们要。”
随后,两个女郎就开始疯狂地要,直到把李林甫要得一吐为快为止。
叮铃铃。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李林甫提着裤子,抹着脑门上的汗粒子,跑到办公桌前,稍稍镇定了一下拿起来了电话。
对方没说话,李林甫连着喂了两声,对方还是不说话,只是叹息了一声,听上去怨气非常重。
李林甫厉声问到:“你是谁?你找谁?”
对方稍稍沉默了一下,待李林甫要放下电话时,缓缓道:“找你。”
“你到底是谁?找我做甚?”
“索命。”
“你威胁我!”
对方又不说话了。
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李林甫肯定不会把电话放下的,他必须要搞个究竟,咽了口唾沫,稳稳心神,试探对方:“你是缺钱花了,还是闲着没事扯淡?”
“我缺一条命,需要你的补。”
两个女郎爬过来,一个抚摸李林甫的上半身,一个负责吸吮李林甫的下半身,想再来一个二重奏,可能是刚才李林甫答应的法拉利太值得她们亢奋了,必须要把这个有钱的秃子伺候透。
李林甫哪还有这兴致,对方的语气像来自于墓穴,阴气极重,李林甫必须集中精力搞清楚对方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对他会能构成多大的威胁?
“补命?此话怎讲?”
“你自己想吧,自作孽不可活。”说完对方把电话挂了。
翻了翻来点记录,是京北都的固定电话号码,这种号,也不用查,既然对方敢用,就让你无法从电话号码上找不到丝毫的线索。
“大帅哥,再玩一会儿嘛,我们还没过瘾呢?”
“去去,你们穿好了衣服赶紧出去,我这有急事。”
“大帅哥,那法拉利……”
“什么法什么拉利,这是给你们的劳务费,每人一万美金,要,就带走,不要,毛也没有,这些天给你们的东西还少吗?”
两个斯罗俄女郎是李林甫从澳都的财上火星赌城带回来的,本来想玩几天就打发她们滚回赌城去,结果这些天心情太好,也就留着多玩了几天,赵高前天打电话催着要人,李林甫耍赖皮不放两个女郎走。
此刻,李林甫做耐的心情全无,他必须要把脑子全放在这个神秘电话人身上?如此大胆,如此阴森。
女郎不傻,从李林甫打电话的语调中便判断出没有好事,于是很识相地拿了钱,扭着能征服半个京北都的男人的圆屁股走了。
李林甫立刻拨电话:“垣霸,在哪儿呢?过来一下,有要紧事。”
……
佟媚眯已经是第十九次送白百合到疯人院。
只是最近她觉得奇怪。
除了她送花给竹锦絮,还有人也在这么做。
有人送花过来,并不足以为奇,也许是胡家交的旧友当中,不乏有情有义之人,或许是竹锦絮的亲戚。
但,佟媚眯打听竹锦絮的医护人员,竟不知道买花的人是谁,每次都是花店的人送来。
医护也是很有心,问过花店的小哥这花是谁买的,小哥只知道有人在网上订花并通过网银支付,并没有人到花店里去挑花选花,到底是谁也就无从说起。
送花,不亲自来?连续几天一直再送?这人到底是谁?
如果是一般的朋友,偶尔过来看一次便很尽人情,就算是亲戚,也不会这么不间断送花的,尤其是只送花不露面,绝对不是朋友或者亲戚所为。
难道他是工作特别忙?或者远在天涯不方便来?
佟媚眯开始考虑自己有没有送的必要。
开始打算暂时先不送了,神秘人送一束,自己再送一束,没有必要的,竹锦絮只需要一束就够了,谁送来的无所谓,竹锦絮属于病得比较深的那种精神病,只认花不认人。
每天两束,这样做有些浪费。
可佟媚眯转念一想,要是那个人某天突然不送了,那血严的妈妈断了百合花,没有了寄托,可能会抓狂的,搞不好病情会加重。
唉,他要是露面,商量一下就好了,可以和他轮流送。
想来想去,佟媚眯认为这个不露面的神秘送花人充满了不确定性,她便下定决心每天坚持送下去。
今天,当佟媚眯站在竹锦絮坐的长椅前,面带亲和的微笑,双手捧着花束送到竹锦絮手中时,竹锦絮便丢掉了手中那束。
其实,神秘人送的花比佟媚眯的早不了一个小时,而且花束比佟媚眯的还大还漂亮,非常巧合的是,白百合的花束簇拥着几支浅粉的香水百合,跟佟媚眯的花语相似。
只有来了新的花,竹锦絮不管原来的大不大?漂亮不漂亮?都会立刻扔掉,迅速接过新的。
十多天来,佟媚眯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次把花捧到竹锦絮手中,她都会蹲下身来,用那种看一只小宠猫一样的温和眼神望着竹锦絮,嘴角翘着一丝亲和的笑,用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地把竹锦絮搭到前额的头发捋到耳后,偶尔还要摸一摸竹锦絮的脸。
前两次,竹锦絮用戒备的表情防备着佟媚眯的动作,后来,她望着佟媚眯的笑和眼神,慢慢地接受了佟媚眯的注视和抚摸,看佟媚眯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有了些许期待。
今天是个周日,佟媚眯看望完竹锦絮,从疯人院走出来。
爸爸佟根生派给她的两名私人保镖,离着她三米左右的距离跟在她后面。
“拜托,你们不要跟着我,好吗?我要去拜访一个朋友。”
两位保镖看佟媚眯停下来,他们也停下来,斧凿刀劈的脸上没有表示同意佟媚眯的请求,也没有表示反对,总之就是按照老板的嘱咐,一定要形影不离地跟着佟媚眯。
京北都里的人,都有饭吃,但是不能保证都有钱花,有一些需要更多钱的人,为了满足物质的需要,便会铤而走险。
京北都里,每月都会有一两起绑架勒索的事件。
绑架对象主要瞄准富豪大佬的妻女,女人是弱势群体,绑架劫持比男的容易控制。
佟媚眯停下来转身朝保镖吼,保镖也停下来。
佟媚眯继续走,保镖在安全距离内继续跟着走。
本来佟媚眯是坐着自家的迈巴赫来的,现在她不上车,宁愿这么走着,她想甩到狗皮膏药一样的保镖,但是保镖也跟着她走,迈巴赫由司机慢慢开着沿着慢车道缓缓地跟在后面。
佟媚眯今天确实要去见一个人,她的密友——血姬。
走到医院围墙的拐角处,佟媚眯包里的电话响了,抽出来一看是个通讯录里没有号码。
按下绿键,一个比白开水还平淡的声音传进佟媚眯的耳朵:“以后你不用再送花了。”
不用问,对方是不让佟媚眯给胡血严的妈妈竹锦絮再送花。
“您哪位?”佟媚眯诧异。
“以后有人送花,照我说的做吧,谢谢。”说完,没等佟媚眯再问什么,电话挂断。
毫无疑问,打电话的人跟每天订花给竹锦絮的人一定有关联。
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佟媚眯边走边沉思,脸险些撞到路旁的电线杆子。
……
胡血严在火霹师训练营里待了三天,并没学到特别的本事,但是,交了不少朋友。
从早到晚,无非都是那些常规技术反复练到吐。
不得不说,胡血严天赋异禀,学什么都快。
关于骑狼术,他已经在半天内就强化了,毕竟,撒其乌教得他那几天还是储备了基础的。
关于习练宽背儿钢刀,起初,胡血严以为把自己累尿了也拿不动,没想到,他一只手便能把刀拿起,而且轻而易举地耍出几个刀花。
短短三天,胡血严在火霹师里便小有名气。这要归于三方面原因。
第一,坊间已经传开,他来自人界。
火霹师的武士们看见胡血严,就像地球人看到外星人一样好奇,关注度必然高。
第二,胡血严是b级魔魂体魄的消息不胫而走。
魔界里,对b级这种罕见的魔魂体魄,比人界里对会南拳北腿武当功的人要佩服上一万倍不止,绝逼是高大上的好玩意。
第三,坚城妇孺皆知,胡血严是公主带回来的,而且被恺丁大帝封了魔界名字。
这样的人,有如皇亲国戚,大家都争着抢着巴结胡血严。
第四,拾掇利索,配上甲胄,骑在巨狼背上的胡血严长得确实够酷够帅。
一个被恺丁大帝认可的,很可能赘入云白宫当雷威国婿的人,谁不主动巴结呀。
一表人才的胡血严,确实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所以,火霹师的武士个个向胡血严套近乎,虽然有杀纤尘这个醋坛子在其中搅局,但是胡血严还是交了几个知心挚友。
其中,跟胡血严最交心的有两个,一个叫扶摇子婿,另一个叫五洋蛟廉。
从扶摇子婿和五洋蛟廉那里,胡血严普及到了更多关于魔界的情况。
比如为何那个马车夫可以取下自己的脑袋玩耍一番再安在脖颈上而不死。
这个问题胡血严一直没问撒其乌,他怕问撒其乌,便暴露了他那天不是睡着了,而是被吓昏了,这会遭到撒其乌的调侃和耻笑,而且成为日后的笑柄。
扶摇子婿属于比较静的那种武士,训练也刻苦,懂得知识也多,他告诉胡血严,魔界里魔众的头颅可以摘下来,但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的,只有魔力升级时才摘的,而升级受时间限制,一般的魔众一万年能升级一次就不错了。
撒其乌曾给胡血严讲过,魔界的一万年相当于人界的一年,由于魔界的时空变化非常快,所以进化也就比人类快,魔众起源时还不如人类的能量大,但是历经亿年快速进化,魔众的修为远远超过了人类,具备多种人类没有的异能。
魔众能把脑袋摘下来当球耍,在胡血严眼里便是异能,还有喇踏七公和杀睚眦打斗时卷起的魔力旋风,也是异能,包括把巨狼当马骑也算异能。
可见这魔界之中,异能无处不在。
胡血严曾设想,要是把这些异能学到手在人界里使用,那准能成为天下第一。
他曾经含蓄地问过撒其乌这个问题,开始,撒其乌含笑不语,后来,把撒其乌问急了,撒其乌只是回了他一句:“做梦呐,你。”
昨天,胡血严也问过扶摇子婿,扶摇子婿摇了摇头表示人界的事情他不懂,再去问五洋蛟廉,五洋蛟廉性格比扶摇子婿直爽,挠了挠后脑勺,说了一句让胡血严很泄气的话。
“哥,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胡血严问:“我咋活腻歪了?”
“跑到魔界里学本事,带回人界为自己谋福利,魔界里的魔帝魔圣魔神魔疯魔煞能饶得了你吗?”
“呵呵,还有这么多大咖!据我所知,魔界和人界泾渭分明,互不往来,互不侵入,我跑回人界,他们到不了人界,能耐我何?”
五洋蛟廉一听,急头败脸地争辩:“亲,你可真逗,两界既然分明,那我问你,你是怎么到的魔界?”
“公主带我来的呀,怎么了?”
“公主从哪里带你来的?”
“酒吧呀。”
五洋蛟廉一直以为自己是魔界里脑残君,总是很郁闷,今天他忽然很开心,因为他终于找到一个比自己更脑残的,相比之下,他心里找到了平衡。
“亲,酒吧在人界,也就是说公主能自由往来于人界和魔界,那其它的魔众难道就不能去人界呢?哈哈,你学了本事违背了大帝的意志,偷偷跑回人界是没用的,挖地三尺,也能找到你。”
胡血严一听五洋蛟廉的话,心里轻轻忐忑一下立刻一喜,可算找到一个能把魔界里的事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主儿了。
想到此处,胡血严从身上摸出一粒灵丹,举起来让五洋蛟廉看清楚,拉过他的手,把灵丹诚恳地放到五洋蛟廉的手心:“好兄弟,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这枚灵丹给你。”
五洋蛟廉出身贫寒,很少看到过灵丹,这玩意可是魔界里最稀罕的宝物,能提供能量,帮助魔体升级。
如此贵重之物,五洋蛟廉推辞一番,在胡血严的坚持下,最后收了。
看五洋蛟廉收了灵丹,胡血严接着问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刚要开口,外面巨狼踏地的声音逼近,短短几秒,杀纤尘撩开帐帘,进了营帐。
被杀纤尘撵到训练场上的胡血严心里这个骂,鸟造的,这孙子赶上苍蝇了,总是盯着老子。
那枚灵丹是昨天恺丁大帝赏给胡血严的。
胡血严之所以无功受赏,是因为撒其乌在恺丁面前说胡血严训练刻苦、虚心好学。
撒其乌滔滔不绝说胡血严怎么怎么好的时候,旁边的胡血严后背直冒冷汗,他打心眼里佩服撒其乌说谎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