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是个陶瓷匠,善于烧制锅碗瓢盆。有一天李四从山上打猎回来,经过张三家门口,张三夫妇热情招待李四去家里吃饭,李四看到张三家的锅碗瓢盆非常漂亮实用,于是就提出用一只野山兔换取张三家的一套餐具,张三恰好想要改善生活,就高兴地同意了,于是,两个人都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之后,张三把野兔炖成可口的肉汤,端上了饭桌。李四则用买来的锅碗瓢盆做饭。
其实,在不自觉的交换关系中,张三的碗盆和李四的野兔都已经成为商品。张三一套餐具的价值等同于李四的一支野兔的价值。
现在人们的交易方式再也不是碗盆换野兔了,只要身上带着钱就可以在小摊或商场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但与这里的碗盆和野兔一样,我们买到的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商品。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并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会做买卖,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从远古时代的物物交换到货币的出现,从汉唐盛世的丝绸之路到“大航海”时代,人类的发展从未离开过商品交换。从某种意义上说,商品交换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只有通过交换环节才能体现其价值。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由于社会分工不同,也就产生了商品交换。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购买他人的商品,来满足自己及家庭的需要。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通过交换获得别人的劳动成果,所以商品交换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商品交换体现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重要因素:简单地说,使用价值就是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的效用,如张三把野兔炖成可口的肉汤端上了饭桌,实现了野兔的使用价值,李四则用买来的锅碗瓢盆做饭,这是碗盆的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它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也是形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另外一个基本属性。
比如空气、阳光等自然物,以及不以交换为目的的劳动产品,像种稻为充饥、养猪为过年等小农经济下的劳动产品,都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我们之所以要购买某种物品,是因为这种商品具有某种使用价值。
一般情况下,商品价格是其价值的反应。通常,买到中意的物品所花的钱数就是商品价值的基本反映。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有时受很多因素影响,但价值是最初决定价格的基本前提。
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的统一性体现在: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离不开价值,它的价值也离不开使用价值,两者是相互依存并统一于商品中的。
商品的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个商品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人购买,也不能用来交换,更不会具有价值。
同样,商品的使用价值也离不开价值。一个物品如果只有使用价值,不在交换中体现它的价值,那它就不是商品。比如食品架上的面包,如果它只是用来充饥而不售出,那他就不能称为商品,而只有价值却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在垃圾箱里也不会找到,因为这种物品根本不存在。
所以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结合,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的对立性体现在:商品的所有者不可同时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生产者追逐的是商品的价值,因此他必须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购买者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他就必须为其价值做相应的支付。
当顾客在某服装店买衣服时,如果老板既想拿到钱又不想让顾客把衣服拿走,这是肯定办不到的。反过来,如果顾客既想拿到衣服又不想付钱,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此,对于同一个商品来说,无论是卖者还是买者,都不能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在实际生活中,物品的使用价值总是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此使用价值的产生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产生于人与物之间,二是产生在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之下,离开这两个条件,物品就无所谓使用价值了。
消费者在购买和消费某种商品时,只会对此种商品具体的用途感兴趣,也就是说人们看中的只是商品的具体使用价值。消费者购买衣服是因为衣服可以满足穿的需要,购买食品,是因为食品可以满足吃的需要。
通常情况下,同一使用价值可以通过不同的事物表现出来;反过来,同一事物又包含着多种使用价值。对不同使用主体而言,同一事物的使用价值可能会不同,对同一使用主体而言,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中又可表现出不同的使用价值。
大千世界里各种商品以千姿百态的使用价值为人们所喜爱,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丰富多彩。但由于商家的趋利性,很多商品从包装到宣传,都以暗示或明示的方式夸大其使用价值,诱导消费者产生错觉。
消费者在购物时,难免会跳进商家设置的陷阱。如果你想让自己的钱花得更到位,就要在购物前确定你所需要购买的使用价值,褪去商家宣传诱导的华丽外衣,以商品最实际的使用价值作为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