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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意兴阑珊

沈博冽打开房门,只见屋外那人,身着布衣襦衫,一手拎着酒壶,一手负于身后,君子如莲。来人语调如吟唱,扬了扬手中的酒壶,张口道:“沈兄,趁着月色正浓,何不浅酌,酩酊之际,欲仙舒怀。”

见到孙春霖的那刻,沈博冽略微有些错楞。随着孙春霖所言,抬头望天,今夜月儿弯弯,银光闪烁,却是美丽。待孙春霖言罢,沈博冽看了眼,笑得越发灿烂的孙春霖,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沈博冽回身,环住商娴的肩,带着她向回走。然见商娴满脸惊疑,沈博冽柔声道:“一个醉汉,找错了门。”

刚才商娴便站在沈博冽身后,自是看见了孙春霖,现下听自家夫君这般说道。知道这人定是恼,孙春霖半夜突然拜访,还嬉皮笑脸的模样,故而不禁笑道:“夫君,夜里凉,这样怕是不好。”

孙春霖的笑意僵在嘴角,眼睁的浑圆,瞪着眼前的木门。耳里还传来,院内男女的对话声。负于身后的手,微微颤抖,孙春霖深吸了两口气,稳定了情绪,直接将门推开,断喝道:“沈博冽,喝酒。”

打开酒壶上的塞子,酒的香味便幽幽的飘散而出。

人带张面具,或许还能做假,而酒的气味,却是无论如何都伪装不了的。

从这气味沈博冽便能断定,这小子拿来的酒,并非上乘。是而沈博冽狠狠地皱眉,毫不掩饰自己不屑的神情。

孙春霖眼瞅着,自家的酒平白被人嫌弃,却也不恼,拍了拍酒壶,讪笑道:“这不过是我邀沈兄品酒的诚意罢了。”见商娴捧着酒壶而来,双手接过,竟急切的罔顾了君子之理。言罢,打开酒塞,轻嗅之,不禁咏诗叹道:“花扑玉缸春酒香。不愧是名满长安的沈家酒。”

见孙春霖手捧酒壶,竟是爱不释手,商娴抿嘴轻笑,附和道:“是了,只是闻这酒香,怕也是能醉人。”

商娴和孙春霖皆是沉醉在美酒的馥郁之中,但观沈博冽神情,全无沉醉之意,思及夫君性子,商娴笑嗔道:“瞧你这神情,再好的美酒,也是索然无味了。”

沈博冽好脾气的微微一笑,并未言语。

哪能错过这般时机,孙春霖便在商娴面前吐槽道:“嫂夫人,英明。是以我与沈晏,总是来借酒,却从不借人。”

闻言,商娴一双妙目,笑意盈盈的瞅着沈博冽,笑声不止,间或道:“原先我还当他们是嫌你脸冷,不愿带你,却原是这般缘由。”话音稍息,笑声又起。孙春霖未曾想,商娴竟这般的玩笑于沈博冽,便也爽朗的笑了。

看了眼笑做一团的二人,沈博冽神情略微尴尬的抚了抚袖上皱褶,望着笑容开怀的商娴道:“酒是穿肠药,单喝酒更是伤身。劳烦夫人,弄些小菜。”

“是了,却是我疏忽了。”商娴忙站起身,对二人柔声一笑,“你们且先聊,我去厨房准备些吃食。”

“有劳嫂夫人了”

对于孙春霖其人,沈博冽还是甚为了解的。

少时沈家兄弟二人,虽并非自身所愿,但对于孙神童的名号,却是甚为熟知的。沈家兄弟本就天赋异禀,也算是小有名气,故而不免有心怀不轨者,拿孙春霖挤兑沈家兄弟。

奈何,沈大公子性子,素来自律冷硬,不为外物所撼动。沈二公子,更是玩世不恭。是以两位公子对于这样的传闻具是不为所动,让一些想要看笑话的人,自己倒成了笑话。

然,三人却是有缘,同拜在范夫子门下,竟做起了同窗。三人均是天骄之子,不免投缘,渐引为知己。

待孙春霖为二人满上酒后,沈博冽举起酒觞,轻抿一口。抬眼便见,孙春霖一仰脖,一口便将觞中酒饮尽。

沈博冽并未劝解,孙春霖虽并未言,但沈博冽却知,这人今日心中定是极不痛快。否则断不会,夜半三更,登门拜访。饶人清梦。

待沈博冽三口品完一觞酒时,孙春霖已灌下不少酒,眼仍是清亮,字正腔圆道:“沈兄与嫂夫人,真是伉俪情深,羡煞旁人。”

沈博冽并未多言,拿起酒壶替孙春霖将酒满上,自己也到了一杯。两人酒觞轻碰后,便仰头将酒觞中酒一饮而尽。

“酒何时最是香醇,何时最是醉人?”孙春霖复又问道,却并未等沈博冽回话,便自答道:“月浓时,美人在侧,巧笑嫣兮,最是香醇。月圆时,孤独一人,对影当歌,最是醉人。”

孙春霖见沈博冽冷着脸,便笑言道:“少时,我与沈晏皆为你忧虑,怕因你这冷硬,而错失了好姻缘。现下瞧来,独你最是幸福,美人娇妻,儿女双全,和乐美满。反观我和沈晏,不是丧妻,便是独身。具是形单影只,好不凄凉。”言罢,便朗声大笑,竟真有凄凉之感。

少时,三人中当属孙春霖最为要强。面上虽是淡泊名利的君子莲花般模样,内里却也要强,不愿泯然于众人,势要为人上人。为此孙春霖已然付出了代价,他为了仕途,牺牲了爱情。

曾经执着追求的一切,是通过放弃而拥有,那么还算是幸么?自然是幸的,孙春霖最终得到的,不仅仅是权位,财富,最重要是存在感。孙春霖虽出身平凡,命格却是不凡,自小便是鸡群里的凤凰,加之孙父的殷切期望,都让孙春霖坚信,只有爬的更高,才能拥有存在感。

然而,幸,不过是一时。

不论是喜、是悲、是乐、是怒,总不过是一人的事;夜里猛然惊醒,却是孤枕独眠;平日需人照料,却是欲唤无人。终抵不过这孤寂,默默回首,曾弥足珍贵的日子。幡然顿悟,现下已非过往,如今所求不过是结伴而行。

那夜,孙春霖醉的厉害,而时间仿佛回到了曾经年少时。亦未曾悔,未惧高寒。

然而,孙春霖自是心如明镜。

龙啸九天,岂畏高不胜寒。

凤骨龙姿,岂惧亢龙有悔。

若拥鸿鹄之志与尘世,壮志凌云,岂能执着私情。

若身具气吞山河之势,挥斥方遒,岂会意兴阑珊。

纵是心比天高,奈何情深意重。

终不过是放手钱权,卸甲归乡,居四方屋,布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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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心,太小。而大脑就像是台电脑,回忆太多,占满了内存,系统便会瘫痪。所以,将不重要的,太过久远的记忆,打包扔到回收站,减轻负重,也是种方法。只是,人们很容易忽视,回收站还拥有定期清理的功能。

来到异世之后沈馨,就将前世的回忆,关进了回收站。即使命中注定,未能喝口孟婆汤,将前尘过往遗忘。虽说,这样可能显得有些冷血,但沈馨还是选择将过往遗忘,清清白白的在世为人。

做这样的决定,很容易。但真正行动起来,却是不易。

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它们会趁着人们心房存有缝隙,而趁虚而入。闭上眼,那些人的音容笑颦,悲喜欢乐,渐渐浮上眼前。

一人眉目清秀,带着斯文的金丝边眼镜,笑的温和斯文。便是能让见者,放下戒备,觉得稳妥安全,对其不舍防备。别看他那人斯斯文文,却是个话唠,他喜欢和人聊天,天南地北的聊。他也很会倾听,即使并不言语,你一抬眼,便能瞧见,那人目光灼灼,为你悲,为你喜。

而那人是职业的心理咨询师。

在见那人的第一眼,沈馨就觉得,那人的相貌气质,这和他的职业很相衬。或许,那是种与生具备的亲和力,不张扬,不刺眼,温热,妥帖。

见到的第一眼,沈馨便知道,自己想要拥有那人。在他身边,沈馨不再觉得,自己像是跳出了鱼塘的鱼,鼓动着腮帮,却呼吸不到空气。

沈馨本以为,两人会是恋人的关系,竟没想到最后却成了亲人。当然,他们之间不是什么乱伦的关系,也不是“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这样的联系。只不过是,那人的妈妈,与沈馨的爸爸,再婚了而已。

当知道这一切之后,沈馨惊讶极了,但好像除了惊讶之外,还是惊讶。而那时,那人微笑的牵着沈馨的手,告诉沈馨,从此以后,他们就是一家人了。那一刻,本该哭诉造化弄人,而沈馨确实是哭了,嘴里唤着哥哥,拉着那人便不撒手。那人将沈馨揽在怀里,轻拍沈馨的背,轻声的安慰着沈馨。

怀抱着那人温热的身躯,耳边萦绕着那人温润的声音。沈馨哭了,很开心,很幸福的哭了。那人是她的哥哥了,真的属于她了。

虽然结局,有些出乎人意料,但沈馨还是很满足的。

那人名唤陈冲,是沈馨最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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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做了个好梦,晨起时精神抖擞。沈馨躺着在床上,蹬胳膊蹬腿,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一个翻身,沈馨端坐起,略思量,便起身下床,打开到衣橱。在里面找了件,绣着联珠纹图案的石榴裙。

说起这石榴裙,想来定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是常说“拜倒在石榴裙下”。现今真正的见识到了石榴裙的原型,这让沈馨对其爱不释手。石榴裙,裙束较高,上着短小襦衣。上衣窄小,长裙摇曳,两者形成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使体形显得苗条修长。

而石榴裙,已是当下流行,更有诗云:“石榴花开街欲焚,蟠枝屈朵皆崩云,千户万户买不尽,剩将女儿染红裙。”

好在,这时的衣裳,皆是用绳子系的,也算是简单好懂,沈馨只看娘亲弄过一次,便记住了。穿好衣裳,沈馨站在铜镜前,转了个圈。

镜中女孩,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群摆飞扬,百花繁落,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虽稚气未脱,却灵动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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