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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附名人康韦尔小传(1)

康韦尔的生活与成就

罗伯特·沙克尔顿

1.剑的故事[41]

我这里要写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十分有趣,富有魅力,勇于创新,坚忍不拔;他心怀远大计划并予以实现;他不仅自己努力工作,而且更重要的是不断激励他人。[42]我要写的就是R.H.康韦尔。

康韦尔是农民的儿子,也是那片多岩的山区中的孩子王,他的家就在那里;他当过小学教师并赢得了人们的喜爱;他做过报社记者,声名远扬;他参加过美国内战,当上一名不小的军官;他做过律师,业务广泛;他当过作家,著作畅销。他曾放弃律师职业当上牧师,白手起家建起一座大教堂,成为活跃的领导者。他是世上最受欢迎的演讲家,每年向数以千计的人发表演讲。可以说他发现了“钻石宝地”,数以千计的男女因此从失败走向成功。他是两所医院的院长,一所由他自己创建,它们为许许多多的人治病,无论贫富,不管是什么种族或有什么信仰。他创办了一所大学,当上校长,已有成千上万名学生。他的家虽然在费城,但他的名声却在美国家喻户晓,他的朋友遍天下。他一生都在帮助激励他人。

就在昨天,的的确确就在昨天,事情相当偶然,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康韦尔,虽然过去他曾经常出现于我脑际;我拿起一本霍威尔斯[43]写的薄薄的描述事件的小书,翻到关于列克星顿[44](即那个革命的老列克星顿)的一章,那是霍威尔斯于1882年记录下的;他先描写了小镇本身,那里很久前发生过的战斗,以及它现在的情况,然后我注意到他提到那里的教堂生活,谈及浸礼会教友[45]们取得的惊人进步——如他所说,在一位未受神职的传道俗人、曾是联邦军队陆军上校的帮助下,这些教友最近已被重组,从支离破碎中变得牢固兴旺。仅仅在我偶然看到这本书的前几天,那位先前的陆军上校和未受神职的传道俗人就已把他在那个老革命小镇的经历告诉了我。

霍威尔斯继续说,据悉那个陆军上校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他让教堂把年轻人吸引住了。霍威尔斯没有再谈到他,显然并没去听他传道;人们甚至怀疑他是否把那个列克星顿未受神职的传道俗人与近些年闻名各地的R.H.康韦尔联系在一起!

“吸引年轻人。”是的,人们今天能承认这一点,正如过去在列克星顿能承认它一样。另外,他同时还吸引了年长的人!的确,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他让自己的教堂有趣,传道有趣,演讲有趣。他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人!他因有趣而引人注目,因引人注目而能给人鼓舞。

传记的意义超过了简单的日期记录,后者毕竟只是人生途中对于重大事件的记录。康韦尔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实就是他享年82岁,为了同胞每天工作16小时。他于1843年2月15日出生在麻萨诸塞州东部伯克希尔山区一间低矮的小村舍里,父母都是贫穷人家。

“我就出生在这间屋里。”我们最近[46]一起坐在那个村舍正屋的旧壁炉前时,他简短地对我说;因为他把父亲那块多岩的农地买了回来,对这个小小的老家不但保留而且进行修复。“我就出生在这间屋里。它既是寝室又是厨房。真够穷的。”他声音减弱,带着某种严肃的神情陷入沉默。

然后他讲述了一点很久以前为生活挣扎的那些岁月。我们来到外面的走廊,此时夜幕降临;我们俯瞰着他年轻时生活在这里的山谷、溪水和山冈。他讲述了自己奶奶的故事,说有一个年轻的马里兰州人游览时来到此地,与他奶奶深深相爱,匆忙中结婚,受到父母干涉,这时另一个求婚者与马里兰州人激烈相争,对其生活进行攻击,奶奶与马里兰州人急躁不已,双方说了一些不可原谅的话,最后分手,造成终身悲哀。“为什么奶奶经常哭呢?”他记得自己小时这样问。大人告诉他那是因为她年轻时的丈夫。

我们回到小屋,他让我看到他第一次见到约翰·布朗[47]的屋子。“一天清早我下来时,看见一个浑身多毛的高大男人躺在那个床上,我吓了一跳。”他说。

不过约翰·布朗没多久就不让他害怕了!因为那以后他经常来他们家,与康韦尔和他弟弟交上好朋友,不可能再怕什么;并且这个性情严厉的废奴主义者生活中还因此有了奇特的一面——他居然无比耐心地教会康韦尔的老马把孩子们送到一英里多外的学校后,独自拉着马车回家,待孩子们放学后只需把它往学校的方向一赶,它就不用车夫又独自轻快地跑去接他们!康韦尔记得为了训练马,约翰·布朗经常多么耐心地在马旁走着,教它向前转弯,直到它完全乐意独自向前转弯为止。

康韦尔家离地铁站不远,他记得少年时曾看见被父亲驱赶的奴隶逃跑着穿过田野,暂时躲藏起来。“那是英雄的时代。”他平静地说,“父亲时常带着我一起出去。夜晚赶着马车真是奇妙,你可以看见畏缩的奴隶,你得小心谨慎,路上一片漆黑,悄然无声,令人畏惧。”他记得这个地铁从费城通往纽黑文[48],再到斯普林菲尔德(他父亲在这里装载货物),然后向前通往贝洛斯福尔斯[49]和加拿大。

康韦尔还讲述了在山中的村舍里见到黑人演讲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50]的事。“我从没见过父亲。”一天道格拉斯说,他父亲是个白人,“母亲的事也记得很少,只知道有一次她极力不让工头抽我,结果鞭子打到她脸上,血流到了我身上。”

康韦尔认为他的人生真正始于内战时发生的一件事,那事至今仍历历在目,它无疑使他变得更加坚强和深刻。然而真实的康韦尔本质上是一样的。邻居们仍然传说着他青少年时的那种勇敢精神,说他曾不顾一切地去沿海航行,是一名游泳能手,救了不少人的性命,说他充满活力,善于忍耐,曾经为救一头邻居的牛冲进严寒的夜晚。战士们归来时说他如何甘愿为他们奉献,如何把自己的定量食物分给他们,如何勇敢地为战友们冒生命危险,危急时刻如何爬进一片沼泽地救一名失踪或陷入泥潭的战士。眼前的康韦尔总是体现了康韦尔家族的特征,事实上从他身上还可以追溯其先辈们的遗迹,“约翰·布朗被捕后,”康韦尔继续说,“父亲设法卖掉这里的地产,以便弄到一点钱送去替他辩护。可是他无法卖掉,就在执行死刑那天我们从11点到12点钟都庄严地跪在这里,一直为约翰·布朗消逝的灵魂默默祈祷。这时我们知道别人也在祈祷,因为教堂的钟声响了整整一个小时,那可怕的隆隆声悲哀地响彻群山。”

比如他身上有着父亲那种坚定的美德,勇敢的精神,不屈的意志,实用的作风;有着祖母的浪漫,和母亲的梦想——母亲是个注重实际、不辞辛劳的新英格兰妇女,同时受着几乎惊人的神秘主义影响。

康韦尔本人也是一位梦想家:他首先是梦想家,这对他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正由于他是一位梦想家,有自己的幻想,因此他才能计划出他人看来不可能的大事;另一方面他又非常注重实际,讲求效率,富有魅力,才能不凡,颇能忍耐,十分认真,善于领导,这就使其梦想得以实现。他做着美梦,产生幻想——但他的幻想从来不是虚无缥缈的,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那些多岩的山区(它们意味着要想生存就必须经过顽强的奋斗),逃跑的奴隶,约翰·布朗——这一切对于青少年而言是多么可贵的学校!从字面上讲,学校是只有一间小屋的校舍,一位老师对年幼的康韦尔很关心,他看出孩子非凡的才能,于是从各方面给了孩子与众不同的帮助。后来一个贤明的乡村牧师也发现康韦尔非凡的才能,力劝他父母让他受到更多教育,因此家里千方百计把年轻的康韦尔送到了“威布拉汉姆学院”学习。他喜欢谈到自己在那里的生活,谈到学习的艰辛——不过他对此不屑一顾——谈到周末收到家里寄来的馅饼和蛋糕时的欢乐。

他说自己曾如何出去挨家挨户地售书,多么贪婪地读那些随身带着的样书。“它们为我的知识打下了基础,”他认真地说,“让我对世界有了广泛的认识。”

1860年他进了耶鲁大学,但战争爆发后学校受到影响,于是1861年他报名参军。可他当时只有18岁,父亲不同意,他又回到耶鲁大学。次年他再次报名参军,伯克希尔一带入伍的青年坚持让康韦尔做他们的领头。长官安德鲁在大家的请求下,答应任命这个显然有领导天赋的19岁青年,并且小伙子们还慷慨地把自己不多的钱捐献出来为他买一把剑。这把镀金的剑光彩夺目,上面庄严地用拉丁文刻着宣言:“真情永恒。”

R.H.康韦尔最充满活力、最为重大的人生经历正与这把剑联系在一起。

这把剑就悬挂在费城康韦尔家中的床头上。他虽然是一个追求和平的人,追求和平的牧师,但这个战争的象征物半个多世纪来对于他一直极为重要。

我们站在剑前,他向我讲述了它的故事。讲的时候他静静地克制着,不过仍很激动,只觉得一切历历在目,栩栩如生,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这把剑对我意义重大。”他低声说,接着讲起下面的故事:

“在伯克希尔山区有个邻居的儿子,名叫约翰·林。我叫他孩儿,大家都叫他孩儿,也把他当作孩儿,因为他发育不好,个子矮小,甚至不能入伍。”

“由于某种原因他对我很忠诚,不仅想入伍,而且想参加我任连长的炮兵连。我只能把他作为仆人带上。我并不想要仆人,但这是带上可怜的小约翰尼·林[51]的唯一办法。”

“约翰尼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每晚睡觉前都要读《圣经》。那时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或至少自认为如此,常常笑话林,因此不久后他干脆到帐篷外面去读《圣经》!他从没停止过,对我的忠诚也从未改变。”

“剑鞘太光彩照人了,不符合规定。”康韦尔说,嘴上挂着一丝微笑。“我不能佩带它,服役时只能佩带普通的剑,而将这把剑悬挂在帐篷柱上。约翰·林经常敬慕地抚摸着它,把它擦得亮亮的。经过这许多年后它已没有了光彩。”他忧郁地补充道,“在林看来它不仅代表了自己的连长,而且象征着战争的荣耀。”

“一天南部联军军队突然向我们在新伯尔尼[52]的阵地发起猛攻,横扫我们的阵营,驱赶着我们整个部队,包括我的连队在内,我们匆忙撤退,穿过河流时将那座长长的木桥点燃。不久它熊熊燃烧起来,阻碍了敌军过河。”

“可是,在大家都不知道没注意的情况下,约翰·林已向帐篷冲回去。我以为他能够回来的,因为他看起来不过是个孩子;不管怎样,他经过了南部联军的军队,取下挂在帐篷柱上的那把插入金鞘的明亮的宝剑。”

“约翰·林握住那把他长期珍爱的剑,躲来躲去,正当桥燃起来时他实际上已设法到达了桥头。他开始过桥。火焰越来越猛烈,烟雾越来越浓密,他不时爬行着、摇晃着向前,甚至有几秒钟把身子探出桥的边缘外呼吸空气。桥头两边的部队都看到了他,注意着他可怕地向前,即使河流双方展开着激战。这时一个南部联军军官——他是皮克特[53]将军的部下——跑到河边挥舞着白手帕让双方停火。”

“‘让那个孩子回这边来!’他叫道,‘让他回这边来,我们会让他自由的!’”

“他叫喊着,这时林正要来到最险恶的有篷盖的部分,这里上下左右都在燃烧。怒号的大火离林近在咫尺,他根本听不到河流两边的叫声,只顾拼命向前,消失在有篷盖的那段桥下。”

“此时死一般的沉寂,只能听见劈劈啪啪的燃烧声。没一人叫喊,大家都觉得毫无希望了。然后南北双方的人发出同样的呼喊,因为约翰尼竟然从那段有篷盖的桥爬出来了——实际上已穿过可怕的地方——只见他衣服着火,人掉进浅水里。他很快被拉起来,已不省人事,被送到了一家医院。”

“他大约活了一天,一直昏迷不醒,后来苏醒时发现他冒着生命危险夺回来的剑就放在旁边,于是露出一丝微笑。他把它抱在怀里,让它紧紧贴在胸前。他临终时对我说了几个字。事情就这么完了。”

康韦尔快讲完时低微的声音颤抖着,因为他觉得那一切情景是多么清晰;他两眼变得忧愁起来,不过嘴唇却表现出他越来越坚定。他陷入沉默,心里想着很久以前发生的事,虽然眼见交通拥挤的布罗德街,但显然他什么也没看见——如果隆隆的杂声对他意味着什么,那便是很久以前的枪炮声。他又开始说话时紧张的心情有增无减。

“我站在约翰·林的遗体旁意识到他为了我已献出生命时,便立下了构成我生命的誓言。我发誓不仅要为自己而生,并且要为约翰·林而生。从那一刻起我就每天工作16小时——8小时为约翰·林,8小时为我。”

这时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奇特的调子,像一个长跑后快到达目标即将获得胜利的人那样。

“每天早晨我起床时都要看看这把剑,或者假如出门在外我就会想到这把剑,再次发誓新的一天里我又会工作16小时。”一个人开始了解R.H.康韦尔时,就会明白世上再没有第二个像他这样持之以恒辛勤工作的人。

“正是由于约翰·林,由于他为了对我忠诚而献身,所以我成为一名基督教徒。”他继续说,“这种情况并非立即发生,而是在战争结束前,完全因为忠诚的约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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