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政治工作,是指一个阶级、政党或国家动员和组织军队按照其政治主张,保证军事目的得以实现的实践活动。它是随着战争和军队的出现而产生,也是随着战争实践和军队建设的演进而不断发展。黄龙历代各个阶级及其战争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为了教育、控制军队,达到巩固内部、战胜敌人的目的,都实施了适合本阶级的军队政治工作。但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历代在黄龙的兵家对政治因素、人的精神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本质的认识,并混于良莠并存的思想体系中。
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在领导人民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批判地总结了中国传统军事文化,学习苏联红军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使军队政治工作成为军事科学中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并建立起专门的政治工作组织体系,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内容、方针、原则和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其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干部队伍、群众工作等方面。
(第一节)中囯共产党的建设
一、组织机构
(-)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党组织
1.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1.5-1954.7)
1951年5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同时组建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高基(兼,1951.5~1954.7)
副书记:李志荣(部长,1951.5-1954.7)
2.中共陕西省黄龙县兵役局支部委员会(1954.7~1958.10)
1954年7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陕西省黄龙县兵役局,同时组建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李森桂(兼,1954.7~1958.10)
副书记李志荣(局长,1954.7-1955.7)
高林(局长,1955.7-1958.10)
3.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8.10-1961.11)
1958年10月,陕西省黄龙县兵役局撤销,恢复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组建党支部。同年11月,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并入宜川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党支部随之撤销。1961年9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恢复后,党支部随之建立。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书记:曹明山(兼,1958.10~1958.11)
孔繁勤(兼,1961.9-1961.11)
副书记:高林(部长,1958.10~1958.11)
王小库(部长,1961.9-1961.11)
4.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1.11~1966.11)
1961年11月,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建立,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第一政委。机关下设党支部。
书记:孔繁勤(兼第一政委,1961.11-1965.3)
李仲发(兼第一政委,1965.3~1966.11)
副书记:李怀德(副政委,1961.9-1966.11)
5.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6.11~1976.10)
1966年11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黄龙县中队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1967年1月,黄龙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和党委书记制度中书记:李仲发(兼第一政委,1966.11-1967.1)
连有喜(政委,1970.6-1976.3)
蔡中贵(政委,1976.3~1976.10)
副书记:李怀德(副政委,1966.11~1969.4)
李玉明(部长,1967.4~1969.5)
靳忠(部长,1969.5~1970.8)
连有喜(政委,1970.8-1975.6)
史明君(部长,1975.6~1976.10)
6.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76.10~1986.5)
1979年6月,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制度恢复。次年1月,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第一书记。1985年3月,取消第一书记称谓,县委书记改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不再兼任第一政委,机关党委设有党支部。
第一书记:李一泉(兼第一政委,1980.1~1984.1)
郝生斌(兼第一政委,1984.4~1985.3)
书记:郝生斌(兼,1985.3~1986.5)
蔡中贵(政委,1976.10-1978.9)
秦建义(政委,1978.9-1981.3)
杨永瑄(政委,1981.3-1983.6)
王庆华(政委,1983.6~1985.3)
副书记:史明君(部长,1976.10-1978.9)
曹尚武(部长,1978.9-1981.3)
贾树森(部长,1981.3~1983.6)
高振学(部长,1983.6-1986.2)
7.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5~1996.4)
1986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改称中共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1991年11月,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工科科长担任纪检委书记。
书记:郝生斌(兼,1986.5~1986.7)
王玉坤(兼,1986.7-1990.9)
韩烨(兼,1990.9-1996.4)
副书记马栋民(政委,1986.5-1987.10)
吴梅生(部长,1986.4-1991.10)
刘有利(部长,1991.10-1996.4)
8.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6.4~2005.12)
1996年4月,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黄龙县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下设机关党支部。1996年9月,成立中共黄龙县人民武装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书记韩烨(兼,1996.4~1997.2)
房龙山(兼,1997.2~1999.10)
冯慧武(兼,1999.10~2003.7)
刘曙阳(兼,2003.7-)
书记:高鹏(政委,1996.4~1999.5)
王成章(政委,1999.5~2001.4)
张锋(政委,2001.4~2003.2)
赵彬(政委,2003.2~)
副书记:刘有利(部长,1996.3~1998.⑵
王成效(部长,1998.12~2001.4)
李增平(部长,2001.4~2005.3)
朱万虎(部长,2005.3~)
(二)武警黄龙县中队党支部
武警黄龙县中队组建以来,虽名称和隶属关系多次发生变更,但“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从未间断。
二、党员发展
瓦子街战役和澄合战役前后,西北野战军就把平时培养与战火考验结合起来,大胆而又慎重地吸收了一批又一批优秀工农分子和青年知识分子入党,促进了部队的巩固发展和战斗力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3月至1966年,根据中央军委要求,
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认真贯彻“严肃慎重”的方针,在发展党员中十分注重政治质量,认真做好考察教育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接管了县公安中队、电信局,加之“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干部的大量增加及受左倾思想影响,党员发展上一度缺乏计划和控制,总体上吸收新党员过多,党员数量不断增大,个别党员素质不高,影响了党组织的建设。1972年以后,在战士中发展党员开始增多。
1980年4月,全军政工会议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要求,后来又提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规定连队等基层单位“每年在义务兵中发展党员,一般应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10%以内”。1980年以后,县人民武装部和武警中队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各项审批手续,做到有计划地慎重发展。1983~1986年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前,各年度中党员数量比较接近,无大起大落增减现象。1986年5月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至1996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10年间,党员数量增减基本平衡。
三、党的教育与整顿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指示,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揭露出来的问题,发出《关于整党工作的指示》。县人民武装部党支部于1952年2月进行整顿,在开展党员八项条件教育的同时,对党员和干部均进行政治审查和思想、组织鉴定。’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随后,总政治部对军队整风要解决的问题、方法作出部署,黄龙县兵役局党支部开展整风运动,学习文件,进行大鸣、大放、大辩论,并开展反右派斗争。
1969年下半年至1970年上半年,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和总政治部的部署以及延安军分区党委的安排,组织党员传达学习中共“九大”文件,进行整党建党。
1975年6-7月,中央军委提出“军队要整顿”。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的安排,着重解决领导班子中“软、懒、散”的问题。通过整顿,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加强了党委建设。
1986年,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军委《关于全军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整顿党组织,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党员必读》等有关文件,深入进行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自觉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第二阶段,党委、支部和党员对照检査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第三阶段,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清查处理“三种人”(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其他有严重问题的人,纯洁党的组织。通过整党,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了党性观念,加深了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在历次党的整顿中,武警黄龙县中队和驻军也都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进行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加强党支部建设,密切官兵关系。1988年,武警中队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决议》及总政治部颁发的《新时期连队党支部建设纲要》,以“一个班子,两支队伍”(党支部、党员队伍和军官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和整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
1986年在部队精简整编和体制改革中,县人民武装部党委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广大党员和全体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政策纪律观念;全体人员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政策和财经纪律,人员、车辆、武器弹药、经费和各种物资交接顺利,没有发生违纪事件,做到军队、地方、人民武装部三满意。
1987-1990年,黄龙县各军事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全体官兵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并根据自由化思潮泛滥的实际状况,及时规定相应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个别有错误言论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全体官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拥护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正确决策,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当“风波”大起之时,县人民武装部立即下发文件,号召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党中央关于反对动乱、维护稳定的指示,并对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明确提出“绝对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游行活动,绝对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绝对不参加打、砸、抢、烧的犯罪活动”的政治纪律要求,保持了民兵、预备役队伍的高度稳定,维护了黄龙县政治和社会稳定。
1996年4月,黄龙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新一届党委成立后,陆续制定《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定》《黄龙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建设措施》,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定抓落实。党委一班人团结风气正,争先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针对党内和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部党委制定《廉政建设措施》,在征兵、武装专干的选拔任用、经费管理等方面,公开办事,强化监督,维护党委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带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黄龙县武警中队和驻军,根据自身担负的任务,狠抓党委党支部自身建设,针对形势不断发展,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整顿,党支部始终保持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节)思想政治教育与科学文化学习
一、社会主义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黄龙各地方军事组织立即组织指战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的必要性和正义性;阅读《美帝侵华史》,开展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的“三视”教育,克服部分人的恐美、崇美思想,增强敢打必胜信心,激励指战员的求战热情。
1953年12月,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在部队干部战士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精神,以《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主要学习内容,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系统教育。在明确总路线的实质和意义的基础上,把总路线的精神与党的具体政策相结合,与部队的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自己的思想改造相结合,进行思想检查,从而使“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一切为了革命化、现代化军队建设”的思想逐步深人人心,增强了贯彻执行总路线、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
1957年6月,县兵役局组织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原则有了深刻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边整边改,认真解决上下级关系、军民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内外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