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师教学工作数量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的工作量计算办法对需调整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后执行。
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即实行细则
我校自1984年实行科技工作量制度以来,调动了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对科研工作进行了量化管理,在教师晋职、聘任与考核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以往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形势下对科技工作的要求,现对原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科技工作量计算原则:
1.学校的科研经费反映了学校的科研规模,是评估高等院校科研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科技工作量的计算以经费为主、兼顾课题级别。
2.科技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对等的原则。根据“七·五”期间我校参加科技工作人员的人均科技经费数,以及“八·五”期间我校拟达到的人均科技经费数,暂定纵向课题每年人均1万元折合1个教学人员的满工作量即1400的学时;横向课题按每年每人上交学校纯利润0.6万元(包括发展基金)折合1400学时。
3.科研工作量的计算体现工作与效果的统一,即把科研工作量分为2大部分,其一是按经费及课题级别计算的基本工作量,其二是课题取得成果的成果工作量。
4.体现科研工作质量的原则,即形成成果与不形成成果不一样;按期完成与不按期完成不一样;成果水平高低不一样。
二、科技工作量的计算公式:
1.纵向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
M1=A+B=1500(X)06K+Cm[1500K(X)06]式中:M1——课题总工作量(时)
A——课题基本工作量(时)
B——课题效益工作量(时)
K——课题级别系数,按表—选取
X——学校实际收入经费
m——成果系数,按表二选取
C——质量系数,按表三选取
三、科技工作量计算的说明:
1.凡正式列入校年度科研计划的纵横向课题均分别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科研工作量及开发工作量。
2.纵向课题运行期间只计算总工作量中的基本工作量按课题运行的期限分配至各学期,再由课题负责人分配至每个参加人;横向课题哪年进款,哪年计算工作量,所计工作量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配。
3.纵向课题结束后(是鉴定、评审、验收)计算成果工作量(以论文方式结题的除外)一次由课题负责人分配至每个参加人,横向课题按当年上缴利润一次结算全部工作量,如未按进度完成,则按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4.以论文方式结题的课题,不计成果工作量,待论文发表后,按论文发表级别计算论文工作量。
5.运行期间拖期的课题,不计算该学期工作量,拖期完成的课题,不计扣除的基本工作量,但质量系数按表三的拖期时间来选取。
6.按期完成的课题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并在完成期限后,半年内鉴定,评审的课题。
7.纵向科研工作量每学期统计一次。横向开发工作量每年统计一次。
兰州理工大学论文、专著工作量计算办法及执行细则
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反映了高校的科研规模,而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反映了高校的学术水平,我校自实行论文工作量以来,调动了广大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活跃了校内学术气氛。在教师晋升、聘任及考核工作中起了一定的作用,根据以往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的形势下对学术工作的要求,现对原论文、专著工作量计算办法提出以下修订意见。
一、论文、专著工作量计算原则:
1.论文工作量与教研、教学工作量对等的原则,即按以学报发表四篇系列论文与1/3的满教学工作量对等。
2.鼓励论文在高级别杂志上发表。
二、论文、工作量的计算。
三、论文工作量计算的说明:
1.凡在科技处成果科登记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论文均可计算工作量。
2.同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工作量,若在较高级别刊物上再次发表的不再追加工作量。
3.宣读、交流的论文不再计算论文工作量
四、专著及教材工作量的计算:
正式出版的著作及校内经校教材委员会审定可在校内使用的教材均可计算工作量。
兰州理工大学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本次考核时间为1991年春、秋两学期,即:1991年3月—1992年2月,凡在上述时间所从事和完成各项工作均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对象是1992年1月1日起在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考核期间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量的计算,按1992年五月下发的科研、开发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计算,该科研开发工作量只对本次考核有效。在上述考核期间所从事的教学工作量按已计算的教学工作量计。其教学质量系数原则上均取1,对考核期内教学质量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由教师所在部门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其质量系数可取1.3,但总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2%。
三、从事党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经学校审定凡现岗位为党政管理部门及服务部门或各系(部、所)相应的党政岗位,本人属教师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且从事现岗位工作以来一直承担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实验教学等项任务均属从事党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凡属从事党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相应技术职务考核中所规定的最低工作量后按所从事的党政工作进行个人考核,其中中层干部的考核除个人考核外,还与其所在部门的部门总体考核挂钩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考核等级。
四、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考核
1.凡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兼任部分党政群工作的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人员。
2.在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其他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时,只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对其承担的各项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3.对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的其他工作,不再进行考核,但该类人员的民主测评及政治思想表现得分可高于同类人员中未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的得分。
五、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核实验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属下表所列各年龄段的人员,在计算基本项得分时,应按规定增加相应的补贴工作量,但不享受工作津贴。
六、对即将离退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要求提前离退休,经学校批准可免于考核。
七、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而延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延聘的岗位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称职者,则不再延聘。
八、下列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暂不参加此次考核:
1.在考核期内,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学习、出国、而不在岗者。
2.在考核期内,经学校获准,因病、事假不在岗者。
九、考核期内,在国家法定的产假期间和因工伤假期间免于考核。该类专业技术人员需考核时间为总考核时间减去法定假期时间或工伤假时间。
十、在考核期内,旷工达15~30天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称职;旷工达4~14天者,考核最终结果按考核等级降低一个等级计。
十一、在考核期内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定职的依据。
十二、在考核期内,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到党政管理岗位,或党政管理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其考核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对待。
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参加实验室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速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并计算工作量。
二、每个实验室工作人员全年完成实验室工作量的总和应不少于1600计算学时。
三、教师参加实验室工作,连续时间半年以上并执行坐班制的按此办法计算工作量,不足半年的或临时到实验室工作的按实际承担的实验室工作参照本办法计算工作量应予以补贴。
四、设备物资处根据该办法对各个实验室核算全室的总工作量,各实验室根据本室对实验人员及参加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的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等计算出每人完成的工作量,经教研室、系(部)主任审核后报设备物资处核准,计入实验室人员业务档案作为考核以及享受津贴的依据。
五、电化教研室和化学分析室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计算办法报设备物资处核准。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1.指导实验(包括上课、备课、辅导)工作量计算:
Q1=每个实验计划学时数×(每次开出组数次数/每人指导组数)×每个实验总次数×K1
其中:
(1)计划实验学时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大纲为准。
(2)为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每组学生少,鼓励增加每个实验开出次数。
(3)各个实验的每次开出组数,每组人数,每人指导组数由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评后提出方案报实验室管理科核定。
(4)实验单独设课的工作量在教务处计算并记载教学工作量。
2.实验准备(包括实验前仪器设备的准备和予做实验等)工作量计算:
Q2=实验个数×K2+实验个数×重复次数×K3
3.批改实验报告工作量计算:
Q3=学生数×(1/n)×实验个数
其中:(1)批改设计型实验报告 n=4
(2)批改非设计型实验报告 n=6
(3)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应批改全部实验报告否则不予计算工作量
(4)如果教师批改实验报告应在教务处计工作量这里不在计算
4.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及管理工作量计算:
(1)Q4(1)
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在实验室做实验,按实验准备计算办法计算。
(2)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在实验室进行时的管理工作量
Q4(2)=计划设计天数×2
5.新编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教材工作量计算:
Q5=千字数×K4
其中:(1)K4=10学时/千字数
(2)被采用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6.一般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量计算:
3
Q6=(开出总次数×K5)+( ∑ 设备分档总值×K6)
i=1
其中:(1)K5:每项实验后的维修学时系数 5学时/次
(2)设备分档总值按学年计算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管理、维护等)工作量计算;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工作量计算:
Q7(1)=T
T为本学期单台实际使用时间,按使用记录核实
①只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实验
②科研、开发使用时间由科研开发给工作量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量计算:
Q7(2)=TK7
T=100学时以下时,T以100计算,K7=0.1
T=101-200学时 K7=0.2
T=201-400学时 K7=0.3
T=401-700学时 K7=0.4
T=700学时以上 K7=0.5
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量计算:
Q8=仪器设备价格(万元)×30
其中:(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指二万元以上仪器,三万元以上设备。
(2)该工作量必须在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填写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后计算。
(3)在验收工作中发生差错(特别是进口设备)造成损失不能取得工作量。
9.进口设备技术文件翻译工作量计算:
Q9=技术文件译成中文千字数×K8
其中:K8=8学时/1000汉字
进口设备的技术文件经翻译校对并装订成册,送资料室登记才能计算工作量。
10.实验室管理(包括制定规划、计划、各种报表、保管实验室资料、采购、室内出差、提货、安装、调试、卡物管理)工作量计算:
Q10=(固定资产总值×K9)+(本学期使用经费×K10)+实验室资料保管+低值易耗品保管
其中:(1)固定资产总值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价格、总值按学年计算。
(2)K9=5学时/万元
(3)实验室人员兼管实验室、教研室或专业的资料保管每学期计100学时。
(4)低值易耗材料保管按实验室每学期计100学时
(5)如果发生以下情况要适当扣工作量
①不按时做出各种规划、计划、报表的扣去10~60学时
②仪器设备、低值材料账卡不健全的扣去50~100学时
③资料室要分类整理,登记并负责办理借出收回手续
④低值易耗材料要登记建账,办理领用手续,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
11.开会出差(指经设备物资处同意参加有关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方面的会议,短期培训班外地采购出差)工作量计算:
Q11=(会议天数+路程天数)×8小时
12.其他工作量:
(1)新开实验和改进实验,改装设备、大型仪器功能开发工作。
(2)设计、安装、调试实验台。
(3)修复严重损坏的旧大型设备,大型实验系统的维修。
(4)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方面的工作等。
其中:①以上各项工作实验室必须提出工作计划(包括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日期,所需工作量,经实验室主任、系主任核准后报设备物资处批准后执行)。
②各实验室必须于开学后15日(特殊情况除外)将报告报设备物资处。
③经设备物资处核准后各实验室按内容和计划完成后方可计工作量。
13.实验室主任工作量补贴:
实验室主任每学期补贴工作量210学时,副主任140学时。
14.(1)参加指导毕业设计、实习、授课的按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由教务处核算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