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似水。不觉间笔者服务税务事业已30余个寒暑了。从入门时只知道税收是剥削阶级工具的懵懂青年,到如今对税收的概念、性质由及此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权利有了较深入认识的知天命的中年,回想起来,真是感慨万千!
某日,笔者忽发奇想,既然此生已献于税务,何不把税收了解得更透彻些,也不枉此税务人生。可是,“老虎吃天,无处下爪”,思虑经月,决定就从这整日价口里说的、纸上看的、笔下写的、再亲近不过的“税”字及其同义字群着手,从其形成、造字、嬗变的源流一路考察过去,看看这“税”字是如何起根发苗,又是如何长成参天大树,成为国家和民众须臾不可离开的多功能工具的。
孙翊刚先生主编的《中国赋税史》里说,税在不同历史阶段有许多名称,如:贡、助、赋、徭、役、捐、敛、籍、享、政、假、算、榷、献、庸、征、调、纳、耗、课、科、差、估、饷、布、租、钱等等。这些字有的沿用至今,有的是临时借用,有的是昙花一现。要将这么多的字一一考证清楚,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就一篇文章而言,似乎也没有必要。于是笔者从中选取了十个到现在仍然还有生命力,并且使用频率较高的字作为研究对象,着重用力。至于其他字,可能在分析论证中还会涉及,而且由于汉语的特点,许多字必须与其他字搭配,组成词,方才可以理解,因此,在研究字的同时,也会涉及词,如此方可能搞清楚,说清楚。
选定的这十个字是:税、租、敛、赋、贡、捐、役、徭、纳、课。
相对于字所表达的内容而言,字只是内容产生之后记载它的符号。因此,我可以比较肯定地说,作为国家向民众征收的用于维持统治机器运转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资金的税,至少在税这个符号出现之前就出现了。社会是变动不居的,作为记载社会发展内容符号的字的意义也是不断发展的,今天的汉字,很少只有一个义项,基本是多义的,具体义项视其与其他字的搭配和语境而定。但任何字都有一个最初的意义,也就是本义,相对于本义,其他义项则是引申义。要了解税及其字群所承载的本义是否像今天一样,其发展嬗变有何规律,必须先从探求其本义开始,也可以说从探求造字方法开始。这种从符号倒推内容的方法,应该也是了解税的源流的一种方法。
中国最早的文字可以追溯到有据可考的商代的甲骨文和之后的金文,不过这两种文字一是存世稀少,二是佶屈聱牙,难以辨读,因此一般读书人探求字的本义最基本的古汉语工具书还是东汉许慎于公元100年所著之《说文解字》。这本书可谓中国最早的汉字字典,它最有价值之处有二:一是附有每个字的小篆字形,二是解释了每个字的本义。汉字产生的方法,许慎认为有象形、形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六法,其中前两者占了汉字的最初文字的绝大部分。汉字形体从甲骨文、金文一路发展下来,到了周代已演变为篆籀古文,秦并天下之后明令将各国文字统一为小篆,自此中国文字才有了统一的标准。然而文字形体也是不断演变的,随着社会发展和书写工具与载体的变化,小篆又逐渐演变成为隶书、行书、草书、楷书,字形不断简化、合并,同时通过形声、假借、转注等造字法生成了大量的新字,那些保留了较多文字本义的象形造字法的篆书反倒难以辨认了。所以,要研究字的起源和本义,只能也必须从篆字中探求,当然如能从甲骨文、金文中查到就更好了。许慎的《说文解字》将每个字的小篆字形全部收录,后人可以从中看到字的最早形体和最初的意义,也就是字的本源,沿此顺流而下,就可以知道字的意义是如何一路发展变化的。首尾相连,字或词所表达的社会内容也就昭然若揭了。
《说文解字》共收录了9353字,我所确定的10个字都能查到,以隶书体而论除过徭字字形变化较大以外,余都只是部首繁简的变化,整体结构未变,可见这个字群近2000年来字形比较稳定,亦证明了不论社会如何变动,税收始终是不可动摇、不可移易的社会存在。
以下是这些字在《说文解字》中的小篆字形和释义。本义均出自《说文》,引申义则录自《辞源》或《辞海》。
税(税):“租也。从禾兑声。”引申义:①历代官府取于民者,或按人口,或按户数,或按地段,其初皆收谷布帛等实物,概称赋税,或省称税。《汉书·食货志》:“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②抽税。唐·王建诗《三汴路即事》:“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
租(租):“田赋也。从禾且声。”引申义:田赋。亦即一切赋税。史记·孝文纪十三年:“其除田之租税。”租税(由“租”组成的词):旧时田赋及其他税款的总称。今我国台湾地区仍将税收统称为“租税”。租徭:租税及劳役。租赋:田租赋税。
敛(敛):“收也。从佥声。”引申义:赋税。孟子·尽心上:“易其田畴,薄其税敛。”
赋(赋):“敛也。从贝武声。”引申义:①田地税。尚书·禹贡:“厥田惟下下,厥赋上下错。”疏:“赋者,自上税下之名,谓治田出谷,故经定其差等,谓之厥赋。”②收田地税。③兵。古按田赋出兵,故称兵为赋。赋税(由“赋”组成的词):田地税。汉书·食货志上:“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注:“赋谓计口发财,税谓收其田入也。”宋·李觏直讲先生文集十八安民策九:“先王之道,取于民有制,计口发财曰赋,收其田入曰税。”
贡(贡):“献功也。从贝工声。”即进献方物于朝廷。尚书·禹贡:“任土作贡。”疏:“贡者,从下献上之称,谓之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谓之厥贡。”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引申义:田赋名。“夏后氏五十而贡。”贡赋(由“贡”组成的词):“下之所供为贡,上之所取为赋。”尚书·禹贡:“厥赋贡,作十有三载乃同;厥贡漆丝,厥篚纤文。”疏:“治水十三年,乃有赋法,始得贡赋与他州同也。”
捐(捐):“弃也。从手声。”引申义:①捐助、献纳。史记·货殖列传“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货。”②赋税。清会典事例二四一户部厘税:“(同治)三年,江北设立厘捐总局。”
役(役):“戍边也。从殳从彳。”(古文“役”部首为“亻”)即服兵役。引申义:①劳役。庄子·人间世:“上有大役,则支离以有常疾不受功。”②仆役。左传·定元年:“季孙使役如阚。”役兵(由“役”组成的词):服劳役勤务之兵。宋·陈传良·历代兵志八:“宋制,军有禁兵、厢兵、役兵、民兵之别;役兵以游民充任,专事一职,如给漕、修河防、养国马等。役调:服劳役,征户税。三国志·赵云传:“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
繇(徭的古字):(繇)“随从也。从系声”。引申义:劳役、力役。后汉书·光武纪上建武五年:“诏复齐阳二年徭役。”引申为服力役的人。汉书·陈胜项籍传:“异时诸侯吏卒徭役屯戍过秦中,秦中遇之多亡状。”
纳(纳):“丝湿纳,纳也。从系内声。”引申义:①入。②贡献、缴纳。尚书·禹贡:“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纳贡(由“纳”组成的词):诸侯或藩属向天子贡献方物。史记·齐太公世家:“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
课(课):“试也。从言果声。”引申义:赋税、抽税。史记·匈奴传:“于是(中行)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课。”一本作“杂徭”。课役(由“课”组成的词):①课纳财赋与分派劳役。②赋税徭役。
上述十字,其引申义都有或名词“税”或动词“征税”、“纳税”的义项,从其本义看,则个个与引申义有细微区别,这是文字伴随社会发展必然会产生的嬗变。本义和引申义之间有着意义或动作上的逻辑联系。对本义再作分析,十个字又可分为五组,分别表示不同的义项。
第一组是租、税。租的本义是“田赋也”。而税的本义是“租也”。可见税产生于“租”之后。两者同义。从造字方法看两个字都属形声字,部首“禾”是意符,右边之“且”与“兑”分别是声符。“禾”的本义《说文》释义是:“嘉谷也,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时之中,故谓之禾。……凡禾之属皆从禾。”由此可见“租”与“税”都是取之土地的粮食,是一种实物税。两个字又都是名词,表示一种存在。
第二组是敛、赋。“敛”的本义是“收也”。赋的本义是“敛也”。与第一组一样,后一个字与前一个字本义相同,可见赋产生于“敛”之后,两者同义。从造字法看,两者也属形声字,但“敛”从“”,其本义是“小擊(击)也”,或可理解为以暴力做后盾收取实物。“赋”从“贝”武声,可理解为收取货币或收取的货币用于武备。两个字均是动词,表示征收主体对客体的行为。
有论者认为“赋”是会意字(杨鸿江,1985),并进而解释道:“从‘赋’的字形可以看出,当时的赋税不仅包括实物与货币,同时也包括劳役,而先秦时代的劳役大多是与军事行动有关的,这也就是‘赋’字从‘武’的原因了。”然据《古代汉语》主编王力先生研究:“所谓会意字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以此对照,“赋”并不符合会意字的特征。然赋的意符“贝”与货币有关,则是事实。如果将赋的意符同“贡”、“税”的意符联系起来看,则这些意符都与本义相关,这可能意味着,在造字时即便是形声字,其意符也都努力与其本义接近,这样做既能使造字简便,又不至于与其本义相隔太远或者毫无关联。由此,也提醒研究者,在象形、会意之外,形声字的意符也是认识字的本义的一个途径。
第三组是贡、纳、捐。贡的本义是“献功也”。纳的本义是“纳也”。捐的本义是“弃也”。无论是“献”还是“纳”和“弃”,基本含义都是将自己的东西放弃,只不过前两字是主动将东西送出去,后一个字义是“丢掉”,这个“丢”有着主动和被动双重意涵,具体是什么则要视语境而定,这一点很重要,若将“捐”用于税收或进贡可以多少窥视到纳税主体的感情世界。从造字法看,三个字也都是形声字,“贡”从“贝”“工”声,可见献的是货币之类。纳从“系”“内”声,可见无论是收的还是缴的,都和丝织品有关。“捐”从“手”“”声,望文生义,应是用手将东西或“弃”或“贡”出去。这三个字实际上间接反映了商周时期贵族、诸侯与天子的土地关系以及自耕农与贵族、诸侯的土地关系,即两者间是一种封赏、租赁的关系,而不是私有与国家的关系。无论土地使用者在这片土地上可以做什么,最终的土地所有权还属于天子。因此他们只能以“贡”、“纳”、“捐”的形式向上一级土地所有者无偿缴纳实物、货币等,也就是说双方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
第四组是役、徭。役的本文是“戍边也”。“徭”的本义是“随从也”,以后引申为“劳役、力役”。两字所表示的都是一种古代存在的劳役税收,即以服兵役、力役乃至仆役的形式履行的对统治者或国家的义务。从造字法看两字皆属形声字,“彳”属意旁。“彳”《说文》释义:“小步也,象人胫三属相连也。”无论“役”、“徭”都是要走路的,“彳”很形象说明了字的含义。
第五组是课。课的本义是“试也”。引申为赋税、征税。课也属形声字,从“言”“果”声。从“课”的字义演变,我们可以猜测,其是由国家对地方征税情况的考核、督促的行为演化而来的,相当于“体不改造,引意相受”的转注造字法。
以上五组十字,从对其本义的分析、归纳、整理之中,读者已大体可以窥见至迟在文字的大篆形体出现的时代,也即历史上的商周时代(公元前1000年左右),已出现了税收,这种税收分为田地出产的谷物、劳役(军役、力役、仆役)以及货币土产等形式。缴纳的形式既有主动的,如“贡”,也有不那么情愿的,如“捐”。同时国家也主动征收,如“敛”,如“赋”。对纳税情况并不是放任自流,有考核,如“课”。值得重视的是,至少在这组字里面,你看不到土地的私有性质,却能从贡、捐等字中感觉到纳税人对国家的依附关系。
在中国史籍里面记载了中国最早的税收,《史记·夏本纪》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孟子·滕文公上》里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周礼·天官·大宰》记载:周代以“九赋敛财贿”。其实这里的“贡、助、彻”都是在土地国有制之下诸侯贵族自耕农对天子的或劳役或实物地租而已。“贡”的本义已如前述,“助”的本义在《说文》中是“左也。从力且声。”引申为帮助、协助、互助,可见是一种劳役。而“彻”(徹)在《说文》中的本义是“通也,从彳从育”。引申为“开发”意;诗·大雅·公刘:“度其隰原,彻田为粮。”亦可认为是一种劳役,是土地国有井田制下以力役的形式为土地所有者耕作的一种真实写照。
税的现代意义应是国家向私人财产所有者征收的实物或货币,如果国家向自己财产的占有、使用者征收任何财物,实际是收取租金或利润,即便是使用了税的名称,其本质也没有改变。所以,一般史学家均认为,中国真正的税收出现在公元前594年鲁国向实质占有土地的自耕农“初税亩”之时。然而,就土地的终极所有权而言,中国的纳税人始终没有真正得到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并非仅仅夏商周三代之制,实际终整个封建时代,中国“九州之田,皆系于官”;“(百姓)身体发肤,尽归于圣育;衣服饮食悉自于皇恩”。这是我们认识古代税收时始终不能忽略的前提。
也正为如此,将中西赋税类字词作一简单比较也是很有意思的。税收的希腊文是TAX,义为忍受,它说明希腊人认识到税是一种负担,但却是一种义务,虽然不情愿,但必须忍受。英文纳税人是TAXPAYER,同“公民”是同义词,说明英国人已将纳税同个人的公共权利联系起来了。而税收的美国英语则含有会费、重担、使负担的意义。说明美国人既把税收看做是重担、负担,但也承认它是一种必需,是一种交换,“会费”的义项就证明了这种认识。反观中国的赋税类字群,则更多地表现了一种依附关系、等级关系和驱使关系,除过“捐”字有点感情色彩外,余则是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所谓“皇粮国税”正是纳税人在封建极权压迫下,只知义务,不知权利的奴隶心态的真实写照。虽然这种比较让我们看到了中西方对由税收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认识的差距,但这也正是对中国古代税收产生、发展一路走来的真实记录。中国税收的现代化之路,路漫漫其修远矣!
参考文献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
《辞源》,商务印书馆
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中华书局
杨鸿江:《从汉字字形看古代赋税》,《西安税务》198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