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一生是以仁政治理天下的,这也是后来刘恒死后给他谥号为“文”的原因。这个“仁”,主要表现在皇帝的各项政令上,内容涉及各个方面。本章则主要来叙述刘恒在法律上的仁政行为,而其中的代表事件,则和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一起“孝女救父”事件有关,这个孝女,名叫缇萦。
汉文帝前十三年,也就是公元前167年,齐国的太仓令(太仓是国家的粮食库,太仓令就相当于现在的粮食部长)淳于意犯了罪,要被押送长安受审判罚。
淳于意虽是齐国的太仓令,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名医。淳于意是一个非常精通医道的人,在医学上有很深的造诣。他的名气在当时有多大呢?司马迁在《史记》中特意给淳于意写了一篇传记,同时将其和另外一个医生合著一传,这个医生便是大名鼎鼎的扁鹊,他们的列传名叫做《扁鹊仓公列传》。
能和传说中的名医扁鹊同为一个列传,这可见淳于意在当时的名气是很大的了。而凡是名气很大很有本事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怪脾气,淳于意也不例外。他虽然精通医道,但是替人看病全凭自己兴趣使然,这就是说他想给谁看就给谁看(这从他的正业是太仓令可以看出)。也许一个人病得快死了,淳于意能救他但他不想救,那个人就只能病死。也许一个人只是得了个小病小灾,淳于意一下来了兴趣,就免费给别人看好。如此怪异的行医风格,让人对他的印象便不好。
不过,普通人即使对淳于意这样看病不满,也无可奈何,但偏偏淳于意的这种性格,得罪了有权有势的王公贵族,这也是他被诬告治罪的原因。
由于行医的名气很大,因此很多王公贵族的人都来找淳于意看病,但他的怪脾气导致的结果是他一个王公贵族也不看,全都“婉言”谢绝,这让很多达官贵人不满。终于,倒霉的事情发生了。当时的齐王由于日子过得舒坦,于是好酒好肉的给吃成了一个大胖子。而我们都知道,肥胖会给人带来很多疾病,所以这个齐王自打得了肥胖症后,便整日的头晕目眩,四肢乏力,无精打采的,好不难受。于是齐国上下开始找人来给齐王治治这个肥胖症。
他们首先找的当然是淳于意了,而淳于意在听完他们的叙述之后说道:“齐王的病是形气俱实(就是所谓的吃的太多,营养过剩了……),治疗的方法应该是让他多锻炼,少吃一点,把体内多余的营养排出去就好了。”
齐王的人听后则笑道:“那好,先生就跟我们前去治好齐王的病吧!”
可谁知淳于意当即就拒绝了,他觉得齐王的病应该是自己去治疗的,别人帮不了,更何况他不愿为这种权贵之人看病。齐王的人没办法,左请不动右请不动,于是只好作罢,去另寻他人。可偏偏这个齐王倒霉,这一次找来的是一个庸医,他看了齐王的症状后信心满满地说道:“没问题,我用针灸的话几天就好了!”结果他一下针灸,没几天齐王就一命呜呼了,这下可震动了整个齐国!
那个庸医自不必说,肯定是要被大卸八块的。但齐王的家眷还要把这股怨气出到淳于意的身上,他们认为淳于意揖让知道怎么治疗却不给齐王治,也是害死齐王的凶手!而淳于意也是命里该遭此劫,同时其他的诸侯王例如赵王、胶西王与济南王等,也因淳于意不给他们看病而恼火,听闻齐国要拿他说事,于是联合告了淳于意个“渎职贪污”之罪。由于原告方是诸侯王爷,官府压根就没怎么查,就直接定了淳于意的罪,把他判到长安去受刑了。这就是淳于意犯罪的始末。
而遭此飞来横祸的淳于意内心一定是极度郁闷和烦恼的,同时也非常的害怕。因为在当时,贪污渎职可不是小罪,轻的话判你个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让人一生背负耻辱),重的话砍手砍脚甚至死刑!所以当定罪的消息传到淳于家是,他们全家上下惊慌不已,嚎啕大哭!
淳于意是一家之主,如果他垮了,那整个家都垮了。在这个时候,淳于意心想如果能有人能来救自己就好了,可再看看自己一家子,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淳于意一共有五个小孩,可全都是女孩,没有一个儿子。在重男轻女的古代,女儿的作用小之又小。淳于意还幻想如果家人能帮衬一下就好,可看看自己的五个女儿,他顿时死心了,因为在他看来,自己这五个女儿根本救不了自己。
于是,在这种绝望地心态之下,淳于意丑陋的一面露出来了。他十分责备而又气愤地对五个女儿吼道:“我真是命里犯劫,没有生一个儿子!现在出了事,家里每一个人能替我担当,我要你们有什么用?”
这番话从父亲的嘴里说出来,他的五个女儿心里听了肯定是很难受的。但没有办法,当时的事实是她们的确没有丝毫地办法可以救父。于是,她们哭的更加厉害了。
可正是在这一片哭声中,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站了起来,此时她只有十五岁。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带着稚嫩的声音对父亲说道:“父亲,请让我随您入京吧!”
淳于意顿时愣住了,他虽然刚刚骂了她们,但也是在绝望地环境下骂的。小女儿缇萦要随自己入京,虽然没什么用处,但好歹一路有家人陪伴,这也不错。淳于意于是点头答应了,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缇萦此番随他入京,并非只是一路陪伴他,她还有更加惊人地目的——救父。
到了长安之后,淳于意当下就被收入大牢,准备择日行刑。就在这段时间里,缇萦冒死给汉文帝刘恒上了一封信,她在信中说道:“我的父亲是一个廉洁之人,这一点在齐国人人皆知。但现如今不幸坐法当刑,我对此感到十分地悲痛!正所谓人死不能复生,断裂的肢体不能再续。一些犯人哪怕犯了小小的罪责就要受此刑罚,那日后想要改过自新恐怕也没有机会和条件了。因此,我愿意代父受罚,没入宫中为奴为婢,只请能够抵偿我父亲的罪责,让他能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信上到刘恒那里之后,刘恒读罢便大生感概。他立马命人查明写这封信的人的背景,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刘恒悲悯地说道:“这个小姑娘说的对啊。《诗经》里说,宽厚开明的君主,是百姓的父母,哪有父母不给自己的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呢?现在的百姓一旦有了过错便施以重刑处罚,连教育引导他们的步骤都没有,这让百姓如何向善?让想要改过自新的人如果改过自新?肉刑的确是很残酷的刑罚,断裂人的肉体,夺取人的生命,断绝人的后代,如此不合人道的做法是爱民如子的君王应该做的吗?应该废除这个肉刑,重新制定相关的法律!”
于是,他当即派人赦免了淳于意的肉刑责罚,并重赏了提出此项具有建设性意义观点的缇萦,大肆地表彰了她。缇萦救父的美名,自此便传遍了天下!
而针对废除肉刑的政策,刘恒将其交由丞相等人前去讨论,要他们商讨出另外一种较为人道的惩戒手段,以代替残忍没有人道的肉刑。在经过仔细的讨论研究之后,当时的丞相张苍与御史大夫冯敬提议道:“原来应该被判处髡刑的(一种剃发的刑罚,古时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因此古时将断发当做一种刑罚,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刑罚),改判罚为城旦与城旦舂(城旦是指犯了罪的人白天筑城,晚上站岗放哨,女的则改为舂米);原来该判处黥刑的,也改判做城旦和城旦舂;原来该判劓刑的(一种割掉鼻子的刑罚),改判鞭打三百下;原来该判斩掉左脚的,改判鞭打五百下;而其他一些犯了不可饶恕的重罪者,虽然要被判死刑,但去除一些其他的身体伤害,直接斩首以减轻他们的痛苦。而不判死刑的犯人,服刑一定时间后,可以刑满释放。”
刘恒看后十分满意,批复道:“可!”自古流传下来的肉刑,到此便被废除了。
不过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刘恒废除的肉刑并不是肉刑的全部,还是有部分肉刑被保留了下来,例如宫刑。而肉刑也并没有因此而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后来的很多朝代还是多多少少保留了肉刑的存在,这是时代的局限性所致。
但这也不能否认刘恒在此做出的努力。他敢于首开废除肉刑的先例,将中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带向成熟与人道的健康轨道,无论对当时的百姓还有后世而言都是极其有利的,这是刘恒无法遮掩的功绩,应该被历史记住。而为此,刘恒也当之无愧的配得上“文”字那饱含仁味的政治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