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河田湾的老大,田日锄,章瘸子和他因为两条街的掌控权已经交手了不止一次,原本定于三天后做个了断,比划一下,或是派几个得力手下较量一番,来定这两条街的归属的,却想不到他今天来了,他今天来,就是趁火打劫!
但章瘸子眼中却没有怒意,换做是他也会这么做的,或者说,在以往的年月里这样的事情他做了不知道多少回了,这是运筹,这是谋!
田日锄出身草莽,一身黝黑而健硕的肌肉配合浑厚原力释放的一缕威压不显而威,他走的极快带起一阵风,有那身板纤细的离得近了一点被他从身边经过立刻就像是飓风吹得扬地而起战斗站不稳,有那身材高大的见那几乎横冲过来的气势,像是稍稍不慎被他手脚哪里蹭到一点就要伤筋动骨,哪还敢挡在他的路上。
田日锄就这么笔直的从人群中生生扒开一条道,来到了章瘸子面前,道:“章瘸子,你横行霸道把城里有点油水的活都占尽了,昔日是没有办法赢得了你,只得让我兄弟跟着我受苦,但这个世间比你牛掰的人总是有的,你以为拓跋昌横上面的贵人就不会看在眼里?今日是该为那么冤死在你手下的兄弟讨个公道了!”
章瘸子身后的一名当家怒不可遏,尤其是这个时候己方形势积弱,对手还想立一个大义的旗帜,他喝问:“你们真是不要脸,我大哥自摇杆立旗,哪一仗不是光明正大杀出来的,细到官衙里马厩的活,做饭的活,以及其余的一应职务,大到军火解押,粮草的运送,不都是下面的兄弟一场一场的比斗争过来的?”
田日锄问:“是不是拳头大的就能吃肉,拳头小的就要饿死?你们一日三餐温饱容易的时候,我兄弟家里的孩子只能捡菜场里的枯叶煮了汤吃,如今入冬风寒一染,就死了。如果是的话,那我们这些拳头小的把拳头拼起来,看看是不是比你们的拳头大?”
章瘸子抬手把这名当家挡在了身后,身体一侧,让过路,道:“远来是客,里面坐吧。”
熊练自茶水铺中走出,一手捂着伤处,阴狠狠的说道:“不用那么麻烦了,锄头,我们这么多人就不必和他客气了,他北郊的兄弟已经再往这里赶的路上了。”他话到一半,一只手抬到半空,所有的卫兵竖着的长矛向前一放,与腰齐平,他话音才落,手向前按,长矛齐齐的动了。
这是日夜苦练出来的阵列,这不比街头巷尾的痞子流氓的单打独斗的战斗方式,这是作冲锋之用的兵家阵仗!这样一只整齐划一队伍,让人过目不忘!
烛火城不是福壤之地,甚至称得上穷山恶水,这样的地方民风自然是彪悍的,而能够把这样一百个称得上难训的壮丁整合成一只队伍,那这只队伍又岂是碌碌之辈?
熊练这边动了,田日锄这边也动了,而章瘸子的人恰恰被夹在了中间,两面受敌。
有人说,疾风知劲草,沧海识英雄。
一边是四平八稳,徐徐推进的兵团,一边是没有常形的水一般见隙即入的田日锄一伙人,就是在这样前后倍难的形势下,章瘸子的手下如楔子一样深深的嵌在了那里,遇水分流,兵来将挡!
章瘸子这些人招揽了所有的有潜力的人,可以说,新生的几代人里的狠角色都被他挑走了,剩下的才被其余的势力瓜分或是被官衙城卫招走。时至今日,这些有潜力的人在刻意的培养下都已经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精英了,至少在普通人里称得上就精英,看他们今时今日的表现,以一作十,寥寥几十号人挡十倍于己的兵力,就知道他们配不配得上精英这个称号了。
章瘸子没有动手,他站在中央,偶尔会干掉几个被楔子分流闯到面前的家伙,看着一个一个悉心培养的手下被人海淹没,他眉头偶尔会皱一下,他在等,他知道胜负关键,就要来了。
一支,两支,还有的在哪?章瘸子环顾四周,心中默数,这是他找到的隐蔽着的步枪。
忽然之间,章瘸子率先跑动起来,他脚下忽快忽慢,身体也是忽弯忽挺,他手一甩,就是一声枪响。
随即动的有仅余的当家,还有数名从茶水铺里出来的手下,他们都有枪,哪怕是章瘸子率先动了枪,两方敌人都没有第一时间用枪来回应,那些隐蔽着的步枪又收回到了障碍物后面,他们竟是不敢动手?!
因为熊练不敢动手,他虽然是百夫长但私调官兵已是渎职大罪,就好像警察局长不能让警察给自己看家护院一样,这罪可大可小,可是枪声一起还怎么盖得下去?
偷用库房里的枪械是罪,若说枪械是自己的那么私藏枪支也是罪,所以章瘸子的人可以开枪,他的人却不行。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他的这个位置少不了觊觎的人,敌对势力也有不少,这个时候只巴不得能收拾了章瘸子早点回去,他和一名士兵穿着的人对了一眼,微微点头。
枪声还在继续,田日锄的手下也有数只枪。
又是一小股的突击队伍冲过了章瘸子手下的防线,章瘸子双眉一沉,他眼前是一名士兵模样的人。
过了不久,从北郊那个方向来了很多人,这个时候章瘸子和一名当家数位手下不足十人在巷弄里趋守趋退,大战不是谢下,而是开幕。
北斗跟着接引使者到了兰若客栈,一楼被屏风划作无数个所谓的“客房”,二楼才有独立的房间,这里客流量很大,进进出出的人的衣着,在这座村落里也偏寒碜,接引使者要了一间一楼的客房,绕过重重屏风,这里有一张床,一张桌,纸、水这样的生活用品。
接引使者把医药箱放在桌上,开口道:“这里就是你白天的家了。”
“我不能有一间院子吗?”
“这里的人分为三等,三个称号分别是鬼卒、鬼将、鬼王,通常来讲,只有鬼将才能有一间独立的宅院,就是路两边那种民房。”
北斗微微低头,看得出有一点失落,接引使者又道:“有一个值得你高兴的好消息。”
北斗抬头很快,接引使者说道:“现在是白天,这间客栈晚上十二点歇业,届时所有你这样的孤魂野鬼只能在街头露宿,提醒你一件事,很少有平静的夜晚。”
北斗接过十枚硬币,上面刻着一个字,冥。
接引走后,北斗还有一件事情要做,他从医药箱里拿出酒精,纱布,棉签。清理伤口是一间细致的活,在指尖血肉模糊,浑身骨头都像移了位似的疼的情况下,更需要耐心,好在他本来做事就一丝不苟,好在从小无数大小的架,也学会了怎么清理伤口。之后,便是沉沉的睡去。
来到鬼门后,唯一值得开心的,就是中午和晚上两顿饭了,意外的丰盛,倒是和这里阴司鬼殿般的环境格格不入,当然,吃饭是要钱的,北斗花钱向来谨慎,也可以说是抠门,难得大方了一次,十枚冥币已去三枚。
晚间,习习寒风被重重屏风挡在了外面,偶尔偷跑进来一丝,都让人冷得浑身一紧。
食堂又排起了长队,这里人头攒动,没有窃窃私语,来回走动的脚步声也很很响,吵醒了还在屏风后面睡的正香的北斗,他不敢再睡。
北斗第一反应是,这里的人都很喜欢吃宵夜吗?
食堂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北斗一眼就看到了接引庙外遇到的那个新人,格外的与众不同,他的步伐时而快一点时儿慢一点和正常人无异,但是在鬼门,除北斗和他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走路就如行尸走肉一般,没有快慢,没有生气。
那个新人也看到了北斗,北斗不由的心中一喜,在鬼门,也只有自己和这个新人的脸上尚有面部表情,而整天看到尽是僵冷如尸体的脸,是会吐的。
那个新人看样子也不过十七八岁,瞧他眉目之间的线条,想来再过十年,就是一头髯须大汉,他三步并作两步朝北斗走来,大眼眯成了一道缝,丝毫不懂得气度为何物,他手在北斗肩膀一搭:道“兄弟,记得我吗?在接引庙前!”
“记得。”
“这里的人都好诡怪,也就你还稍稍有点人样,一路上我遇到的稀奇古怪的事情把人都看傻了,要是还遇不到你,自己就快把自己憋死了!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汉北斗,你呢?”
“我叫傅千山。”
傅千山突然想到了什么,急道:“你快去买夜宵,过了十二点这家客栈就关门了,我们只能在街头巷尾凑合一晚,吃宵夜御御寒。”
所以有这么多人赶来买宵夜?
傅千山手里捧了四个饭盒,北斗很不解,问:“一共给了你几枚冥币,你还有几枚?”
傅千山抓过一串烤肉,嘻嘻一笑,说:“一共有十枚,买饭花了八枚。”
北斗顿时无语,原来以为自己花得够爽快了,还有比他更爽快的,却还是和自己一样的新人,都只有十枚冥币,你怎么敢花去八枚,明天住客栈的房费你从哪里变?
北斗眼中是深深的不解,傅千山手一罢,道:“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白天也睡外面呗。”
如此理直气壮的回答,让北斗深深觉得可怕,这个人的性格很可怕,这个人的智商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