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一个又一个的小丘,淌过一个又一个的水洼,终究没能找到豆豆。
日夜奔赴来的南国首府近在眼前了,我还没来得及带他去见一见这世面。
也没来得及带他去看一场南城里最是闻名天下的烟花会,他便以十二岁的年纪消失了。
这百米悬崖,自是没了生还的可能,但没有他的尸身,我绝不擅自给自己这样苦恼的机会。
在这世上,总是要有奇迹的。
果然,我安慰别人,还有自己的本事仍是一流的。
转眼已过半晌,我顺着原路回到了之前厮杀一片的地方。
而南秋,竟然还在!
他坐在马车的旁边,靠着车轮,神情恍惚。
“南大哥…”我轻声道。
他这才回过神来,猛的起了身,眼睛里微光闪闪,“我就知道你还会回来,这是唯一一条去往南城的路…”
“我不是说了吗?我们就此后会无期了,你还在这里等我做什么?”我皱皱眉头。
“你方才,叫我南大哥,我又怎么能弃你于不顾?不管这些仇家是冲着什么,你此次来南城的目的是什么,如今你遇到了我,且认了我这个大哥,便没有什么事是你一个人的事了,十一,让我帮你…”
他的言辞恳切,脸上甚至还带着血渍,我看着他的眼睛,想着连日来发生的一切,所有的防线一瞬间崩塌于此。
我快步走到他的跟前,抓住他的衣角,竟有些泣不成声。
从前跟在向莫楚的身边,经历过的最难的事是,学幻术,背古诗。在我曾经的认知里,这已经是全世界最悲伤难过的事了。
然而与如今比起来,那最悲伤最难过的事,却是能在暴风雨里折射出来的阳光明媚。
一切都不重要了。一切,不会更坏了。
我收拾好心情,同南秋一起启程了。除了在有水源的地方停顿了一刻钟,洗净了脸上的血渍与尘土,接下来的几个时辰再没曾停歇。
从大漠一路走来,繁华的市井比比皆是,我偏要来到南国,进到南城,除了伺机找寻那群贼人,也是有其他缘故在的——向莫楚说不定便隐在这江南的哪个角落里——我自然不会死了找他的心。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就是我这样的私心,或许搭上了豆豆的命。
但只要那群贼人不肯放过我,无论在哪里落脚,只要跟在我的身边,豆豆的处境就安生不了。一开始,我便不应该带他出来。
镇上的大院子里吃不饱饭,却也可以长命一世,与我来到这繁华市井,也不过是杀戮殆尽之后,命悬他人之手。
这样的结果,我真是悔极了。
在几个时辰的马不停歇的奔波之后,终于到了南城——南国乃至已知世界首屈一指的繁华城池,南城。
马车上衣物凌乱,在狭小的车厢里我几乎不敢放眼看去,没错,半日之前,豆豆……他还伏在我的腿上睡的香甜,他时刻拿在手里的木头玩偶如今却安静的躺在角落里无人逗弄,他的衣衫跟我的衣物散落在一起,乱心至极。
我强撑着心里的苦楚,整理着杂乱的车厢跟小物件。
这些,我都是要留下的。
他最珍贵的东西,我都是要留下的。
南秋将我带到了他的府上——人生地不熟的地界儿,又才遭了不测,我不再推辞,收拾好行囊便同他进了府。
坦白讲,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庭院,雅致,幽深,清静,身在闹市,却无半分喧闹的氛围,与这一切不相呼应的是,才刚过玄关,便有一众小厮呼喊着迎了上来,领头略上年纪的管家模样的人立刻嘱咐身旁的人前去禀报夫人,却并不停下脚步,一阵风一样迎了过来,“少爷,你终于回了!商团早便到家了,老身还以为你出了什么意外,夫人这两日便没睡好过觉,曲家小姐日日上门来探望…可算是安全归来了…”
“王叔,我这不是没事吗?别让人笑话,我这就去找母亲报平安!哦对了,给我身后的这位兄台收拾出客房来,若没有别的要紧事,大家便各自去忙吧!”他略过身旁的人,抓住我的衣袖,示意我走快些,我也并不是忸怩,只是到了新的地方,还是要适应一二。
长长的走廊的尽头,再绕过一个桥头,主厅堂便赫然林立在那之后,走廊才走了一半,便见一个妇人拖着宽大的裙摆,从拱桥上“走”,或者说,小跑了下来,身后的一众丫头紧紧的跟着,眼见失了平日里的礼仪。
南秋迎了上去,只见那妇人絮叨不止的挂着眼泪扑倒在他的怀里。
至此,无疑,南府是南城的大家,妇人是南秋的母亲。
言谈中,他的母亲虽然哭的厉害,但却看得出年轻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气度也不失贵族与生俱来的那份大气。
良久他的母亲才发现我的存在,于是从南秋的肩上挪开,满脸疑问的看着我,南秋这才忙不迭失的做了介绍,他母亲很是温和的对我笑笑,道一声一路辛苦之后,扭过头对着南秋又是一番盘问,无非也就是一些是否吃饱穿暖的话,南秋强忍着不耐烦,我却觉得窝心极了——儿行千里母担忧这话儿一点没错。
他们话着家常,趁着这空档,我四处张望了一番。偌大的庭院里,几乎没有一方多余的土地,此等昂贵不多见的花草遍地,便看出了主人家的风情与才意,除此之外,走廊柱上的木雕花很是好看,虽上了些年头,但因为添了颜色,倒更栩栩如生了些。
大约过了一刻钟,便有人来催我跟南秋各自回房收拾洗尘,南母依依不舍的撒了手,最后还不忘嘱咐洗漱完毕快些到厅堂,宗室亲堂会派人过来与府里一起接风庆祝。
南秋应了声便打头跟在小厮后面领着我往内院走去,若不是往里多挪了两步,也绝看不出里头的庭院还藏着这么多间房子,也不知是不是刻意的,领头的小厮停了下来,两间对着的屋子门大开着,一个上面挂着朗客居的匾,一个上面刻着南秋阁的字——我住的客房竟然与南秋的屋子拐角相对?
南秋站在一旁对着我笑,“十一,你收拾妥了,等我来叫你,这府上——有的是好玩意儿…”
他从未用这么欢脱的语气跟我说过话,我楞了下,挤了一抹笑,称一声好,便抵上门进了屋子。
我猜想他感知到了我心底的沉重,才刻意抬高语调说话,试图将气氛拉回前阵子那样说闹的景象,他大抵不知道,我不是那么容易被撂倒的人,笼罩在我头顶的,除了悲切,还有支撑着我不得不努力活下去的一千多条亡灵。
这个理由,足够强大。
我拖着疲累的身子,走到卧榻旁边,将包袱放下,环视一周,才深刻的体会到——我果然是撞上了传说中银子与美貌并存的公子哥,房间的摆设很是简单,但每一件都称得上工艺品,我这样的乡巴佬,这一辈子竟然还有机会住上这样一个屋子。
这多舛的命运,真是让人苦笑。
屏风的另一边是一个圆筒,半人高,里面冒着热气,花瓣与一些换洗衣服摆在旁边的台子上,
我宽衣解带之后便迫不及待的跳了进去,这种热气腾腾的温暖,真是让人感动,熏得眼睛……硬是汗意涔涔。
等我收拾妥当,已经是近黄昏的时辰,打开门,南秋正对着庭院愣神,像我遇见他的第一天,看见他的第一眼,白衣在身,清冷高贵。
“南大哥,怎么……怎么不喊我出来?”我带上门,走向前。
他这才转过身,先是一愣,然后温柔的笑笑,“喊你做什么?这一身疲累,洗净了才好,我何必催你?还有……,”他顿了顿才接着说道,“没想到十一收拾干净了,却不像是大漠来的粗狂之人,面色白净的很…”
我霎的红了脸,他的善解人意,太过容易拢获人心,所说之辞,也极容易让人失了心魂。
好吧,他自是不知我的女儿身。
“既然你已然收拾妥当,那我们快些往膳厅去罢!”他说着便扯了我的袖子朝着长廊的另一头走去,一路上还不住的嘀咕,“府里虽明朗,但岔路多,你可跟紧了我,否则误了时辰,可就难得再吃到这样齐全的江南美食了!”
果然,大户人家不比寻常百姓,在自己个儿的家还能把人丢了。
我应声跟着,天色随之暗了下来,后面的路,一定不十分好走,但,总会明亮起来。
一切都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