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缘看着徐之晗走出门的背影,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收回目光,而是站在玄关那里出了一会儿神。她自己清楚的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在这个房子里看着徐之晗出门,也许她以后和徐之晗也再不会有交集。袁缘自认为自己没有别的优点,就是活的明白,她知道自己和徐之晗永远不会有结果,所以她把开始的可能都掐灭了。其实她清醒的知道早在自己爱上他的那刻就应该转身离去,但人总会有感性的时候,所以她把那颗爱他的心藏了起来,过着像以往那样的生活,做一个仅仅是给他做着一日三餐时而照顾他的陌生人。
袁缘在她二十二岁还在上研究生的时候就认识了徐之晗,他们两个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一些阴差阳错的原因相识。之后又有了莫名其妙的缘分,这些缘分让她彻底的爱上了徐之晗直到今年她二十七岁。五年,对于一个女人说这是最好的时光,也许旁人都会为袁缘感到不值,但她自己从不曾后悔过去五年里的每一天,即使没有一个词能够定义袁缘在徐之晗身边是个怎样的存在。以前的她太懒从不想太多,完全顺着自己的心走,她想只要她还喜欢就这么待下去也不错。
可现在不行了,因为她知道徐之晗要订婚了。其实袁缘是不知道徐之晗的感情生活的,她从没见过徐之晗带任何一个女人回来。但她知道,徐之晗身边一定不缺女人。毕竟有一次她无聊到去百度百科输入了徐之晗的名字,即使她知道徐之晗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也被安顺物流董事长名头闪瞎了眼。而这也仅仅是百度百科上的官方资料,而且还是几年前的了,面对这样的徐之晗,任何耀眼的女人在他面前都会被掩去了光芒。而袁缘从来不是一个有光芒的人,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在知道徐之晗要订婚的时候她就已经决定离开。
之后她转身扫了一眼客厅这次她的目光并未停留,走进自己的卧室,没忍住,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原来这个房间早已不再是一间冰冷的客房,尽管自己不曾做过大的改动,但两年的时间不短不长,总归有生活过的痕迹。袁缘深呼一口气,把披肩的长发高高扎起,从柜子里拿出皮箱,准备大干一场。
袁缘是C大的一名老师,他们学校今年要让一批老师出国交流一个学期,袁缘也是其中之一。这次交流的地点有两个,一个是加拿大一个是非洲的埃塞俄比亚。袁缘知道自己在他们系里论资历根本就排不上号,就她那学历,在大学教师中也是末班车,要不是当年她能双语教学仅凭J大的硕士学位可能连这个三本院校都进不来。但他们系主任还是很看好她的,毕竟这两年她也发表了几篇比较好的论文,现在也是博士生了,再加上他们主任是她研究生导师的学弟。她导师很喜欢她跟她好像母女似的,知道她来这个学校就让她的学弟照顾她。他们主任让她准备了好些资料,一直想让她去加拿大,可不知怎的,院长在会上直接派她去支援非洲了。不过一个和她同期进来的同事倒是去了加拿大,那段时间和她处的比较好的几个同事没少在她耳边抱不平。其中的事情袁缘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她也还没傻到那种程度,只不过她对自己也没报多大的可能。去哪对她来说都不算个事,她就那么个性子,永远觉得人除死生无大事。这段时间因为徐之晗的事,她能离开B城一段时间,无论去哪里都是对她最好的治愈。
袁缘是晚上的飞机,中午她把一些书和到非洲穿不到的衣服打包,送到了她弟袁方那里。袁方在B城的Z大上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开学已经是大二下学期了。
袁缘拿的东西虽然不多,可是书比较压沉,要不是徐之晗这里的房子地段好离哪哪近,公交地铁各种方便,不然她一个女生还不一定弄的过去。袁方在离他们学校最近的地铁站等他姐,看到她姐拿着箱子走到楼梯口,赶紧叫住她姐跑上楼梯。
袁方是见过徐之晗的,当年袁缘他们家出事,是徐之晗把她从B城开车送到T城的,还帮了不少忙,但袁方也仅仅知道徐之晗是她姐的一个朋友。这次袁缘想从徐之晗那里搬出来她连徐之晗都没说,又怎么会告诉其他人。
袁方把皮箱拎下楼梯,看着他姐忍不住吐槽:“姐,你皮箱里是装了铁了吗?怎么这么沉。一会你可得带我去吃饭,犒劳犒劳我。”
袁缘哈哈的笑说:“嗯,装了金条,你回去打开都是你的。”袁方怎么会这么轻易屈服,对着他姐撒娇耍无赖都是常事,最后还是磨到了一顿火锅。吃完饭袁缘还给袁方制备了一身行头,最后临走的时候还被她弟叮嘱了一番在非洲的注意事项才离开。
之后袁缘又去见了她的闺蜜关悦,两人喝了个下午茶,她才又返回徐之晗那里。她又简单把要带到非洲的行礼收拾好,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准备要去机场。袁缘从不愿让人担心给人添麻烦,虽然她没有当面和徐之晗说要去非洲,可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她给徐之晗写了一张便签,“我出差了,归期不定”。没有任何告别的话语,仅仅是用最简单的话陈述了一下事实。因为袁缘认为,那是她真正爱过的人,任何的告别都是舍不得。即使她真的舍不得,她也要放下,放下那份爱,才是对徐之晗婚姻最好的祝福。
过两天就是正月十五了,B城的天还是那么冷,地铁上人很多,大部分是返校的学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外面开始下去,他们穿的不少,略有些显得臃肿,可青春这东西让他们充满活力。袁缘看着他们一个一个的下车,而她的目的地是终点站。
袁缘和同行的同事一起登机,她的座位靠窗飞机起飞的那刻,看着这座她所熟悉的城市灯火辉煌,那些闪着的光都在以极快的速度离她远去。莫名的她就想到了徐志摩的诗,“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遇见你。”
她从没想过自己也能有这么诗意的爱情,尽管诗里的感情凄美,她也并没有感到多么悲伤,因为她知道,除了徐之晗再不会有人能惊艳了她最美的年华。但她有些惆怅,因为这段没有开始就结束了的爱情,一直都只有她一个主角,她以后注定要铭记一辈子,因为只有她的记忆证明了她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