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露現坐。屏覆坐。俱制。此雖別坐。亦不可久坐。遠嫌疑也。
若說法。至日暮者。波逸提。
不得為非時之說。
【箋】非時者。謂非尼寺所說之言。猶服藥知藥忌也。故曰。說法不及時。是法亦非法。
四分。入尼寺說法。不過五六語。過者。犯。
法華。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況非時說乎。
若還不得說其好醜。
【箋】大圓鏡裏。本無好醜。如芍藥花開菩薩面。椶櫚樹長夜叉頭。影入鏡中。而鏡終不道我是夜叉。我是菩薩。若道。則此鏡非妖即怪。當下撲破。你看菩薩夜叉。好醜之相。在甚麼處。
不得書疏往來。及假借裁割洗浣等。
【箋】內則。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故少年僧尼。書疏往來等事。雖戒律氷清。心境兩寂。旁觀者。能無異論。以至日久月深。或心志失守。而有玉通晚年之憾。故痛絕之。
不得手為淨髮。
【箋】男女觸體而心不亂者。自古惟柳下惠一人。即阿難猶遜一籌。當此薄世。縱使柳下惠生於今日。亦當效魯男子無疑。今與尼淨髮。縱不亂心。形跡不雅。使彼同類淨髮。則嫌疑永息。
附 無二人。不得單進。
不得彼此送禮 不得囑托尼僧入豪貴家化緣。及求念經懺等。
【箋】叢林興工拮据。非不望檀越之施。必待緣熟。果然道德高邁。行業真實。則不求施而施來。不募緣而緣至。何必用如許心。旁人觀之。如鼠竊狗偷之狀。所緣未遂。疑謗漫生。縱使梵宇高出須彌。不足羨也。何如修己待緣而成者也。經云。若以少物贈遺。縱使七寶塔成。種種莊嚴。不如清淨持戒。即是供養如來真寶法身。
不得與尼僧結拜父母姉妹道友。
【箋】八敬法。百歲老比丘尼。見七歲小沙彌。應禮拜。今有沙彌反拜尼僧。大違佛制。不知辭親割愛。所為何事。若不學道。即不孝論。今禿人少年。不知羞耻。為求惡利。結拜乾娘。非惟佛法之所不容。而王法亦當痛治。嗚呼。父母非親誰更親。昧却真心拜婦人。安得吹毛橫宇宙。鄭風掃盡見天倫。
張梅村擬寒山詩。離親為出家。出家反結拜。世上雖有緣。僧中却無賴。一頂如來衣。竟被他販賣。出此敗家兒。佛也無可奈。
至人家第十九
【箋】正法念經。彼惡比丘。現持戒相。令彼檀越。心信敬已。共諸朋侶。數數往彼檀越家。如是比丘。隨己所聞。少知佛法。共其同侶。為彼檀越說所知法。如是方便。欲令檀越為彼比丘所得利養。而施與之。如是比丘。形相沙門。第一大賊。
冥祥記。宋僧規。為京兆張瑜。請在家供養。無疴忽暴死。二日乃蘇。曰。被五人縛去。俄至一城。監官執筆觀簿。又一人朱衣玄冠來。曰。簿上無此人名。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頃有使者稱天帝。喚道人即至。帝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捕耶。但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勿屢遊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如汝比也。語畢。還遣使送歸。還至瑜家。
五燈。雲門到江州。陳尚書家齋。纔到便問。儒書中即不問。三乘十二分教。自有座主。作麼生是衲僧行脚事。師曰。曾問幾人來。曰。即今問上座。師曰。即今且置。作麼生是教意。曰。黃卷赤軸。師曰。這個是文字語言。作麼生是教意。曰。口欲言而辭喪。心欲緣而慮忘。師曰。口欲言而辭喪。為對有言。心欲緣而慮忘。為對妄想。作麼生是教意。書無語。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却。特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奈何。尚書又爭得會。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大同濟。訪龐居士。士曰。憶在母胎。有一則語。舉似阿師。切不得作道理主持。師曰。猶是隔生也。士曰。向道不得作道理。師曰。驚人之句。爭得不怕。士曰。如斯見解。可謂驚人。師曰。不作道理。却成作道理。士曰。不但隔一生兩生。師曰。粥飯底僧一任檢責。士鳴指三下。
丹霞訪龐居士。見女子靈照洗菜次。師曰。居士在否。女子放下菜藍。叉手而立。師又問。居士在否。女子提藍便行。師遂回。須臾士歸。女子舉前話。士曰。丹霞在麼。女曰。去也。士曰。赤土塗牛奶。又一日訪龐居士。至門首相見。師乃問。居士在否。士曰。饑不擇食。師曰。龐老在否。士曰。蒼天蒼天。便入宅去。師曰。蒼天蒼天。便回。
巖頭豁。因沙汰。甘贄家過夏。補衣次。贄行過。師以鍼作劄勢。贄遂整衣。欲謝。妻問。作甚麼。贄云。說不得。妻云。也要大家知。贄舉前話。妻云。此去三十年後。須知一回飲水一回咽。女子聞云。誰知盡大地性命。被奯上座劄將去。
到人家偈 到人門戶。當願眾生。入於一切。佛法之門。
【箋】大解脫道人。普見千門萬戶。無非一華藏玄門。一華藏玄門。容納千門萬戶。所以識得涅槃心。悟入差別智。了却差別智。討甚涅槃心。君不見。屠門酒肆。處處道場。柳巷華街。頭頭般若。雖然。須是全體作用。方得自在無礙。若有一絲頭不斷。便拘絆殺人。
入其家舍。當願眾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
【箋】疏。未入。則諸家差別。入已。惟一無多。如入佛乘。無二三也 家舍。非無謂入也。謂化度之緣已熟。故曰當願。佛乘者。法華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佛乘是也。其餘諸乘。各執異見高下不齊。惟佛一乘。無高無下。無今無古。無去無來。無齊不齊。故曰。三世平等。
華嚴。知諸世間悉平等。莫非心語一切業。眾生幻化無有實。所有果報從茲起。
有異坐。當坐。不宜雜坐。
【箋】世尊預知末世澆漓。輕毀佛法。故制此篇。以警後學。不得與俗人雜坐。講說世諦。
人問經。當知時。慎勿為非時之說。
【箋】如來觀機投教。五時說法。不出個知時。歷代祖師。鉗錘煅煉。亦不出個知時。故知知時默者。其聲如雷。不知時說者。即波旬說。今諸方以諷刺。怒罵為說法。是則固是。未免旁觀者哂。
不得多笑。
【箋】內則。男子入內。不笑不指。
主人設食。雖非法會。亦勿失儀軌。
【箋】道人到處。即法會。主人信心。即道場。所施既信。受供宜誠。葢有不知慚愧。略無威儀。且不能增長其信心。而反生其疑謗。故制。
無犯夜行。
【箋】道人青天白日。正大光明而行。猶遭人簡點。況犯夜乎。即今王令稍嚴。不許夜行。投明須到。且道既不許夜行。如何得投明即到。聞者寧不驚惕。
不得空室內或屏處。與女人共坐共語。
【箋】增一經。莫與女人通。亦莫共言語。有能遠離者。則離於八難。
毗尼事義集要。迦留跎夷。與親友婦齋優婆夷。互相繫意。於乞食時至其家。共牀坐。說非法語。毗舍佉母。聞聲闚見。白佛結戒。
四分。若比丘。共女人獨在屏覆障處。可作淫處坐。說非法語。有住信優婆夷。於三法中。一一說法。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優婆夷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燈錄。道林。隱居太白山。路絕登涉。木石濟形。絕無營慮。奉勅住興國。未幾。逃梁山。鑿窟而住。師不以女人染緣。不面為說法。不受食。不令至室。臨終所親。有問疾者。隔障潛知。遽止之。不令面。
不得書疏往來等(同前尼寺)。
附 不得左右邪視。
【箋】古云。欲知其人。視其眸子。凡眸子不正。其心不端。
不得雜話。
【箋】雜話。剽竊流俗之言。如亂絲之絆荊棘。絕無頭緒。若鴞鳥之呌荒丘。且多怪响。未有不怨聽者也。
若與女人語。不得低聲密語 不得多語。
【箋】長阿含經。阿難白佛言。佛滅度後。諸女人輩來受誨者。當如之何。佛告阿難。莫與相見。阿難又白。設相見者。當如之何。佛言。莫與共語。阿難又白。設與語。當如之何。佛言。當自檢心。
不得詐現。威儀。假粧禪相。求彼恭敬。
【箋】威儀貴本分。詐現非真實。禪相本無相。無相豈粧得。縱使粧得成。難逃真鑑識。如猿學打坐。外像內心忒。微微境風生。嬉戲偷果食。瞻彼高尚人。澄定久深默。又如在紅爐。精金無變色。
不得誑說佛法。亂答他問。求彼恭敬。
【箋】五燈。百丈上堂。有一老人隨眾聽法。一日眾退。惟老人不去。師問。汝是何人。老人曰。某非人也。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學人問。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某對云。不落因果。遂五百生墮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貴脫野狐身。師曰。汝問。老人曰。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師曰。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作禮曰。某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敢乞依亡僧例津送。師令維那白椎告眾。食後送亡僧。大眾聚議。一眾皆安。涅槃堂又無病人。何故如此。食後師領眾至山後。巖下以杖挑出一死野狐。乃依法火葬。師至晚上堂。舉前因緣。黃檗便問。古人錯抵對一轉語。墮五百生野狐身。轉轉不錯。合作個甚麼。師曰。近前來。向汝道。檗近前打師一掌。師笑曰。將謂胡鬚赤。更有赤鬚胡。時溈山。在會下作典座。司馬頭陀舉野狐話問。典座作麼生。座撼門扇三下。司馬曰。太麤生。座曰。佛法不是這個道理。
玉磵林。頌北斗裏藏身。五祖戒罷參席。訪遊晤林。林詢頌意。舉目視之。戒曰。果如是。雲門一值一錢。公當失兩日。遂去。林竟如所言。戒晚年亦損一目。今妄意先德之言。疑誤後生。林可為戒。
不得送盒禮效白衣往還。
【箋】四分律。送物與白衣家。謂之污他家。謂與者喜。不與者怨。遂生誹謗。故制。
不得管人家務。
【箋】天性至親。忍心割愛。為求道故。當屏除一切世緣。猛力參學。庶幾報恩有地。有輩無知。身雖出家。與俗無異。乃至脇肩諂笑。今日到某老爺家說事。明日到某相公家攀緣。自己本分事。全不提起。一朝老病相催。老爺相公。多替你不得。
不得雜坐酒席。
【箋】梵網。不得止酒舍。雜坐尤其不宜。謂酒人之中。多猖狂。雖不與之共飲。萬一為彼輕薄。污辱法門。故制不得結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尼僧結拜義同)。
不得說僧中過失。
【箋】與俗士談論。當以誠諦之語發其信心。若說僧過如以利刀斷其信根故。今諸方公道久廢。佛法不行凡有小事動輒刻揭。告訴官長借勢威嚇欺凌法屬削弱法門。痛哉。世上若存公道在。白衣說法比丘聽。
省親第二十
【箋】五燈。睦州陳尊宿。至孝。嘗織蒲鞋以養母。故諸方有陳蒲鞋之稱。因巢宼入境。師標大草屨於城門巢欲去之。盡力不能舉。歎曰。此中有大聖人遂含去 睦州織蒲鞋養母。不用施物而供者。不敢置母於不義之地也。當時標草屨於城上。以禦巢宼。而草屨。曷足以當萬夫之勇乎。誰謂萬夫之勇。竟不能動一艸屨誠孝之所感也。今之為僧者誰不受父母養育之恩。而有其身。一旦登枝。自謂出世。乃不顧高堂。絕菽水之歡。室中受饑寒之苦。於心安乎。較之睦州之孝。以為何如。
高僧傳。周洛京福先寺道丕。唐之宗室。父從軍至霍山。後丕雖童時戲。終鮮笑容。七歲絕葷羶。白母禮保壽繼能法師。十九通經義。又駕遷洛京。長安焚蕩。時劉開道作亂。荷母入華山。安止巖穴。時穀勇貴。每斗萬錢。丕乞食供母。母問。食未。對曰。向外齋耳。恐傷母意。年二十。母曰。汝父霍山亡後。戰場骨曝霜露。汝能收歸葬。不亦孝乎。遂辭母往霍山。立草菴聚白骨。晝夜誦經。曰。古人精誠所感。滴血認骨。我今至孝。豈無靈驗。倘羣骨中。有動轉者。即我父遺骸也。一心注想。目未輕捨。數日間。果有枯髏。從骨聚中躍出。搖曳良久。丕即躃踴抱持。貴歸華陰。是夜其母。夢夫歸舍。明晨骨至。其孝感聲譽日高。道行益廣。後唐莊宗明宗。凡內建香壇應制談論。都居元席。
筆飡。道興。為沙彌時。天下大亂。母為賊掠去。離城六十里。尋逐至。已被傷未絕。賊見曰。此僧誠為至孝。逐母至此。便不盡命。乃背母還城。
釋大同。至孝恨蚤喪父母至忌日必流涕不已。養母純至。非惟順色溫良。而必使心餐道味。及亡。蒸嘗無闕。且求名儒撰特戒甚嚴一鉢外無長物惟有書史五千餘卷。
下定林。至孝。輕財好施。家貧母亡。太守賜米五千石。不受。乃身自負土。種植松栢。廬於墓所泣血三年。遂斷髮。
寶訓。晦堂曰。先師進止嚴重。見者敬。畏衲子因事請假。多峻拒弗從。惟聞省視親老。氣色穆然。見於顏面。盡禮津遺。其愛人恭孝如此。
元允恭。憶母詩。霜殞萱花淚濕衣。白頭無復倚柴扉。去年五月黃梅雨。曾賣袈裟貰米歸。
雜錄。恭行已。上虞人。平生苦學。內外典靡不研究尤工詩。母老無託。乞食以養。嘗與母渡錢塘詩云母在藍輿子在途。子行不上母先呼。斷橋流水斜陽外。羞見寒林返哺烏。觀此。知其為人矣。
石屋送慶侍者回里詩。汝師年老中山寺。朝暮無人可瞻視。不歸洒掃執巾瓶。師資禮法合也未。汝母兼又年紀高。除汝一人更無二。望斷秋風未見歸。倚門日日長垂淚。離師棄母入山來。所圖畢竟成何事。古言孝為百行先。在俗在僧誰不然。侍師奉母名敬田。何須入眾并參禪。忽然思靜又嫌喧。短策不妨間往還。
省親偈 孝順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護養一切。
【箋】鈔。以是至德者。孝經註夫子語曾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
註。至德表孝悌也。要道者。禮樂也。上至天子。下至庶人。皆當孝行無始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