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窗隨筆。堪輿人敬服如神。其子謂父曰。專與人看。何不自己看一塊。却受貧也。父笑曰。我已得。地一塊。汝試宿其上看。有何吉凶。即當圖之。子乃往宿其上。夜半忽聞空中言。是何人敢占此地。鬼卒數個拉起。子駭歸告其父。父曰。如何汝輩命薄。就有福地。亦難消受。
圖讖書。
【箋】預識國家興亡之書。如鐵冠道人推碑圖之類關係甚大。故非僧家所宜觀覽。
乃至爐火黃白。
【箋】鍊士之術。點鉛銅作金銀之類。昔漢鍾離。傳丹於呂洞賓。丹成指石為金。可以傳世。呂問曰。此丹成後畢竟如何。鍾曰。五百年後原還為石。呂曰。若使原還為石。終當害世。非真丹也。乃廢鼎 洞賓廢鼎。真丹成矣。
神祇鬼怪符水等書。
【箋】謂書符遣將請仙捉鬼爪鏡之書也。沙彌孜孜宜學佛法。不可作此怪事。
燈錄。明州大梅山法常禪師。山旁有石庫。中有聖書。受之者。為地下主。不然亦為帝王師。法於夢中答曰。昔僧稠不顧仙經。其卷自亡。吾以涅槃為樂。厥壽何啻與天偕老。神曰。此地靈符。俗人居此。立致變怪。師曰。吾寓跡梅尉之鄉耳。
僧要。婁約靜居丈室。有野媼賷數卷置經案。無言出。復持異樹。兼綠花紅。植於庭云。青庭樹。約曰。此書善。無預吾事。如妄。不必開。經七日。自退。
不得習學宣卷打偈。
【箋】雲居注。即外道羅祖教門。傳有五部六冊。聚眾打偈。愚夫愚婦多墮此中。
不得習學外道書。
【箋】菩薩善戒經。菩薩不讀誦如來正經。讀誦世典文頌書疏者。得罪。書數下術俗典文頌。俱是世法。非出家業。或志在護持。助通佛化。降伏外道。欲知淺深。以是因緣。時復開之。
除智力有餘。為欲知內外教淺深者。可以涉獵。然勿生習學想。
【箋】智力有餘者。宗圖兼美。道德雙彰。入佛入魔。無不自在。故曰有餘。於中若有一絲頭不了。不名有餘。
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故禪力有餘。不妨涉獵外書。涉獵者。賈山涉獵書記。若涉水獵獸。不專精也。衲子志在正法。助通佛化。或為議論。破於邪見。故曰涉獵。
不得習學詩辭。
【箋】詩。關世風化。非徒嘲風吟月而作。非十年二十年。不能精妍。釋子參學未穩。眨眼已過四五十年。衰相忽至。何暇及此。若向話頭上省發。信口道著句子。已勝學詩十倍。何故。參禪人從一切文字之母前打出。故其發言。與常人不同。
智證傳。昔予至臨川。與朱顯謨世英游。相好也。俄南昌上藍長老至。上藍雅自標致。謂世英曰。覺範聞工詩耳。禪則其師猶錯。矧弟子耶。世英笑曰。師能勘驗之乎。上藍曰。諾。居一日同游疎山。飯於逆旅。上藍謂余曰。經軸之上。必題此[米-木+八]字。是底義。予以指畫圓相。橫貫一畫曰。是此義也。上藍愕然。余乃為說偈曰。以是不成八不是。法身唾著無遮閉。衲僧對面不知名。百眾人前呼不起。於是上藍不懌。歸舉似世英。世英為拊手曰。孰謂詩僧。亦識字義乎。今兩人皆成千古矣。追懌之。可謂憮然。余聞汾陽甞作黃犢偈曰。有頭無角實堪嗟。百劫難逃這作家。凡聖不能明得盡。現前相貌有些些。予以謂此偈。又余字義之訓詁也。九原可作世英當有棒腹也。
不得著心學字求工。但書寫端楷足矣。
【箋】端楷二字。不易到手。關係人品邪正。壽命延促故。姜白石論字有云。如端士。如美女。如武夫。如狂客。此因字之美惡。評品人物也。今學者所貴記錄佛法。不必求工草聖。有妨參學。若夫英靈衲子。向未拈筆已前薦得。堪與佛祖為師。若向點畫分明處薦得。堪與人天為師。若向放下筆時薦得。自救不了。
普耀現書品。太子年七歲。入書堂。其師選友。見太子神光。不能任。即躃地。時菩薩手執金筆。栴檀書隸眾寶明珠成其書牀。侍者送之。問師選友。今以何書相教耶。師曰。以梵佉留。無他異書。菩薩曰。異書有六十四。何止二種。師問。六十四。皆何名。太子曰。梵書佉留。大秦書。半書。天書。觀空書等。時一萬童子。與菩薩俱在師所學。見菩薩威德建大。聖慧分別。書字而宣之。其言無者。宣於無常苦空非我之音。其言欲者。出婬怒痴諸貪求音。其言究者。出悉本末真淨之音。
緇門警訓。不工書。無以傳。書者。如也。敘事知人之意。防現生之忘失。須繕寫而編錄。欲後代以流傳。宜躬書以成集。則使教風不墜。道久彌芳。故釋氏經律。結集貝多。孔子刪詩。但益時機。自非章安秉筆之力。豈留今日。故罽賓高德。盤頭達多。從旦至中。手寫千偈。從中至暮。口誦千偈。但當遵佛。能寫名字。慎勿傚世。精草隸焉。
不得污手執持經。
【箋】溪堂雜錄。元祐中蜀僧智超。常諷華嚴三十年。一童子手貌清爽。舉手高揖。超曰。何來。曰。五臺。曰。何遠至此。曰。少事相聞。吾師誦經固嘉。但失在登廁。洗淨。觸水。淋手背。未嘗用灰泥洗之。灰泥。律制七度。今但三度。觸尚現存。禮佛誦經。悉皆得罪。言訖不見。超慚愧改過。識者曰。此乃文殊化現。有警超也。故知洗手。必須依法。
因果經。觸手請經。當獲廁中蟲。
對經典如對佛。不得戲笑。
【箋】涅槃經。法是佛母。佛從法生。三世如來皆供養法故。
水懺。眠地聽經。仰臥讀誦。高聲語笑。亂他聽法。皆得罪也。清規。不得背靠板頭看經。不得常展經。不得手托經寮中行。
不得案上狼籍卷帙。
【箋】濟陽江錄。讀詩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起。故無損壞。人不厭其求假。有狼籍几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婢玷污。風雨蟲鼠毀傷。實為累德。我每讀聖人書。尚肅敬對之。故紙中有五經詞義。及聖賢姓字。不敢他用。
不得高聲動眾。
【箋】讀經宜澄靜思惟。深入其義。況在眾中。更宜默識。若高聲。則取眾怨。
不得借人經看不還。及不加愛重。以致損壞。
【箋】李濟翁曰。借書有四癡。一。借書。二。與書。三。索書。四。還書囗聖賢經史。專為流通。令人徵善去惡者也。若濟翁論。則斯文永絕。因別著四則。庶幾斯文斯在。一。是讀書人。借書。不與者癡。二。不讀書人。借書。與者癡。三但愛惜書。不讀亦不借者癡。四。借書不加愛重。及不還者癡。
四分律。時有人盜他經卷。佛言。佛語無價。計紙墨犯重罪。
十誦。借他經拒逆不還。令主生疑者。犯方便罪。由心未決。若絕犯重。
正法念經。若盜他方者。犯重罪。
唯識並決論。闇取他經論讀。乃至一句。皆犯盜竊文句罪。
趙松雪序。讀書藏書。良非易事。善觀書。澄神端慮。淨几焚香。勿捲腦。勿折角。勿以唾揭書。勿以爪侵字。勿以作枕。勿以挾刺。隨損隨修隨開隨掩。後之得吾之書。并奉贈此法。
入寺院第十
【箋】寺。本司名。西僧初來。權止鴻臚寺。後移別居。不忘止本。還標寺號。鴻臚。本禮四夷遠國之邸舍也。
涅槃經。夫入寺者。棄捨刀杖雜物。然後入寺。捨刀杖者。去瞋恚。三寶心也。捨雜物者。去從三寶乞求心也 凡入寺。無論知識及學者。先禮佛必次第尋寮。猶存西國寺圖之法。所以尊重主道。即自重也。
凡入寺門。不得行中央。須緣左右邊行。緣左先左足。緣右先右足。
【箋】南海寄歸傳。向右邊為右繞。向左邊為左繞。斯為正論。勿致疑惑 禮佛篇。不占中央。義同。
頌。未入寺門。賓主歷然。左繞右繞。脚後脚前。曹洞五位。臨濟三玄。東西十萬。南北八千。
入寺偈 入僧伽藍。當願眾生。演說種種。無乖諍法。
【箋】疏。僧伽藍。此云眾園。眾有六和法。則事理一味。故無諍也 僧集既眾。其性不一。故說法亦不一。如應聲聞人。即說聲聞法。應菩薩人。即說菩薩法。應佛乘者。即說佛乘法。乃至應以一切法人。即說一切法。故曰種種。然說法雖有種種。畢竟無二。無二之旨。永絕乖諍。純一和合。此乃入僧伽藍第一法要也。
燈錄。法華全舉。謁公安遠云。作麼生是伽藍。師曰。深山藏獨虎。淺草露羣蛇。曰。作麼生是伽藍中人。師云。青松葢不帀。黃葉豈能遮。曰。道甚麼。師云。少年玩盡天邊月。老倒扶桑沒日頭。曰。一句兩句。雲開月露。作麼生。師云。照破祖師關。
筆飡。釋慧淨。嘗與道士蔡晃談義。晃屢被折。國子祭酒孔頴達。心存道黨。謂淨曰。佛家無諍法。師何以屢搆斯難。淨曰。佛破外道不通。通反謂佛曰。汝常自言平等。今既以難破我。即是不平。何謂平等。佛為通曰。以我不平破汝不平。汝若得平。即我平矣。顧今亦爾。以淨之諍。破彼之諍。彼得無諍。即諍無諍也。
附 諸經造塔緣起。
【箋】僧祇律。作塔不得在南。不得在西。應在東。應在北。不侵佛地增地。
增一。西梵正音。為窣堵波。此翻滅惡生善處。亦曰靈廣。曰支提。曰方墳。
安塔有三義。一。表人勝。二。令他信。三。報恩。
筆飡。謝康樂云。封殖法身。謂之塔。樹象虗堂。謂之廟。
譬喻經。祇陀太子。於毗婆佛時。施一奴一婢。給掃寺廟。世世常得七寶宮宅。種種如意。
無垢淨光陀羅尼經。有大婆羅門。名劫比羅戰茶外道。不信佛法。有相師。謂彼曰汝七日當命終。時婆羅門念佛。稱一切智。即往白佛。佛言。迦毗羅城。三岐道處。有古佛塔。現有舍利。其塔崩壞。應往修理。及造相輪橖。寫陀羅尼經於其上。興大供養。命還復增。又云。四眾人等。多病短命。應修故塔。或造小塔。依法書呪。作壇。由此福故。更增壽命。凡有塔處。當廣刻此經。流通供養。滅罪生福。
法苑珠林。四處起塔。一。生處塔。諸佛降生處。即應起塔。如今釋迦牟尼佛。在毗藍園內。無憂樹下降生。即於其處立塔也。二。得道塔。如來得道。在摩竭提國。菩提樹下。即於其處立塔。三。如來轉法輪塔。或在寂場。鹿苑。天上等。即於其處立塔。四。涅槃塔。華言滅度。如來在俱尸那城。娑羅雙樹間入滅。即於其處立塔也。
佛成道記。本行集云。天上有四塔。一。箭塔。太子年方十五。與諸釋種角藝。太子一箭穿過七金鼓。又一箭徹過七鐵猪膓。入土泉迸。遂名箭井。時帝釋遂取其箭於忉利天。建塔供養。二。髮塔。太子初出家時。自持寶刀。而發願言。我今截落此髮。誓與眾人斷除煩惱習障。尋以髮擲空中。時帝釋接向天上。建塔供養。三。盋塔。菩薩將詣道樹。成等正覺。時有天人。告善生村主。二語難陀婆羅曰。汝可最初施食。於是二女以乳烹麋。用盋盛獻。菩薩食已盋擲尼連河中。時帝釋。收歸天上建塔供養。四。佛牙塔。佛闍維時。天帝釋持七寶瓶來請佛牙。上建塔供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