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徧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虗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
解曰。佛制繩牀。高不過如來八指。過此則犯。
【箋】梵網。有繩牀。木床。繩床以繩結為床。為行脚者設。木床。為坐。禪者設。
毗婆沙論。佛八指。約高一尺六寸。中人一肘。坐時脚不掛空。過此量者。曰高。但可容身轉側。過此量者。曰廣。既高且廣。名大 雲棲為對初地學者。不得放逸身心。增長過惡說也。若言如來報身之量。已非八指限量。況法身之量哉。故以二嚴經。文標顯其前。
乃至添彩雕刻。及紗絹帳褥之類。亦不宜用。
【箋】困學紀聞。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十三人。禹作祭器。墨漆其外。朱畵其內。國之不服者。三十三人 舜禹。聖君也。用漆為器。不為過分。而有賢臣諫諍。恐百官庶民。靡費不實。後世但知舜禹之聖。而不知賢臣輔之為聖也。今出家者。華其私室。精其器皿。制度失佛祖之箴。受用等王侯之供。忠言逆耳直諫者。乃老。脅肩謟笑曲奉者。是趨。此其所以叢林日弊。初學記。蒿宮茆柱。實興國之清猷。玉席珠衣。乃危邦之弊化。
古人用草為座。
【箋】世尊雪山修道。以草為座。後浴於泥連河。天人岸畔。采新綠草敷為座 羲皇之時。巢居穴處。皆以草為座。詩。嫩草承敷坐。長松响梵聲 僧因習定曾敷草。天為聞經再雨華。葢上古草座風味。可想見也。
宿於樹下。
【箋】頭陀頌。古樹撑天外。依俙似劫初。何勞更結瓦。且喜暫為廬。鹿過苔分翠鳥啣花落裾。翻思黃面老。能不歎噓噓。
今有牀榻。亦既勝矣。何更高廣。縱恣幻軀。
【箋】物原神農始。作床蓆 神農以前。無床坐之具。今有床榻。已勝神農之世。何必高廣。既高廣矣。又尚雕刻。乃不知此身。匪金石之質。終不久住。徒勞靡費。何如竹床木榻。稻草蘆花。冬暖夏凉。隨時添減。為福也。五燈。趙州諗。始住觀音院。律身枯槁。僧堂無後架。繩床角折。繩繫殘薪。支之。屢有為師新之者。終不允。住持四十五年。未甞以一書告檀越。
脇尊者。一生脇不著席。
【箋】西域記。脇尊者。八十出家。少年誚曰。出家之業。一則習禪。二則誦經。今衰老。何所取進尊者聞之。誓曰。我若不通三藏。不斷五欲。得六神通。具八解脫。終不以脇至席。晝則研習教理。夜則靜慮凝神。三年悉證所誓。時人敬仰。號脇尊者。五燈。璧峰金。參晉雲海。示以萬法歸一。疑之三年。偶摘蔬次。忽凝然久之。海問子定耶。對曰。定動不關。海曰。定動不關。是甚麼金以筐示之。海不肯。金撲筐於地。亦不肯。爾後工夫益切。脇不至席。一坐七日。聞伐木聲。大悟。
高峰妙禪師。三年六願。不沾牀[柷-口+登]。
【箋】師諱原。妙。吳江徐氏子。母夢僧乘舟來。乃孕。至離襁褓。喜趺坐。遇僧入門。輒欲從之。十五出家。投禾法住師。十六薙髮。十七習天台教。二十更衣。入淨慈。立三年死限。脇不沾席。口體俱忘。於天目師子巖西石洞。營小室如舟。榜曰。死關。絕給侍。洞非梯莫登。撤梯斷緣。雖弟子罕得瞻視示寂偈云。來不入死關。去不出死關。鐵蛇鑽入海。撞倒須彌山。
悟達受沉香之座。尚損福而招報。噫可不戒歟。
【箋】水懺序。知玄法師。邂逅一僧。患迦摩羅疾。視無倦。將別僧曰。子後有難。當往西蜀彭執茶隴山。雙松為誌。玄後居安國寺。懿宗禮之。賜沉香座。忽生人面瘡。醫皆拱手。因憶僧言。入山尋訪。二松之間。僧出迓。玄具陳劇苦。僧白。無傷。嵓下有泉。灌之即愈。及明引之泉。方掬水。瘡作語曰。公曾讀西漢書否。公即盎。我即錯也。累世求報。公十世為高僧。戒行精嚴。報不得便。今受賜沉香寶座。名利心起。故能害之。幸迦諾尊者。以三昧水解之。今不汝為患矣。掬水痛絕。甦後即愈。雙松古寺。悉隱不見。
論。沙門坐次。自當休息萬事。放捨諸緣。身心一如。動靜無間。葢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不發。惟是水冷波澄。而珠光乃現。
【箋】坐禪儀。探珠宜浪靜動水取應難。定水澄清。心珠自現。
鏁緣柱繫。而猿躍斯休。
【箋】禪法要解。譬如獼猴。被繫在柱。終日馳走。鏁常攝還。極乃休息。所緣在柱。念則如鏁。心喻獼猴。行者觀心。亦復如是。
龜畏啗而謹藏。水狗終莫得其便。
【箋】雜阿含經。一道人在河邊樹下。學道十二年。貪想不除。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不能得道。佛化作沙門。至其所。有龜從河中出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行求食。便欲啗龜。龜縮其頭尾四足。藏於甲中。不能得啗佛曰吾念世人不如此龜。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輪轉五道。苦惱百千。即說偈言。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勝則無患。
馬慙鈍而先發。神駿反遠遜其能。
【箋】毗婆沙論。如二人俱至一方。一乘疾馬。一乘鈍馬。雖乘鈍馬。以前發故。而先至。信解脫者。勤行精進。先至涅槃。
何有馳逐外緣。宴安床座。佛制沙彌。從大僧次第而與。
【箋】四分。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與沙彌房舍。臥具佛言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疇令廣座迴旋。且未容登臥自如。
【箋】四分。時小沙彌等。大小便吐污泥織繩床坐臥具。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床上。若能愛護不污。聽坐。
安可高床偃仰。夫已殃違十世。突尋悟達之讎(見前)。儻非命盡七朝。莫改善容之惑。
【箋】求離牢獄經。阿育王弟。名善容。遊獵見諸梵志。裸形苦行。問曰。有何患累而無成辦。梵曰。坐有羣鹿。數共合會。我見心動。不能自制。王弟念此等梵志。猶有****。釋子沙門。飲食甘美。在好床坐。豈得無欲王聞弟生邪見恐永迷沒。敕諸妓女。嚴粧至善容所。共相娛樂。未經時。王躬往語弟。汝何將吾諸妾恣意自娛耶。名諸大臣詣市殺之。諸臣諫曰。王秪此弟。願聽七日。王聽內宮作唱妓樂。至七日。王問七日之中樂否。弟曰不見不聞。何樂之有。王曰。眾妓自娛。何以面欺。言不樂耶。弟曰。應死之人。又何情於五欲。王曰。汝今憂念一身斷滅。在欲不樂。豈況沙門憂念一身死壞。復受一身。億百千世。身身受苦。念此心酸故出家為道。求於無為度世之要。設不精勤。受歷劫苦時。弟聞王教。乃得醒悟。
宜思頭陀十二住止塚間。
【箋】頌。第九塚間住 荒塚何蕭索。所聞皆凄其。故壘添新土。易見無常儀。幽然起九想。愛欲皆遠離從地而起倒。因屍悟所思。
苾蒭四依。宿惟樹下。
【箋】隨機羯磨。比丘受四依法。一。糞掃衣二。乞食。三。樹下坐。四。腐爛藥。
脅不著席。難生精進忘疲。
【箋】燈錄。十祖脅尊者。中印度人。名難生。九祖伏馱密多。與落髮授戒。執侍左右。未甞睡眠。謂其脅不至席。遂號脅尊者。
坐榻塵交。慧熈嚴尅自勵。薄拘羅人旬壁樹弗倚。
【箋】中阿含經有一異學。是尊者薄拘羅。未出家時。親朋友。往詣薄拘羅所。請問其義。薄拘羅為說。我於此正法律中。學道以來。結跏趺坐。八十年。未曾倚壁倚樹。
妙禪師三年床[柷-口+登]不沾。矧茲初發淨心。志趨聖道。應諦審求寂之義深。維勤策之名。縱翹足而歎底沙之德無能希九劫之功(詳載下威儀篇)。乃繫念而獲長老之稱。寧不拘八齡之愧。
【箋】增一阿含經爾時世尊。與眾說法。有一老比丘。向佛舒脚而睡。有修摩那沙彌。年八歲。去佛不遠。結跏趺坐。繫念在前。佛說偈曰。所謂長老者。如未剃鬚髮雖復年齒長。不免於惡行。而有年幼者。諸根無漏缺。此謂名長老分別正法行。
佛云。出家以自在為苦。以不自在為樂。
【箋】中阿含經。生聞梵志問佛。出家以何為苦。佛言。出家以自在為苦。謂隨順貪欲。瞋恚愚癡不守禁戒。因此憂惑。故以自在為苦也。又問以何為樂。佛曰。出家以不自在為樂。謂學道不隨貪欲嗔癡。隨戒自制。無鬥諍怨憎憂。若有義利。故以不自在為樂也。
時當三復斯言。勿使剎那空過。爾乃莫不驅駕愚懷放傾憍惰。致使善根種子。不復開敷。道樹枝條。彌加枯悴。一旦奄歸長夜頓罷資糧。鞫勘冥司。將何酬答。然後洶遽惶迫。思作鴛鴦之鳴。嗟其晚矣。
【箋】白喻經。外國節度之日。一切婦女。持優鉢羅華以為鬘飾。有一貧人婦。語其夫曰。汝能得此華與我。是爾妻。否則別去。其夫雖貧。善作鴛鴦鳴。即入王池。偷優鉢羅華。時守池人問。池中何响。貧人失志志曰。我是鴛鴦。即被捉。將詣王所。中道復作鴛鴦鳴。守池人曰。爾先不鳴。今鳴何益。世間愚人。亦復如是。終身殘害。作眾惡業。不習心行。使令調善。臨命終時。方欲修善。獄卒將去。付閻羅所。雖欲修善。亦何能及。
九曰不非時食
【箋】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次日。明相未出。非時而食。名為破戒。犯者急須懺悔。除病者。若饑取一切穀豆麥煑不破皮。濾汁非時得飲。若梨棗諸果汁。蔗汁。藕根汁。澄如水色。以水渧淨。有渴病。若作務。若檀越供養。非時得飲。
蜜石蜜。沙糖漿。以水淨。有熱病。若遠行。若不得食。若食少。若施水處和水。非時得飲。若器底殘水。被雨湔。亦名為淨。酥油。生酥。並同。但此方牛乳。羶不可食。如薏仁等。不得觸食。若和他藥。其味已變得服。若不任為食者。和時食。謂飯餅麨等。不得食。
解曰。非時者。過日午。非僧食之時分也。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後食。鬼夜食。
【箋】出三昧經。午後日。過一髮一瞬。即非時也非時不食。得五種利益。一。離諸貪欲。二。神氣清爽。三。能却睡魔。四。道業易辦。五。增長福壽。處處經。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少淫。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病。刊定記。一日夜十二時。總成四分。一。初分。即寅辰諸天食時。二。中分。即巳午人佛食時。三。晡分。即申酉戌畜生食時。四。夜分。即亥子丑鬼神食時 宋文帝。飯僧。同眾於地筵班食遲。眾疑將旰不食。帝曰。始可中矣。生公曰。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鉢食。眾從之。帝大悅。
徵。齋供之儀。禮應先佛。而後天。今諸天早食。則先天。而後佛也。
訓。若以此土曆日子午推之。先天而後佛。若以西方蓮花觀之。天亦不先。佛亦不後。何則。謂西方以蓮花開合。而分為晝夜。甞觀十法界循業發願之境。而與大蓮花之光交映日時。毫髮不謬也。諸天早食者。謂其因中精進。五戒十善。得生天上。故報在蓮花將開之時。將見蓮花之光。以珍饈美饌而為食也。佛午食者。謂其因中萬德圓滿。諸行具足。依正莊嚴。一切無比。故在蓮花正開時。華光與日光相照。以禪悅法喜為食也。畜生午後食者。謂其因中迷失本性。傷殺物命。不知廉恥。造不善業。故報在蓮花將合之時。將離華光。以水草為食也。餓鬼夜食者。謂其因中誹謗三寶。五逆十惡。故報在蓮花合時。不見花光。以銅汁鐵丸為食也。
僧宜學佛。不過午食。
【箋】僧從佛口生。如子繼述父志也。
續法喜。李彪。字道固。魏孝文朝。累官御史中尉。領著作。甞入中興寺。訪釋僧鐘。時日影小晚。鐘不食。固曰。何聲聞耶。鐘曰。應以聲聞得度者。故現聲聞。
餓鬼聞碗鉢聲。則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靜。況過午乎。
【箋】餓鬼因中侵奪眾食。以自活命。令眾饑惱。在碗鉢上造業。即於碗鉢上受報。所以食時。不得碗鉢作聲。以慈悲故。
昔有高僧。聞隣房僧午後舉爨。不覺涕泣。悲佛法之衰殘也。
【箋】高僧以佛法為己任。故聞午後舉爨。知法運垂秋。故涕泣而悲嘆也。
今人體弱多病。欲數數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稱晚食為藥石。取療病之意也。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慙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幾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彌重。噫。可不戒歟。
【箋】雲棲。為愍病者老者之苦。乃體仰佛慈故開。此篇。當時先輩論議不一。謂律中過午。且不容藥石。況以晚食為藥食也。然藥食。古人仍語。與雲棲何有。四分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時。施食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此是時。茲律文昭著。佛意宛然。則知雲棲不肯誤人。亦不自誤。大約律法遮處。不得不嚴肅。而開時。不得不方便。後人勿以方便為繇。乃以無病為病。未老先老。恣意食噉。而違佛制也。
論。刼初聖人。以一日不食為齋。世尊制日中一食。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制日午為法食正時也。及難陀母。奉粥上佛。佛應許比丘食粥。
【箋】事見粥有十利。
以白色明相。為食粥正時。
【箋】婆沙論。明相有三。初。日照剡部樹身。天作黑色。二。日照樹葉。天作青色。三日過樹。天作白色。三色中取白色為正。須舒手見掌文分明。始得食粥。
蓋身為如來弟子。志求涅槃。豈得下同惡趣。旦時天食。聊可同之。
【箋】毗羅三昧經。佛為惠法菩薩云。食有四種。早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以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
是以輪傾一瞬。晷踰一髮。咸制所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