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冬天的还是只有腊梅。”
酸雨仍在倾盆下着,除了校门口的几株腊梅仍在绽放外,浓烈的酸性雨几乎将路旁所有的花草侵蚀,水泥地都因腐蚀出现了凹陷。
几道狂雷就砸落在不远处的荒地上,依稀可见腾腾火光照亮远方。
走在通往校外的路上,凌默望着大道两侧盛开的腊梅,心情倒也不坏。把李刚弄残废虽然会惹来麻烦,但却也不算大麻烦,只要躲过两天时间,等末日降临那就都不用担心了。
叶晔没有凌默这样的好兴致。
逞一时之快确实很畅快,能够把那个侮辱了自己的畜生狠狠打一顿也是她最想要做的事,她并不后悔。相反很感激凌默,如果没有他先动手,自己可能一辈子都不敢反抗,只能忍气吞声的苟延残喘下去。
但重要的是,李家惹不起。
李家在申城可以说是只手遮天,无论黑白两道见了李家都必须客客气气的退让三分。而李刚又是他们家族的掌心肉,被打的那么惨怎么可能袖手旁观?等待着他们二人的绝对是李家的疯狂报复。
反复思量,为今之计只有逃!
逃的越远越好,跑到大北方没有人能找到的小城镇里躲着是唯一的出路。只不过,她不能走,如果她走了,家业全都在申城的父亲怎么办?至今仍住在李家开的医院里接受化疗的奶奶又该怎么办?
揉了揉鼻尖,叶晔撑着两人间厚厚的特质伞,忽然在校门口停下来朝凌默感激一笑,说道:“我爸做生意也有点钱,我让他给你汇点然后你逃去东北吧。”
仿佛没有听到一样,凌默爱惜的将路旁被折断的腊梅枝头插进了土里,背对着叶晔平静的自言自语道:“腊梅真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还能身长。”
叶晔焦躁的一跺脚,把他扶了起来,急道:“逃呀,李家的势力很大,只要一个电话通知过去,不出半小时就会赶到学校!对他们来说封锁机场、火车站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你再不走来不及了呀!”
“如果我逃了一切就会结束吗?提心吊胆的过一辈子,看到姓李的人都会抖上几下,这样就行了?我才不要这样活着。”
凌默摇摇头,直接从叶晔衣服口袋里拿出了手机,拨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微笑道:“这几天我不会来学校了,不过人在申城,一旦有事立即打电话给我,我会来找你的。”
“你怎么听不进劝啊!”
对于凌默的自说自话,叶晔气的抓狂了起来,她清楚李家的报复行为会有多可怕,但她不能走。如果她像凌默一样是个孤儿的话,早就逃之夭夭了。
“回见。记住我刚才说的话,一旦有事,立即打给我!切记!”
留下一句不明所以的话,凌默拦了辆经过校门口的黑车,二话不说立即张罗司机往市中心赶去。
望着凌默远去的背影,叶晔快急哭了,正翻开手机想要打电话给他再劝个几句,却发现他在自己手机通讯录上留下的名字是:生还者……
“凌默,你个大白痴!”
***
***
坐在赶往市区黑车上,凌默打了个喷嚏,暗笑这丫头现在是不是正在咒骂自己,却忽然看见一排整齐的黑色奔驰飞一般的朝学校方向赶去。
李家还真是效率,一个人渣居然当成宝贝来供。
会那么整齐的开奔出车队去郊区的能有几家?这排场刚开学时凌默见过,一眼就认出来是李家的车队。
趴在后座上,凌默虽然多少有些担心叶晔的处境,但眼下还是建造仓库的事情更重要。船到桥头自然直,如果李家真的狠下心找,再怎么逃都是徒劳的。而且他猜得到,只要李家一天找不到自己,叶晔就绝对能活下去。
这个插曲虽然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凌默的计划,但如果这这种事都能忍气吞声,舍弃尊严的话,那他就不是凌默了。
嘭!
一阵剧烈的晃动,在紧急刹车下黑车向左侧飘了一小段路堪堪停了下来。头在靠椅撞了下,凌默皱眉向前方看去,只见一个三米宽、三米长的巨大坑洞无故诞生于大路中央!
时间更紧了,再不抓紧就麻烦了!先发条消息给姜子旭、王睿,让他们这两天别回学校。万一李家找不到自己肯定会迁怒身边的人。
发完短信后,司机正好刚骂完天,车子再次缓缓启动。
这副身子骨还是太弱,那么低幅度的打斗,皮肤上就产生了裂痕,有的地方还抽筋了。凌默摇头苦笑自己这副软弱的身躯。
也不能怪他,在这和谐社会,除了当兵的、搞体育的、搞健身的之外,有几个人会去天天锻炼,加强肉体强度?像他这样软趴趴的大学生,一抓一大把。
这个时间段交通并不堵,疾驰在高速公路与立交线上,不到四十分钟黑车就顺利的抵达了目的地,一家坐落于市中心的小型装修公司。
站在这片两年多未曾踏足的土地上,没有几个人会比凌默更清楚这里的一草一木。从小在这里长大,小学、初中……直到高三那年父母车祸双亡后他仍旧经常来这里回忆过去种种。
这间公司叫作‘凌晨装修’,是他父亲年轻时与另一个插队入户的兄弟一起创办的。自从父亲死后,这里就全权交给了那个叔叔。凌默用来抵押贷款的那套房子,正是这位叔叔为了让他过的更好,耗尽老本替他买的。
兄弟情义、无可替代。不管哪个年代都是如此。转眼,距离凌默双亲去世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但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甚至是他小时候玩的秋千都在店门口晃着,足以证明一切。
摸着秋千的缆绳,凌默透过窗户看到不足二十平方的小公司内,十几个中年男人围在一块儿打牌、喝酒的哄闹场面,好笑的摇摇头,直接跑去隔壁小店买了几十瓶啤酒和两条烟后再走进去。
“晨叔!”
哄乱的屋子里在这声叫唤后稍许好了些。
几个老工人瞅见来人是凌默,麻溜儿的搓着手掌接过啤酒,笑道:“老晨头在里屋,这酒咱不客气了啊。”
和几个面熟的打了几声招呼,凌默直接走进里屋。
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股的烟味。里屋只有五个平方,几乎没有什么装修,就只有一张办公桌和椅子,墙壁上挂的是凌默父亲与晨叔等人的合照。
“哟呵,你个小王八蛋终于想到来看老子了。哼哼,两个多月没见,一来就拎两条烟,说,是不是在学校里闯祸了摆不平呀?老子帮你收拾。”
办公桌前的中年男子就是凌默父亲的兄弟,承下了这间装修公司的老板——晨虎。身高一米七十多、体重却足足有两百斤,膀大腰圆、虎背熊腰。但手臂上的肌肉即便被羊毛衫覆盖都看的真真切切,一看就是常锻炼的,
羡慕的看了眼晨叔身上的肌肉,凌默把腋下夹着的两条红双喜放在桌子上,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摇头笑道:“自从我进大学后,你每次都这样说,可惜没一次中的。今天嘛……我是来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