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营: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共五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六只(波一、波二、波三、波四、定七、定八)。
一、驻防淡水港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兵二百九十名、战船四只。
一、分防炮台汛兼辖港北、小鸡笼等塘把总一员、兵五十名。
一、分防大鸡笼城兼辖大鸡笼港、金包里塘把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二只。
台湾水师协镇标中、左、右三营:副将一员,驻札安平镇汛。
中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平一、平二、平三、平四、平五、平六、平七、平八、平九、平十、平十一、平十二、平十三、平十四、平十五、平十六、平十七、平十八、波七)、炮架八座、烟墩七座。
一、随防安平镇兵四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八十五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八座。
一、分防内海盐水港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
一、分防外海蚊港汛兼辖外海北门屿、马沙沟、青鲲身等汛千总一员、兵九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四座、烟炖六座。
一、分防外海大港汛兼辖外海鲲身头、蛲港等汛把总一员、兵六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鹿耳门外中路洋面游击一员、兵一百六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把总三员(内一员,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定一、定二、定三、定四、定五、定六、定九、定十、定十一、定十二、定十三、定十四、定十五、定十六、定十七、定十八、波五、波六)、炮架八座、炮台七座、烟墩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兵七十名。
一、分防内海安平镇汛兼辖内海水城海口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七只。
一、分防内海笨港汛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二百三十名、战船三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防内海猴树港汛并海丰港炮台兵十名、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三林港汛兼辖三林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分防内海鹿仔港汛兼辖鹿仔港炮台把总一员、兵九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一座、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游击一员、兵四十名、战船一只。
一、拨巡本汛洋面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三员(内一员,雍正十一年添设)、步战守兵八百五十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九只(澄一、澄二、澄三、澄四、澄五、澄六、澄七、澄八、澄九、澄十、澄十一、澄十二、澄十三、澄十四、澄十五、澄十六、澄十七、澄十八、波八)、炮架七座、炮台五座、烟墩二十一座。
一、驻防安平镇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六只。
一、随防安平镇城把总一员、兵七十名。
一、轮防内海鹿耳门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战船三只、炮架七座。
一、分防外海打狗汛兼辖岐后、万丹、西溪、东港、淡水港、茄藤港、放囗〈纟索〉、大昆麓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三十名、战船二只、炮台五座、烟墩十一座。
一、分防打狗、岐后、西溪、东港、淡水港汛洋面千总一员、兵一百二十名、战船三只。
一、拨随本标左营游击出洋总巡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本汛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八十名、战船四只。
一、贴防北路营半线汛兵五十名。
澎湖水师协镇标左、右二营:副将一员,驻札澎湖。
左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绥一、绥二、绥三、绥四、绥五、绥六、绥七、绥八、绥九、绥十、绥十一、绥十二、绥十三、绥十四、绥十五、绥十六、绥十七、绥十八)、炮台六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二百二十七名、战船七只。
一、轮防妈宫澳、新城内海港口把总一员、兵二十八名。
一、拨防内海妈宫澳、新城、东港并港口兵七十八名、战船一只、炮台一座。
一、分防外海八罩汛兼辖外海八罩、挽门、水埯、将军澳等汛并将军澳炮台把总一员、兵二百八十四名、战船二只、炮台三座、烟墩三座。
一、分防外海莳里汛兼辖双头跨、风柜尾、文良港、囗〈句上黾下〉黾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三十五名、战船二只、炮台二座、烟墩三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一百一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八罩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四十七名、战船四只。
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步战守兵一千名(内地按班拨戍,饷有定额)、战船一十八只(宁一、宁二、宁三、宁四、宁五、宁六、宁七、宁八、宁九、宁十、宁十一、宁十二、宁十三、宁十四、宁十五、宁十六、宁十七、宁十八)、炮台四座、烟墩六座:
一、驻防内海妈宫汛游击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兵三百三十三名、战船九只。
一、拨防妈祖澳、新城并内海新城、西港兵五十六名。
一、分防内海妈祖澳港口把总一员、兵五十名、战船一只。
一、分巡外海西屿头、内外堑兼辖竹篙湾、缉马湾、小门等汛把总一员、兵一百七十三名、战船一只、炮台三座、烟墩五座。
一、分巡外海大北山、瓦峒港、赤崁澳、通梁港等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烟墩一座。
一、拨随副将出洋总巡兵九十名、战船二只。
一、分巡西屿头洋面守备一员、兵一百九十八名、战船四只。
武职大小共一百一十二员、战守兵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名、战船九十八只。
(附)船政
修造哨船工料:
大吉木(长七丈余,围五尺余)、中吉木(长六丈余,围四尺余)、浮溪木(长五丈余,围三尺余。俱杉木名)、高洋本(杉木之略小者)、龙骨(每船头、尾、****三节,长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赶缯长八丈五六尺、围七八尺,蓬艍长六七尺、围五六尺不等,按船之长短配用)、头桅(赶缯长六丈余、围四尺八九寸,篷艍内有改造加长、加阔,桅长五丈余、围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长短配用)、大橹、小橹、松板、棕(为绳索之用。每船大小绳索九十余条;其椗索二条,长四十四五丈、围八九寸,重八九百斤不等)、苓竹、檺榜(帮大桅)、连转木(杉木中段)、松筒(松木中段)。以上各项,产自省城;委员采办,雇船运厦转运赴台。风信靡常,难以计日。
铁钉、茅铁、桐油、山城板、网纱、櫆藤、尾楼灯、旗布、颜料、锣鼓、大小风篷、无底升、桅饼、浆。以上各项,产自漳州;端人采买,自漳运厦转运赴台。零星搭船,亦视风信。
梁头、梁座、桅座、含檀、鹿耳、斗盖、上金、下金、头尾禁水、头尾八字极、杠罩、弯极、直极、缭牛、尾穿梁、大转水、车耳下株、屈手极、通梁、托浪板、门枋、樟枋(以上俱樟木所制)、厚力板、软箸、马面(杂木所制)、椗、舵(俱相思木所制)。以上各项,虽产台属,地近生番,深山溪涧,挽运维艰,出水路遥,工力繁费。绞排配船,转运赴郡,经时累月,亦难克期。
黄麻、水藤、铁炭、灰粉:每年新出之时或天晴农隙,预为购觅多买积贮以备用焉。
「台海使槎录」云:台、澎各标营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厅员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驾驶者,内地之员办运工料赴台兴修。迨按粮议派,台属三县亦分修数只。此非偏庇台属,以内地各厂员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烦运载,可以克期报竣。后定在近道、府监修。统计闽省船只匀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湾道、府各十八只,余俱派入内地。既而仍归内地修造,惟未至朽烂而不堪驾驶者留台修补。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间,仍俱改归台属,而派府船数倍于道;然令其与福府分修,议于部价津贴运费外,每船捐贴百五十金。续交盐粮厅代修其半,道、镇、协、营、厅、县共襄厥事。迨后专责知府,并将道船亦归于府。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题请设立总厂,通达江湖百货,聚集鸠工办料,均属省便。每年派道员监督领银修造,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公同监视,务节浮费,均归实用。部价不敷银两,历来州、县协贴,仍应照旧。嗣经九卿议行,复经督院满保会题,台、澎战船九十八只于台湾设厂,委令台道、台协监督修造。于是各船尽归台厂,而道、协之责任独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