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马家辉
前些时候应中国内地传媒之邀写了一段关于男厕的少年回忆,自道十四岁那年的一幕情景。
在初中三年级,在课堂与课堂之间的小休时间,我走进男生厕所,班上两个长得健硕高壮的留班生跟进来,不知为了什么原因,拳打脚踢地把我欺凌一番。我记得他们朝我脸上吐口水,又用一把雨伞敲打我的头,我哭了,无助地逆来顺受。我记得其中一人的混号是“高佬”,另一人叫做“黑鬼雄”,都是那种每个班级都要读两年才升得了班的流氓学生,所以已经十七八岁了,而我又刚好是那种到了十五六岁才发育长高的孩子,理所当然成为他们的最佳暴力相向对象。
这两张狰狞的脸容多年来一直在我脑海晃动摇摆,像巴厘岛庙会巡游队伍里的两副魔罗面具,但又明明是真实的人脸,有牙齿,有须楂,甚至有鼻毛有体味,更有唾沫有口气,我想躲开,可是不知道是因为不敢抑或没法,总之只能停在原地。
所有欺凌都会结束,所有孩子都会长大,他们后来都没毕业便离开了学校,我却半辈子留在校园,从学生到人师,从中学到大学,几乎每天都在学校出入。那是非常痛苦的被欺凌经验,日后在成长历程里的多少愤怒、几许自卑,或许皆跟它有着若干关系,曾有一间男厕所,我是多么憎厌它,憎厌到我极想极想忘记它,然而我心知肚明,它仍在那里,在校园暗角,忘不掉,它的臭气,仍然紧随于我身后。
写完这段文字,以为故事完结,心里稍感踏实。岂料,且慢,原来未完,这两天在新浪微博上看到有人对我狠狠咒骂,只因中学时代曾经受我欺凌,心怀不忿,余怒未消,卅多年以后仍难释怀。我好奇了,发出微博私信询问究竟,表示自己以前瘦弱矮小,只有可能被欺凌,没理由欺凌别人,是不是他的记忆有误,是不是另有一位马家辉;对方立即回答,不不不,就是你,当时年纪小,他比我低一个年级,某天在学校附近的面包店外不知何故跟我吵架,被我猛力踹了一腿,时隔多年,心头阴影仍在,午夜无聊,忍不住在虚空间里骂我一骂。——奇怪,眼睛盯着他的文字私信,脑海竟然缓缓浮现卅多年前的一组记忆镜头,嗯,对了,真的,原来真有此事,场景栩栩如生,我记得,我清楚记得,那个下午我曾伸脚狠踢一位学弟,原来瘦弱的我于遭人欺凌之后,竟又会找比自己更瘦弱的人来欺凌。我真是一个大坏蛋。
唯有连忙再发私信为昔年劣行向对方致歉,而对方接受了,表示“舒服了,阴影过去了,解决了童年阴影”。
关上计算机,呆坐于书房窗前,天气炎热,我却轻轻冷笑。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如同《无间道》续集里的吴镇宇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的!”卅多年的恩怨纠缠,万料不到于今夜忽然了断。对方把愤怒压抑了卅多年,否则不会突然撰写微博;我也肯定把内疚压抑了卅多年,否则不会立即想起往事。好了,今夜总算得到了结,江湖有梦,我这个坏蛋其实也未至于坏得非常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