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
明代杨慎的《升庵诗话》谈到唐诗绝句的误字,举了杜牧的《江南春》为例。其中的“十里莺啼绿映红”,后人误作“千里”,若依俗本,“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红”,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还有一个例子是《寄扬州韩绰判官》的“秋尽江南草未凋”,俗本作“草木凋”。秋尽而草木凋,本来是常事,不必说,况且江南地暖,草本不凋。这首诗是杜牧在淮南寄给扬州朋友的,感叹的就是淮南之摇落,而羡江南之繁华。若作草木凋,则与“青山明月”、“玉人吹箫”就不是一回事了。杨慎于是戏谓此二诗绝妙:“十里莺啼”,俗人添一撇坏了,“草未凋”,俗人减一画坏了,接下来引了苏东坡《于潜僧绿筠轩》诗中的一句:“士俗不可医。”
这是谈写诗的道理,其实与做人的道理,也是相通的。
传说中的神仙才不食人间烟火。凡人都生活在俗世,哪能不俗?吃喝拉撒睡都是俗事,谁少得了?鲁迅说:“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吟诗作赋听起来比较高级,其实也是俗事,最低级的俗人也会干的,而且干得不错。《诗经》里的《风》是民歌,在大家眼里,一向就比文人创作的《雅》和宫廷里的《颂》好看。但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有一个度,不及不好,过了也不好。俗和太俗也是这样:故作不俗让人觉得“装”,太俗了也让人受不了。笔者混迹文坛有年,历经诸多人事,对此颇有些体会。
譬如序言,也称导言、导论、绪言,作者本人对书作一个导读和说明,如创作意图、创作原则、过程以及与该书出版有关的事情;或请名家、组织者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介绍作者或书中内容涉及的人和事,对作品加以推荐,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挖空心思,搜罗一大堆时尚名流,用无以复加的好评把书的封面封底包裹个严严实实,让欲购书者不免疑窦丛生:担心市场上叫卖得最凶的往往是最劣等的货色。
又譬如作品研讨会,出了新作,开个以研讨为名义的会议,听听肯定的或不同的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以使自己多少获益,客观上也多少扩大作品的影响,是很正常的。但明明知道自己不够斤两,非要利用自己掌握的行政资源,让属下的部门或仰仗自己的老板大把出资,广邀名家,广揽媒体,大轰大嗡,以为借此便可一步登天,其实落下的不过是笑柄而已。
又譬如文学评奖,希望被肯定、被褒奖,是人的荣誉感使然,很正常的。有人淡定沉静,申报了作品,表示了对评奖的尊重就不再与问,固然让人起敬,但有人积极进取,给参与评奖工作的、自己有过交往的人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告知自己申报的作品,希望在众多参评作品中不被忽视,这样的愿望,这样的方式,都应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功利心过于急切,电话打了又打,信息发了又发,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认识的不用说了,不认识的就拐弯抹角地找关系,恨不得天上有缝,地上有洞,有一个招呼一个。好听的话,套近乎的话,溢美的话,其来滔滔。这样的人,就算得了奖,也不让人尊敬;要是忙乎一场没得奖,赔了夫人又折兵,那就更不上算。
上述种种,究其故,就两个字:太俗。
俗与太俗之间,差距就只是那么一点。就像杨慎的诗话评点的那样:“‘十里莺啼’,俗人添一撇坏了;‘草未凋’,俗人减一画坏了。”
而“士人”,也就是读书人,太俗是很容易让人不以为然的。不过苏东坡说“士俗不可医”,到底有点绝对。就文学而言,事情未必有那么严重。人再俗,作品未必就一定低劣,毕竟不因人废文是个常识。但如果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名我所欲也,人品亦我所欲也,倘若二者不可得兼,该舍什么,还是应该掂量一下的吧?
俗与太俗,不需要刻意地把握。自自在在做俗人,堂堂正正做俗事,也就俗不到“太”的分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