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莫城在星期一离了婚,在整个市里闹得沸沸扬扬。大家早就等着看这场好戏,只是时间的问题。
星期二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项目,想要打电话给莫城,可是怎么也打不通。我问jack,他说他早在上个星期就定了两张飞往美国的飞机票。
原来他早在上个星期就想好了要与我离婚,他就是想看我哭,就是想看我哭。
我知晓他是同苏姗姗度蜜月去了,他们此时定是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我的右眼猛的直跳,手心却冒了汗。我知道我只是难过了,我无从诉说。
其实我很爱他,肯定比苏姗姗爱的要早,要深。还记得我第一眼见他,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长的明眉皓齿。他笑着,有浅浅的酒窝,他同我说话,我就可以看见他眼中自己的倒影,我听见自己狂跳的心,快要溢出胸膛。
我这一生,只爱他,我记得他的名字,记得他的所有。我只想嫁给他。
可是等我嫁给他,却发现自己笨的要死。起先他和我相处还很融洽,可是慢慢的,慢慢的,他却开始嫌弃起来了。他说他爱的人不是我,要我不要妄想。他总是离我那么远,我伸出手,还是触碰不到。以前的那些决定像是一场梦,模模糊糊看见一些残影,又倏地,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