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脑贪污被判处无期
新华网杭州2001年1月7日电(崔砺金曾祥生)利用电脑贪污犯罪案审理终结——浙江人方勇利用银行电脑数次侵吞公款,数额达到141万多元。日前他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7岁的方勇原系交通银行宁波支行会计科记账员,工作期间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因无力归还,遂产生侵吞公款外逃的歹念。1990年5月至8月3个月时间内,方勇利用担任电脑记账员的职务之便,在银行电脑上多次采用凭空划账、私刻印鉴伪造票据、盗用他人账户、转账套现、伪造分户账等手段侵吞公款。由于他作案手段高明,伪造巧妙,从而造成银企对账虚平,掩盖了真相。同年8月4日,方勇偷越国境,畏罪潜逃至加拿大。
案发后,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后又多次专函致加拿大、香港等地警方,要求全力协助缉捕方勇。去年1月,方勇被加拿大法院以非法居留罪判决驱逐出境,并于同月7日移交中国司法机关,被宁波市检察院依法逮捕。
2000年6月8日,方勇被宁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但鉴于方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二审改判方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1岁:我向我的祖国深深悔罪
方家幸在香港与方勇失散之后,经由汉城辗转到加拿大,外逃11年,终被加拿大移民局依法遣返中国。2001年8月17日下午在北京首都机场被中国警方抓获,当晚就被押回宁波。
2002年3月20日,现年41岁的方家幸,被宁波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和偷越国(边)境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方家幸终于回到了家乡,虽然是在看守所里,但他依然有了安宁的心情回顾往事:
现在我正在静静地坐在我的家乡宁波市看守所里透过监室的铁窗眺望着苍茫的天空。在同一片天空下的加拿大温哥华我相信妻子Lynn和孩子们一定在思念我。如果白云能够传讯我想请它告诉Lynn,我回到了日夜思念的祖国我的心境特别宁静。我向我的祖国深深悔罪并接受她对我这个不孝之子的惩罪。十一年的噩梦不堪回首至今我感慨万千追悔莫及。尽管这一忏悔已经晚了,但我愿以这迟来的忏悔唤醒至今还做着“天堂梦”的人们,请再不要想入非非了。
1988年的一天,堂弟方勇突然跑到我家,看他神色慌张的样子我有一种不祥预感。果然,他匆勿掩上门一看四下无人,“啪”地跪倒在我面前“哥哥,你要救救我。”
我大吃一惊。方勇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我出生才三个月父母就离异了。终身潦倒的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我爱,贫困的老奶奶也没有能力关心我我游荡着、领受着生活的悲凉,唯有方勇,我唯一的堂弟才偶然让我感到亲情的温暖。我一时不知道他惹了什么弥天大祸。
方勇声泪俱下地告诉我,他在前两年利用电脑划帐的办法,贪污了银行十几万元。这次领导临时决定将他从工商银行调到交通银行去。如果新会计一接帐,事情就会立刻败露。
“这可怎么办?”我一边将他扶起,一边在想,“这么大的一笔金额,就凭我这两年贩服装赚的积余,还不够为他还一个零头”。方勇眼巴巴地望着我,眼光中充满了绝望,“我这可是大案,十几万元的钱,查出来可是要吃枪子的。’按当时的刑法,这个数字够得上死刑。我心中一阵茫然,我有什么办法救他呢?
方勇见我面有难色立刻兜出他的预谋;“哥哥我要逃到国外去,你不是在广州有朋友吗?快帮我联系一下。”
人一旦失去理智是十分可怕的。在以后的几天里方勇像是发疯似地接二连三做了几把“大手笔”他女朋友章惠珍的父亲认识慈溪某银行行长;他就以“提取现金”为借口,然后给对方可观的“好处费”,要章父去联络,果然“搞定”了这位行长。方勇一次就从别人的户头划去了69万元。
到了广州就遇上了麻烦事“蛇头”一时弄不到假护照。那护照是“蛇头”雇人用非法手段先搞到一本他人的护照再换去照片,让持照人冒用他人的姓名去“闯关”。这就要求性别、年龄、身高、出生地大体与冒用人一致。因为我们都不会说广东话,只能装成台湾人,所以要等合适的台湾护照并有美国绿卡。这一等就是整整一个月。
大约等到第十天,方勇带着章惠珍到了广州。我们请翁文斌作中间人,把45万元放在翁处商定事成之后才能付给“蛇头”。余下的钱换了3万美元和一些港币。我与方勇他俩不敢住在一起像做贼一样躲在宾馆里等着“蛇头”的消息。
方勇和我坐同一架飞机但是“蛇头”要求我们分开坐,装成互不认识。他俩要像一对小夫妻尽量有说有笑;而我却装成一个沉默的独行客。“蛇头”最后摊了底牌;保护只是暗中的,闯关还得凭你们的勇气和运气。”
果然,一上路就险象环生。在武汉安检的时候,方勇他们先进去我看见他们被边防武警叫住了受到了盘问。我的心猛跳起来,一种出师不利的预兆立刻跃上我的脑海。我屏息细听他们的对话,大概听到武警在问他们你们是台湾人为什么报关填的都是简化字?我想这下糟了,方勇确实不会写繁体字,事先可根本没有想到。我也听不清他们到底作何辩解,只有干着急、好在不知怎么七讲八讲,居然让他们蒙混过关了。我倒是过得挺顺利。
这就到了香港。过关转机时我先走到前面,又顺利通过了,当我回过头去时,看到方勇他俩被移民局的人带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心中没底神色慌张自己露出了马脚。我在候机厅里焦急地等着,既不见他俩进来,也没有所谓的护送人出现。我想,这下可栽在“蛇头”的手里了。去汉城的飞机就要登机了,怎么办呢?我只得硬着头皮先飞汉城再在那里等他们。
我已铸成大错没有了退路,一切听天由命吧。
我在温哥华一下飞机就被当地移民局带走了。我按照“蛇头”教的,说自己在大陆参加“6·4”游行,呆不下去逃了出来。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良心特别地自责,我相信好多偷渡者为了找到非法移民的“理由”,也都是这么瞎编乱造,祖国的名誉都被我们这些人败坏了。我在移民局被审查了八个多小时、终于被释放了。临走时,移民局的官员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可我一句都没听懂,因为我不懂英语。一出移民局我就傻了眼“蛇头”说过,可以到唐人街,而唐人街又在哪里呢?我问过路的洋人,他们都听不懂我的话。我急了,这时候我口袋里只剩下三千美金了,这在当地是很小的一笔数。我必须找到唐人街,找到工作。
后来终于被一家中国餐馆勉强收留了。餐馆收留我的原因很简单,非法打工价格便宜。我在那里洗碗打杂,每天干17个钟点。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每钟点5加元算每月起码是2550加元,可老板说定只给我800加元。这也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了。每月扣去400元房租、50元公交月票,再支出一些基本生活费,也能勉强混下去。我一无技术;二不通语言,成天挨老板骂。很多时候,老板骂得毫无道理,但想到自己是个偷渡者,有理都没有地方去评。你想讨个说法吗?好老板就炒你鱿鱼你要上法院评理吗?法院首先就追查你的非法入境罪,而且你本身没有工卡是非法打工,还想评什么理?所以只能忍,忍不了也得忍,我只能在自己的手臂上刻下一个“忍”字,把所有的委屈都刻进了这个使人百感交集的祖国文字里。确实,“忍字头上一把刀”。
大约在我到温哥华的一年后,我突然接到方勇的电话,说他也到了加拿大,在一个叫“满地可”的城市里找到了打工的机会。他在电话中说,他在香港被移民局拘捕后吃了官司最后“蛇头”买通人情才脱了身。他是伺机经莫斯科来到加拿大的。我就问起章慧珍,他说别提了,早跟人跑了。毕竟是意料中的事,大难来临各自飞。
不久,我被加拿大警方逮捕了。事情的起因却很偶然。有一天在喝早茶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广州人,大家都觉得很谈得来,谈着谈着就知道了他是温哥华一个黑社会“大全帮”的头他告诉我准备去满地可银行用假支票骗钱。满地可是方勇往的城市,我就说能不能跟着一起去,顺便看看弟弟.那人满口答应。到了满地可,他们叫我在旅馆里等着,别上银行,那里危险。我就乖乖地等在旅馆里。不多时,突然有人打来电话,说他们在银行失手了,警察从他们身上搜到了旅馆的发票叫我赶快走。我赶紧提上拎包出了旅馆,就在我等“的士”的时候,警车到了。警察从我的拎包里搜出一张他们放的假支票,我就这样到了警察局。
起先警方怀疑我是一条“大鱼”因为他们从互联网上查到了中国警方对我的通缉,就怀疑我是黑社会的“老大”。我反复说明实情,他们都不相信。我蹲进了外国的大牢,等着起诉。方勇来看我的时候,我将一肚子冤屈全倒了出来。我说真后悔到国外来旱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又说万一说不明白我只能将“大全帮”的真相兜了出来。
不久律师来了、律师告诉我,警方通过指纹鉴定,证明支票不是我的但是我如果想无罪获释至少还得等上半年,因为起诉的检察官就要去渡假一去就是半年。律师劝我还是承认那假支票是我的好,这样只需坐一个月的牢。我想来想去只有妥协。
我已经有了两个案底,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加拿大。现在加拿大的警方又盯上了我的“非法移民”,我成了要“随叫随到”的嫌疑人。
我孤独地坐在家里,恐惧而又彷徨。我怕人敲门,也怕电话铃响,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把我抓进了大牢。度日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