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阿风,我把你在野人谷漂流时捡到的那个砚台也拿来了,差点儿忘记跟你说了。”黎玲玲在临走的时候抽起包包才想起那个砚台来,从自己的包包里把砚台拿了出来放到项风的书桌上,约好了等他眼睛多好一些时再过来帮他辅导功课,这才与水颖离开。
项风的眼睛此时还不能看清楚书上的小字,两女走后,他在床上闲躺了片刻,感觉到甚是无聊,突然想起自己自己虽然看不了书,却可以练练毛笔字,字写大一些应该没有多少影响。
心中想着,便站了起来,晃.眼看到刚才黎玲玲放在那里的砚台,心中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渴望,犹豫了半晌,一咬牙道:“老子死都死过一回了,难道连用一支怪笔来写两个字的胆都没有?我项风怕过什么来。”
有了决定,他便不再犹豫,当下从书桌里拿出那支怪异的毛笔来,捧起书桌上的那个砚台向自己的书房走去。
“小风,你干什么呢?”看到项风捧了毛笔和砚台出来,刚送走了黎玲玲和水颖两女的贝新宝一惊抢上几步轻斥道:“你眼睛还没有完全好,腿上的枪伤伤口也还没有愈合,怎么就急着要练字了,你不为自己的身体着想,也要为你妈妈的心着想啊,万一眼睛情况恶化了怎么办?万一牵扯到伤口化浓感染了怎么办?”
项风避过她过来抢自己砚台的手,皱着眉头苦着脸道:“老妈,你就让我写几个字吧,我看书又看不了,电脑也不能上,回来都躺了一天一夜,心里都快闷出跳蚤来了,再不运动运动,我会憋疯的。不就写几个字么,又不是什么剧烈运动,不会有事的。”
“行行行,你本事了,连妈的话也不听了。”贝新宝看到他苦着脸的样子,却也心疼,便道:“答应你啦,不过,不能练太久了。还有啊,上次你叫我给你弄的徽墨我让人帮你买回来了,就放在你的书房,我去拿出来给你,你那什么砚台,拿来我帮你拿进去,瞧这东西肯定挺重的,别牵扯却了伤口。”
“老妈,你真的买回来了?”项风一听大喜道。
“妈妈骗你干嘛,又没有奖赏。”贝新宝溺爱的瞅了他一眼,从他手上接过砚台走进了他的小书房。
项风心道:“或许这也是天意如此吧,那时我自己找借口说要找最好的墨和好的砚台来磨墨才拿这支笔来写字,今天一决定要拿笔来用了,老妈就说墨买回来了,这砚台虽然不知道晚上会不会发光,但以我的眼光来看,是上好的端砚应该错不了。
“加上家里有上等的宣纸,现在上好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都已具备,这不是天意又是什么?”
项风的小书房是专门给他练毛笔字用的,平时他看书多是在自己的房间。墙上挂着好多张荣誉证书,那都是他以前参加各级书法大赛所获得的,其中挂在最正中的一张,是去年参加河豫省青少年毛笔书法大赛第二名的荣誉证书,也是他得过的最高级别的毛笔书法荣誉;
除此之外,墙上挂着的便是他自认为最得意的作品,有篆体字、隶书、行书、楷书及草书各一至两幅,每一幅字或飘逸轻灵、或苍劲透纸,各具特色。
书房的一边,摆放着一组小柜子,那是专门给他放关于毛笔方面的书籍及摹帖等。书房的中间是一张大桌子,便是他平时练字的地方,桌子的边上方是一个吊架,吊架上分别吊着大、中、小三支洗净压平了的毛笔。
“小风,这砚台好像挺不错,妈妈帮你清洗了,要不,我帮你磨墨吧好不?”贝新宝把洗好的新砚台放到桌子边上问道。
“不用了老妈,你出去吧,我自己来,练字需要的是静心,你在旁边唠唠叨叨的,让我怎么静下心来。”项风放下笔,便把母亲推了出去,并把门也关上。
“这孩子,神神秘秘的,以前练字怎么不见他推我出来?”贝新宝喃喃了两句,在外面大声吩咐道:“小风,你自己注意些儿,别碰扯到伤口了。”
“知道啦,你别吵我。”项风一边把纯净水倒进砚台中一边应道。
毛笔书法用的墨汁一般分为浓墨和淡墨两种,项风喜欢浓墨写字,因为浓墨书写出来的字显得苍劲古朴,颇显大气,此时他虽然还没有想好要写什么字,但是心里已然隐隐有了一些想法。
以大圈均匀磨好了墨,他虽然没有看得清楚砚台中墨汁的细致变化,但是仅凭手感他就知道,不管是墨还是砚台,都很好,心中对于这个无意间得到的砚台更加肯定了其价值。
宣纸均匀铺开,项风手执那支怪异毛笔站在桌子前面,一时间却还有些忐忑。
看了看手中这支在尚有些迷糊的眼神下闪耀着淡淡金光的笔套和泛着淡淡莹光的毫,项风的心久久未能平静。
他也算是一个久练毛笔字的人了,自是知道练毛笔字,在克服了前期的腕力不足后,练字时的“三修”很重要,所谓三修,就是修眼、修手、修境界。此时他眼睛虽然还有些模糊,但是凭着多年的练字经验,这点还难不倒他;而这么多年来的练习,他便是闭着眼睛也能写出与想象误差极小的字来。
练毛笔字,最重要的还是修境界,境界考验的是一个人的心境,一个好的书法家,要想写出一幅好字来,在书写的时候必须得融入其中,这叫做心字合一,如果不能做到心字合一,不管你的基本功打得多么的扎实,你写出来的字都只不过是规矩方圆式的字罢了,那些都属于没有灵魂的作品。
项风以前也曾偶尔达到过那个境界,只是极少极少。此时的他,除了想着要写什么字之外,便是在调衡自己的心态。
“我最喜欢的字是颜真卿的书法,他的书法中融入了篆、隶、行、楷及草的字形构架、结体形式和用笔特点,他的‘屋漏痕’笔法更是堪称一绝,只不过他在藏锋、中锋运笔方法所开创的‘蚕头燕尾’笔法失传了,世间流传的,都是只得其形而未得其髓。但是他将篆隶与楷书融合的方法却可以借鉴一下。”项风此时已经开始进入冥想状态,脑子里只是闪过颜真卿书法中的精髓所在,那一刻,平时临摹过的颜真卿的字一一从他脑海里闪过,那些字,就象是一只只蝌蚪一般在他的脑海中跳跃飞舞着。
到了此时,他已经忘记了去想自己要写什么字,也忘记了顾虑用这支怪笔写了字之后会再出现什么怪异的现象。
“忠贯白日,识高天下!”项风脑子里突然闪过了关于对颜真卿“蚕头燕尾”笔法的描述来,陡感一缕灵光从脑间闪过,头一低,目不斜视,手中笔倏的一蘸砚台之墨,沉腰立马,大笔挥下。
项风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但却感觉到自己每下一笔,每划一划,似乎都沉浸在该字的所蕴涵的神髓之中。
待得停下,他已然是全身汗湿衣背,额脸之上尽是豆大汗珠,头发竟然都已湿透。
低头向那张宣纸上望去,两个大气磅礴、宛若大力神王掀山挪岭般的大字凸跃纸上。
“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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