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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能在一起

后来我才得知,那天我和孟君寻顺利脱险之后,想要硬碰硬的叶天可寡不敌众,被狠狠教训了一顿,如今正在市内医院治疗,真的是个让人唏嘘的结局。

用孟君寻的话来说,就是典型的有勇无谋。

已经很久没有打扫过屋子了,时值周末,我消磨着难得的闲暇,将屋内的卫生仔细打扫了一遍,还打水浇了院子里的花,在我颓废的那些日子里,一切都对我没有了意义,而现在我却知晓这是不同的,凌宇航离去时留下的话语,依旧在鼓舞着我。

“之前若看着家里被我弄成这狼狈的样子,你也会不开心的吧。”我自言自语着,手拿吸尘器,推开了凌宇航房间的门。

自从他离世之后,这间屋子我就再也没有敢进来过,总感觉像是一推门,他就会从书桌那儿转过头,冲我微笑着,只要轻轻呼唤他的名字,就能得来温和的应答,使得我没有办法相信,他真的离开我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如今,我已经可以坚强地面对现实了。我打量着似乎有些陌生的屋子,略显凌乱的书桌,宽大的床铺,墙壁上篮球明星的海报,忍不住长长叹了一口气,低下头开始清理。

吸尘器的声音嗡嗡响着,我聚精会神地走来走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清扫完后又开始为他整理书桌,桌上堆放的大部分是医学书籍,我分类摆进书柜,有本书怎么也推不到里面,我疑惑地伸手去摸,然后从书柜中摸出了一个小小的首饰盒。

那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首饰品牌,虽并不是非常名贵,也是我这类学生党不敢想的,盒子包装上印刻着一句话——“送给我最爱的恋人”。

“难道说,这个是给我的?”我不敢相信地拿着看了又看,心雀跃到几乎要跳出胸口,转瞬又变成漫无止境的悲伤。

凌宇航,他一定是想要把这件礼物送给我,所谓最爱的恋人……只是,还未等我能够亲手接过这件礼物,他就已经魂归天国。

这个世界上,最为痛苦的事情,莫过于“错过”。

花了好长时间我才稳住了心神,擦擦眼泪打开了包装,黑色天鹅绒的垫布上,有两枚小巧的紫水晶耳钉正闪烁着光芒,是精致的蔷薇形状。

只是,我目前还没有耳洞,一刹那的疑惑后,很快就转为了释然。

我曾听过少男少女间流传着的一则传说,若是在成年的时候打了耳洞,就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那时喜欢着的人。凌宇航是这个意思吗?将漂亮的耳钉赠送于我,并让我由此打上耳洞,永远不会将他忘记?

我对着耳钉看了又看,最终还是珍惜地将它们抱在了胸口,暗暗下定了决心。

我顺路去看望了一下叶天可,经过询问护士,很快得知了他所住的病房。

我敲了敲门,迎出来开门的居然是一位年轻女子。

我有些惊讶,更有些拘谨,反而是病床上的叶天可招呼了我一声:“朝颜,你来看我了?”

“原来是哥哥的朋友呀。”年轻女子笑着,抓起了床头的包,“那么,你们先聊,公司有事,我得先回去了。”

叶天可微笑送别,目光一直追随到她出门而去,我也微微颔首致意。

“好漂亮的人。”看着她走远,我才在他的床前坐了下来,“那是谁?”

“我的表妹。”他笑着说,眸中仿佛流露出了怀念的神情,“她是我姨妈家的女儿,小时候寄住在我乡下的亲戚家,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所以兄妹间感情很好。”

我“嗯”了一声,这种手足般的感情,就像是最早的凌宇航同我一般,所以我能够理解。

“只不过,她快要结婚了,我这个当哥哥的,想到重要的妹妹要嫁给别人,还真觉得有点寂寞。”

我忍俊不禁,打趣着:“这一点都不像你啊。”

他这才像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急急上下打量着我:“说起来,朝颜,你有没有受伤?那天我看着你被那个小混混拽走,还真是吓了一跳,一直在担心你会不安全。”

“孟君寻吗?不是的,他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我为他辩解着,不出意料地得到了叶天可的讥笑。

“只不过是个街头混混罢了,你可不要被他骗了,那种人满嘴花言巧语,他的话你能信个十分之一,就已经不错了。”

“不,他说的话,我会相信!”我反驳着,就像他告知凌宇航为我留下的话一般,只有这点,是我心底最后的信仰。

叶天可束手无策地抓了抓脑袋,像是要说出更多诋毁的话让我相信,而我意识到这一点时,飞快地扭转了话题。

经过了解,才知道叶天可大部分为皮外伤,只要休养一段时间就无大碍,看来对方也并不想把事情闹大。我看着眼前这个八卦的小记者还在信誓旦旦地打算写出更多有震撼力的新闻,啼笑皆非。

“不过,朝颜,你会来看我,我真的很高兴。”话锋一转,叶天可不无得意地说,“看得出来,你也在为我担心吧?”

我摇了摇头,坦然回绝:“叶天可,我会来看你,只是基于‘朋友’这个定位,或者再说白一点,是共同经历过危险的‘熟人’,没有办法看你落难而熟视无睹。”

“你为什么这么说,朝颜?”他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但我这次来的目的,是希望你不要再做太多让我为难的事,我真的没有办法回应你的好感,成为你的恋人。所以,对不起。”

叶天可语塞,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把话说得这么干脆:“那你为什么就不讨厌那个小子?难道他就从未造成过你的困扰吗?”

“不一样的。”我回想着孟君寻,说真的,同他之间,除了一个拥抱之外,再无其他,哪怕有再过于亲密的接触,心底也很少有过“被冒犯”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的举止一直把握得恰到好处,看不出任何恶意和唐突吧。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做?”叶天可显然还是不甘心。

“假若以后还想要见面,请维持在‘朋友’这个定位吧。”

叶天可还想纠缠,而我毫不相让,最后,还是他苦笑着点了点头。

“朝颜,你不懂,你不懂我为什么会对你一见钟情,也不懂我为什么单单对你说那些话、做那些事……”他烦恼地拍了拍脸颊,“但如果这些真的惹你不开心,那么我们就按照你说的,从‘朋友’做起吧。”

这样好像还是哪里有些微妙的不对,但已明显表露了他的让步,我不再说什么,微笑着点头应允。

后来我们又海阔天空地聊了一会儿,大多是他的职业见闻,和我在学校里的课业生活,过了一会儿,我便起身告辞。

“朝颜,不管你来找我是怀抱着怎样的目的,看到你能来,我真的很开心。”

背后传来叶天可诚挚的话语,我的脚步稍微停了停,还是径直离去。

已经是初冬了,寒风凛冽地吹着,我走在街上,摸了摸被冻红的耳朵,想起了装在口袋中的那对凌宇航留下来的耳钉。

上次于深夜的星空下同孟君寻告别时,曾经多嘴问了一句:“你们这样的人,平日是在哪里栖身呢?”

他想了想,很快地说了一个地址:“如果有什么麻烦需要拜托我,就来这里。”

如今,我正走在前往那里的路上,离学校并不远,我终于知道为何会时常与他碰面。

街角是一栋破旧的烂尾楼,有着脏污的水洼,而我顺着逼仄的楼梯一路下去,直到尽头那间矮小的地下室,我首先看见的,居然是走廊上的小猫。

她穿着一件旧围裙,长发扎成可笑的一撮竖在头顶上,正在灶前边哼歌边炒着菜,雀跃的神情却是任谁都看得出的。

我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反应,而这时,从小屋中走出的,是孟君寻。

哦,天哪!我来得真不是时候。

莫名其妙就想起了江娇娜之前痛心疾首对我说出的,这些都市浪人的种种不堪,靠偷拍下流照片敲诈赚钱,在赌牌时耍手段,跟随名贵轿车碰瓷事件,抽烟喝酒,私生活混乱得要死。

我一开始真的不相信这些,毕竟孟君寻,看起来是那样干净的少年,然而眼前的事实却似乎证实了我的猜测,他和小猫……“朝颜?来这里有什么事吗?”他注意到我,面露惊讶。

“饭快做好了,孟君寻!”小猫打断了他的话,充满敌意地瞪了我一眼,转身端着锅上了拐角的楼梯,“我去借盐。”

“抱歉,我是不是让她误会了什么,你们……是在同居吗?”

他忽然笑了起来,甚至带着些自嘲的意味。

“你以为我们会是哪类人?平日的生活低俗糜烂?或许误解的是你才对吧。”

经过他的叙述我才得知,这间地下室原本是一个老爷爷空闲出来的。他曾接受了一位忙碌商人的委托,陪伴年迈偏瘫在床的父亲说话解闷,后来他同老人谈得投机,老人也怜悯他们的生活,在卖掉老屋时,将地下室刻意留了出来,送给了孟君寻。

即使是黑暗又潮湿的小屋,对于他们这类无家可归的孩子,也已经是盛大的礼物。

这个世界何其冷酷,而这个世界又何其温暖。

屋子虽然很小,但也容得下再收留一个小猫,使得她不必遭受风吹雨淋之苦。

原来确实误解了他们,我不由得歉意地低下了头。

孟君寻走进屋里,那里只有很小的一张床和一张长沙发,他仰躺上沙发,研究地看着我:“所以,你过来是因为……”

“之前救了我,我想要向你道谢。”我说。心中明白这样找来直言谢意是有些莽撞,然后把手中拎的盒饭放在了矮桌上。

“这是你做的?”他有点诧异地解开了包着饭盒的方巾,香味一下就弥漫了整间小屋。

映入他眼帘的是用油煎到金黄的馒头干和撒着些许孜然还冒着油光的香肠,还配着几片鲜嫩欲滴的生菜,饭盒下层是熬得黏稠的小米粥。

他愣在原地,就连表情也渐渐变得感伤。

“手艺还有些生涩,邀小猫一起尝尝吧。”我不好意思地说。

是的,我原本想要以这份小小的礼物,向孟君寻道谢,并且递给他就离开的,却忽略了小猫会同他暂住在一起,正踌躇间,就听到了小猫惊天动地摔门而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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