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将错就错(或者将谬就谬)的说法,明知其荒谬,却把荒谬推向极端,造成诙谐的趣味,或者说是幽默感。这种谐趣和前面的情趣结合起来,文章的趣味就多样、丰富了。
4.文章写到病中的鲁迅和海婴的关系也是相当动人的,特别是鲁迅病重,海婴无知,反以父亲多种多样的药瓶骄人。这里完全,是平静的叙述,悲剧色彩溢于言表,但其中没有一个“悲”字。而鲁迅病驾,不能回答海婴的问候,海婴坚持:
他的保姆在前边往楼上拖他,说是爸爸睡了,不要喊了。可是他怎么能够听呢,仍旧喊。
这时鲁迅先生说“明朝会”还没有说出来喉咙里边就像有东西在那里堵塞着,声音无论如何放不大。到后来,鲁迅先生挣扎着把头抬起来才很大声地说出:
“明朝会,明朝会。”
说完了就咳嗽起来。
许先生被惊动得从楼下跑来了,不住地训斥着海婴。
海婴一边笑着一边上楼去了,嘴里唠叨着:
“爸爸是个聋人哪!”
鲁迅先生没有听到海婴的话,还在那里咳嗽着。
这可能是文章中最动人的片段了。之所以动人,就是因为鲁迅在病中全力以赴回答孩子的问候,孩子却对父亲的病情毫无感觉,而且还“笑着”说“爸爸是个聋入哪”。从这里可以看出,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同时又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他的精神是丰富的,并不是只有伟大的思想。这不禁令人想起他的著名诗句: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
第二,侧面之笔。其实,有关海婴的这些描写,已经不仅仅是直接表现鲁迅的笔墨,也是间接的描述了。侧面的、间接的表现,涉及的面比较大,主要是许广平的外部表现和内在感受。例如,她在鲁迅病危时,“心里存着无限的希望,无限的要求,用了比祈祷更虔诚的目光”面对鲁迅。她“很镇静,没有紊乱的神色”,虽然也曾“当着人哭过一次”。最深邃的是,许广平对鲁迅的精神的评价:
周先生的傲人,真是我们学不了的。哪怕一点点小事。
这些表面上的轻描淡写,同时有很重的思想含量,可以说是画龙点睛之笔,以鲜明和警策见长。和鲜明警策相对的,是含意隽永的笔墨。文章最后,作者强调,鲁迅临终前不断地看着一幅画:
……小得和纸烟包里抽出来的那画片差不多。那上边画着一个穿大长裙子飞散着头发的女人在大风里边飞跑,在她旁边的地面上还有小小的红玫瑰花的花朵。
记得是一张苏联某画家着色的木刻。
鲁迅先生有很多画,为什么只选了这张放在枕边?
许先生告诉我的,她也不知道鲁迅先生为什么常常看这小画。
这明显是一幅生命的图赞,女人和飞散的头发,再加上小红花,完全是鲜活的生命,其中的意义,想来以萧红的智商和艺术修养,是不难猜度一二的,但是她却花了这么多篇幅来留下一个疑问,而且还把许广平拉来作证,作者的用心也许是,与其把文章做尽,什么都告诉读者,不如把不难索解的答案留给读者去掩卷沉吟。一般,文章到了最后,往往会把主题说得更为明显(“卒章显志”),或者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这里却留下了空白,显得手法丰富。
5.解读余光中的《当我死时》
要真正有效地分析这首诗,有一对矛盾必须抓住——死亡和满足。死亡本来是痛苦的,但在余光中这里却变成了一种满足。条件是什么呢?是安葬的地方。只要安葬“在长江与黄河之间”。这从逻辑上强调了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安葬在长江与黄河之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不能回到故乡。(后面有交代,“十七年”不能回乡。)活着的时候,不能回乡,只指望死后的安葬,诗章最后出现的“代替回乡”,就是点题。
诗人是中国人,却不能回到故土,这种遗憾是痛苦的,但是,只要能够安葬在祖国大陆,痛苦就消解了。
如果直接写安葬在大陆,不是很简单吗?或者写成安葬在辽阔的祖国大陆,不是也可以吗?但这样就不能给读者以感染。这里只写了在祖国大陆的两条河之间,对于祖国大陆来说,显然是不全面的。但是,这不全面的长江和黄河却比全面的祖国大陆要生动,因为这是两个有特点的细节。细节因为有特点,就能引起读者广泛的记忆和联想,不但其间广袤的土地,而且黄河和长江相联系的历史文化传统都会参与进来。这是这首诗以情感动人的第一个层次。如果就写到这里为止,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难免单薄,不够深厚。接着诗人进一步表现因为安葬在这两条河之间,不但痛苦消解了,而且转化为一种幸福的美感。这种美感,不是直接说出来的,而是由长江黄河衍生出来的一系列意象表现出来的。先是把长江黄河之间的大陆转化为“最宽阔的床”,死也就自然地转化为“睡”。再是把黄河和长江的涛声,转化为音乐(“安魂曲”)。这样的美,不但是意象的美,而且是想象的美。而想象的美又以联想的自然为基础。这里的想象是这样奇特,难得的是联想又是这样自然。大陆和眠床,本来是不好联想的,但是,凭着“最宽阔”三个字,联想就自然了。黄河和长江的波涛之声也可能是咆哮的噪音,但是,诗人把它转化为“安魂曲”,是双重和谐的:由安眠和安葬联想到安魂;由“两侧”、“两管永生的音乐”,联想到平衡安宁。
其次,作者把“睡”表现为不是一般的安睡,而是“满足地睡”。不仅“满足地睡”,而且能“满足地想”。这是诗歌想象的奇妙,因为一般的“死”、一般的“睡”是不可能“想”的,这里显然有一种活着的、心灵活跃的感觉。
说是死亡,却有活着的感觉,而且这种活着的、美好的、幸福的感觉绵延不断,这就是这首诗抒情的意脉,也是这首诗独创的构思:安葬在祖国就是精神的永恒。
接着,作者借助这个“满足地想”衍生开去,阐释为什么“满足”。因为他曾经从遥远的空间距离(美洲大陆)瞭望过,而且在漫长的时间中思念过这片土地,这一句写得特别精致:
用十七年未餍中国的眼睛;
饕餮地图……代替回乡。
翻译成白话就是,回不了故土,便只好长时间地翻阅地图来过瘾。如果这样说,就不成其为诗了。余光中用了西方现代诗歌中一种复杂的修辞技巧,用味觉的大吃大喝、食而不厌,来形容视觉的贪婪。这就是通感活用,活在想象奇特,联想比较曲折,和一般的日常联想异趣。虽然是西方现代诗歌的手法,文字却是中国古典传统的雅语(饕餮、餍),意蕴味道十足,这就构成了一种内在的矛盾中的和谐,或者张力中的交融。
读者不难领会诗中很强的政治意味,诗人借助怀乡,表达了对海峡两岸统一的热望。这种期盼长达17年(这首诗写于1966年),要用散文来表达,可以写的实在太多太多。如果一味倾泻,就可能流于肤浅,甚至芜杂。诗人在这里,把17年期盼,集中在死亡的焦点上,哪怕是死了,只要能安葬于祖国大陆,思念之苦就转化为安眠之乐,其他一切都可以略而不计了。这种把感情极端化的方法,是古典浪漫主义诗歌常用的,也是诗歌构思立意时常用的,在我国古典诗话中,这种手法叫“精思”。
古典的和现代派的艺术手法,虽然属于不同的血脉,但在这里,余光中将两者达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
6.踏上人生的旅途,寻找精神的“旅店”——读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
关键词语:汽车、旅店、红背包
这篇小说,最早发表于《北京文学》1987年第1期,是余华的成名作。其情节因果都极其荒诞。小说中的人物,行事的原则,显然不合情理,违反常识。这样怪诞的人物和生活,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这篇小说却成了当代小说的经典。
从艺术上来说,其探索性非常明显,肯定不是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现实主义经典小说,情节的发展要合情合理,要有鲜明的逻辑因果性。人物之间建立友好的关系——作为一个结果,肯定会有相互表现善意的原因。但,探索性的小说,则有可能粉碎这种因果性,代之以反因果性。例如在这篇小说中,“我”以敬烟表现对司机的善意,司机接受了“我”的善意,却引出被粗暴地拒绝乘车的结果;“我”对他凶狠呵斥,他却十分友好起来。整个小说情节的原因和结果都是颠倒的,似乎是无理的。半路上,车子发动不起来了,司机本来应该是焦虑的,但他却无所谓。车上的苹果让人家给抢了,本该引发愤怒和保卫的冲动,他却无动于衷。“我”本能地去和抢夺者搏斗,被打得头破血流,“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本该非常痛苦,却一点痛苦的感觉也没有。一车苹果被抢光了,司机的表情却“越来越高兴”。抢劫又一次发生时,“我”本能地奋不顾身地反抗抢劫,被打得“跌坐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司机却不但不对“我”同情和加以慰问,还“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这就够荒谬的了,可是作者显然觉得这样的荒诞,还不够过瘾,他要对荒诞性再度加码——抢劫者开来了拖拉机,把汽车上的零件等等能卸下来的都拿走了。司机怎么反应呢?作者这样写道:
这时我看到那个司机也跳到拖拉机上去了,他在车斗里坐下来后还在朝我哈哈大笑。我看到他手里抱着的是我那个红色的背包。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背包里有我的衣服和我的钱,还有食品和书。可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如此荒诞,是不是绝对荒唐,绝对无理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小说就不成为小说,而是一堆呓语了。仔细研读,你会发现,在表面上绝对无理的情节中,包含着一种深邃的道理。这个道理,至今还没有一个广泛认可的归纳。
夏中义在解读这篇小说时,抓住“十八岁”这个关键词——成人的开始。他认为,小说中冲突的性质是童年经验和成人世界:
余华的这一短篇,受西方现代主义流派的影响,试图用反理性、反常识的眼光,表现十八岁的“我”,初涉成人内心世界的体验,从更深层次来说,表达了作者对世界和社会的一种独特的理解……孩子通过“递烟”这种成人方式其实根本无法求得成人的接纳,暴力才是成人世界的潜規则。如果说,“我”有意无意的粗暴获得了成人的接纳,证明了暴力的合法性、有效性,那么司机的“笑嘻嘻”,则是成人对孩子屈同暴力的认可,满足,甚至得意。后来抢苹果的人里面有一些孩子,“几个孩子朝我扔苹果”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孩子也会被允许模仿大人的暴力,暴力才得以在人类世界延续和生长。
为什么司机的苹果被抢,“我”为他打抱不平遭打,司机不但无动于衷,还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最后竟加入到抢劫者的队伍中“把我的背包也抢走了”?司机是不是也同样享受着“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带来的快乐?原来人可以在暴力中“哈哈大笑”,可以体验到极大的快感和满足感。在余华眼里,暴力不是一种外在的手段,恰恰是世界的内在本质,它潜藏在每个人的心里,一有机会就奔泻而出,孩子也不例外。何况在一个本质暴力的世界,唯一的存在方式只可能是暴力。抢劫者和被抢劫者在这样的世界面前可以是“同谋”。受虐着同样也施暴着。以暴抗暴,以此取乐,暴力的循环获得了滋长的蔓延的土壤。更可怕的是,肉体暴力的背后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更为强大的精神、文化暴力在强暴年轻人的梦想。所以青春年少,怀揣着无限梦想出门远行却被抢劫一空的“我”,感到了青春的残酷,世界的可怖。(夏中义主编《大学新语文导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19页)
这样解读,把小说的立意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就是让孩子来感受成人世界,成人世界的残酷暴力的确使孩子震动。使他“无限悲伤”,“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这种震惊感,就是青春心理的一个阶段性的总结。